第153章 狩獵野牛
在探險隊出發以前,他們的營地附近路過了一隊波尼族印第安人。
所有人都下馬步行,手裡牽著牛皮索,身上僅有一條裹身體用的布和一件牛皮袍子。
他們頭髮剃得很乾淨,僅有一綹,從前額中央覆蓋住頭頂,另一隻手裡還都拿著弓箭,馬上馱著牛肉。
馬隊之中,還有兩匹備鞍的馬,很可能是之前那兩個倒霉鬼被奪走的。
除了,基特·卡森以外,隊伍里人人都捏了一把汗。
直到這群印第安人相安無事的走遠,他才解釋說:「打獵的時候,他們一般不會動手,否則部落里的孩子餵不飽。」
「好了夥計們,現在該輪到我們上場了。」弗里蒙特站出來,開始挑選打獵的人員。
毫無疑問,亞瑟和基特肯定在名單里,但至少還需要幾個人才行。
剩下的人裡邊,還需要挑出一些人來分割打到的野牛,把牛肉運回來。
這些壯如小山丘的野獸,一頭接著一頭,踏著緩慢莊重的步伐,穿過峽谷,根本沒有察覺到頭頂的山坡上有敵人。
又過了一會兒,基特帶著自己的來福槍,招呼亞瑟跟上他。
亞瑟不知道她準備幹什麼,於是牽著兩人的馬在側面的山腰上緩行。
突然間,急促的兩聲尖銳來福槍聲打破平靜。
地面開始顫抖起來,野牛群步伐加快了,笨拙的奔跑起來。
基特回到亞瑟身邊,把背後背著的兩支槍,取下一支插回到牛皮袋裡,「皮太厚,好像沒傷到要害。我們跟上去。」
跟上去可不是說進入到野牛群里,否則就會去見上帝。
給兩支槍上好膛,二人朝峽谷下面走去,掉在一小群野牛的後面,開始慢慢追。
碰到合適的機會,二人騎在馬上開始挑選獵物,邊騎邊開槍。
好在牛群速度不快,幾隻落在後面的小野牛成了獵殺對象。
「打中了!」亞瑟驚呼一聲。
然而,令他詫異的是,那頭中了兩槍的野牛,絲毫沒有要停下的意思。
「我打的可是頭,怎麼會這樣。」
「看我的。」基特好像是故意打偏一樣,他的兩槍打在前腿上方靠後的位置。
命中那頭看起來很強壯的野牛後,它也沒有停下來。
「亞瑟,我們跟上。」
大約一分鐘多一點,這頭野牛身後的血跡越來越濃,它的步伐變得沉重,接著一頭栽下去,犁出一條血漬痕跡。
「用槍,需要朝這個部位打。」基特輕鬆地來了一句,接著便招呼後面的解肉小隊過來。
穿過另一個山谷,野牛群匯集到一起,兩人必須放慢速度,否則會有被捲入的風險。
這一帶的泥土更鬆軟,開始出現草地,繁殖能力極強的草原犬鼠到處打洞,給獵人和野牛都增加了額外的危險。
接下去的幾個鐘頭里,兩人一共打死了三頭野牛,但暫時還取不到肉,被其他野牛圍在裡面了。
二人找了一處高地,隱下身體,準備休息,同時方便觀察牛群的動向。
「基特,你有沒有想過辦一所學校,把你的知識傳授出去。」
「那怎麼可能,我大字不識一個。」他吐出一口痰,「沒有哪個年輕人願意來吃這份苦。...不過,你是一個例外。你是隊伍里最年輕,也是身手最好的人。」
接著,基特像是打開話匣子,說道:「很多白人根本不懂得狩獵野牛。他們只是為了獲得它的皮和舌頭。我想,過不了多久,這些生物可能就會消失在人們的視線里。」
亞瑟沒想到,他竟然還有這樣一番見解,再次刷新自己對這個邊疆嚮導的認知。
「還有什麼打獵的訣竅?」亞瑟不想把話題變得沉重,專職做好「學生」的角色。
「別看那些印第安人有了弓箭、有了槍就可以疾馳追獵,實際上這是玩命的行為。我們當中的很多白人就死在這種無知里。」
他繼續說,亞瑟繼續寫:「好的獵手,習慣伺機逼近自己的獵物。」
亞瑟有點疑惑,便問:「我們算是什麼?疾馳追獵還是伺機逼近?」
「都不是!我們現在和天上的禿鷲一樣,憑藉運氣。看見那些洞了嗎,等到野牛群自己躁動起來,崴腳、斷腿的那些傻瓜就是我們的口糧。
亞瑟不由地給出一點笑容,他沒想到基特還有一點幽默細胞。
「我說,你到底在寫什麼?日記?」基特終於忍不住好奇。
這個問題已經困擾基特·卡森很久,早就想問。
在他看來,亞瑟既不是領隊,也不是技術員,更不是軍隊的測繪人員,為何每當他們休息的時候,就會寫個不停,甚至還能畫一些簡筆畫——素描。
亞瑟不打算瞞著他,遞過去一張素描紙。
「這不是我剛才打的那頭野牛嗎?」
「是的。你瞧,你雖然不識字,但是有了它也可以學到如何用槍正確的獵殺一頭野牛。」
「上帝,你真是一個天才!我是說,你是怎麼想到的?」
亞瑟想說,書上有很多這樣的例子,不過他更想得到基特這個人。
「這個方法很早就有了。現在我再給它配上文字,那不就......」
「連環畫!」
「呃,是的,的確是這樣的。」接著,亞瑟說起他的另一個打算。「如果,我是說這趟任務完了以後,我想辦一所獵人學校,專門教人打獵,想請你來擔任老師......」
「打住!我可不想造那個孽。你最好也停下你的想法。」
不知不自覺,亞瑟把他得罪了。
大約又過了一個小時,後面的隊員追上來。
他們開始按照基特布置的任務,各自管理好馬匹和武器,因為接下來會很危險。
牛群自己進入到一處山谷之中,而且是一塊對於馳馬來說危險的地帶。
到處是陡坡、深坑,而且還有高矮不一的亂石。
一行人,跟在牛群後面約一英里的地方,然後繞行到這座山谷里,避免被發現。
最後,他們來到下風向,視野較為開闊,前面幾乎沒有一點遮擋物。
他們距離牛群只有八分之一英里左右,躲在一處土堆後面,開始最後一次整理馬的肚帶、步槍、手槍。
接著,所有人翻身上馬,伏低身體緊貼馬脖子,慢跑著朝牛群衝過去。
牛群馬上警覺起來,全部都動起來了,開始笨拙地飛奔,互相擠擠撞撞。
所有人都下馬步行,手裡牽著牛皮索,身上僅有一條裹身體用的布和一件牛皮袍子。
他們頭髮剃得很乾淨,僅有一綹,從前額中央覆蓋住頭頂,另一隻手裡還都拿著弓箭,馬上馱著牛肉。
馬隊之中,還有兩匹備鞍的馬,很可能是之前那兩個倒霉鬼被奪走的。
除了,基特·卡森以外,隊伍里人人都捏了一把汗。
直到這群印第安人相安無事的走遠,他才解釋說:「打獵的時候,他們一般不會動手,否則部落里的孩子餵不飽。」
「好了夥計們,現在該輪到我們上場了。」弗里蒙特站出來,開始挑選打獵的人員。
毫無疑問,亞瑟和基特肯定在名單里,但至少還需要幾個人才行。
剩下的人裡邊,還需要挑出一些人來分割打到的野牛,把牛肉運回來。
這些壯如小山丘的野獸,一頭接著一頭,踏著緩慢莊重的步伐,穿過峽谷,根本沒有察覺到頭頂的山坡上有敵人。
又過了一會兒,基特帶著自己的來福槍,招呼亞瑟跟上他。
亞瑟不知道她準備幹什麼,於是牽著兩人的馬在側面的山腰上緩行。
突然間,急促的兩聲尖銳來福槍聲打破平靜。
地面開始顫抖起來,野牛群步伐加快了,笨拙的奔跑起來。
基特回到亞瑟身邊,把背後背著的兩支槍,取下一支插回到牛皮袋裡,「皮太厚,好像沒傷到要害。我們跟上去。」
跟上去可不是說進入到野牛群里,否則就會去見上帝。
給兩支槍上好膛,二人朝峽谷下面走去,掉在一小群野牛的後面,開始慢慢追。
碰到合適的機會,二人騎在馬上開始挑選獵物,邊騎邊開槍。
好在牛群速度不快,幾隻落在後面的小野牛成了獵殺對象。
「打中了!」亞瑟驚呼一聲。
然而,令他詫異的是,那頭中了兩槍的野牛,絲毫沒有要停下的意思。
「我打的可是頭,怎麼會這樣。」
「看我的。」基特好像是故意打偏一樣,他的兩槍打在前腿上方靠後的位置。
命中那頭看起來很強壯的野牛後,它也沒有停下來。
「亞瑟,我們跟上。」
大約一分鐘多一點,這頭野牛身後的血跡越來越濃,它的步伐變得沉重,接著一頭栽下去,犁出一條血漬痕跡。
「用槍,需要朝這個部位打。」基特輕鬆地來了一句,接著便招呼後面的解肉小隊過來。
穿過另一個山谷,野牛群匯集到一起,兩人必須放慢速度,否則會有被捲入的風險。
這一帶的泥土更鬆軟,開始出現草地,繁殖能力極強的草原犬鼠到處打洞,給獵人和野牛都增加了額外的危險。
接下去的幾個鐘頭里,兩人一共打死了三頭野牛,但暫時還取不到肉,被其他野牛圍在裡面了。
二人找了一處高地,隱下身體,準備休息,同時方便觀察牛群的動向。
「基特,你有沒有想過辦一所學校,把你的知識傳授出去。」
「那怎麼可能,我大字不識一個。」他吐出一口痰,「沒有哪個年輕人願意來吃這份苦。...不過,你是一個例外。你是隊伍里最年輕,也是身手最好的人。」
接著,基特像是打開話匣子,說道:「很多白人根本不懂得狩獵野牛。他們只是為了獲得它的皮和舌頭。我想,過不了多久,這些生物可能就會消失在人們的視線里。」
亞瑟沒想到,他竟然還有這樣一番見解,再次刷新自己對這個邊疆嚮導的認知。
「還有什麼打獵的訣竅?」亞瑟不想把話題變得沉重,專職做好「學生」的角色。
「別看那些印第安人有了弓箭、有了槍就可以疾馳追獵,實際上這是玩命的行為。我們當中的很多白人就死在這種無知里。」
他繼續說,亞瑟繼續寫:「好的獵手,習慣伺機逼近自己的獵物。」
亞瑟有點疑惑,便問:「我們算是什麼?疾馳追獵還是伺機逼近?」
「都不是!我們現在和天上的禿鷲一樣,憑藉運氣。看見那些洞了嗎,等到野牛群自己躁動起來,崴腳、斷腿的那些傻瓜就是我們的口糧。
亞瑟不由地給出一點笑容,他沒想到基特還有一點幽默細胞。
「我說,你到底在寫什麼?日記?」基特終於忍不住好奇。
這個問題已經困擾基特·卡森很久,早就想問。
在他看來,亞瑟既不是領隊,也不是技術員,更不是軍隊的測繪人員,為何每當他們休息的時候,就會寫個不停,甚至還能畫一些簡筆畫——素描。
亞瑟不打算瞞著他,遞過去一張素描紙。
「這不是我剛才打的那頭野牛嗎?」
「是的。你瞧,你雖然不識字,但是有了它也可以學到如何用槍正確的獵殺一頭野牛。」
「上帝,你真是一個天才!我是說,你是怎麼想到的?」
亞瑟想說,書上有很多這樣的例子,不過他更想得到基特這個人。
「這個方法很早就有了。現在我再給它配上文字,那不就......」
「連環畫!」
「呃,是的,的確是這樣的。」接著,亞瑟說起他的另一個打算。「如果,我是說這趟任務完了以後,我想辦一所獵人學校,專門教人打獵,想請你來擔任老師......」
「打住!我可不想造那個孽。你最好也停下你的想法。」
不知不自覺,亞瑟把他得罪了。
大約又過了一個小時,後面的隊員追上來。
他們開始按照基特布置的任務,各自管理好馬匹和武器,因為接下來會很危險。
牛群自己進入到一處山谷之中,而且是一塊對於馳馬來說危險的地帶。
到處是陡坡、深坑,而且還有高矮不一的亂石。
一行人,跟在牛群後面約一英里的地方,然後繞行到這座山谷里,避免被發現。
最後,他們來到下風向,視野較為開闊,前面幾乎沒有一點遮擋物。
他們距離牛群只有八分之一英里左右,躲在一處土堆後面,開始最後一次整理馬的肚帶、步槍、手槍。
接著,所有人翻身上馬,伏低身體緊貼馬脖子,慢跑著朝牛群衝過去。
牛群馬上警覺起來,全部都動起來了,開始笨拙地飛奔,互相擠擠撞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