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07 潤色不等於再創作
這一篇的筆記,主要講的是正確區分潤色和再創作。
首選是潤色,它主要是為了斟酌詞句,讓故事的文字讀起來更加通順、流暢,而改寫(再創作)是為了更改故事結構,讓故事效果更加立竿見影,讓我們故事的情節更加緊湊、波瀾起伏,或者說,一切都是為了有「戲劇性」。
改寫也就是找問題,前面也說過一些方法,這個方法都是從檢查基本開始的,我們必須先在紙面上找出有關渴望、障礙、行動的準確起點和篇章。
第一個問題永遠是「什麼人?在渴望什麼」。
渴望並不一定是最早出現的,但人物遭到拒絕和挫敗後,渴望還沒有出現,那就證明我們的故事出現了問題。
而渴望也不是一直都在故事中顯現出來的,有時候,它只是被滿足了,從而被隱藏了起來。
第二問題,就是障礙,人物能不能繞過它、無視它從而不受到任何傷害?如果可以,這個障礙就沒有戲劇性,從此我們也就沒了戲劇性的故事;
最後就是行動,人物有沒有歇盡全力去對抗、衝擊或是抵制這個障礙?他對自身的資源利用是不是到達了極致?如果人物的思想活動關係到了如何去進攻和防守,那麼這也是一種行動。
總之,記住行動包含「對抗、反擊和抵抗」就好。
為了達到上面所說的目標,我們設置的障礙就必須與人物的衝動旗鼓相當,這樣才是一場精彩的演出。
最最後,有了(深刻的渴望)(威脅性拉滿的障礙)加上(全力以赴的行動),那麼情節必然不會卡殼,至於結局,如同我們前面十五節拍所說的,結局真的不是那麼重要,不過你得哄好你的讀者。
而上面所陳列的元素,是「形式」上的重要組成元素(基本元素),但這並不是故事的「效果」,故事的「效果」要落在另外兩個要素上,它們是:
「情感」和「展示」。
有關情感,還是老生常談,你的人物「在擔心什麼」「在害怕什麼」「在希望什麼」,在每一個故事的轉折點都問問自己這個問題,情感也要用思想活動去體現,但也別忘了外在的行動,雖然我們的公式是一定的,但不要寫成一成不變的東西,這樣很容易被挑剔的讀者看破。
隨著故事的情節發展,我們要時刻注意讓我們的讀者知道這個人物有什麼感受,這才是我們製造終極關聯和認同感的地方,也是把讀者變成人物化身的秘訣。
至於另一個要素「展示」,簡單說來就是讓「可視化」的經驗呈現給讀者,但由於這個經驗是我們創造出來的,只能反覆修改,逐字逐句、不違背太多邏輯的情況下來一一呈現。
可展示不是描摹細節,更加不是歸納特徵,希望你不要落入我曾經落入的陷阱中。
展示是最純粹、最有效的連結讀者的方式,它是場面、場景、人物、情感、動作還有對白,簡單歸納為「和現實一樣」,所以你展示給讀者的內容越多,就越容易讓他們代入。
總結下來,小說的元素不過是衝突(渴望+障礙)+行動+結局,然後再注入情感和展示,這個簡單的結構會貫徹我們故事的方方面面,作用於小說世界中的每個場景,每個段落。
在檢查了上面的基本元素後,再創作才能展開。
因為只有「完整」的故事才值得我們開始修改。
心得一,不排除任何可能性,我們不是什麼聖人、大師,只有把事情做過了頭,才會發現前面那一點點已經夠了;
心得二,萬事不容易,正如我們修改這該死的小說一樣,不要讓故事裡的任何人能夠「輕易」地做到某一件事情,你不去虐待人物,讀者就會虐待你,所以,把你給主角的「苦難度」再加一個級別,要做,就把事情做絕!……反正那個主角又不是你;
心得三,反其道而行之,虛構故事的首要目標就是塑造人物,至於處理問題的方法和情節?為什麼不能離譜一些呢?
心得四,多重任務,多一個渴望和目標,他就多一個可能性,永遠不要隨便就去做了什麼,場景和人物不要為了一個單一的目標去展示出來,而在思考時,運用「剃刀原則」,無益就等於有害;
最後吧,對於我們突然強烈地意識到某些東西必須出現在故事中的某個時間段時,那就加上去!就算初次審查覺得格格不入也要暫時保留它,如果再次審查時依舊覺得它「有吸引力」,那就努力把它變成故事中一個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
既然說到了這裡,就隨便講講「場景構建」,在構建場景時其實第一要務是「體現人物性格」,然後必須要能「推進劇情」,最後還有一個隱藏的任務:把這個故事劇情推向更加不利於人物的那一面。
讀者想知道的東西很多,但他們不見得真正知道自己想要了解的東西,其實可視化的信息來源,只是「什麼人」「什麼東西是什麼樣子」,然後才是有關這個場景的一些前提,一些關聯人物眼下處境的有趣信息。
而人物傳記和人物的歷史事件並不是一個塑造人物的高校途徑,比起這個,讀者更加關心人物眼下的行為方式以及對待困難的態度。
性格就是行動,偷懶不去展示就沒有好結果。
反正是雜亂的筆記,也就隨便說了說了,以前我為了將「自認為精彩的畫面」從故事後段單獨提取出來,也就是用了「倒敘」,不過那時候我連小說的基本要素都沒有搞清楚,自然也就把內容搞得一塌糊塗。
倒敘不是不能用,但倒敘和講述一樣,它其實不是展示,展示是事實發生的一切。
所以你也就明白了,為什麼倒敘同樣要慎重、有節制的使用,最好是和講述一樣,均勻地散布到故事的每一個場景中。
首選是潤色,它主要是為了斟酌詞句,讓故事的文字讀起來更加通順、流暢,而改寫(再創作)是為了更改故事結構,讓故事效果更加立竿見影,讓我們故事的情節更加緊湊、波瀾起伏,或者說,一切都是為了有「戲劇性」。
改寫也就是找問題,前面也說過一些方法,這個方法都是從檢查基本開始的,我們必須先在紙面上找出有關渴望、障礙、行動的準確起點和篇章。
第一個問題永遠是「什麼人?在渴望什麼」。
渴望並不一定是最早出現的,但人物遭到拒絕和挫敗後,渴望還沒有出現,那就證明我們的故事出現了問題。
而渴望也不是一直都在故事中顯現出來的,有時候,它只是被滿足了,從而被隱藏了起來。
第二問題,就是障礙,人物能不能繞過它、無視它從而不受到任何傷害?如果可以,這個障礙就沒有戲劇性,從此我們也就沒了戲劇性的故事;
最後就是行動,人物有沒有歇盡全力去對抗、衝擊或是抵制這個障礙?他對自身的資源利用是不是到達了極致?如果人物的思想活動關係到了如何去進攻和防守,那麼這也是一種行動。
總之,記住行動包含「對抗、反擊和抵抗」就好。
為了達到上面所說的目標,我們設置的障礙就必須與人物的衝動旗鼓相當,這樣才是一場精彩的演出。
最最後,有了(深刻的渴望)(威脅性拉滿的障礙)加上(全力以赴的行動),那麼情節必然不會卡殼,至於結局,如同我們前面十五節拍所說的,結局真的不是那麼重要,不過你得哄好你的讀者。
而上面所陳列的元素,是「形式」上的重要組成元素(基本元素),但這並不是故事的「效果」,故事的「效果」要落在另外兩個要素上,它們是:
「情感」和「展示」。
有關情感,還是老生常談,你的人物「在擔心什麼」「在害怕什麼」「在希望什麼」,在每一個故事的轉折點都問問自己這個問題,情感也要用思想活動去體現,但也別忘了外在的行動,雖然我們的公式是一定的,但不要寫成一成不變的東西,這樣很容易被挑剔的讀者看破。
隨著故事的情節發展,我們要時刻注意讓我們的讀者知道這個人物有什麼感受,這才是我們製造終極關聯和認同感的地方,也是把讀者變成人物化身的秘訣。
至於另一個要素「展示」,簡單說來就是讓「可視化」的經驗呈現給讀者,但由於這個經驗是我們創造出來的,只能反覆修改,逐字逐句、不違背太多邏輯的情況下來一一呈現。
可展示不是描摹細節,更加不是歸納特徵,希望你不要落入我曾經落入的陷阱中。
展示是最純粹、最有效的連結讀者的方式,它是場面、場景、人物、情感、動作還有對白,簡單歸納為「和現實一樣」,所以你展示給讀者的內容越多,就越容易讓他們代入。
總結下來,小說的元素不過是衝突(渴望+障礙)+行動+結局,然後再注入情感和展示,這個簡單的結構會貫徹我們故事的方方面面,作用於小說世界中的每個場景,每個段落。
在檢查了上面的基本元素後,再創作才能展開。
因為只有「完整」的故事才值得我們開始修改。
心得一,不排除任何可能性,我們不是什麼聖人、大師,只有把事情做過了頭,才會發現前面那一點點已經夠了;
心得二,萬事不容易,正如我們修改這該死的小說一樣,不要讓故事裡的任何人能夠「輕易」地做到某一件事情,你不去虐待人物,讀者就會虐待你,所以,把你給主角的「苦難度」再加一個級別,要做,就把事情做絕!……反正那個主角又不是你;
心得三,反其道而行之,虛構故事的首要目標就是塑造人物,至於處理問題的方法和情節?為什麼不能離譜一些呢?
心得四,多重任務,多一個渴望和目標,他就多一個可能性,永遠不要隨便就去做了什麼,場景和人物不要為了一個單一的目標去展示出來,而在思考時,運用「剃刀原則」,無益就等於有害;
最後吧,對於我們突然強烈地意識到某些東西必須出現在故事中的某個時間段時,那就加上去!就算初次審查覺得格格不入也要暫時保留它,如果再次審查時依舊覺得它「有吸引力」,那就努力把它變成故事中一個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
既然說到了這裡,就隨便講講「場景構建」,在構建場景時其實第一要務是「體現人物性格」,然後必須要能「推進劇情」,最後還有一個隱藏的任務:把這個故事劇情推向更加不利於人物的那一面。
讀者想知道的東西很多,但他們不見得真正知道自己想要了解的東西,其實可視化的信息來源,只是「什麼人」「什麼東西是什麼樣子」,然後才是有關這個場景的一些前提,一些關聯人物眼下處境的有趣信息。
而人物傳記和人物的歷史事件並不是一個塑造人物的高校途徑,比起這個,讀者更加關心人物眼下的行為方式以及對待困難的態度。
性格就是行動,偷懶不去展示就沒有好結果。
反正是雜亂的筆記,也就隨便說了說了,以前我為了將「自認為精彩的畫面」從故事後段單獨提取出來,也就是用了「倒敘」,不過那時候我連小說的基本要素都沒有搞清楚,自然也就把內容搞得一塌糊塗。
倒敘不是不能用,但倒敘和講述一樣,它其實不是展示,展示是事實發生的一切。
所以你也就明白了,為什麼倒敘同樣要慎重、有節制的使用,最好是和講述一樣,均勻地散布到故事的每一個場景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