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我來哥譚,就是要做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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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晨,第一縷陽光照進窗戶,李明浩睜開雙眼,從一百平米的大床上醒來……

  「啪。」

  李明浩輕輕地拍了拍自己的臉。

  好了,別做夢了。

  現在你不在韋恩莊園了。

  而且就算在韋恩莊園,也沒有那麼大的床……好了好了,停止你這愚蠢的窮人的想像!李明浩!貧窮限制了你的想像力!

  布魯斯·韋恩可是老牌貴族家庭!這種傳承了不知道多少代的老牌貴族,怎麼會有這種無聊的想法?

  欸,等等。

  那托尼會不會睡一百平的大床?

  畢竟,他有那麼多姑娘要陪呢。

  哈哈。

  清醒過來後,李明浩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拿手機。

  手機就在床頭,上面顯示著一條來自芭芭拉的未讀簡訊。

  「明浩,今天中午來我家吃飯麼?我爸爸說他今天一整天都要工作哦,愛你~」

  結尾還有一個小小的愛心。

  哈。

  真好。

  但可惜,今天自己也很忙。

  李明浩想了想,回復道:「我今天也很忙,是給蝙蝠俠打工的一天,好辛苦啊,愛你~」

  過了一秒。

  簡訊回來了。

  芭芭拉:「再見!」

  一秒後,簡訊又到了。

  芭芭拉:「你又背著我偷偷去哪個社區了?以後不要拿這種太假的理由開玩笑,你還不如說鋼鐵俠呢!」

  好吧。

  「小芭你真聰明,我今天要去一家醫院當義工,真抱歉,明天一定找你,給你做最愛吃的可樂雞翅!」

  芭芭拉:「哼!好啦,別累著自己啦~你的成績很棒,爸爸也會給你寫推薦信的,你不用糾結太過社區志願服務,明天見,愛你~」

  嘿。

  這就是前智慧型手機時代,人類早期手機電子寵物的珍貴記錄麼。

  「愛你~」

  起床。

  李明浩伸了個懶腰,簡單地洗漱,對著鏡子前做著幾個鬼臉,肆無忌憚地開著蝙蝠俠和鋼鐵俠的玩笑,就像上輩子自己在粉絲群里當個大水筆時一樣。

  洗漱完畢,坐下來,又會重新意識到。

  這裡是哥譚。

  而自己準備要幹什麼來著?

  哦,對。

  李明浩想了起來,昨天從韋恩莊園走後,布魯斯·韋恩給自己布置了三件事情。

  第一件事,調查白人混混們對島國人的迫害。

  蝙蝠俠總覺得,這起迫害案件不同與以往的歧視,總有一種超自然力量在背後的感覺。

  說的很好,布魯斯,你的直覺非常優秀。

  所以這件事不用管了,下一件。

  反正一定和自己沒關係,嗯。

  第二件事,還是由那個錘子帶來的。

  好消息:劇情上時間的發展和電影宇宙大致相同。

  在《鋼鐵俠2》的結尾,就是《雷神1》的彩蛋,那柄錘子已經落了下來,被科爾森特工找到了,說明這兩部電影的時間線有部分重合。

  現在,鋼鐵俠正在紐約走他的《鋼鐵俠2》劇情時,錘子也落了下來,時間上沒啥問題。

  壞消息:劇情在空間上特麼的完全出問題了好麼!

  這裡是哥譚!

  美利堅東海岸!

  電影當中錘子就快到西海岸了!這隔了整整三個時區的地理跨度!

  由於忽然出現的那柄錘子,布魯斯·韋恩覺得,原本計劃中他要親自去的阿卡姆精神病院巡視,可以稍微晚一點再進行。

  他決定在這幾天裡,全身心地投入到對那柄錘子的觀察研究之中。

  蝙蝠俠決定親自監控從天而降的錘子。

  畢竟,在布魯斯·韋恩看來,關在阿卡姆精神病院裡的,都是被自己制服過的罪犯,就算有什麼事情,也都是自己熟悉的「老朋友」,還在自己的控制範圍當中。


  但這柄錘子……

  對布魯斯·韋恩來說。

  可能就是一個全新的危機了。

  而阿卡姆的例行檢查,還是要做的,推遲的只是「蝙蝠俠親自巡視」這個活動而已。

  所以,這項例行檢查阿卡姆精神病院的工作,就暫且交到了這個宇宙中蝙蝠俠的第一任羅賓——李明浩的手中。

  甚至這位羅賓的外號都不叫羅賓,叫藝術家。

  甚至這個藝術家的外號,還不是蝙蝠俠取的,是小丑取的。

  真棒。

  不過對於能去阿卡姆巡視這個結果,李明浩非常滿意。

  只不過這個巡視還有一個前提,就是李明浩不會自己一個人前去阿卡姆,而是會有兩個人,陪著李明浩一起前往。

  這就是現在要做的第三件事情了。

  在今天中午,李明浩要去見那兩個人。

  準確來說,這兩個人當中,有一個人是熟人,只有剩下的那一個李明浩還不認識。

  李明浩想著昨天蝙蝠俠對自己說的話。

  「藝術家,你明天陪著哥譚市警察局局長詹姆斯·戈登,去見著名的哥譚地區檢察官。之後,他們倆會陪你一起去阿卡姆精神病院巡視。哦,對了,你順便留意一下那位檢察官,告訴我你對他的印象如何。」

  哦,對。

  李明浩想起了芭芭拉的簡訊。

  你爹今天一天的工作,其實都和自己有關啊哈哈。

  布魯斯·韋恩說,他早就和戈登局長說過,他已經在關注李明浩了,所以讓李明浩不用太擔心吉姆對自己的想法。

  只要自己不要暴露布魯斯·韋恩的身份就好,這也是為了保護戈登一家。

  至於那位檢察官的名字,叫做哈維·登特。

  李明浩心裡清楚。

  儘管有這樣或者那樣的意外存在。

  但劇情的大勢在不可阻擋地緩緩推動。

  和電影《蝙蝠俠:黑暗騎士》稍有不同的是,在那部電影當中,小丑是一直逍遙法外的,搶銀行,嚇黑幫,刺市長,炸醫院,燒哈維,綁瑞秋,趕市民,藏炸彈,逼遊船。

  一環套一環。

  而現在,小丑因為提前作了個大死,被直接關進阿卡姆瘋人院了。

  哦,也不算作大死。

  如果沒有李明浩臨時升級,小丑基本就玩成了。

  雖然小丑作大死的主要原因就是李明浩他自己……咳咳,這不算。

  那麼,這個哈維·登特,潛在的超級反派雙面人,來了。

  李明浩仔細梳理一遍所有的情況,沒有問題。

  然後,電話響了。

  「餵?吉姆叔叔?怎麼了?對,我知道,我知道,今天我要和你一起去。唉,我覺得蝙蝠俠說的對,我被他的理想打動了。您也看到了,就算我不站出來,貓女、小丑這種罪犯隨時會找上來的,嗯嗯,就是這樣,我不會退縮的,不氣盛叫什麼年輕人?」

  「啊?午餐麼,好啊,您定您定,哦,唐餐挺好的,我知道有幾家不錯的,就在華人街……」

  「啊?什麼?這,這不合適啊,吉姆叔叔,吉姆叔叔?我做的是還行,但……餵?喂!喂!!!」

  李明浩聽著手機里的忙音。

  一陣茫然。

  吉姆叔……

  老戈登!

  誰讓你約人家在你自己家裡吃飯了!!

  還特麼讓我去燒菜!!!

  我剛拒絕芭芭拉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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