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章 硃筆皇帳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或許有人會問,十八好漢中有不少將門子弟,憑他們在軍中的關係,難道不能輕鬆處置這些破銅爛鐵嗎?

  這就要涉及到大宋以文馭武的傳統了,對於任何涉及軍隊的些物資,文官們可都看管的極為嚴密。

  或許一個鄉野村莊裡藏個百八十件軍械(不包括硬弩、盔甲),文官們看一眼都不屑。

  可軍將們家裡若多弄幾件好兵刃,那就等著文官們奏章彈劾問責吧。

  若是再涉及軍械走私販運之類的,罷職奪爵,定罪流配,絕對是妥妥的一條龍服務。

  如未來林沖被高俅坑了個持刀誤入白虎節堂,本質上可算得是這種軍將禁忌的延伸。

  王稟等人深知此軍中忌諱,故雖捨不得些鐵器造物,卻也只好忍痛拋卻。

  當然,他等也不是全都丟棄了,那些個上等朴刀和精製長矛卻留下來,放在大車上用貨物遮擋了,以作自用。

  至於那幾件精造兵器,丈二金钂給了呂振,點鋼槍王稟自家留用,一對雪花刀給了十八人當中唯一使雙刀的閻平,至於大杆刀,則作了魯達和吳玠的主手兵器,他等包括其他非軍將出身的人,先前用得卻都是常見之朴刀。

  眾人收拾了器物行裝,又將幾個俘虜恐嚇一番驅趕走,便繼續往邠州城(陝西彬州市)而去。

  待抵達邠州城下時,城門守見他等人雄馬壯,大車拉貨不少,卻連忙聚斂些衛卒,著人引王稟等在城門外的榷場等候本城稅監來驗查貨品。

  只眾人到榷場不久,便有一身著綠色公服的監當官帶著幾個皂衣稅吏趕來。

  那綠袍監當官到來後,先問了車隊何人負責,陳通自上前搭話。

  監當官乃是一三班官出身的小使臣(低階武官,多為蔭職),他見陳通氣質不俗,先問了陳通來歷。

  陳通自以相州解生身份相告。

  監當官聞聽,卻不敢小看他,又問了貨物來歷。

  陳通道:「我等自渭州城而來,販些青鹽、皮張、玉石之類,去往東京發賣。」

  監當官只一聽,便自以為明白了陳通等人的來歷,對他等人馬雄壯非常之處也就見怪不怪了。

  大宋文官一般不允許武將插手鐵器、糧食之類的買賣,但卻給他們放開了鹽業、皮草以及些奢侈物什的經營權,尤其是西北軍將之家多經營些青鹽、皮張、玉石等西北特產。

  這個時候種家在西北諸州的影響力很是不小,尤其是膚施城和渭州城,幾乎是他們家的自留地。

  猜的陳通等人背後是小種經略相公家,監當官卻不敢怠慢,親自捧著稅冊,手捻狼毫,與他等驗看貨物。

  只他點驗得四車青鹽,五車皮張,卻不見些玉石。

  隨行稅吏欲要卸車查貨,王稟等人自不敢讓他等這般使弄,故攔著不讓。

  監當官見此,卻回頭與陳通道:「小都管(管事的意思),非是下官為難你等,若我不查驗清楚貨品,報不得帳目,恐上官問責。」

  陳通目視幾個兄弟隔開人,卻低聲與監當官道:「大官,非是我等兄弟不配合,實在是有些難言之隱。」

  監當官道:「下官斗膽,敢問其詳。」

  陳通故作模樣的看了看四周,卻才神秘兮兮的低聲道:「不瞞大官,前些時日我家主人外出時,偶得一方九尺暖玉胚,神異非凡。我家主人言那玉胚乃神物降世,凡人不能承其重,唯當今官家可受之,故密令我等往京師獻寶。」

  監當官奇道:「既是獻寶,何以行得鬼祟之舉,點派強將銳軍正大光明押送豈不更好?」

  陳通道:「當今官家這幾年在東南之地大興花石綱,朝野群議洶洶。我家主人愛惜名聲,故不肯公開行此般事,以免受人非議。且玉胚貴比昔年之和氏璧,若露些風聲,只恐為歹人所圖。因此我等便以行商之身份作掩護,秘密運送去京。」

  監當官有些不以為然,昔年楚國之和氏璧是何等珍貴,後更被始皇帝著大匠雕作傳國玉璽,成為皇朝傳承之信物;小種相公尋得勞什子玉胚,卻大言比之和氏璧,豈非狂妄哉!

  他道:「有道是空口無憑,下官不曾親見,實難相信小都管所言。若果真有玉胚,須我親眼看過,否則如何與你寫就報稅文牒。」

  陳通皺眉,好似躊躇不定,末了一跺腳,咬牙道:「只能大官一個人看,別個皆不許近前!否則休怪我等弟兄翻臉無情!」


  監當官笑笑,只看著陳通命兄弟們將榷場一干雜役稅吏趕出去,又將馬車圍了圈子,一副大動干戈的模樣。

  隨後他被陳通引著入得圈子內,湊到一輛皮張覆蓋的大車前。

  只待陳通將些個皮張掀開,那監當官湊過來往裡一瞧,卻似老饕看得絕世美食,色魔見著禁——欲——神女,直把雙眼瞪得好似要跳出來一般,一副驚世駭俗的模樣。

  陳通見此,卻又把皮張一合,細細遮掩了。

  那監當官卻好似丟了魂一般,扯著陳通的衣袖喃喃道:「小都管!小都管!且休遮掩,再讓下官看得幾眼便好!」

  陳通卻搖頭道:「大官休難為我,須知財不外露,寶不示人。此般秘寶乃是正經貢物,能讓你看一眼已是萬幸,大官何敢奢求更多!若得日後被官家知曉了,恐受忌諱也!」

  監當官聞言,這才罷休。

  他又指其他幾車問道:「只此一寶,緣何湊好些車?」

  陳通低聲道:「其他幾車亦裝了與玉胚等重青石,便有些多心的來找事兒,正好拿與他遮掩,此我家主人所設之魚目混珠計也。」

  監當官嘆服小種相公思慮周全,果不愧是本朝名將也。

  隨即他在稅冊上登記了陳通等人的車輛貨物,其中玉石記作雜色玉胚,又點了硃筆作記。

  陳通一行有隨身文牒,須監當官填寫繳稅名目、額數。

  監當官以藍筆填寫了青鹽、皮張稅金,最後玉胚一項,卻亦換用硃筆作記,繳額亦虛填了。

  藍筆所記,乃普通商稅,過處不免;硃筆所記,乃皇家之帳務,諸稅監只記帳不收數,最後匯總至三司使(管大宋財政)處,由計司與皇家內庫銷帳,抵消戶部須繳入內庫的貢金。

  說起來,大宋這套皇家財稅制度卻有一個很大的好處,那就是可以最大限度的限制那些皇親國戚,宮中內監依仗權勢侵奪大宋的正常商稅。

  在大宋,但凡有哪個皇親國戚,宮中內監,被諫官彈劾「私販商物,與民爭利」,幾乎一彈劾一個準,原因就在於那個被爭了利的「民」其實是官家本人。

  只可惜到了徽宗這裡,這套制度雖然還在運轉,卻已經無法對皇家,尤其是官家的貪婪形成掣肘。

  舉個很簡單的例子,花石綱就屬於皇家帳務,須以硃筆記之。

  只是每年的花石綱所本應銷核的戶部與皇家的貢金,卻早已變成了倒欠。

  也就是說,理論上每年三司使對帳,官家內庫應該反向戶部交錢。

  但是吧,借主管三司使的蔡京十個膽子,他也不敢向徽宗要錢啊!

  而且蔡京等人卻還挖空了心思,想方設法的幫著徽宗斂財漁利呢。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