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年輕就是什麼都想試一下
店子開在哪裡是最賺錢的?
當然是大學校園裡!
越往後,大學生的口袋錢越多,大學生的口袋也越松。
現在還沒有到信息爆炸的時代,電視又是昂貴的奢侈品,且只能它放什麼,你看什麼。
書刊就不一樣了,像《故事會》、《知音》、《讀者》、《意林》這些,都有自己精準的讀者定位。
是讀者想看什麼,他們就寫什麼。
一本《知音》跟一斤肉的價格差不多,可仍然每個月能賣出上百萬本,說明什麼?
賣書刊,絕對是賺錢的!
可書刊留給商販的利潤卻不是很大,那就需要其他的東西來平衡。
飲料,冰棒,茶葉蛋,方便麵,火腿腸,明星卡片,明星海報……
這些東西的利潤最低百分之二十起,最高能翻上幾倍。
大學生還都比較有素質,要面子,店子開在大學裡,糾紛、盜竊都能少不少。
省心,省力,還能賺錢!
十幾二十年後,再想要在校園裡開店,是要招標的,少則幾十萬,多則上百萬!
高磊估算了一下,校長現在大概五十來歲,還有可能不到十年退休,那他就要十年的經營權。
要多了也不管用,一朝天子一朝臣。
他自信的看著校長,補充道:
「亭子我出資建造,保證不影響學校整體建築風格,經營期間,絕不外包給社會上的人,雇員必須從學校貧困生中挑選。並且學校有一定崗位推薦的權利。
我們先試營業一個季度,然後根據盈利,來制定這個管理的費用。而且,這些亭子的經營權,我只要十年!十年之後,我享有優先續約權。」
這樣的條件,學校沒理由拒絕呀!
這等於是白給學校建設了一個福利工程,甚至可以放到招生簡介里,作為一個亮點。
本來說是補償高磊的,可這聽上去,像是高磊回報學校呀!
貧困生的經濟來源解決了,方便了學校師生對課外書的需求,還為學校創了收。
拒絕,完全沒有理由啊!
可在場的老師和校長,一個比一個吃驚,這是一個八歲孩子能想出來的嗎?
僅僅是自己出資建造書刊亭,這一項,沒點魄力,真想不出來。
還有十年的經營權,一點兒不貪心,而且誠意十足。
「這個,我不能馬上給你答覆。」
校長緩緩開口,但是面色已經不似剛才那般凝重,反而帶著幾分喜色,看高磊的目光,不僅僅是驚嘆,還有欣賞。
「在校內經營,這還沒有過先例,我們需要開會討論一下。學校會認真的處理這件事情,並且儘快給你一個答覆。」
他慈愛的笑著,忍不住摸了摸高磊的頭:
「你這孩子,真的是我從教以來,見過最聰明的孩子。而且,你父母把你教的,很好!」
善良,從來都不是一種本能,而是一種教養。
校長看著高磊,眼神驕傲。
這是他的學生!
「謝謝校長爺爺!」高磊甜甜一笑,一副小孩子的天真模樣。
該是小孩子的時候,他是不吝嗇裝一裝的。
所謂的開會討論,應該只是走個過場。公家的事情,程序自然是要繁瑣一些的。
看校長的樣子,他完全可以回去準備書刊亭的設計圖紙了。
……
高磊從校長室一出來,就看見羅浩他們在樓外等著他。
「小神童!」
周海濤第一個上來摟住他的脖子,用力的揉著他的腦袋。
「你這腦袋怎麼長的?把你的聰明才智,分我一半吧!」
他彎下腰,一臉的羨慕:
「其實吧,一開始你說那歌是你做夢做出來的,我沒信的,流言出來的時候,我還懷疑過。但是過了今天我才發現,原來我們的小神童,是真的很『神』啊!
你是不是真的睡一覺,就能夢首曲子?你幫我夢一首唄,我不太想當歌星,就是想出個風頭。」
他咧嘴笑著,一臉諂媚。
高磊有些好像的看了看他,又將目光看向其他人:
「你們都懷疑我是偷的,為什麼還要幫我?」
「嘁!」
幾人不約而同的笑了,有一種心照不宣的默契。
偷東西嘛,誰小時候沒偷過?
最多的,應該就是偷吃家裡的零食,偷拿父母的錢。
自己知道是不對的,長大了不這麼幹就行了,沒必要弄得好像十惡不赦一樣。
考試作弊也一樣,被抓住的才叫作弊,沒抓到,就不是。
很多人,你以為他學法律是為了維護法律的正義?
呵呵,其實,是為了更好的鑽法律的空子。
做人嘛,何必那麼死板?
大是大非能弄得清楚就行,至於其他的,真沒必要。
高磊當時是被人逼著上台的,周海濤是最清楚的。那種情況下,吹個牛,有什麼大不了的?
「我說了,咱們是一個集體!」
羅浩從另一邊摟住高磊,漫不經心的說著:
「其實這事吧,我們的確可以高高掛起的,但王連英那小子欺人太甚,他故意鬧得滿校皆知,看不慣他那副小人得志的樣子,你知道嗎?」
「那是你們倆,我從一開始就相信,那歌絕對不是王連英寫的!」
趙志剛笑得一臉得意:
「我特意去聽了他那個螢火蟲樂隊的歌,根本就不是一個檔次。在我們那兒,就他們這水平,上台是要挨揍的。」
他擠開周海濤,摟住高磊,邀功道:
「小神童,我這麼堅定的相信你,你是不是應該感謝感謝我?幫我也夢一首,我要情歌,你懂的!」
「你們這一個個的!」
高磊用力將他們推開,一副生氣的樣子:
「你們當我是許願池呢,還情歌!」
他大步的往前走,幾人在後面緊追不捨。
「就一首!就一首……」
學校那麼大,學生那麼多,那天的唱歌比賽,其實只有很少一部分學生知道。
可今天之後,全校都知道,法律系有一個音樂神童,做場夢,就能夢見好聽的曲子。
不但學生知道,老師也都知道了。
之前高磊去聽其他年級的課,還會被老師詢問,是不是哪個學生把自己弟弟帶到學校來了。
現在不會了,看到他還會特意關照,問他有沒有聽不懂的地方。
書刊亭的建設批覆也很快下來,學校給高磊圈定了幾處地方,都是每天學生和老師必經之路上。
高磊又主動申請,在學校人氣比較高的操場附近,多增加了幾個點。
手續辦好,他立刻投入建設。
學校里什麼都缺,就是不缺人才。
書刊亭的設計圖紙,是建築系的學長們爭先恐後,白送給高磊的。
還在學校的宣傳欄上,做過一段時間的公示投票。
房子是土木系的學長,一磚一瓦,親自蓋的。
技術水平,工程質量要求,絕對遠超外面那些老油條的泥瓦匠。
外牆裝飾,是美術系的學長學姐,自掏腰包,買了塗料,自己塗鴉的。
全校十個書刊亭,整個過程全部下來,高磊只是花錢買了個材料,其他的事情,全是學長們搞定的。
穩重而嚴肅的校園,突然因為這些像是從土裡冒出來,漂亮蘑菇一般的書刊亭,變得活潑。
因為參與了建設,學生們對這些小亭子,也有了不一樣的感情。
還沒正式開業,就已經經常有人駐足觀看。
有條件的學生,會拿著高價買的傻瓜相機,在每一座書刊亭前合影留念。
這是大學裡,不一樣的風景。
他們看到的是風景,高磊心中響動的是算盤。
期待啊,不知道這十座書刊亭,一個月的淨盈利,會是多少?
當然是大學校園裡!
越往後,大學生的口袋錢越多,大學生的口袋也越松。
現在還沒有到信息爆炸的時代,電視又是昂貴的奢侈品,且只能它放什麼,你看什麼。
書刊就不一樣了,像《故事會》、《知音》、《讀者》、《意林》這些,都有自己精準的讀者定位。
是讀者想看什麼,他們就寫什麼。
一本《知音》跟一斤肉的價格差不多,可仍然每個月能賣出上百萬本,說明什麼?
賣書刊,絕對是賺錢的!
可書刊留給商販的利潤卻不是很大,那就需要其他的東西來平衡。
飲料,冰棒,茶葉蛋,方便麵,火腿腸,明星卡片,明星海報……
這些東西的利潤最低百分之二十起,最高能翻上幾倍。
大學生還都比較有素質,要面子,店子開在大學裡,糾紛、盜竊都能少不少。
省心,省力,還能賺錢!
十幾二十年後,再想要在校園裡開店,是要招標的,少則幾十萬,多則上百萬!
高磊估算了一下,校長現在大概五十來歲,還有可能不到十年退休,那他就要十年的經營權。
要多了也不管用,一朝天子一朝臣。
他自信的看著校長,補充道:
「亭子我出資建造,保證不影響學校整體建築風格,經營期間,絕不外包給社會上的人,雇員必須從學校貧困生中挑選。並且學校有一定崗位推薦的權利。
我們先試營業一個季度,然後根據盈利,來制定這個管理的費用。而且,這些亭子的經營權,我只要十年!十年之後,我享有優先續約權。」
這樣的條件,學校沒理由拒絕呀!
這等於是白給學校建設了一個福利工程,甚至可以放到招生簡介里,作為一個亮點。
本來說是補償高磊的,可這聽上去,像是高磊回報學校呀!
貧困生的經濟來源解決了,方便了學校師生對課外書的需求,還為學校創了收。
拒絕,完全沒有理由啊!
可在場的老師和校長,一個比一個吃驚,這是一個八歲孩子能想出來的嗎?
僅僅是自己出資建造書刊亭,這一項,沒點魄力,真想不出來。
還有十年的經營權,一點兒不貪心,而且誠意十足。
「這個,我不能馬上給你答覆。」
校長緩緩開口,但是面色已經不似剛才那般凝重,反而帶著幾分喜色,看高磊的目光,不僅僅是驚嘆,還有欣賞。
「在校內經營,這還沒有過先例,我們需要開會討論一下。學校會認真的處理這件事情,並且儘快給你一個答覆。」
他慈愛的笑著,忍不住摸了摸高磊的頭:
「你這孩子,真的是我從教以來,見過最聰明的孩子。而且,你父母把你教的,很好!」
善良,從來都不是一種本能,而是一種教養。
校長看著高磊,眼神驕傲。
這是他的學生!
「謝謝校長爺爺!」高磊甜甜一笑,一副小孩子的天真模樣。
該是小孩子的時候,他是不吝嗇裝一裝的。
所謂的開會討論,應該只是走個過場。公家的事情,程序自然是要繁瑣一些的。
看校長的樣子,他完全可以回去準備書刊亭的設計圖紙了。
……
高磊從校長室一出來,就看見羅浩他們在樓外等著他。
「小神童!」
周海濤第一個上來摟住他的脖子,用力的揉著他的腦袋。
「你這腦袋怎麼長的?把你的聰明才智,分我一半吧!」
他彎下腰,一臉的羨慕:
「其實吧,一開始你說那歌是你做夢做出來的,我沒信的,流言出來的時候,我還懷疑過。但是過了今天我才發現,原來我們的小神童,是真的很『神』啊!
你是不是真的睡一覺,就能夢首曲子?你幫我夢一首唄,我不太想當歌星,就是想出個風頭。」
他咧嘴笑著,一臉諂媚。
高磊有些好像的看了看他,又將目光看向其他人:
「你們都懷疑我是偷的,為什麼還要幫我?」
「嘁!」
幾人不約而同的笑了,有一種心照不宣的默契。
偷東西嘛,誰小時候沒偷過?
最多的,應該就是偷吃家裡的零食,偷拿父母的錢。
自己知道是不對的,長大了不這麼幹就行了,沒必要弄得好像十惡不赦一樣。
考試作弊也一樣,被抓住的才叫作弊,沒抓到,就不是。
很多人,你以為他學法律是為了維護法律的正義?
呵呵,其實,是為了更好的鑽法律的空子。
做人嘛,何必那麼死板?
大是大非能弄得清楚就行,至於其他的,真沒必要。
高磊當時是被人逼著上台的,周海濤是最清楚的。那種情況下,吹個牛,有什麼大不了的?
「我說了,咱們是一個集體!」
羅浩從另一邊摟住高磊,漫不經心的說著:
「其實這事吧,我們的確可以高高掛起的,但王連英那小子欺人太甚,他故意鬧得滿校皆知,看不慣他那副小人得志的樣子,你知道嗎?」
「那是你們倆,我從一開始就相信,那歌絕對不是王連英寫的!」
趙志剛笑得一臉得意:
「我特意去聽了他那個螢火蟲樂隊的歌,根本就不是一個檔次。在我們那兒,就他們這水平,上台是要挨揍的。」
他擠開周海濤,摟住高磊,邀功道:
「小神童,我這麼堅定的相信你,你是不是應該感謝感謝我?幫我也夢一首,我要情歌,你懂的!」
「你們這一個個的!」
高磊用力將他們推開,一副生氣的樣子:
「你們當我是許願池呢,還情歌!」
他大步的往前走,幾人在後面緊追不捨。
「就一首!就一首……」
學校那麼大,學生那麼多,那天的唱歌比賽,其實只有很少一部分學生知道。
可今天之後,全校都知道,法律系有一個音樂神童,做場夢,就能夢見好聽的曲子。
不但學生知道,老師也都知道了。
之前高磊去聽其他年級的課,還會被老師詢問,是不是哪個學生把自己弟弟帶到學校來了。
現在不會了,看到他還會特意關照,問他有沒有聽不懂的地方。
書刊亭的建設批覆也很快下來,學校給高磊圈定了幾處地方,都是每天學生和老師必經之路上。
高磊又主動申請,在學校人氣比較高的操場附近,多增加了幾個點。
手續辦好,他立刻投入建設。
學校里什麼都缺,就是不缺人才。
書刊亭的設計圖紙,是建築系的學長們爭先恐後,白送給高磊的。
還在學校的宣傳欄上,做過一段時間的公示投票。
房子是土木系的學長,一磚一瓦,親自蓋的。
技術水平,工程質量要求,絕對遠超外面那些老油條的泥瓦匠。
外牆裝飾,是美術系的學長學姐,自掏腰包,買了塗料,自己塗鴉的。
全校十個書刊亭,整個過程全部下來,高磊只是花錢買了個材料,其他的事情,全是學長們搞定的。
穩重而嚴肅的校園,突然因為這些像是從土裡冒出來,漂亮蘑菇一般的書刊亭,變得活潑。
因為參與了建設,學生們對這些小亭子,也有了不一樣的感情。
還沒正式開業,就已經經常有人駐足觀看。
有條件的學生,會拿著高價買的傻瓜相機,在每一座書刊亭前合影留念。
這是大學裡,不一樣的風景。
他們看到的是風景,高磊心中響動的是算盤。
期待啊,不知道這十座書刊亭,一個月的淨盈利,會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