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我若還有新歌,你說怎麼辦
宿舍樓前,學生越聚越多。
「出什麼事了?」
「聽說是法律系的學生,剽竊了音樂系的曲譜。」
「那首歌很厲害,隨便聽一兩遍,旋律和歌詞就忘不掉。」
「好像還被劉歡老師看中,要親自演唱吧?」
「是那個大一的『神童』偷的嗎?看不出來呀,這么小品行就不好。」
「別看他小,心眼可不少,還剝削同寢室的窮同學呢。」
「這樣高智商的壞人,將來對社會危害肯定不小。」
「好可怕呀!就因為頂著『神童』頭銜,什麼都敢偷,將來會不會偷到我們頭上?」
……
人群議論紛紛,天然的認為歌譜這種事情,肯定是法律系偷音樂系的呀。
術業有專攻嘛!
李躍進也一副胸有成竹的樣子,話里話外,甚至已經完全坐實了,高磊就是那個小偷!
作為老師,他這種明顯的選邊站,很沒有素養。
所有人都看著高磊,羅敏輝現在想把他叫走,囑咐幾句都做不到。
他生怕高磊迫於壓力,說了不該說的話。
本來這種事情,小範圍解決就好。雙方帶到辦公室里,該道歉的道歉,該和解的和解,這就完了。
現在弄得人盡皆知,高磊還需要在學校里待四年,這讓他怎麼面對其他同學?
「咬死,別認!」
羅浩扯了扯高磊的衣服,在他身邊用氣聲說著。
這種事情,僅憑一張曲譜是做不得數的。畢竟只要有點兒音樂知識,聽完這首歌,就能將曲譜復原。
只要高磊一口咬死,這歌就是他做夢夢的,誰也奈何不了他。
高磊抬頭看了一眼羅浩,有些欣慰和感動。
這種時刻,他們還能選擇站在他這邊,切實的履行了羅浩最開始的那句話:一個寢室,一個集體!
最讓他意外的,還是郝富貴。
行!這些朋友,他認了!
「李老師,您是音樂系的對吧?」
高磊朗聲開口,問了一個看似愚不可及的問題。音樂系的班主任,不是音樂系的,能是什麼系的?
「不管我是什麼系的,我都是江大的老師,都會設身處地的,為江大的學生考慮。」
李躍進微笑著,說著大而空的場面話。
「您可能誤解我的意思了。」
高磊輕笑,透過人群的縫隙,看到了一個身影,正是音樂系的教授,殷紅梅。
這個人來了,就好辦多了。
「殷教授!」
他沖人群外喊了一句:「我想請問一下,一個音樂創作者,是否會有他個人的創作習慣和風格,以及擅長和經常使用的技巧?」
話音落下,不少人已經開始思考這個問題,並且隱隱意識到了什麼。
王連英眉頭一蹙,開始有點慌。
「是的!」
殷紅梅走進人群,看著高磊,露出欣賞的眼神。
因為高磊一句話,就讓她意識到了這起事件的關鍵所在:音樂,其實會帶有個人的標記。
她是王連英的老師,螢火蟲樂隊的曲風,她是了解的。
因為想以Beyond為目標,所以他們的歌曲或多或少都存在模仿的痕跡。
而且,模仿得並不高明。
比上不足比下有餘吧,比同年級的其他學生還是要強一點的。
「創作本身是一種個性的體現,肯定會帶有很個性的一些東西。比如王連英的風格就屬於比較偏現在流行的『藝術搖滾』和『迷幻搖滾』。而那首《孤勇者》,好像並不屬於這兩種風格之一。說實話,這首歌的風格我還不是很清楚,因為它有一些介於『流行』和『搖滾』之間的東西。」
殷紅梅的解釋比較專業,也比較中肯,聽懂了的人,開始動搖一開始的想法。
「殷老師,是這樣的……」
王連英眼見風向有些不對,連忙解釋道:
「因為我們樂隊一直想要取得一個好的成績,但是藝術搖滾不利於傳唱,想要打開知名度,聽眾認可是很重要的。所以我想創新一下,將『流行』和『搖滾』結合,所以才有了這首曲子,這是我們全新的風格,我稱之為『流行搖滾』!」
這解釋都把高磊聽懵了,見過不要臉的,沒見過這麼不要臉的。
你乾脆說你是一個流派的開山鼻祖得了唄!
「年輕人,有創新意識,是非常好的!」
李躍進適時的肯定了王連英的話:
「藝術,需要靈感,也需要長期的藝術沉澱。從來沒有學過畫畫的人,他能畫出曠世奇作嗎?筆都不會拿的人,怎麼可能把稍縱即逝的靈感,變成作畫呢?
風格什麼的,是會根據人的成長而改變的。大家說,對吧?」
他問向周圍的人群,立刻得到積極的響應,不少人扯著嗓子喊:「對!」
風格,不能作為判定是否剽竊的標準!
李躍進攤開雙手,得意的看向殷紅梅,給了她一個「你懂的」眼神。
非要這樣解釋,似乎也可以。
殷紅梅無法反駁,但是她有一種感覺,這歌不是王連英寫的。
身為老師,自己的學生有多少本事,她有一個基本的了解。況且,高磊能夠提出「風格」這個問題,就代表著他想從專業的角度,為自己辯白。
真正剽竊他人作品的人,不可能有這樣的膽量。
可是,辯白失敗了。
高磊沒想到王連英這麼厚顏無恥,也對,事關聲譽,肯定要拼一些。
「李老師說得對!」
他挺直了腰背,一點也不慌:
「風格可以變,就像有的人,明明是個男人,可突然想當女人了,也是可能的!」
高磊微微一笑,直接無視李躍進黑下來的臉,繼續說道:
「既然王連英學長想到轉變風格,迎合市場,那想必做了不止一首《孤勇者》這樣的歌曲咯?咱們現在這麼多人,還有專業的老師在場,王學長不妨唱一兩首,讓我們也好耳目一新!」
他的觀點很簡單:要想證明歌是你做的,那就再做一首類似的。
做搖滾的人,都是很驕傲的,「流行搖滾」至少現在還不被認可,甚至遭受鄙視。
王連英一心以Beyond為目標,榜樣都沒做流行搖滾,他們怎麼可能做?
他沒有存貨,一首都沒有。
「哼!你以為創作那麼簡單嗎?」
王連英不屑的冷哼,鄙夷的看著高磊:
「我這首也是剛剛做出來的,怎麼可能還有其他?倒是『神童』你,做個夢就能做出一首歌,想必你隨便睡一覺,又有一首咯?」
「哈哈……哈哈……」
人群爆發譏笑聲,如果真的做夢就可以創作歌曲,那歌壇那些寫歌的作曲家,那麼辛苦幹嘛?
都去睡大頭覺好了!
「那我要是真的『睡』出來了,怎麼辦呢?」
高磊勾唇,饒有興趣的看著王連英:
「我要是還能唱出一首同樣是流行搖滾的歌,且完全沒有任何人唱過,絕對的新歌,王學長,你說,怎麼辦?」
人群沉默了,鴉雀無聲。
一個非音樂專業的學生,說他還有一首從來沒人唱過的新歌?
不可能吧!
「出什麼事了?」
「聽說是法律系的學生,剽竊了音樂系的曲譜。」
「那首歌很厲害,隨便聽一兩遍,旋律和歌詞就忘不掉。」
「好像還被劉歡老師看中,要親自演唱吧?」
「是那個大一的『神童』偷的嗎?看不出來呀,這么小品行就不好。」
「別看他小,心眼可不少,還剝削同寢室的窮同學呢。」
「這樣高智商的壞人,將來對社會危害肯定不小。」
「好可怕呀!就因為頂著『神童』頭銜,什麼都敢偷,將來會不會偷到我們頭上?」
……
人群議論紛紛,天然的認為歌譜這種事情,肯定是法律系偷音樂系的呀。
術業有專攻嘛!
李躍進也一副胸有成竹的樣子,話里話外,甚至已經完全坐實了,高磊就是那個小偷!
作為老師,他這種明顯的選邊站,很沒有素養。
所有人都看著高磊,羅敏輝現在想把他叫走,囑咐幾句都做不到。
他生怕高磊迫於壓力,說了不該說的話。
本來這種事情,小範圍解決就好。雙方帶到辦公室里,該道歉的道歉,該和解的和解,這就完了。
現在弄得人盡皆知,高磊還需要在學校里待四年,這讓他怎麼面對其他同學?
「咬死,別認!」
羅浩扯了扯高磊的衣服,在他身邊用氣聲說著。
這種事情,僅憑一張曲譜是做不得數的。畢竟只要有點兒音樂知識,聽完這首歌,就能將曲譜復原。
只要高磊一口咬死,這歌就是他做夢夢的,誰也奈何不了他。
高磊抬頭看了一眼羅浩,有些欣慰和感動。
這種時刻,他們還能選擇站在他這邊,切實的履行了羅浩最開始的那句話:一個寢室,一個集體!
最讓他意外的,還是郝富貴。
行!這些朋友,他認了!
「李老師,您是音樂系的對吧?」
高磊朗聲開口,問了一個看似愚不可及的問題。音樂系的班主任,不是音樂系的,能是什麼系的?
「不管我是什麼系的,我都是江大的老師,都會設身處地的,為江大的學生考慮。」
李躍進微笑著,說著大而空的場面話。
「您可能誤解我的意思了。」
高磊輕笑,透過人群的縫隙,看到了一個身影,正是音樂系的教授,殷紅梅。
這個人來了,就好辦多了。
「殷教授!」
他沖人群外喊了一句:「我想請問一下,一個音樂創作者,是否會有他個人的創作習慣和風格,以及擅長和經常使用的技巧?」
話音落下,不少人已經開始思考這個問題,並且隱隱意識到了什麼。
王連英眉頭一蹙,開始有點慌。
「是的!」
殷紅梅走進人群,看著高磊,露出欣賞的眼神。
因為高磊一句話,就讓她意識到了這起事件的關鍵所在:音樂,其實會帶有個人的標記。
她是王連英的老師,螢火蟲樂隊的曲風,她是了解的。
因為想以Beyond為目標,所以他們的歌曲或多或少都存在模仿的痕跡。
而且,模仿得並不高明。
比上不足比下有餘吧,比同年級的其他學生還是要強一點的。
「創作本身是一種個性的體現,肯定會帶有很個性的一些東西。比如王連英的風格就屬於比較偏現在流行的『藝術搖滾』和『迷幻搖滾』。而那首《孤勇者》,好像並不屬於這兩種風格之一。說實話,這首歌的風格我還不是很清楚,因為它有一些介於『流行』和『搖滾』之間的東西。」
殷紅梅的解釋比較專業,也比較中肯,聽懂了的人,開始動搖一開始的想法。
「殷老師,是這樣的……」
王連英眼見風向有些不對,連忙解釋道:
「因為我們樂隊一直想要取得一個好的成績,但是藝術搖滾不利於傳唱,想要打開知名度,聽眾認可是很重要的。所以我想創新一下,將『流行』和『搖滾』結合,所以才有了這首曲子,這是我們全新的風格,我稱之為『流行搖滾』!」
這解釋都把高磊聽懵了,見過不要臉的,沒見過這麼不要臉的。
你乾脆說你是一個流派的開山鼻祖得了唄!
「年輕人,有創新意識,是非常好的!」
李躍進適時的肯定了王連英的話:
「藝術,需要靈感,也需要長期的藝術沉澱。從來沒有學過畫畫的人,他能畫出曠世奇作嗎?筆都不會拿的人,怎麼可能把稍縱即逝的靈感,變成作畫呢?
風格什麼的,是會根據人的成長而改變的。大家說,對吧?」
他問向周圍的人群,立刻得到積極的響應,不少人扯著嗓子喊:「對!」
風格,不能作為判定是否剽竊的標準!
李躍進攤開雙手,得意的看向殷紅梅,給了她一個「你懂的」眼神。
非要這樣解釋,似乎也可以。
殷紅梅無法反駁,但是她有一種感覺,這歌不是王連英寫的。
身為老師,自己的學生有多少本事,她有一個基本的了解。況且,高磊能夠提出「風格」這個問題,就代表著他想從專業的角度,為自己辯白。
真正剽竊他人作品的人,不可能有這樣的膽量。
可是,辯白失敗了。
高磊沒想到王連英這麼厚顏無恥,也對,事關聲譽,肯定要拼一些。
「李老師說得對!」
他挺直了腰背,一點也不慌:
「風格可以變,就像有的人,明明是個男人,可突然想當女人了,也是可能的!」
高磊微微一笑,直接無視李躍進黑下來的臉,繼續說道:
「既然王連英學長想到轉變風格,迎合市場,那想必做了不止一首《孤勇者》這樣的歌曲咯?咱們現在這麼多人,還有專業的老師在場,王學長不妨唱一兩首,讓我們也好耳目一新!」
他的觀點很簡單:要想證明歌是你做的,那就再做一首類似的。
做搖滾的人,都是很驕傲的,「流行搖滾」至少現在還不被認可,甚至遭受鄙視。
王連英一心以Beyond為目標,榜樣都沒做流行搖滾,他們怎麼可能做?
他沒有存貨,一首都沒有。
「哼!你以為創作那麼簡單嗎?」
王連英不屑的冷哼,鄙夷的看著高磊:
「我這首也是剛剛做出來的,怎麼可能還有其他?倒是『神童』你,做個夢就能做出一首歌,想必你隨便睡一覺,又有一首咯?」
「哈哈……哈哈……」
人群爆發譏笑聲,如果真的做夢就可以創作歌曲,那歌壇那些寫歌的作曲家,那麼辛苦幹嘛?
都去睡大頭覺好了!
「那我要是真的『睡』出來了,怎麼辦呢?」
高磊勾唇,饒有興趣的看著王連英:
「我要是還能唱出一首同樣是流行搖滾的歌,且完全沒有任何人唱過,絕對的新歌,王學長,你說,怎麼辦?」
人群沉默了,鴉雀無聲。
一個非音樂專業的學生,說他還有一首從來沒人唱過的新歌?
不可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