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盜版事件
這塊無名的大石頭,見證了房遺直重生後的第一次。
此時此刻的房遺直進入賢者時間,身心都十分滿足。
重生頂級官二代,事業大獲成功,又有如此頂級美女相伴。
人生如此,夫復何求?
等到二人穿好衣服後,房遺直望著石頭上的那點點殷紅,心裡不由一緊:「紅袖,你這是第一次?」
紅袖正背著房遺直穿衣服,聽到這話,輕輕點了點頭。
「難怪她剛才的動作這麼生疏?」房遺直暗想。
紅袖穿好衣服後轉過身,抬眼認真望著房遺直道:「房郎,你會娶我嗎?」
房遺直脫口而出道:「我當然會。」
聽到這話,紅袖臉上閃過一抹幸福的微笑,「我知道我是青樓女子,身份低微。不求能嫁給你做正妻,只求能做妾,在房府內有個容身之處,也就滿足了。」
房遺直看著紅袖眼中的期待和不安,心中湧起一股複雜的情感。他知道,紅袖的問句背後,是她對未來的不確定和對身份的自卑。他輕輕地握住了她的手,認真地說道:
「紅袖,你的身份並不決定你的價值。在我眼中,你是一個才華橫溢、美麗動人的女子,你的善良和真誠,才是我最看重的。。」
紅袖的眼中閃過一絲淚光,她的聲音帶著顫抖:「房郎,你真的不介意我的過去嗎?」
房遺直搖了搖頭,他的眼神堅定而溫柔:「你的過去不是你自己可以選擇的,有哪個女子在有選擇的情況下,願意淪落風塵?。」
他輕輕擦去紅袖眼角的淚珠,繼續說道:「我願意娶你,不僅是因為你的美麗和才華,更因為你的真心。」
紅袖的臉上露出了好似玫瑰般嬌艷絢爛的笑容,她緊緊地抱住了房遺直,仿佛要將所有的感激和愛意都融入這個擁抱中。
「房郎,我覺得自己現在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假如這是個夢,我希望這個夢永遠都不要醒來。」紅袖輕柔的說道。
房遺直回抱著她,心想還是古代的女子好。
前世的華國女人,要求這,要求那,什麼?要結婚?可以啊。
房子必須有,車子看情況。年收入要比女生高1.5-2倍以上。身高在175以上。外形過得去,絕對不要胖。不要「地中海」,這個要遺傳給下一代的。工作必須穩定,最好體制內公務員或者事業單位,央國企。學歷最起碼同級,或者以上。家庭條件比女方好。婚後絕不跟父母同住。彩禮、三金和各種紅包必須有。我不會做的你要會做家務,最好還燒一手好菜。能包容我脾氣。戀愛期間要你來追我,我比較矜持、慢熱……
最後,如果男方全符合,其綜合條件均比女方好,費盡千辛萬苦把女方娶到手了,十有八九也不是原裝貨。
唐朝雖然也開放,但是在重金娶親這一塊,娶得是完璧之身,八抬大轎,抬的是大家閨秀,明媒正娶,娶的是賢良淑德,三媒六聘,聘的是知書達理。
二人依偎在一起,悄悄說了好多情意綿綿的話,這才依依不捨的離去。
房遺直帶著紅袖回到房府後,因為房小明有事情找他,所以房遺直讓紅袖暫時待在自己的書房內。
房小明這個時候來找自己,恐怕多半是為了匯報三國演義後兩部的銷售情況吧。房遺直心想。
等到安頓好紅袖,讓房小明進來後,房小明說的事情,果然是三國演義三四部的銷量情況。
「公子,咱們的三國演義第三部和第四部,有了前兩部的基礎打底,這次的銷售情況可謂是一帆風順,一下子就買斷貨了,印刷那邊加班加點都有些忙不過來。」房小明躬身低眉,一臉喜色的說道。
房遺直懶散的坐在胡凳上,滿意的點頭道:「嗯,不錯。等忙過了這段時間,給大傢伙多發一些獎金作為答謝。這個事情你定個章程,然後找我簽字就行。」
房遺直從來不是一個小氣的人,前世老闆的那套pua,什麼要多為公司做貢獻,要把公司當成家,不要看公司給予你多少工資,而是要看你為公司做了多少貢獻,工資少一點沒關係,重要的是你學到了工作經驗,這類的屁話,房遺直從來都是嗤之以鼻的。
他的邏輯很簡單,你為我工作,我根據你的工作量為你發薪水。
你做的下去就做,做不下去就換一家。
整天說那些有的沒的有什麼用?
你和人家談企業文化,談奉獻有什麼用?
誰家沒有老婆孩子?沒有幾個長輩?
都是要養家餬口的人,你錢給足了,什麼都好說,不怕員工不買命幹活。
「我這裡代替大家,多謝公子您了。」房小明聽說要發獎金,臉上露出喜色。
緊接著,他就又皺著眉頭道:「不過還有一件事情,我得和您匯報下。」
房遺直看了他一眼,做出一個洗耳恭聽的模樣。
接下來房小明沒有繼續說話,而是打開了放在旁邊的一個包袱,拿出了一些書籍。
「這些,請公子先過目。」
房遺直接過房小明遞過來的書籍看去,只見封面上寫著《夏商演義》,《商周演義》,《春秋演義》,《秦漢演義》……
隨意翻開幾本書的首頁看去,只見上邊開篇都寫著什麼天下大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之類大差不差的話。
內容的話,寫的也大多數都是王朝更迭之類的時期,明君,謀士,武將,權謀之類的。
房遺直看著這些書籍,瞪大了眼睛,一股濃濃的熟悉感撲面而來。
「這……這些書籍怎麼看著都那麼類似?」
「這些大多都是借鑑公子您寫的三國演義啊。」房小明無奈繼續說道:「這些還算是講究一點的,公子您再看這些。」
房小明說罷,又遞過來一些紙張粗糙不堪,字跡模糊的一些書籍。
房遺直接過來看去,只見上面的內容,正是自己寫的《三國演義》。
這是抄襲!可恥的抄襲!
不過房遺直就算是知道對方抄襲,那也是拿對方一點辦法都沒有。
在法律還算健全的前世,有專門的智慧財產權法保護作者的合法權益,一些作者和出版社維權仍然極為艱難。
更別說是律法不太健全的唐朝了。
這事,他房遺直就算是告到了官府去,都不可能贏的了這官司。
因為人家在盜版他三國演義的時候,很貼心的在作者姓名上寫上了他房遺直的名字。
當然,版權費是一個銅板都沒有。
他能告人家什麼?
抄襲嗎?
人家可以說,我們已經在作者這一欄標註了房公子的名字啊,怎麼能說是抄襲呢?
讓人家賠償經濟損失嗎?
老爹房玄齡的臉往哪裡放?
之前寫書,開酒樓,這些行為雖然特立獨行了一些,但是還可以用年少輕狂來解釋。
大庭廣眾之下,丞相之子和人家對簿公堂,只為了區區幾個阿堵物,那性質完全是不一樣的。
人家只會說房遺直掉進了錢眼裡,說老爹房玄齡管教無方,甚至還會說有其父必有其子之類誅心的話。
這個和現代人完全是不一樣的。
要是現代某作者發現有人抄襲,狀告某人,要求賠償,大家都會覺得作者是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都會站在作者這邊。但是在這個時代來看,你房遺直一個丞相之子,要人家賠償錢財,未免吃相太難看了。
這個倒不是說現代人愛錢,古代人就高風亮節。
而是所處的時代不一樣,人們的思維想法也不一樣。
說不上誰對誰錯。
只能說一個時代有一個時代的特色。
就比如說唐朝法律,七歲以上的人,若是犯了法,最高可判死刑!
後世朝代大多延續唐朝的律法。
就比如說乾隆年間的九歲孩童殺人案,這件案子發生於乾隆四十四年四月二十日,春末夏初。
四川綿陽鹽亭縣,三個村童如往常一般相約放羊。他們是九歲的劉縻子、八歲的李子相和七歲的李潤,三人是鄰里街坊,常在一起玩耍。
李子相和妹妹李潤看到家中地里剛鑽出新豆,兩人便商量著要去摘些回來嘗嘗鮮。不多時,李家兄妹倆捧著一把新鮮的豆莢回來了。兩人找了塊平坦的地方,生起一堆小火,開始烘烤豆子。裊裊青煙夾雜著豆香飄散開來,很快就吸引了劉縻子的注意。
劉縻子聞香而來,饞蟲頓時被勾了起來。他向李潤討要豆子,李潤便好心地遞了一些過去。可這只是勾起了劉縻子更強的食慾,他又轉向李子相,想多要些豆子。李子相卻推辭說家裡地里產的不多,只夠自己和妹妹吃,而且烤的也不多。
這番話激怒了劉縻子。雖然年紀尚小,但他生性驕傲,自詡家境優越。在他看來,李家兄妹不過是些貧農之子,怎敢如此輕慢於他?當下,劉縻子對著李子相破口大罵,蠻橫地要求他把所有的豆子都交出來。
李子相哪裡肯依?他辛辛苦苦摘來的豆子,憑什麼要全給劉縻子?兩個孩子就這樣為了幾顆豆子爭吵起來。爭吵很快就升級成了肢體衝突,劉縻子突然朝李子相撲去,一把揪住他的衣領,對著他的胸膛就是一拳。
這一拳來勢洶洶,直接把李子相打得一個趔趄,差點摔倒在地。李子相勉強站穩,剛想還手,劉縻子又撲了上來,對他拳打腳踢。李子相雖然年紀小,卻也不是好欺負的,立即奮力反擊。兩個孩子在山坡上扭打成一團,拳腳相加,口中還不斷地辱罵對方。
李潤見狀大驚失色,急忙上前想要勸架。可她年紀最小,力氣不夠,反而被劉縻子一把推開,摔了個狗啃泥。就在這時,李子相不慎踩到一塊尖銳的石子,身子一個踉蹌,重重地摔在了地上。他的腰眼正好磕在一塊突出的石頭上,劇痛瞬間傳遍全身,幾乎當場昏厥過去。
劉縻子見狀,非但沒有停手,反而變本加厲。他如瘋了般撲上去,對著李子相的腹股溝處瘋狂毆打,連續踢了數十下。李子相痛得奄奄一息,躺在地上動彈不得。李潤見狀嚇得大哭起來,拼命想去拉住劉縻子,卻再次被推開。
劉縻子仿佛失去了理智,繼續對著已經昏迷的李子相拳打腳踢。他甚至拾起旁邊的石塊,對著李子相的頭部和腹部狠命砸去。鮮血很快染紅了地面,李子相在妹妹的哀嚎聲中,終於停止了呼吸。
這一切發生得太快,周圍的村民聽到動靜趕來時,悲劇已經發生。有人目睹了整個過程,更有人看到了最初的爭執——僅僅為了幾顆豆子,竟演變成如此慘烈的殺戮。
有人急忙找來了鄰村的郎中,但為時已晚,李子相已經斷氣。村裡的掌事人立即報了官,劉縻子很快被官差拿下。按照規矩,官府派仵作驗明了李子相的死因確實是劉縻子暴力毆打所致。
就這樣,一場本該是孩童間嬉戲打鬧的爭執,竟演變成了一樁駭人聽聞的命案。一個九歲的孩子,因為幾顆豆子,親手殺了另一個孩子的生命。這起案件很快傳遍四方。
案件發生後,鹽亭縣衙門立即展開調查。縣令張德明親自審理此案。張德明仔細詢問了目擊證人,詳細記錄了案發經過,並多次提審劉縻子。
在審訊過程中,劉縻子雖然年僅九歲,卻表現得異常冷靜。他承認了毆打李子相的事實,但堅稱自己並無殺人之意,只是一時氣憤失手。張德明注意到,劉縻子雖然年幼,但言語間透露出不符年齡的老成。
張德明暗自思忖:「這孩子年紀雖小,心智卻似成人。他的行為雖然殘忍,但按照清律,十歲以下的兒童犯罪通常可以從輕處理。然而,如此處置,恐怕難以平息民憤。「
面對如此複雜的情況,張德明感到左右為難。若按常例從輕處理,恐怕難以平息民憤;若嚴懲劉縻子,又恐有失公允。經過反覆權衡,張德明決定將案件上報綿陽府。
綿陽知府吳宗禮接到案件後,同樣感到棘手。召集幕僚商議,眾人意見不一。有人認為應當從輕處理,畢竟劉縻子年紀尚小,未必有明確的殺人故意;也有人主張嚴懲不貸,以儆效尤,防止類似案件再次發生。
吳宗禮覺得此案影響重大,不敢擅自做主,將案件呈報四川布政使司。布政使朱方增收到案件後,立即召開會議討論。與會官員各抒己見,爭論不休。有人提出,此案雖然兇手年幼,但手段極其殘忍,若輕易放過,恐怕會助長幼年犯罪之風;也有人認為,應當考慮到劉縻子的家庭背景和成長環境,給予教育和改過自新的機會。
朱方增聽完各方意見,陷入了沉思。他意識到,這個案件已經超出了地方官員的處置權限。經過慎重考慮,他決定將案件上報刑部,請求朝廷定奪。
刑部尚書劉墉接到案件後,立即組織刑部官員進行研究。劉墉認為,此案雖然兇手年僅九歲,但其行為極其惡劣,若輕易放過,恐怕會對社會造成不良影響。然而,考慮到清律對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規定,劉墉也不敢輕易做出判決。
經過慎重考慮,劉墉決定將此案呈報乾隆皇帝,請求聖裁。他親自撰寫了奏摺,詳細闡述了案情經過、地方官員的處置過程以及刑部的意見。在奏摺中,劉墉特別強調了此案的特殊性和社會影響,請求皇帝明斷。
乾隆四十四年五月初三,劉墉的奏摺送達乾隆御前。當時,乾隆正在避暑山莊消夏,每日都要處理大量奏摺。然而,這份關於九歲男童殺人案的奏摺引起了他的高度重視。
乾隆仔細閱讀了奏摺內容,對案情進行了深入思考。他考慮到了案件的社會影響、法律的嚴肅性以及對未成年人犯罪的處置原則。經過反覆權衡,乾隆最終做出了一個震驚朝野的決定。
五月初五,乾隆批覆刑部奏摺,下令將劉縻子處以絞刑。這一決定立即引起了朝廷內外的巨大震動。有人讚嘆乾隆英明神武,嚴正法紀;也有人私下質疑,認為對一個九歲孩童判處死刑是否太過嚴厲。
乾隆在批覆中寫道:「朕深思此案,雖然犯案者年僅九歲,但其行為殘忍,手段兇狠,若輕易姑息,恐將助長幼年犯罪之風。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即便年幼,犯下如此重罪,也當受到應有懲處。為儆效尤,維護社會秩序,朕決定對劉縻子處以絞刑。「
無獨有偶,在乾隆五十一年,武昌府蘄州村,也發生了一起案件。
在此地有兩個小孩,十一歲的曹受兒和十三歲的徐桂兒,此二人和九歲的李大生是同村人。
一日,二人見李大生拿著一盒糖,步履輕快地走過。
二人上前攔住李大生,希望能分得糖果。但李大生並不願意給。
二人見狀,上前搶奪。
混戰中,李大生憤怒地說要將這次的事情,告訴曹受兒的父親。曹受兒怕受到父親嚴厲的家教責罰。在徐桂兒的慫恿下,曹受兒決定殺人滅口,確保自己不會受到任何懲罰。他們用盡了所有的力氣,殺害了李大生,並將其丟入河中
二人做完這事後,還試圖掩蓋事實,但最終還是被李大生的父親發現。徐桂兒為了自保,將所有的罪責推到了曹受兒身上。
李大生的屍體最終被找到,但蘄州的仵作洪福卻看不出死因,但殺人者無疑是這兩名少年。
在對於兩名少年的判決上,各級衙門之間會出現如此大的分歧。曹受兒,那個殺死李大生的孩子,只有十一歲的年紀;而策劃這一切的徐桂兒,也僅僅十三歲。
蘄州的官員們,面對這樣的疑問,選擇了依法行事。他們參考了律法中「謀殺十歲以下幼孩,應當重判」的條款,為曹受兒定下了「斬立決」的刑罰,而徐桂兒則被判為「絞立決」。
案卷隨後被提交給了湖北巡撫李綬。他在審閱案件時,心中充滿了疑惑。一個十一歲的孩子,怎麼可能會有殺人的念頭?他在提交給刑部的公文中寫道:「一個十一歲的孩子,在恐懼和壓迫之下,怎麼可能會有這樣的惡意?」這句話,似乎透露出李綬對曹受兒的同情,希望刑部能夠從輕發落。
但命運總是充滿了變數,當新任的湖北巡撫姜晟接手這起案件時,他對此案有了全新的看法。他認為,這起案件的真正罪魁禍首是徐桂兒,而不是曹受兒。他堅決地反駁了「年幼可無重罪」的觀點,認為徐桂兒和曹受兒都應該受到最嚴厲的處罰。而對於蘄州的仵作洪福,姜晟更是毫不留情,建議對其進行嚴厲的處罰,因為他連死者的死因都查不清。
刑部在收到李綬和姜晟的公文後,陷入了激烈的爭論。最終,刑部決定按照姜晟的建議,對徐桂兒執行「斬立決」,而曹受兒則被判為「絞監候」。而洪福,得到了一個「無責」的判決。
關於這一案件的詳細記錄,在乾隆五十二年的十二月十一日被正式提交給了乾隆皇帝進行審查。僅僅兩天後,乾隆皇帝便下達了他的批示:「徐桂兒,立即執行死刑。至於曹受兒,按照建議,先進行監禁,待到秋季再行執行。」
乾隆皇帝認為,無論年紀大小,犯下如此嚴重的罪行,都應該受到應有的懲罰。少年之所以犯下殺人之罪,往往是因為他們內心的衝動和暴力難以控制。如果這樣的少年繼續留在社會中,當他們長大後,可能會對更多的無辜之人造成傷害,不如早點除去免得後患。於是他下令將徐桂兒和曹受兒處以死刑,結束了這起震驚清朝的案件。
「出售這些書籍的書店都是誰?」房遺直好奇的問道。
此時此刻的房遺直進入賢者時間,身心都十分滿足。
重生頂級官二代,事業大獲成功,又有如此頂級美女相伴。
人生如此,夫復何求?
等到二人穿好衣服後,房遺直望著石頭上的那點點殷紅,心裡不由一緊:「紅袖,你這是第一次?」
紅袖正背著房遺直穿衣服,聽到這話,輕輕點了點頭。
「難怪她剛才的動作這麼生疏?」房遺直暗想。
紅袖穿好衣服後轉過身,抬眼認真望著房遺直道:「房郎,你會娶我嗎?」
房遺直脫口而出道:「我當然會。」
聽到這話,紅袖臉上閃過一抹幸福的微笑,「我知道我是青樓女子,身份低微。不求能嫁給你做正妻,只求能做妾,在房府內有個容身之處,也就滿足了。」
房遺直看著紅袖眼中的期待和不安,心中湧起一股複雜的情感。他知道,紅袖的問句背後,是她對未來的不確定和對身份的自卑。他輕輕地握住了她的手,認真地說道:
「紅袖,你的身份並不決定你的價值。在我眼中,你是一個才華橫溢、美麗動人的女子,你的善良和真誠,才是我最看重的。。」
紅袖的眼中閃過一絲淚光,她的聲音帶著顫抖:「房郎,你真的不介意我的過去嗎?」
房遺直搖了搖頭,他的眼神堅定而溫柔:「你的過去不是你自己可以選擇的,有哪個女子在有選擇的情況下,願意淪落風塵?。」
他輕輕擦去紅袖眼角的淚珠,繼續說道:「我願意娶你,不僅是因為你的美麗和才華,更因為你的真心。」
紅袖的臉上露出了好似玫瑰般嬌艷絢爛的笑容,她緊緊地抱住了房遺直,仿佛要將所有的感激和愛意都融入這個擁抱中。
「房郎,我覺得自己現在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假如這是個夢,我希望這個夢永遠都不要醒來。」紅袖輕柔的說道。
房遺直回抱著她,心想還是古代的女子好。
前世的華國女人,要求這,要求那,什麼?要結婚?可以啊。
房子必須有,車子看情況。年收入要比女生高1.5-2倍以上。身高在175以上。外形過得去,絕對不要胖。不要「地中海」,這個要遺傳給下一代的。工作必須穩定,最好體制內公務員或者事業單位,央國企。學歷最起碼同級,或者以上。家庭條件比女方好。婚後絕不跟父母同住。彩禮、三金和各種紅包必須有。我不會做的你要會做家務,最好還燒一手好菜。能包容我脾氣。戀愛期間要你來追我,我比較矜持、慢熱……
最後,如果男方全符合,其綜合條件均比女方好,費盡千辛萬苦把女方娶到手了,十有八九也不是原裝貨。
唐朝雖然也開放,但是在重金娶親這一塊,娶得是完璧之身,八抬大轎,抬的是大家閨秀,明媒正娶,娶的是賢良淑德,三媒六聘,聘的是知書達理。
二人依偎在一起,悄悄說了好多情意綿綿的話,這才依依不捨的離去。
房遺直帶著紅袖回到房府後,因為房小明有事情找他,所以房遺直讓紅袖暫時待在自己的書房內。
房小明這個時候來找自己,恐怕多半是為了匯報三國演義後兩部的銷售情況吧。房遺直心想。
等到安頓好紅袖,讓房小明進來後,房小明說的事情,果然是三國演義三四部的銷量情況。
「公子,咱們的三國演義第三部和第四部,有了前兩部的基礎打底,這次的銷售情況可謂是一帆風順,一下子就買斷貨了,印刷那邊加班加點都有些忙不過來。」房小明躬身低眉,一臉喜色的說道。
房遺直懶散的坐在胡凳上,滿意的點頭道:「嗯,不錯。等忙過了這段時間,給大傢伙多發一些獎金作為答謝。這個事情你定個章程,然後找我簽字就行。」
房遺直從來不是一個小氣的人,前世老闆的那套pua,什麼要多為公司做貢獻,要把公司當成家,不要看公司給予你多少工資,而是要看你為公司做了多少貢獻,工資少一點沒關係,重要的是你學到了工作經驗,這類的屁話,房遺直從來都是嗤之以鼻的。
他的邏輯很簡單,你為我工作,我根據你的工作量為你發薪水。
你做的下去就做,做不下去就換一家。
整天說那些有的沒的有什麼用?
你和人家談企業文化,談奉獻有什麼用?
誰家沒有老婆孩子?沒有幾個長輩?
都是要養家餬口的人,你錢給足了,什麼都好說,不怕員工不買命幹活。
「我這裡代替大家,多謝公子您了。」房小明聽說要發獎金,臉上露出喜色。
緊接著,他就又皺著眉頭道:「不過還有一件事情,我得和您匯報下。」
房遺直看了他一眼,做出一個洗耳恭聽的模樣。
接下來房小明沒有繼續說話,而是打開了放在旁邊的一個包袱,拿出了一些書籍。
「這些,請公子先過目。」
房遺直接過房小明遞過來的書籍看去,只見封面上寫著《夏商演義》,《商周演義》,《春秋演義》,《秦漢演義》……
隨意翻開幾本書的首頁看去,只見上邊開篇都寫著什麼天下大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之類大差不差的話。
內容的話,寫的也大多數都是王朝更迭之類的時期,明君,謀士,武將,權謀之類的。
房遺直看著這些書籍,瞪大了眼睛,一股濃濃的熟悉感撲面而來。
「這……這些書籍怎麼看著都那麼類似?」
「這些大多都是借鑑公子您寫的三國演義啊。」房小明無奈繼續說道:「這些還算是講究一點的,公子您再看這些。」
房小明說罷,又遞過來一些紙張粗糙不堪,字跡模糊的一些書籍。
房遺直接過來看去,只見上面的內容,正是自己寫的《三國演義》。
這是抄襲!可恥的抄襲!
不過房遺直就算是知道對方抄襲,那也是拿對方一點辦法都沒有。
在法律還算健全的前世,有專門的智慧財產權法保護作者的合法權益,一些作者和出版社維權仍然極為艱難。
更別說是律法不太健全的唐朝了。
這事,他房遺直就算是告到了官府去,都不可能贏的了這官司。
因為人家在盜版他三國演義的時候,很貼心的在作者姓名上寫上了他房遺直的名字。
當然,版權費是一個銅板都沒有。
他能告人家什麼?
抄襲嗎?
人家可以說,我們已經在作者這一欄標註了房公子的名字啊,怎麼能說是抄襲呢?
讓人家賠償經濟損失嗎?
老爹房玄齡的臉往哪裡放?
之前寫書,開酒樓,這些行為雖然特立獨行了一些,但是還可以用年少輕狂來解釋。
大庭廣眾之下,丞相之子和人家對簿公堂,只為了區區幾個阿堵物,那性質完全是不一樣的。
人家只會說房遺直掉進了錢眼裡,說老爹房玄齡管教無方,甚至還會說有其父必有其子之類誅心的話。
這個和現代人完全是不一樣的。
要是現代某作者發現有人抄襲,狀告某人,要求賠償,大家都會覺得作者是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都會站在作者這邊。但是在這個時代來看,你房遺直一個丞相之子,要人家賠償錢財,未免吃相太難看了。
這個倒不是說現代人愛錢,古代人就高風亮節。
而是所處的時代不一樣,人們的思維想法也不一樣。
說不上誰對誰錯。
只能說一個時代有一個時代的特色。
就比如說唐朝法律,七歲以上的人,若是犯了法,最高可判死刑!
後世朝代大多延續唐朝的律法。
就比如說乾隆年間的九歲孩童殺人案,這件案子發生於乾隆四十四年四月二十日,春末夏初。
四川綿陽鹽亭縣,三個村童如往常一般相約放羊。他們是九歲的劉縻子、八歲的李子相和七歲的李潤,三人是鄰里街坊,常在一起玩耍。
李子相和妹妹李潤看到家中地里剛鑽出新豆,兩人便商量著要去摘些回來嘗嘗鮮。不多時,李家兄妹倆捧著一把新鮮的豆莢回來了。兩人找了塊平坦的地方,生起一堆小火,開始烘烤豆子。裊裊青煙夾雜著豆香飄散開來,很快就吸引了劉縻子的注意。
劉縻子聞香而來,饞蟲頓時被勾了起來。他向李潤討要豆子,李潤便好心地遞了一些過去。可這只是勾起了劉縻子更強的食慾,他又轉向李子相,想多要些豆子。李子相卻推辭說家裡地里產的不多,只夠自己和妹妹吃,而且烤的也不多。
這番話激怒了劉縻子。雖然年紀尚小,但他生性驕傲,自詡家境優越。在他看來,李家兄妹不過是些貧農之子,怎敢如此輕慢於他?當下,劉縻子對著李子相破口大罵,蠻橫地要求他把所有的豆子都交出來。
李子相哪裡肯依?他辛辛苦苦摘來的豆子,憑什麼要全給劉縻子?兩個孩子就這樣為了幾顆豆子爭吵起來。爭吵很快就升級成了肢體衝突,劉縻子突然朝李子相撲去,一把揪住他的衣領,對著他的胸膛就是一拳。
這一拳來勢洶洶,直接把李子相打得一個趔趄,差點摔倒在地。李子相勉強站穩,剛想還手,劉縻子又撲了上來,對他拳打腳踢。李子相雖然年紀小,卻也不是好欺負的,立即奮力反擊。兩個孩子在山坡上扭打成一團,拳腳相加,口中還不斷地辱罵對方。
李潤見狀大驚失色,急忙上前想要勸架。可她年紀最小,力氣不夠,反而被劉縻子一把推開,摔了個狗啃泥。就在這時,李子相不慎踩到一塊尖銳的石子,身子一個踉蹌,重重地摔在了地上。他的腰眼正好磕在一塊突出的石頭上,劇痛瞬間傳遍全身,幾乎當場昏厥過去。
劉縻子見狀,非但沒有停手,反而變本加厲。他如瘋了般撲上去,對著李子相的腹股溝處瘋狂毆打,連續踢了數十下。李子相痛得奄奄一息,躺在地上動彈不得。李潤見狀嚇得大哭起來,拼命想去拉住劉縻子,卻再次被推開。
劉縻子仿佛失去了理智,繼續對著已經昏迷的李子相拳打腳踢。他甚至拾起旁邊的石塊,對著李子相的頭部和腹部狠命砸去。鮮血很快染紅了地面,李子相在妹妹的哀嚎聲中,終於停止了呼吸。
這一切發生得太快,周圍的村民聽到動靜趕來時,悲劇已經發生。有人目睹了整個過程,更有人看到了最初的爭執——僅僅為了幾顆豆子,竟演變成如此慘烈的殺戮。
有人急忙找來了鄰村的郎中,但為時已晚,李子相已經斷氣。村裡的掌事人立即報了官,劉縻子很快被官差拿下。按照規矩,官府派仵作驗明了李子相的死因確實是劉縻子暴力毆打所致。
就這樣,一場本該是孩童間嬉戲打鬧的爭執,竟演變成了一樁駭人聽聞的命案。一個九歲的孩子,因為幾顆豆子,親手殺了另一個孩子的生命。這起案件很快傳遍四方。
案件發生後,鹽亭縣衙門立即展開調查。縣令張德明親自審理此案。張德明仔細詢問了目擊證人,詳細記錄了案發經過,並多次提審劉縻子。
在審訊過程中,劉縻子雖然年僅九歲,卻表現得異常冷靜。他承認了毆打李子相的事實,但堅稱自己並無殺人之意,只是一時氣憤失手。張德明注意到,劉縻子雖然年幼,但言語間透露出不符年齡的老成。
張德明暗自思忖:「這孩子年紀雖小,心智卻似成人。他的行為雖然殘忍,但按照清律,十歲以下的兒童犯罪通常可以從輕處理。然而,如此處置,恐怕難以平息民憤。「
面對如此複雜的情況,張德明感到左右為難。若按常例從輕處理,恐怕難以平息民憤;若嚴懲劉縻子,又恐有失公允。經過反覆權衡,張德明決定將案件上報綿陽府。
綿陽知府吳宗禮接到案件後,同樣感到棘手。召集幕僚商議,眾人意見不一。有人認為應當從輕處理,畢竟劉縻子年紀尚小,未必有明確的殺人故意;也有人主張嚴懲不貸,以儆效尤,防止類似案件再次發生。
吳宗禮覺得此案影響重大,不敢擅自做主,將案件呈報四川布政使司。布政使朱方增收到案件後,立即召開會議討論。與會官員各抒己見,爭論不休。有人提出,此案雖然兇手年幼,但手段極其殘忍,若輕易放過,恐怕會助長幼年犯罪之風;也有人認為,應當考慮到劉縻子的家庭背景和成長環境,給予教育和改過自新的機會。
朱方增聽完各方意見,陷入了沉思。他意識到,這個案件已經超出了地方官員的處置權限。經過慎重考慮,他決定將案件上報刑部,請求朝廷定奪。
刑部尚書劉墉接到案件後,立即組織刑部官員進行研究。劉墉認為,此案雖然兇手年僅九歲,但其行為極其惡劣,若輕易放過,恐怕會對社會造成不良影響。然而,考慮到清律對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規定,劉墉也不敢輕易做出判決。
經過慎重考慮,劉墉決定將此案呈報乾隆皇帝,請求聖裁。他親自撰寫了奏摺,詳細闡述了案情經過、地方官員的處置過程以及刑部的意見。在奏摺中,劉墉特別強調了此案的特殊性和社會影響,請求皇帝明斷。
乾隆四十四年五月初三,劉墉的奏摺送達乾隆御前。當時,乾隆正在避暑山莊消夏,每日都要處理大量奏摺。然而,這份關於九歲男童殺人案的奏摺引起了他的高度重視。
乾隆仔細閱讀了奏摺內容,對案情進行了深入思考。他考慮到了案件的社會影響、法律的嚴肅性以及對未成年人犯罪的處置原則。經過反覆權衡,乾隆最終做出了一個震驚朝野的決定。
五月初五,乾隆批覆刑部奏摺,下令將劉縻子處以絞刑。這一決定立即引起了朝廷內外的巨大震動。有人讚嘆乾隆英明神武,嚴正法紀;也有人私下質疑,認為對一個九歲孩童判處死刑是否太過嚴厲。
乾隆在批覆中寫道:「朕深思此案,雖然犯案者年僅九歲,但其行為殘忍,手段兇狠,若輕易姑息,恐將助長幼年犯罪之風。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即便年幼,犯下如此重罪,也當受到應有懲處。為儆效尤,維護社會秩序,朕決定對劉縻子處以絞刑。「
無獨有偶,在乾隆五十一年,武昌府蘄州村,也發生了一起案件。
在此地有兩個小孩,十一歲的曹受兒和十三歲的徐桂兒,此二人和九歲的李大生是同村人。
一日,二人見李大生拿著一盒糖,步履輕快地走過。
二人上前攔住李大生,希望能分得糖果。但李大生並不願意給。
二人見狀,上前搶奪。
混戰中,李大生憤怒地說要將這次的事情,告訴曹受兒的父親。曹受兒怕受到父親嚴厲的家教責罰。在徐桂兒的慫恿下,曹受兒決定殺人滅口,確保自己不會受到任何懲罰。他們用盡了所有的力氣,殺害了李大生,並將其丟入河中
二人做完這事後,還試圖掩蓋事實,但最終還是被李大生的父親發現。徐桂兒為了自保,將所有的罪責推到了曹受兒身上。
李大生的屍體最終被找到,但蘄州的仵作洪福卻看不出死因,但殺人者無疑是這兩名少年。
在對於兩名少年的判決上,各級衙門之間會出現如此大的分歧。曹受兒,那個殺死李大生的孩子,只有十一歲的年紀;而策劃這一切的徐桂兒,也僅僅十三歲。
蘄州的官員們,面對這樣的疑問,選擇了依法行事。他們參考了律法中「謀殺十歲以下幼孩,應當重判」的條款,為曹受兒定下了「斬立決」的刑罰,而徐桂兒則被判為「絞立決」。
案卷隨後被提交給了湖北巡撫李綬。他在審閱案件時,心中充滿了疑惑。一個十一歲的孩子,怎麼可能會有殺人的念頭?他在提交給刑部的公文中寫道:「一個十一歲的孩子,在恐懼和壓迫之下,怎麼可能會有這樣的惡意?」這句話,似乎透露出李綬對曹受兒的同情,希望刑部能夠從輕發落。
但命運總是充滿了變數,當新任的湖北巡撫姜晟接手這起案件時,他對此案有了全新的看法。他認為,這起案件的真正罪魁禍首是徐桂兒,而不是曹受兒。他堅決地反駁了「年幼可無重罪」的觀點,認為徐桂兒和曹受兒都應該受到最嚴厲的處罰。而對於蘄州的仵作洪福,姜晟更是毫不留情,建議對其進行嚴厲的處罰,因為他連死者的死因都查不清。
刑部在收到李綬和姜晟的公文後,陷入了激烈的爭論。最終,刑部決定按照姜晟的建議,對徐桂兒執行「斬立決」,而曹受兒則被判為「絞監候」。而洪福,得到了一個「無責」的判決。
關於這一案件的詳細記錄,在乾隆五十二年的十二月十一日被正式提交給了乾隆皇帝進行審查。僅僅兩天後,乾隆皇帝便下達了他的批示:「徐桂兒,立即執行死刑。至於曹受兒,按照建議,先進行監禁,待到秋季再行執行。」
乾隆皇帝認為,無論年紀大小,犯下如此嚴重的罪行,都應該受到應有的懲罰。少年之所以犯下殺人之罪,往往是因為他們內心的衝動和暴力難以控制。如果這樣的少年繼續留在社會中,當他們長大後,可能會對更多的無辜之人造成傷害,不如早點除去免得後患。於是他下令將徐桂兒和曹受兒處以死刑,結束了這起震驚清朝的案件。
「出售這些書籍的書店都是誰?」房遺直好奇的問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