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一,一
其實這些年,餘一只是無法釋懷當年的事,她無法遺忘,也的確不能原諒他們,可要說恨,當年也許恨過,可現在也早都不恨了。
餘一所有的精力都用來讓自己活下去,她沒有精力再去恨任何一個人了。
如果不是那次在店裡遇到蘇志,餘一甚至根本沒有想過要起訴他們,可她偏偏就是遇上了,現實總是這麼殘忍,讓她清清楚楚的看清了加害者與被害者之間的區別。
餘一在法庭上看著那些曾傷害過她的人,一字一句鏗鏘有力的說道:「我想要的,從來不是讓他們接受多少倍的懲罰,而是想要用懲罰來讓他們認清楚,他們做錯了!他們所對我們犯下的,不是玩笑!不是惡作劇!不是年少無知的捉弄!而是霸凌!是故意傷害!是足以毀掉別人一生的犯罪!」
證據確鑿,法院當庭宣判張凌以多次猥褻未成年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蘇志與于慧也皆被處拘役。
律師以一人之力保下了馬志超,最後只判了一年管制。
走出法院的那一刻,餘一長長的吐了口濁氣,餘一不知道這樣算不算對得起方橙,只是她突然覺得好像堵在胸口的東西少了一些,那些本該在很多年前就了結的事,也終於能在今天畫下了句點。
天空中下起小雨,恍惚間餘一看見前面有個穿著校服的女孩,她對她說:「傘給你用,我家人來門口接我了!」
她笑著,耀眼奪目,好像在雨下依舊璀璨盛放的玫瑰。
他們一行人出來時陳樂就在門口,林蘭看見陳樂時表情依舊有些不自然,余天跟在最後,陳樂看到余天時,兩人四目相對,點頭打了個招呼。
餘一有點詫異,問陳樂:「你見過他?」
他點頭:「高三畢業之後在家門口見過一次,他問我認不認識你,我說認識,他就問我知不知道誰在學校里欺負你,我就把我看見的都說了,他問我知不知道那些人在哪兒,我剛好知道,就帶他去了。」
「所以是你告訴他的?那他打人的時候你也在場?」
陳樂眯著眼睛笑笑,點頭說道:「嗯,我在,不過我只負責帶路,我沒動手,你哥打架很厲害,不需要我幫忙。」
然後用略帶惋惜的神情說了句:「早知道那時候警察會來,應該先打蘇志他們三個的,讓他們逃過一次!」
她心裡苦笑,想著:要是那次真有他們三個,她還真沒什麼把握能順利把余天帶出來!
陳樂看向林蘭,說:「我媽媽說她現在已經不恨你了,我媽媽讓我轉告您,人總是要往前走的,您也放過自己吧!」
傘下,女人的肩膀顫動著,心口的那根針鬆動了些,一扯又流出了鮮血。
雨聲淅瀝,一滴雨珠順著傘面滴落在餘一肩頭,記憶到這裡戛然而止。
餘一再次醒來已經是第二天的清晨了,窗外依舊是陰沉著的天空,記憶里雨滴變成薄薄的雪花,飄呀飄的墜進地上的泥水裡,雪花染了污漬,再沒有人願意看它一眼。
屋裡的狗在門口嚶嚶了兩聲,餘一回頭看去,它沒過來,只是站在原地眼巴巴的望著餘一,像是餓了。
這隻狗叫豆子,是只流浪狗,上個月楊平安在家門口撿到的,看上去只有幾個月大,黃黑色,餘一不太認得狗的品種,就姑且統一認作小土狗吧!
餘一起身去廚房拿出袋麵包來,狗吃一半,她吃一半,又取了盒牛奶,她喝了兩口,剩下的都歸了豆子。
冰箱上有楊平安新貼上的便簽紙,寫了新的菜譜,餘一打開冰箱,果然有新買回來的肉和菜。
楊平安似乎在用這種方式教會餘一做飯,效果一般,餘一努力後的成果總卡在好吃與難吃中間,有一種吃也行,不吃也行的徒勞感。
網上的人們總說,魚的記憶只有七秒,但狗的記憶能持續多久?網上沒說,但餘一能感覺到,豆子能分清楚她和楊平安的差別。
豆子是楊平安撿回來的,它總是和楊平安更親昵一點,會用頭去蹭他的褲腳,撫摸它時會主動舔他的手。
可豆子從不主動靠近餘一,一人一狗在不大的屋子裡各自占據一個角落,分割出兩個宇宙。豆子要是餓了就哼哼幾聲,然後用它黑亮眼睛可憐巴巴的盯著餘一,等待餘一發現它的存在,像個等著後媽餵奶的孩子。
餘一打開與平安交流的日記本,那裡有一句新寫下來的話:「一一,我又見到余叔和林姨了,還有你哥,我們還一起在家裡吃了飯,林姨看我的眼神和看向你時不一樣,我覺得林姨好像認出我了。」
雖然只是猜測,可餘一卻不敢賭,她記不清自己是從什麼時候有了離開七黎的想法,可能是在楊平安的屍體被發現那天,也可能是她從精神病院離開之後,餘一已經決定在畢業之後離開這裡,她不知道自己能以這樣的狀態生活多久,她只是已經習慣了這樣的生活。
餘一討厭改變,也不想改變,即便自己已經是個瘋子了。
當學校的芍藥開花的時候,舒爽的天氣就已經過去,餘一就生在這樣炎熱的五月,她出生那天,姥姥家的院子裡剛好長出第一棵芍藥。
餘一二十二歲的生日是在學校和麵包店裡度過的,下班的時候已經是晚上十點了,手機收到很多祝福的消息,有家人,有朋友。
人的一生總在學習表達兩個詞,「對不起」和「我愛你」,在餘一的記憶里,她和她的家人從來也沒能好好的表達過這兩句話。
生活還是一成不變,所有人都試圖用沉默去掩蓋那些不想提及的過去,可時間似乎又改變了些什麼,那些曾經難以啟齒的話,不知從什麼時候也可以通過手機輕鬆的表達出來,比如:「對不起」和「我愛你」。
餘一回家煮了碗方便麵,就當做長壽麵,這生日也就算過完了。
記得上一次慶祝生日還是在大一的時候,那時候她還住在宿舍里,宿舍是四人間,其他三個女孩一個是本地的,另外兩個是北方的,她們三人參加了同一個話劇社團,因為臨時通知要去外地表演,所以提前三天給餘一過了生日。
可她們不知道,那天不是餘一的生日,是楊平安的生日。
女孩們拉餘一坐下,七手八腳的拆著蛋糕。
她們拍拍手掌,說:「生日快樂!蠟燭點一根吧,現在都點一根。」
「等一下!幫我再點一根吧!」餘一攔住要點蠟燭的女孩,又插了一根蠟燭進去。
女孩笑了:「你不要一要二啊?這也沒人過生日插兩根的,這讀起來二,看起來也挺二!」
餘一也笑了,說了句:「二就二吧,總比孤孤單單的一個待在那裡好。」
看著蛋糕上的兩根蠟燭,餘一又想起了楊平安總是「一一」「一一」的喊她,餘一吹了口氣,蠟燭一根滅了,一根閃了閃又繼續燃燒著。
她在心裡說:楊平安,生日快樂!
餘一望著那根蠟燭,這才是她的名字。
有時,餘一真的很討厭自己的名字,仿佛從她一生下來就預示了後面的結局。
其實小的時候餘一很喜歡過生日,因為到了這天爸爸會提著她喜歡的蛋糕回家,媽媽會做很多她喜歡的菜,她會在家人朋友的歌聲下擁有向天神許願的機會,只有在那一天,她才能感受到她也是被別人捧在手心裡的,被人珍視著的。
可是後來餘一就不喜歡過生日了,甚至可以說,她越來越害怕過生日了。
大概是因為平常的生活太苦了,苦著苦著就沒感覺了,可唯獨到了過生日的這一天就開始變得快樂,開始滿懷期待,人一旦快樂就容易感受到痛苦,一旦有期待就會有期望落空。
餘一所有的精力都用來讓自己活下去,她沒有精力再去恨任何一個人了。
如果不是那次在店裡遇到蘇志,餘一甚至根本沒有想過要起訴他們,可她偏偏就是遇上了,現實總是這麼殘忍,讓她清清楚楚的看清了加害者與被害者之間的區別。
餘一在法庭上看著那些曾傷害過她的人,一字一句鏗鏘有力的說道:「我想要的,從來不是讓他們接受多少倍的懲罰,而是想要用懲罰來讓他們認清楚,他們做錯了!他們所對我們犯下的,不是玩笑!不是惡作劇!不是年少無知的捉弄!而是霸凌!是故意傷害!是足以毀掉別人一生的犯罪!」
證據確鑿,法院當庭宣判張凌以多次猥褻未成年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蘇志與于慧也皆被處拘役。
律師以一人之力保下了馬志超,最後只判了一年管制。
走出法院的那一刻,餘一長長的吐了口濁氣,餘一不知道這樣算不算對得起方橙,只是她突然覺得好像堵在胸口的東西少了一些,那些本該在很多年前就了結的事,也終於能在今天畫下了句點。
天空中下起小雨,恍惚間餘一看見前面有個穿著校服的女孩,她對她說:「傘給你用,我家人來門口接我了!」
她笑著,耀眼奪目,好像在雨下依舊璀璨盛放的玫瑰。
他們一行人出來時陳樂就在門口,林蘭看見陳樂時表情依舊有些不自然,余天跟在最後,陳樂看到余天時,兩人四目相對,點頭打了個招呼。
餘一有點詫異,問陳樂:「你見過他?」
他點頭:「高三畢業之後在家門口見過一次,他問我認不認識你,我說認識,他就問我知不知道誰在學校里欺負你,我就把我看見的都說了,他問我知不知道那些人在哪兒,我剛好知道,就帶他去了。」
「所以是你告訴他的?那他打人的時候你也在場?」
陳樂眯著眼睛笑笑,點頭說道:「嗯,我在,不過我只負責帶路,我沒動手,你哥打架很厲害,不需要我幫忙。」
然後用略帶惋惜的神情說了句:「早知道那時候警察會來,應該先打蘇志他們三個的,讓他們逃過一次!」
她心裡苦笑,想著:要是那次真有他們三個,她還真沒什麼把握能順利把余天帶出來!
陳樂看向林蘭,說:「我媽媽說她現在已經不恨你了,我媽媽讓我轉告您,人總是要往前走的,您也放過自己吧!」
傘下,女人的肩膀顫動著,心口的那根針鬆動了些,一扯又流出了鮮血。
雨聲淅瀝,一滴雨珠順著傘面滴落在餘一肩頭,記憶到這裡戛然而止。
餘一再次醒來已經是第二天的清晨了,窗外依舊是陰沉著的天空,記憶里雨滴變成薄薄的雪花,飄呀飄的墜進地上的泥水裡,雪花染了污漬,再沒有人願意看它一眼。
屋裡的狗在門口嚶嚶了兩聲,餘一回頭看去,它沒過來,只是站在原地眼巴巴的望著餘一,像是餓了。
這隻狗叫豆子,是只流浪狗,上個月楊平安在家門口撿到的,看上去只有幾個月大,黃黑色,餘一不太認得狗的品種,就姑且統一認作小土狗吧!
餘一起身去廚房拿出袋麵包來,狗吃一半,她吃一半,又取了盒牛奶,她喝了兩口,剩下的都歸了豆子。
冰箱上有楊平安新貼上的便簽紙,寫了新的菜譜,餘一打開冰箱,果然有新買回來的肉和菜。
楊平安似乎在用這種方式教會餘一做飯,效果一般,餘一努力後的成果總卡在好吃與難吃中間,有一種吃也行,不吃也行的徒勞感。
網上的人們總說,魚的記憶只有七秒,但狗的記憶能持續多久?網上沒說,但餘一能感覺到,豆子能分清楚她和楊平安的差別。
豆子是楊平安撿回來的,它總是和楊平安更親昵一點,會用頭去蹭他的褲腳,撫摸它時會主動舔他的手。
可豆子從不主動靠近餘一,一人一狗在不大的屋子裡各自占據一個角落,分割出兩個宇宙。豆子要是餓了就哼哼幾聲,然後用它黑亮眼睛可憐巴巴的盯著餘一,等待餘一發現它的存在,像個等著後媽餵奶的孩子。
餘一打開與平安交流的日記本,那裡有一句新寫下來的話:「一一,我又見到余叔和林姨了,還有你哥,我們還一起在家裡吃了飯,林姨看我的眼神和看向你時不一樣,我覺得林姨好像認出我了。」
雖然只是猜測,可餘一卻不敢賭,她記不清自己是從什麼時候有了離開七黎的想法,可能是在楊平安的屍體被發現那天,也可能是她從精神病院離開之後,餘一已經決定在畢業之後離開這裡,她不知道自己能以這樣的狀態生活多久,她只是已經習慣了這樣的生活。
餘一討厭改變,也不想改變,即便自己已經是個瘋子了。
當學校的芍藥開花的時候,舒爽的天氣就已經過去,餘一就生在這樣炎熱的五月,她出生那天,姥姥家的院子裡剛好長出第一棵芍藥。
餘一二十二歲的生日是在學校和麵包店裡度過的,下班的時候已經是晚上十點了,手機收到很多祝福的消息,有家人,有朋友。
人的一生總在學習表達兩個詞,「對不起」和「我愛你」,在餘一的記憶里,她和她的家人從來也沒能好好的表達過這兩句話。
生活還是一成不變,所有人都試圖用沉默去掩蓋那些不想提及的過去,可時間似乎又改變了些什麼,那些曾經難以啟齒的話,不知從什麼時候也可以通過手機輕鬆的表達出來,比如:「對不起」和「我愛你」。
餘一回家煮了碗方便麵,就當做長壽麵,這生日也就算過完了。
記得上一次慶祝生日還是在大一的時候,那時候她還住在宿舍里,宿舍是四人間,其他三個女孩一個是本地的,另外兩個是北方的,她們三人參加了同一個話劇社團,因為臨時通知要去外地表演,所以提前三天給餘一過了生日。
可她們不知道,那天不是餘一的生日,是楊平安的生日。
女孩們拉餘一坐下,七手八腳的拆著蛋糕。
她們拍拍手掌,說:「生日快樂!蠟燭點一根吧,現在都點一根。」
「等一下!幫我再點一根吧!」餘一攔住要點蠟燭的女孩,又插了一根蠟燭進去。
女孩笑了:「你不要一要二啊?這也沒人過生日插兩根的,這讀起來二,看起來也挺二!」
餘一也笑了,說了句:「二就二吧,總比孤孤單單的一個待在那裡好。」
看著蛋糕上的兩根蠟燭,餘一又想起了楊平安總是「一一」「一一」的喊她,餘一吹了口氣,蠟燭一根滅了,一根閃了閃又繼續燃燒著。
她在心裡說:楊平安,生日快樂!
餘一望著那根蠟燭,這才是她的名字。
有時,餘一真的很討厭自己的名字,仿佛從她一生下來就預示了後面的結局。
其實小的時候餘一很喜歡過生日,因為到了這天爸爸會提著她喜歡的蛋糕回家,媽媽會做很多她喜歡的菜,她會在家人朋友的歌聲下擁有向天神許願的機會,只有在那一天,她才能感受到她也是被別人捧在手心裡的,被人珍視著的。
可是後來餘一就不喜歡過生日了,甚至可以說,她越來越害怕過生日了。
大概是因為平常的生活太苦了,苦著苦著就沒感覺了,可唯獨到了過生日的這一天就開始變得快樂,開始滿懷期待,人一旦快樂就容易感受到痛苦,一旦有期待就會有期望落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