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鬍子手法
野雞伏在大田裡,倒不是在破壞莊稼,反而是在消滅對莊稼有害的各種昆蟲。
收秋之後的野雞,才會對大田裡的苞米粒子下口。
但這年月,出現在田地里的野物都會被視為破壞莊稼的罪魁禍首,野雞如此、麻雀也是如此。
野雞撲騰飛起的地方離著秦達有七八十米。
如果他手裡有彈弓,那這七八隻野雞一個也跑不了。
可遺憾的是,為了掩藏行蹤,秦達沒有拿家裡趁手的彈弓。
武裝帶上掛著的美式乾糧袋裡,也沒有可以用來打野雞的軸承珠。
但沒有彈弓不意味著秦達手裡沒有武器。
野雞雖說能飛,飛的也比家雞遠,但這玩意兒飛起來的時候,遠比在地上跑的時候好打。
將大背在身上的槍袋取下。
秦達熟練的解去槍衣,摘掉防塵袋,拉拴上膛。
第一槍也不上臉瞄準,直接抬槍就打最遠處那隻沒有必中把握的野雞。
槍響之後,野雞應聲而落。
秦達這才將槍托抵在肩頭,一槍一個又連續打下了四隻野雞。
如三叔王五七所說,鉛芯覆銅彈破空之際,果然有股子滲人的尖嘯聲。
這種子彈如果打人身上,也很難一槍倆眼兒,只能是進去一個眼兒出來一個碗,這特麼就跟達姆彈沒兩樣。
八八式老套筒,除了射速慢的缺點之外,還有漏夾供彈這麼個缺點。
因為是來查看場地的,除了槍里的五發子彈帶著一個漏夾,秦達的牛皮子彈盒裡裝的都是散彈。
看清了野雞的落點之後,秦達這才取出漏夾,一發發的裝填子彈。
這時候的劉明義才剛剛回頭,正不斷向他揮手,也不知在喊著什麼。
裝好漏夾,秦達也不管聽不到在喊什麼的劉明義,直接按照之前野雞的落點開了一槍。
如劉明義之前所說,林場磕了山神爺之後,他們這邊山裡的山牲口就是厚。
秦達一槍下去,大田裡又撲撲愣愣飛出了一群野雞。
剩下四發子彈,秦達還是無一脫靶,一發一隻野雞,也算沒白浪費十發子彈。
子彈打完,秦達繼續裝漏夾的時候,劉明義這才跑到了可以聽清叫喊的距離。
「三小子,別瞎照量,這個時候地里有幹活的……」
聽清劉明義的喊聲,秦達不由的縮了縮脖。
剛剛心裡全是重生之後再次摸槍的興奮,再有就是野雞飛在半空中,他就根本沒想到大田裡還有人這茬。
幸虧剛剛那隻野雞落點附近沒人,不然今天可就要闖大禍了。
「劉叔,不打了!除了剛剛放的空槍,我就沒往地里打槍。」
心裡一驚之後,秦達又很快釋然。
這種釋然就是源於對自己槍法的自信了。
剛剛打的是野雞,九槍都是往天上打的,只有一槍打在地里,彈著點也是可控的。
如果打的是野豬,那子彈落哪就不好說了。
秦達想明白了,劉明義這才跑到了鐵樺木小屋跟前。
現在半大老頭心裡也有些後悔,剛剛就不該把這半大小子獨自扔在地頭上。
「唉……你小子,下次可得注意了,打槍之前喊兩嗓子!」
說了下跑山人打槍之前的規矩,劉明義又指著面前的大田說道:
「三小子,你在上面站著,給我指指野雞掉哪了,你手裡這槍打野雞,只怕就剩一地毛了。」
見剛剛的話秦達沒聽進去,劉明義也沒奈何,只能一嘆之後,去找找他打落的野雞毛。
村屯周邊不能隨便開槍,也是跑山人的規矩,畢竟子彈不是人,聽不懂人話,不能讓它去哪就去哪。
尤其是步槍這類射程遠的,稍不注意,子彈飛村里,就容易把人給打壞了。
要是一個屯子裡的半大孩子敢這麼開槍,劉明義早就罵上了。
但秦達不是向陽屯的人,又是來幫著護農的,有些不好聽的話,就不能說在當面了。
「劉叔,放心,我拿這槍打家雀兒,身子也是全乎的,我給你指著,你去提溜野雞。」
作為在縣武裝部揚名的神槍手小秦,沒人跟秦達爭這個第一,也是有技巧的。
拿著步槍,別說打家雀兒了。
就是兔子、野雞也會一槍給干碎。
距離合適,像老套筒這種打柱狀圓頭彈的步槍,一槍下去干飛野豬半拉身子也不是什麼瞎話。
就是山神爺大老虎遇上,一槍干飛一條腿也輕飄的。
拿著步槍打鳥,就得有點專業知識了。
按照三叔王五七的說法就是得懂科學道理。
子彈出膛時帶的那叫尾焰,飛行時帶的叫激波。
尾焰夜裡還能看到,激波就是一般人很難見到的了。
所謂激波就是子彈破開空氣後,在彈尾形成的壓縮空氣。
這股激波離人近了雖說不能殺人,但能帶飛人的耳朵,也能在身上蹭出血槽子。
換了家雀兒、野雞這類,整個頭都會被激波干碎。
懂了這個道理,拿著步槍打百米之內的飛鳥、飛雞就很簡單了。
打鳥離著一個籃球的距離,就能震暈家雀兒之類。
距離一搾就能帶飛鳥頭,打野雞也是差不多的樣子。
按照三叔王五七的說法,這就叫在射擊過程之中,儘可能的放大目標。
家雀兒雖說不大,但給家雀兒身邊擺上一圈籃球,那目標就大了。
比之打家雀兒,打野雞的難度稍微大點,因為子彈帶起的激波不容易震暈野雞,只能瞄野雞頭部一搾左右的位置,這就等於是縮小了目標。
沒這點技巧,楞瞄著家雀兒、野雞的身體打,目標其實更小,而且還容易一槍一陣毛,啥也撈不著。
還有就是,秦達剛剛打野雞的九槍根本就不是瞄的,而是用自身的槍感去瞄的。
槍感說的有些玄奇,但讓秦達解釋,就更玄奇了。
他開槍時的感覺就是:看到野雞、家雀兒的那一刻,他只要勾動扳機,自然而然的就會給它們爆了頭。
憑著感覺就好,根本不用瞄準。
劉明義進了大田,秦達就按照剛剛的感覺給他指出了野雞掉落的位置。
這也是跟槍感有聯繫的,只要打中了,秦達瞄一眼就能憑著感覺記住準確的落點,而且基本不會出錯。
按照秦達的指引,劉明義很快就在大田裡找到了九隻野雞,其中六隻有頭,還有一隻沒死,剩下的三隻有點慘,就剩脖子了。
一趟趟進出,將九隻野雞擺在了河崖上,劉明義也不禁嘬起了後槽牙。
這小子,人不大本事不小。
將帶頭的野雞一一放血,劉明義招手就把秦達喊了過來。
「三小子,你這可不是正經把式啊?當年山裡的鬍子才練打香頭、打銅錢、打飛鳥這樣的手法呢!」
現在雖說是八三年了,但林區左近依舊流傳著綹子、鬍子們的故事。
雖說搭夥拉綹子落草為寇的鬍子多半都不是什麼好人,但鬍子裡面也不乏義盜善匪。
如劉明義所說,甩槍打香頭,當空打金錢,那可是正經綹子裡的技藝。
但凡香頭、金錢、飛鳥能打著一個,怎麼也能得個炮手的稱呼,三者皆能打,就該稱呼為炮頭了。
「劉叔,我這可不是鬍子把式,而是正經的軍中射擊方法……」
秦達的闖蕩手藝學自三叔,而他三叔王五七也沒有為匪做盜的經歷。
憑槍感不瞄就打,睜著雙眼開槍,可都是三叔教給秦達的絕活。
而這些絕活兒,也都是秦老大、宋老二、王老三還有許許多多的叔叔大爺在戰場上保命的本事。
正常打陣地戰,誰也不能這麼胡亂打,戰鬥紀律也不允許這麼打。
但真到了幾個人守著幾百人、幾千人才能防守的陣地時。
射擊頻率跟準確度,就成了必須要做到的兩點。
在陣地、戰壕中,移動著打移動靶的技術。
按三叔王五七的說法,在訓練場上也練不出來。
或者說沒有活物做靶子就練不出來。
秦達能練出現在的槍法,雖說得到了王老三的肯定,但這還不是他要的槍法。
人在訓練場打電線或是牆頭的家雀兒,用不著躲子彈、也用不著避炮,更不用穿越陣地上的障礙物。
秦達現在的槍法,也就到了跑著能打活物、飛鳥的程度。
真要給他身邊扔個手榴彈,那他就瞎了。
而三叔王五七想要的槍法,那是能在連天炮火里,邊跑邊打還能有極高準確率的槍法。
因為沒那環境,所以秦達也練不出來那樣的手藝。
除了跑著打、端著打、甩著打。
秦達還練過單手打、單腿打、閉眼聽聲辨位打。
只是這些技藝要求難度太高,他也只是試過而已,並不精通。
說白了,秦達現在的槍法,就跟三叔教的徒手搏擊一樣,沒有真人作靶子,慢慢就會變成訓練場上的花架子。
「三小子,你是咋打的,能給我說說嗎?」
看著六隻有頭的野雞,劉明義實在是想不明白秦達是怎麼完完整整給這玩意兒打下來的。
「劉叔,這活三言兩語也說不明白,但要點就是不能直接打。」
真要秦達給劉明義講槍感、講激波,那一時半會兒的怕是說不明白。
這裡面的許多技術,除了需要明白之外,還要不斷去嘗試,同時按照自己的感覺去調試。
同樣的射擊辦法,秦達可以打下九隻野雞,換了別人可能就是九團雞毛了。
「劉叔,子彈擦著野雞頭飛過去,這玩意兒自己也就掉地下了,直接打,別說野雞了,兔子也得給干稀碎。」
秦達雖然沒有直接說明打鳥無傷的原理。
但卻把步槍打野雞的絕活說給了劉明義,這就屬於是窗戶紙一點就破。
但是,點破了之後,想要學會,沒個幾萬發子彈培養出來的槍感,也不易!
「真是好手藝!我給你把這野雞拴起來,你帶你明山叔家去,讓你嬸子給你做小野雞燉蘑菇。」
說完野雞的去處,劉明義拍了拍腰間半長不短的斧頭,跟兜里掏出來的繩子說道:
「三小子,想要跑山,除了要有槍、槍法好之外,乾糧、水壺、繩子、傷藥、火媒子、斧子可一樣也不能少。
見調動到了秦達的注意力,劉明義一個停頓之後,才著重說道:
「少了,到了三瞪眼的時候,山神爺就得來索命!」
點撥完了秦達,將野雞挨個綁好。
劉明義又起身抽出腰間的斧頭,在河崖上砍了根棍子,這才將拴成一嘟嚕的野雞連同棍子一起遞給了他。
野雞雖說一隻也就兩三斤的模樣,但沒有傢伙事兒,小三十斤的九隻野雞可不好往回拿。
加上一截繩子、一根樹棍,再多九隻秦達也能拿的回去。
老漢傳授經驗的法子用不著太多話,就是讓小年輕看著。
沒有斧子、沒有繩子,秦達能打著九隻野雞,卻不定拿的回去。
「劉叔,我記著了,回去之後就找明山叔尋摸合用的傢伙事兒。」
秦達跟三叔王五七都沒有跑山的經驗,他身上的這些裝備打仗勉強夠用,但打獵就不成了。
即便有些裝備還在麻袋裡,但比起劉明義說的還差了點。
雖說獵刀也能湊付用,但繩子,叔侄兩人還真沒準備,劉明義教的有道理,秦達自然要認真聽著。
「噯,這就對嘍……」
見自己說的東西秦達愛聽,劉明義有心多教一點,但又怕他進山遇著危險,只能將一生的經驗不甘的咽回肚子裡。
「咱爺倆你忙你的、我忙我的,晌午我帶著東西去明山家吃飯。」
又被劉明義點了一下,秦達只是點了點頭。
拿著東西去劉明山家,他想的是過兩天熟悉熟悉再說。
有些事兒,也不跟劉明義的點撥一樣。
如果他爹不是劉家兄弟口中的秦大把頭,什麼時候拿東西過去都成。
有了雙林礦的秦大把頭在,秦達在雙林礦周邊就得端著點。
不然那些半生不熟的人找他弄煤,接下來的關係就不好處了。
弄煤,家裡老秦頭不定能答應;弄不著煤,剛剛交下的朋友可就生分了。
當然,劉明山家那邊,從他拿走秦達棉襖的時候,就沒了這樣的顧慮。
人情,秦達已經在點頭讓劉明山媳婦拆洗棉襖的時候,已經欠下了。
見秦達挑著野雞走了,劉明義沒有繼續進山。
而是爬到樺木小屋的屋頂,將散落的十顆黃銅子彈殼撿了起來並嘀咕道:
「這孩子,還真是來玩的。」
這年月,五六半的子彈兩毛五一發,撅把子獵槍子彈灌一發也得小一毛,彈藥最便宜的就是前裝的老洋炮。
秦達這也算是在武裝部訓練場學的壞習慣,在那有專人收拾彈殼,打槍的那些人倒是想撿,但公家也不讓吶!
黃銅彈殼,差不多就等同於現金,拿去供銷社也能當錢花……
收秋之後的野雞,才會對大田裡的苞米粒子下口。
但這年月,出現在田地里的野物都會被視為破壞莊稼的罪魁禍首,野雞如此、麻雀也是如此。
野雞撲騰飛起的地方離著秦達有七八十米。
如果他手裡有彈弓,那這七八隻野雞一個也跑不了。
可遺憾的是,為了掩藏行蹤,秦達沒有拿家裡趁手的彈弓。
武裝帶上掛著的美式乾糧袋裡,也沒有可以用來打野雞的軸承珠。
但沒有彈弓不意味著秦達手裡沒有武器。
野雞雖說能飛,飛的也比家雞遠,但這玩意兒飛起來的時候,遠比在地上跑的時候好打。
將大背在身上的槍袋取下。
秦達熟練的解去槍衣,摘掉防塵袋,拉拴上膛。
第一槍也不上臉瞄準,直接抬槍就打最遠處那隻沒有必中把握的野雞。
槍響之後,野雞應聲而落。
秦達這才將槍托抵在肩頭,一槍一個又連續打下了四隻野雞。
如三叔王五七所說,鉛芯覆銅彈破空之際,果然有股子滲人的尖嘯聲。
這種子彈如果打人身上,也很難一槍倆眼兒,只能是進去一個眼兒出來一個碗,這特麼就跟達姆彈沒兩樣。
八八式老套筒,除了射速慢的缺點之外,還有漏夾供彈這麼個缺點。
因為是來查看場地的,除了槍里的五發子彈帶著一個漏夾,秦達的牛皮子彈盒裡裝的都是散彈。
看清了野雞的落點之後,秦達這才取出漏夾,一發發的裝填子彈。
這時候的劉明義才剛剛回頭,正不斷向他揮手,也不知在喊著什麼。
裝好漏夾,秦達也不管聽不到在喊什麼的劉明義,直接按照之前野雞的落點開了一槍。
如劉明義之前所說,林場磕了山神爺之後,他們這邊山裡的山牲口就是厚。
秦達一槍下去,大田裡又撲撲愣愣飛出了一群野雞。
剩下四發子彈,秦達還是無一脫靶,一發一隻野雞,也算沒白浪費十發子彈。
子彈打完,秦達繼續裝漏夾的時候,劉明義這才跑到了可以聽清叫喊的距離。
「三小子,別瞎照量,這個時候地里有幹活的……」
聽清劉明義的喊聲,秦達不由的縮了縮脖。
剛剛心裡全是重生之後再次摸槍的興奮,再有就是野雞飛在半空中,他就根本沒想到大田裡還有人這茬。
幸虧剛剛那隻野雞落點附近沒人,不然今天可就要闖大禍了。
「劉叔,不打了!除了剛剛放的空槍,我就沒往地里打槍。」
心裡一驚之後,秦達又很快釋然。
這種釋然就是源於對自己槍法的自信了。
剛剛打的是野雞,九槍都是往天上打的,只有一槍打在地里,彈著點也是可控的。
如果打的是野豬,那子彈落哪就不好說了。
秦達想明白了,劉明義這才跑到了鐵樺木小屋跟前。
現在半大老頭心裡也有些後悔,剛剛就不該把這半大小子獨自扔在地頭上。
「唉……你小子,下次可得注意了,打槍之前喊兩嗓子!」
說了下跑山人打槍之前的規矩,劉明義又指著面前的大田說道:
「三小子,你在上面站著,給我指指野雞掉哪了,你手裡這槍打野雞,只怕就剩一地毛了。」
見剛剛的話秦達沒聽進去,劉明義也沒奈何,只能一嘆之後,去找找他打落的野雞毛。
村屯周邊不能隨便開槍,也是跑山人的規矩,畢竟子彈不是人,聽不懂人話,不能讓它去哪就去哪。
尤其是步槍這類射程遠的,稍不注意,子彈飛村里,就容易把人給打壞了。
要是一個屯子裡的半大孩子敢這麼開槍,劉明義早就罵上了。
但秦達不是向陽屯的人,又是來幫著護農的,有些不好聽的話,就不能說在當面了。
「劉叔,放心,我拿這槍打家雀兒,身子也是全乎的,我給你指著,你去提溜野雞。」
作為在縣武裝部揚名的神槍手小秦,沒人跟秦達爭這個第一,也是有技巧的。
拿著步槍,別說打家雀兒了。
就是兔子、野雞也會一槍給干碎。
距離合適,像老套筒這種打柱狀圓頭彈的步槍,一槍下去干飛野豬半拉身子也不是什麼瞎話。
就是山神爺大老虎遇上,一槍干飛一條腿也輕飄的。
拿著步槍打鳥,就得有點專業知識了。
按照三叔王五七的說法就是得懂科學道理。
子彈出膛時帶的那叫尾焰,飛行時帶的叫激波。
尾焰夜裡還能看到,激波就是一般人很難見到的了。
所謂激波就是子彈破開空氣後,在彈尾形成的壓縮空氣。
這股激波離人近了雖說不能殺人,但能帶飛人的耳朵,也能在身上蹭出血槽子。
換了家雀兒、野雞這類,整個頭都會被激波干碎。
懂了這個道理,拿著步槍打百米之內的飛鳥、飛雞就很簡單了。
打鳥離著一個籃球的距離,就能震暈家雀兒之類。
距離一搾就能帶飛鳥頭,打野雞也是差不多的樣子。
按照三叔王五七的說法,這就叫在射擊過程之中,儘可能的放大目標。
家雀兒雖說不大,但給家雀兒身邊擺上一圈籃球,那目標就大了。
比之打家雀兒,打野雞的難度稍微大點,因為子彈帶起的激波不容易震暈野雞,只能瞄野雞頭部一搾左右的位置,這就等於是縮小了目標。
沒這點技巧,楞瞄著家雀兒、野雞的身體打,目標其實更小,而且還容易一槍一陣毛,啥也撈不著。
還有就是,秦達剛剛打野雞的九槍根本就不是瞄的,而是用自身的槍感去瞄的。
槍感說的有些玄奇,但讓秦達解釋,就更玄奇了。
他開槍時的感覺就是:看到野雞、家雀兒的那一刻,他只要勾動扳機,自然而然的就會給它們爆了頭。
憑著感覺就好,根本不用瞄準。
劉明義進了大田,秦達就按照剛剛的感覺給他指出了野雞掉落的位置。
這也是跟槍感有聯繫的,只要打中了,秦達瞄一眼就能憑著感覺記住準確的落點,而且基本不會出錯。
按照秦達的指引,劉明義很快就在大田裡找到了九隻野雞,其中六隻有頭,還有一隻沒死,剩下的三隻有點慘,就剩脖子了。
一趟趟進出,將九隻野雞擺在了河崖上,劉明義也不禁嘬起了後槽牙。
這小子,人不大本事不小。
將帶頭的野雞一一放血,劉明義招手就把秦達喊了過來。
「三小子,你這可不是正經把式啊?當年山裡的鬍子才練打香頭、打銅錢、打飛鳥這樣的手法呢!」
現在雖說是八三年了,但林區左近依舊流傳著綹子、鬍子們的故事。
雖說搭夥拉綹子落草為寇的鬍子多半都不是什麼好人,但鬍子裡面也不乏義盜善匪。
如劉明義所說,甩槍打香頭,當空打金錢,那可是正經綹子裡的技藝。
但凡香頭、金錢、飛鳥能打著一個,怎麼也能得個炮手的稱呼,三者皆能打,就該稱呼為炮頭了。
「劉叔,我這可不是鬍子把式,而是正經的軍中射擊方法……」
秦達的闖蕩手藝學自三叔,而他三叔王五七也沒有為匪做盜的經歷。
憑槍感不瞄就打,睜著雙眼開槍,可都是三叔教給秦達的絕活。
而這些絕活兒,也都是秦老大、宋老二、王老三還有許許多多的叔叔大爺在戰場上保命的本事。
正常打陣地戰,誰也不能這麼胡亂打,戰鬥紀律也不允許這麼打。
但真到了幾個人守著幾百人、幾千人才能防守的陣地時。
射擊頻率跟準確度,就成了必須要做到的兩點。
在陣地、戰壕中,移動著打移動靶的技術。
按三叔王五七的說法,在訓練場上也練不出來。
或者說沒有活物做靶子就練不出來。
秦達能練出現在的槍法,雖說得到了王老三的肯定,但這還不是他要的槍法。
人在訓練場打電線或是牆頭的家雀兒,用不著躲子彈、也用不著避炮,更不用穿越陣地上的障礙物。
秦達現在的槍法,也就到了跑著能打活物、飛鳥的程度。
真要給他身邊扔個手榴彈,那他就瞎了。
而三叔王五七想要的槍法,那是能在連天炮火里,邊跑邊打還能有極高準確率的槍法。
因為沒那環境,所以秦達也練不出來那樣的手藝。
除了跑著打、端著打、甩著打。
秦達還練過單手打、單腿打、閉眼聽聲辨位打。
只是這些技藝要求難度太高,他也只是試過而已,並不精通。
說白了,秦達現在的槍法,就跟三叔教的徒手搏擊一樣,沒有真人作靶子,慢慢就會變成訓練場上的花架子。
「三小子,你是咋打的,能給我說說嗎?」
看著六隻有頭的野雞,劉明義實在是想不明白秦達是怎麼完完整整給這玩意兒打下來的。
「劉叔,這活三言兩語也說不明白,但要點就是不能直接打。」
真要秦達給劉明義講槍感、講激波,那一時半會兒的怕是說不明白。
這裡面的許多技術,除了需要明白之外,還要不斷去嘗試,同時按照自己的感覺去調試。
同樣的射擊辦法,秦達可以打下九隻野雞,換了別人可能就是九團雞毛了。
「劉叔,子彈擦著野雞頭飛過去,這玩意兒自己也就掉地下了,直接打,別說野雞了,兔子也得給干稀碎。」
秦達雖然沒有直接說明打鳥無傷的原理。
但卻把步槍打野雞的絕活說給了劉明義,這就屬於是窗戶紙一點就破。
但是,點破了之後,想要學會,沒個幾萬發子彈培養出來的槍感,也不易!
「真是好手藝!我給你把這野雞拴起來,你帶你明山叔家去,讓你嬸子給你做小野雞燉蘑菇。」
說完野雞的去處,劉明義拍了拍腰間半長不短的斧頭,跟兜里掏出來的繩子說道:
「三小子,想要跑山,除了要有槍、槍法好之外,乾糧、水壺、繩子、傷藥、火媒子、斧子可一樣也不能少。
見調動到了秦達的注意力,劉明義一個停頓之後,才著重說道:
「少了,到了三瞪眼的時候,山神爺就得來索命!」
點撥完了秦達,將野雞挨個綁好。
劉明義又起身抽出腰間的斧頭,在河崖上砍了根棍子,這才將拴成一嘟嚕的野雞連同棍子一起遞給了他。
野雞雖說一隻也就兩三斤的模樣,但沒有傢伙事兒,小三十斤的九隻野雞可不好往回拿。
加上一截繩子、一根樹棍,再多九隻秦達也能拿的回去。
老漢傳授經驗的法子用不著太多話,就是讓小年輕看著。
沒有斧子、沒有繩子,秦達能打著九隻野雞,卻不定拿的回去。
「劉叔,我記著了,回去之後就找明山叔尋摸合用的傢伙事兒。」
秦達跟三叔王五七都沒有跑山的經驗,他身上的這些裝備打仗勉強夠用,但打獵就不成了。
即便有些裝備還在麻袋裡,但比起劉明義說的還差了點。
雖說獵刀也能湊付用,但繩子,叔侄兩人還真沒準備,劉明義教的有道理,秦達自然要認真聽著。
「噯,這就對嘍……」
見自己說的東西秦達愛聽,劉明義有心多教一點,但又怕他進山遇著危險,只能將一生的經驗不甘的咽回肚子裡。
「咱爺倆你忙你的、我忙我的,晌午我帶著東西去明山家吃飯。」
又被劉明義點了一下,秦達只是點了點頭。
拿著東西去劉明山家,他想的是過兩天熟悉熟悉再說。
有些事兒,也不跟劉明義的點撥一樣。
如果他爹不是劉家兄弟口中的秦大把頭,什麼時候拿東西過去都成。
有了雙林礦的秦大把頭在,秦達在雙林礦周邊就得端著點。
不然那些半生不熟的人找他弄煤,接下來的關係就不好處了。
弄煤,家裡老秦頭不定能答應;弄不著煤,剛剛交下的朋友可就生分了。
當然,劉明山家那邊,從他拿走秦達棉襖的時候,就沒了這樣的顧慮。
人情,秦達已經在點頭讓劉明山媳婦拆洗棉襖的時候,已經欠下了。
見秦達挑著野雞走了,劉明義沒有繼續進山。
而是爬到樺木小屋的屋頂,將散落的十顆黃銅子彈殼撿了起來並嘀咕道:
「這孩子,還真是來玩的。」
這年月,五六半的子彈兩毛五一發,撅把子獵槍子彈灌一發也得小一毛,彈藥最便宜的就是前裝的老洋炮。
秦達這也算是在武裝部訓練場學的壞習慣,在那有專人收拾彈殼,打槍的那些人倒是想撿,但公家也不讓吶!
黃銅彈殼,差不多就等同於現金,拿去供銷社也能當錢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