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同時履行抗辯權,應對辦法
最近庭里分配下來的案子,關於民事方面的有點多。
今天這場庭審,成功勾起了易輝的關注。
原告是被告的丈母娘,狀告女婿不履行夫妻間的扶助義務,拒絕替亡妻操辦喪禮,要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喪葬工本費,並補償經濟損失若干。
「尊敬的法官,書記員。作為被告代理人,想請問原告:張某某在婚姻持續期間,是否存在不忠誠的行為?」
被告代理律師在辯論階段,向原告提出問題。
「反對!被告代理人所提問題,與本案訴求沒有直接關係。」
原告律師當即出言反駁。
「反對成立。被告代理人,請圍繞本案訴求進行發言。」
鄒為盛面無表情的開口提醒。
「張某某,即原告女兒,在與被告婚姻持續期間,屢次出軌。並且,發現死亡的地點,就在其前夫家中,未著寸縷。請問:像這樣一個不忠誠於夫妻關係,置被告如無物的配偶,作為丈夫,又如何履行扶助義務?」
聽完被告委託律師的陳述,易輝不自覺的搖了搖頭。
完全沒說到點子上。
法律明文規定的條款,是針對夫妻雙方的。
任意一方犯錯,都不影響另一方履行婚姻關係要求的責任。
不管女方所犯錯誤如何,做丈夫的不能因為對方的錯誤,而逃避履行扶助義務。
通俗的說,也就是一碼歸一碼。
妻子出軌,當丈夫的可以起訴離婚,並要求犯錯一方減少分割財產。
但是,離婚之前的夫妻扶助義務,必須履行。
也就是說:丈夫有追究妻子婚內出軌的權利,但妻子也有要求丈夫履行扶助義務的權利。
在法律層面上,稱為「同時履行抗辯權」。
但這起案件,好死不死,存在忠誠瑕疵的妻子,掛了。
離世的時候,與被告還在婚姻存續階段,因此,原告提出的訴求,完全就在法律條文規定的範疇之內。
合法但不合理,合規又不合情。
易輝估計,這起案子被告沒有勝訴的可能性。
審理結束,簽字確認。
夾著庭審材料,易輝走出法庭,點燃了一支煙。
婚姻這個破玩意兒,就應該設置一個結婚冷靜期,不然毀了多少男子漢,傷了太多女人心。
像這樣容易引起社會層面反響的案子,估計最後要交由審判委員會決定,鄒為盛恐怕都不敢擅自決斷。
人人都有顆八卦之心。
很快的,這起訴訟就引發了辦公室內的大討論。
「我看這次被告很懸,原告律師死死抓住履行夫妻義務這一點,首先就立於不敗之地。」
張香宜的思路非常清晰。
「我反而不這麼認為。原告女兒犯錯在先,被告以妻子未履行婚姻忠誠義務為由,拒絕履行扶助義務,並沒有什麼不對。」
王蒙的看法,估計代表了在場所有男性的觀點。
「也不好這麼說。這起訴訟稍有不慎,很容易引起社會反響,我得上報審判委員會,共同決議。」
如果按照法律規定判決,自然是被告敗訴,毫無疑問。
但鄒為盛腦子裡考慮的因素更多,一個不小心,就會把自己放在風口浪尖上,對未來前途不利。
「輝哥,世界上怎麼會有這種女人?怎麼會有這樣的家庭?明明有錯在先,還能反咬一口,我覺得被告太無辜了。」
孫佳穎同樣是女人,對於群眾喜聞樂見的話題,參與的積極性一點不少。
「無辜是肯定無辜,但法不容情。正如原告律師所言:女方錯誤,與本案無關。」
正在埋頭整理材料的易輝,聽到姑娘的話,抬頭回了一句。
「那豈不是非常不公平?法律不是懲罰壞人,幫助好人的嗎?」
看來,孫佳穎的專業是白學了。
「話不能這麼說,法律保障的,是程序上的公平公正,不是以牙還牙,肯定不能比誰的錯誤更大,相互抵消。」
分門別類的將桌上的文件整理好,易輝認真說道。
「那這口氣,被告如何咽得下去哦~」
年輕人心懷強烈的正義感,是件好事,證明血仍未冷。
「被告請的律師不行,法庭上的應對錯了。」
親歷庭審全過程,易輝早就有了自己的判斷。
「哦?輝哥,那你認為應該怎麼處理才對?」
身陷熱戀當中的妹子,總是盲目的認為自己選擇的男人,無所不能。
「首先,這個案子肯定是輸,還不如痛痛快快接受調解。」
掏出煙來點燃,易輝吐了個煙圈。
「這是解決辦法?」
孫佳穎不禁有些失望,這句話和沒說一樣。
「接下來,馬上起訴女方前夫。妻子死在前夫家中,對方應承擔救助義務,錢總是要賠的吧?」
易輝寵溺的看著妹子,笑著說道。
「對哦!但這是另一碼事,受的委屈要如何發泄呢?」
孫佳穎還是執著於被告的心態。
「簡單呀!喪葬是喪葬,必須的。但如何舉行這場葬禮,還不是由丈夫說了算?『青山處處埋忠骨,何須馬革裹屍還』,哪怕是挫骨揚灰,也是履行了義務吧。」
既然已經追究不了妻子的責任,那麼當丈夫的就可以變通一下。
兩人的交談聲音有些大,彼此眼裡也只有對方的存在,完全沒注意到,整間辦公室里的人,正在聽著他們的聊天。
「精彩!易輝,你這個辦法,就是讓被告將葬禮操辦成一場發泄大會呀!」
女人的心眼普遍不大,易輝的想法剛好戳中了張香宜的爽點。
「嘿~易輝這小子,一肚子花花腸子,佳穎你以後可得好好留意才是,不然被人騙了還得幫著數錢。」
王蒙難得開了句玩笑。
「這種思路,你是如何想出來的啊?」
習慣一板一眼的鄒為盛,驚嘆於易輝的想法。
「各位!我這不是法律,而是人性。既然法律有規定,那麼在法律框架範圍內,能替被告出口氣的,也只有這個方法可以施行了。」
其實,只要捋清楚了其中的邏輯和思路,基於人性的角度來看待問題,也不是很難處理。
「輝哥,被告聯繫方式有沒有?」
孫佳穎的話,在場眾人都明白是什麼意思,但沒有一個人出言阻止。
易輝將卷宗攤開在桌面上,用手一指,示意姑娘自己看。
抄完卷宗上的號碼,孫佳穎扭身就往樓下跑去。
至於最終結果如何,是否皆大歡喜,就不歸外人來操心了。
自從下定決心,要換一種方式生活之後,易輝的心思就分潤了一大半出來,考慮目前自己要做哪些重要但不緊急的事。
至少得先成立一家公司,方便今後資金的進出,給父母一個可以接受的理由。
這種緊急但不重要的事,易輝打算委託給第三方代理機構去操辦,等開設對公帳戶的時候,再由自己出面。
如今這個年代,成立公司,並不簡單,遠不如後來那麼容易。
做實業,不是人人都耐得住性子,起碼易輝知道自己做不來。
玩金融,這也不是普通人可以輕易涉足的領域,不會因為重來一次,就變得睿智精明。
搞科技,那更加不是易輝的強項。
還是按照上輩子的節奏,先弄一家企業諮詢管理公司的名頭,包羅萬象,靠點子吃飯。
這樣,也能將重生者的優勢發揮到極致。
打定好主意,在黃頁上找到幾家代理機構,詢問了一圈價格,初步選定了三家。
等今年的世界盃結束,就可以海闊憑魚躍,天高任鳥飛。
閒來無事,溜貓逗狗,把錢財分散到正在起勢的潛力股身上,耐心等待財富發酵。
算盤打得很好,就是要如何具體實施,還得仔細斟酌一番。
這輩子,終究心態上有所不同,目標明確,心情愉悅。
今天這場庭審,成功勾起了易輝的關注。
原告是被告的丈母娘,狀告女婿不履行夫妻間的扶助義務,拒絕替亡妻操辦喪禮,要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喪葬工本費,並補償經濟損失若干。
「尊敬的法官,書記員。作為被告代理人,想請問原告:張某某在婚姻持續期間,是否存在不忠誠的行為?」
被告代理律師在辯論階段,向原告提出問題。
「反對!被告代理人所提問題,與本案訴求沒有直接關係。」
原告律師當即出言反駁。
「反對成立。被告代理人,請圍繞本案訴求進行發言。」
鄒為盛面無表情的開口提醒。
「張某某,即原告女兒,在與被告婚姻持續期間,屢次出軌。並且,發現死亡的地點,就在其前夫家中,未著寸縷。請問:像這樣一個不忠誠於夫妻關係,置被告如無物的配偶,作為丈夫,又如何履行扶助義務?」
聽完被告委託律師的陳述,易輝不自覺的搖了搖頭。
完全沒說到點子上。
法律明文規定的條款,是針對夫妻雙方的。
任意一方犯錯,都不影響另一方履行婚姻關係要求的責任。
不管女方所犯錯誤如何,做丈夫的不能因為對方的錯誤,而逃避履行扶助義務。
通俗的說,也就是一碼歸一碼。
妻子出軌,當丈夫的可以起訴離婚,並要求犯錯一方減少分割財產。
但是,離婚之前的夫妻扶助義務,必須履行。
也就是說:丈夫有追究妻子婚內出軌的權利,但妻子也有要求丈夫履行扶助義務的權利。
在法律層面上,稱為「同時履行抗辯權」。
但這起案件,好死不死,存在忠誠瑕疵的妻子,掛了。
離世的時候,與被告還在婚姻存續階段,因此,原告提出的訴求,完全就在法律條文規定的範疇之內。
合法但不合理,合規又不合情。
易輝估計,這起案子被告沒有勝訴的可能性。
審理結束,簽字確認。
夾著庭審材料,易輝走出法庭,點燃了一支煙。
婚姻這個破玩意兒,就應該設置一個結婚冷靜期,不然毀了多少男子漢,傷了太多女人心。
像這樣容易引起社會層面反響的案子,估計最後要交由審判委員會決定,鄒為盛恐怕都不敢擅自決斷。
人人都有顆八卦之心。
很快的,這起訴訟就引發了辦公室內的大討論。
「我看這次被告很懸,原告律師死死抓住履行夫妻義務這一點,首先就立於不敗之地。」
張香宜的思路非常清晰。
「我反而不這麼認為。原告女兒犯錯在先,被告以妻子未履行婚姻忠誠義務為由,拒絕履行扶助義務,並沒有什麼不對。」
王蒙的看法,估計代表了在場所有男性的觀點。
「也不好這麼說。這起訴訟稍有不慎,很容易引起社會反響,我得上報審判委員會,共同決議。」
如果按照法律規定判決,自然是被告敗訴,毫無疑問。
但鄒為盛腦子裡考慮的因素更多,一個不小心,就會把自己放在風口浪尖上,對未來前途不利。
「輝哥,世界上怎麼會有這種女人?怎麼會有這樣的家庭?明明有錯在先,還能反咬一口,我覺得被告太無辜了。」
孫佳穎同樣是女人,對於群眾喜聞樂見的話題,參與的積極性一點不少。
「無辜是肯定無辜,但法不容情。正如原告律師所言:女方錯誤,與本案無關。」
正在埋頭整理材料的易輝,聽到姑娘的話,抬頭回了一句。
「那豈不是非常不公平?法律不是懲罰壞人,幫助好人的嗎?」
看來,孫佳穎的專業是白學了。
「話不能這麼說,法律保障的,是程序上的公平公正,不是以牙還牙,肯定不能比誰的錯誤更大,相互抵消。」
分門別類的將桌上的文件整理好,易輝認真說道。
「那這口氣,被告如何咽得下去哦~」
年輕人心懷強烈的正義感,是件好事,證明血仍未冷。
「被告請的律師不行,法庭上的應對錯了。」
親歷庭審全過程,易輝早就有了自己的判斷。
「哦?輝哥,那你認為應該怎麼處理才對?」
身陷熱戀當中的妹子,總是盲目的認為自己選擇的男人,無所不能。
「首先,這個案子肯定是輸,還不如痛痛快快接受調解。」
掏出煙來點燃,易輝吐了個煙圈。
「這是解決辦法?」
孫佳穎不禁有些失望,這句話和沒說一樣。
「接下來,馬上起訴女方前夫。妻子死在前夫家中,對方應承擔救助義務,錢總是要賠的吧?」
易輝寵溺的看著妹子,笑著說道。
「對哦!但這是另一碼事,受的委屈要如何發泄呢?」
孫佳穎還是執著於被告的心態。
「簡單呀!喪葬是喪葬,必須的。但如何舉行這場葬禮,還不是由丈夫說了算?『青山處處埋忠骨,何須馬革裹屍還』,哪怕是挫骨揚灰,也是履行了義務吧。」
既然已經追究不了妻子的責任,那麼當丈夫的就可以變通一下。
兩人的交談聲音有些大,彼此眼裡也只有對方的存在,完全沒注意到,整間辦公室里的人,正在聽著他們的聊天。
「精彩!易輝,你這個辦法,就是讓被告將葬禮操辦成一場發泄大會呀!」
女人的心眼普遍不大,易輝的想法剛好戳中了張香宜的爽點。
「嘿~易輝這小子,一肚子花花腸子,佳穎你以後可得好好留意才是,不然被人騙了還得幫著數錢。」
王蒙難得開了句玩笑。
「這種思路,你是如何想出來的啊?」
習慣一板一眼的鄒為盛,驚嘆於易輝的想法。
「各位!我這不是法律,而是人性。既然法律有規定,那麼在法律框架範圍內,能替被告出口氣的,也只有這個方法可以施行了。」
其實,只要捋清楚了其中的邏輯和思路,基於人性的角度來看待問題,也不是很難處理。
「輝哥,被告聯繫方式有沒有?」
孫佳穎的話,在場眾人都明白是什麼意思,但沒有一個人出言阻止。
易輝將卷宗攤開在桌面上,用手一指,示意姑娘自己看。
抄完卷宗上的號碼,孫佳穎扭身就往樓下跑去。
至於最終結果如何,是否皆大歡喜,就不歸外人來操心了。
自從下定決心,要換一種方式生活之後,易輝的心思就分潤了一大半出來,考慮目前自己要做哪些重要但不緊急的事。
至少得先成立一家公司,方便今後資金的進出,給父母一個可以接受的理由。
這種緊急但不重要的事,易輝打算委託給第三方代理機構去操辦,等開設對公帳戶的時候,再由自己出面。
如今這個年代,成立公司,並不簡單,遠不如後來那麼容易。
做實業,不是人人都耐得住性子,起碼易輝知道自己做不來。
玩金融,這也不是普通人可以輕易涉足的領域,不會因為重來一次,就變得睿智精明。
搞科技,那更加不是易輝的強項。
還是按照上輩子的節奏,先弄一家企業諮詢管理公司的名頭,包羅萬象,靠點子吃飯。
這樣,也能將重生者的優勢發揮到極致。
打定好主意,在黃頁上找到幾家代理機構,詢問了一圈價格,初步選定了三家。
等今年的世界盃結束,就可以海闊憑魚躍,天高任鳥飛。
閒來無事,溜貓逗狗,把錢財分散到正在起勢的潛力股身上,耐心等待財富發酵。
算盤打得很好,就是要如何具體實施,還得仔細斟酌一番。
這輩子,終究心態上有所不同,目標明確,心情愉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