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農業銀行:不是,公訴人,你胡說什麼呢?我沒有遭受損失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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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樓房,就選恆X。」

  一段GG之後,畫面回到法庭之上。

  審判長程清泉在聽取了雙方的第一輪辯護後,將他所認為還需要繼續辯護的地方,讓雙方繼續補充意見。

  「在聽取了控辯雙方的第一輪辯論之後,本庭認為有必要進行第二輪辯護,雙方可以在剛才發言的基礎之上進行補充發言。」

  另一名公訴人洪濤舉起了自己的右手,他在同事的基礎之上,補充道:「審判長,剛才辯護人所說的上訴人許庭的犯罪事實不符合秘密竊取這一特徵,我方認為是錯誤的。」

  「辯護人是在混淆身份的公開性和行為的公開性兩者的概念,盜竊罪秘密竊取的含義是盜竊行為的秘密性,而並非所謂的身份秘密性,如果是身份的秘密性,那麼《刑法》盜竊罪的表達可能要更改成為了張三犯盜竊罪如何如何,李四犯盜竊罪如何如何。」

  林傑在洪濤說完之後,他也馬上把話頭接了過去,「就辯護人剛才的觀點即本案中受害人農業銀行沒有遭受到損失這一說法,我方同樣認為是不能成立的。」

  「很顯然,如果本案農業銀行沒有遭受到相應的損失,為何農業銀行要在案發後通過後台劃扣的方式挽回損失呢?沒有損失為什麼要挽回損失?」

  沈夏笑著點點頭,贊同著林傑的觀點,沒有損失為何要挽回損失。

  高育良看著沈夏雲淡風輕的模樣,有些疑惑道:「辯護人的主要辯護點都被公訴人一一予以了回擊,但是卻依舊錶現的信心十足,難道還有我們沒有發現的關鍵點嗎?」

  沈夏在兩名公訴人依次陳述後,他笑著說道:「剛才兩名公訴人說的非常有道理,我完全同意沒有損失為何要挽回損失這一邏輯觀點,但是其有一個前提即損失結果的鑑定必須是在全案結果發生之後,即本案的犯罪既遂。」

  許庭看著自己的律師都開始贊同起了公訴人的觀點,有些絕望的閉上了眼睛,自家辯護人都擺爛了,他還能怎麼辦。

  他現在心中滿是懊惱,正想著去監獄以後看到肥皂千萬不能彎腰撿時。

  誰料,沈夏話鋒一轉,將矛頭直接指向了本案被害人京海市農業銀行,「在本案中上訴人許庭利用自動存取款機故障取錢的行為如果構成盜竊罪,即許庭將故障ATM機的現金取完後,逃離現場將視作構成盜竊罪的既遂,也就是說受害人農業銀行是在本案既遂之後通過劃撥的方式挽回的損失。」

  「那麼在本案發生過後,受害人京海市農業銀行私自將上訴人許庭所有的銀行卡內的資金扣劃,其行為也應當認定為盜竊罪!」

  就算你銀行確實遭受了損失,但是我卡里的錢還是我的啊,銀行沒有法院的判決,你就敢私自劃撥?而且還大義凜然的說這是我挽回損失的手段,那沈夏就要說對不起了。

  沈夏的觀點很簡單既然我構成盜竊罪,也行啊,那農業銀行你也陪著我吧。而且盜竊罪還沒有單位犯罪,所懲罰的便是京海市農業銀行的第一責任人——銀行行長。

  what?農業銀行既是受害人也是犯罪人?

  這……程清泉和兩名法官一時不知道該如何是好,確實,在本案當中受害者農業銀行按照程序只能通過判決之後的追繳等程序進行挽回損失,你這麼做確實不太合理。

  「炸裂!」

  「還有高手是吧!」

  高育良也不由得扶了扶自己的眼鏡,表示著自己的吃驚:「如果辯護人真的像大家所說的剛剛執業,那這真的是天賦了。」

  「總能在最關鍵的時候給我們一個驚喜,在我們還沒有注意的時候就已經給公訴人下了一個大大的套子。」

  兩名公訴人此時看著沈夏,有些困惑,幾分鐘前還是被他們所主導的庭審節奏,怎麼突然被逆轉了?

  此時的農業銀行行內,行長正滿頭大汗的聽著法務的提醒:「如果真的按照公訴人的意見許庭構成了盜竊罪,我們劃撥的行為也將構成盜竊罪,而且由於盜竊罪沒有單位犯罪,到時直接責任人可能會被盜竊罪所起訴。」

  直接責任人,那踏馬不就是自己嗎?行長一個沒站穩跌坐在了椅子上,趕緊給在法庭之上一直沒有開口的工作人員發著簡訊。

  公家的錢沒了也就沒了,但是千萬別把自己的給牽連進去了啊!!!

  此時的法庭之上,具體沈夏的發言已經整整結束了快十分鐘,合議庭仍然在討論著到底該怎麼處理農業銀行的事情,是休庭呢?還是繼續庭審。


  沈夏看著忙碌的大家,拿起桌上的水杯濕了濕嘴唇,低頭看著材料,仿佛這一切都不是自己造成的。

  「農業銀行的訴訟代理人現在也在法庭之上,不如我們先聽聽受害人的意見。」身為審判員之一的寇莊提議著。

  「不如就按照老寇的意思問問看。」另一名審判員杜康也贊同著,現在顯然沒有更好的辦法了。

  程清泉嘆了口氣,答應著,「也就只能這樣了。」看了眼沈夏,怎麼這個年輕人是不是和自己不對付啊?貌似前段時間讓法院賠了四萬塊錢的也是叫沈夏吧?

  在恢復審理前,程清泉帶著複雜的目光看了一眼沈夏,他開口道:「受害人農業銀行就剛才控辯雙方的觀點是否需要發言?」

  農業銀行的訴訟代表人點了點頭,剛才他接到了行長的簡訊——全力配合辯護人!但是該怎麼說就考驗他這個訴訟代理人了,直接說我完全同意辯護人的意見肯定是不行的,只見他開口道:

  「審判長,在聽取了控辯雙方的觀點之後,我方認為其劃撥的行為是發生在案發過程之中,而非案發之後。因為綜合全案來看,在上訴人許庭利用故障取款之後,其主觀意圖並不能判定為非法占有,其也有可能時替我行暫時保管該款項,也正是因為許庭的行為避免了其他人利用該自動存取款機取款,避免了我行挽回損失所花費的時間與精力,我方在此表示感謝!但是卻因為我行工作人員的原因,在具體交涉中導致了上訴人許庭誤解了我方的真實意圖,其才攜帶所取出的現金出逃,在出逃時,上訴人許庭才實質上非法占有了該筆款項,此時才應該視為既遂!」

  「也就是在本案之中,我方根本沒有遭受損失,在案發過程之中就已經挽回了損失。」

  總之就是一句話,公訴人說的不對,辯護人才是正確的!

  此時有一句彈幕形容的十分準確:「我入關之後,自有大儒為我辯經!」

  許庭看著銀行的代表:「哈?你這是在感謝我?」他也在想著,自己當時真的有想這麼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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