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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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站在艦橋上,看著手中望遠鏡所展示出的,遠處充斥著硝煙的戰場。進攻的士兵乘坐小艇衝上海岸,與布置其上的炮台中的守軍相互廝殺,明明在這個距離上不會聽得清晰,但我的耳朵卻仿佛能將那些聲音——火炮爆發的轟鳴、兩方拼殺的叫喊、子彈飛過的呼嘯以及軍刀砍到骨肉的聲響,將它們全部收入其中。形形色色的聲音混雜在一起,組成了一段無人指揮、令人噁心的交響曲,在這名為戰爭的劇場上不停地演奏著。

  這是我第一次親身參與到戰爭之中,當然,作為海軍軍官的我不會參與到陸戰,而我在艦橋上的職位也讓我的雙手觸碰不到槍炮。可以說,我是一個身處戰場,卻不會暴露在太多危險中的「局外人」。

  只需要完成自己還算安全的分內工作,就能獲得勳章,得到嘉獎甚至升職。自古以來軍人便把戰爭視作自己向權力金字塔頂端爬升的工具,如今這個機會擺在我的面前,按照「正常人」的想法,我本應該十分開心才對。

  「…」

  握著望遠鏡的手微微地顫抖起來,鏡中的畫面也隨之發生震動。按照「正常人」的想法,明明連戰場都沒有踏上,卻害怕得渾身發抖,這無疑是怯戰的膽小鬼才有的行為。

  「…」

  但是,只有我才知道,這根本不是由害怕而產生的生理反應。

  「…」

  雙手失去力氣,望遠鏡從中滑落。「啪嗒」一聲,其掉落在地上發出的聲音,於我的耳畔響徹,並隨之引發了一陣耳鳴。明明那般細小,卻蓋過了戰爭的音響,蓋過了那炮火與槍聲伴奏的交響曲,以及身後長官憤怒的責罵聲。我的眼睛直勾勾地看向遠方,天空被染成了灰色,地面上覆蓋著的,密密麻麻儘是人的血肉。一聲低語,猶如流水,輕輕從我口中滑落而出:

  「我們…究竟在幹些什麼?」

  …

  …

  「…我說,老夥計,還得是你呀,你說對不對?。」

  我以一種十分隨意的姿勢坐在馬車上,一個人占了兩個座位,一隻手握著韁繩,另一隻手則托著下巴。今日天氣晴朗,時不時飄過的雲彩遮擋住了肆意灑落的日光,氣溫也沒有因季節的變化而操之過急,仍保持在還算舒適的清涼。一言以蔽之,就是十分適合出門。

  「咴——」

  梅菲斯特以一聲短促的鳴叫回答了我,我聽不懂馬叫,就當是它默認了。

  自從有了買汽車的打算,這幾個月來我一直忙著為它做各種準備。忙來忙去的,都快把自己給忙糊塗了,最後還是羅莎寄來的信點醒了我:反正馬車還夠用,沒必要這麼著急忙慌地操辦,有啥事都慢慢來,等今年過去了再說也不遲。於是,秉持著慢條斯理做事的想法,我將自己的購車計劃推遲到了明年春天,在那之前我依舊會乘馬車出行。

  虧我還和歌德說不要著急,結果是我先急了眼。我聳了聳肩,沒辦法,看來弗林特要再等上幾個月咯,誰讓人們總說「好事多磨」呢?

  不過想來也是,坐馬車還可以像現在這樣,要是開車的話就不能再這麼隨意。畢竟鋼鐵組成的機械不會思考,也無法記住前進的路線,它們作為工具更像是手腳的延伸,只有在人去操控的時候才不會出錯。

  我調整了一下自己的坐姿,使其更加端正一些,將兩隻手都把握住韁繩,做出一副正在開車的模樣,仿佛在我前方的不是梅菲斯特,而是一台正轟轟作響運行著的引擎。手中的皮質韁繩變成了圓形的方向盤,兩隻腳一隻向下踩去,另一隻則微微抬起,分別代表了虛擬的油門與剎車。此時就連我自己的鼻子,都好像能聞到空氣中出現了本不存在的汽油味道。

  「噗,真有夠蠢的。」

  我被自己這種近乎自娛自樂的「模擬駕駛」給逗樂了,反正也沒有人看到,偶爾犯犯蠢倒是沒啥壞處,我心想,沒準兒還能變相為我的駕駛技術進行訓練呢。

  「——?!」

  突然,一種感覺從我的胸口湧現而出,那是一種正在被眼睛注視著的感覺,一定有什麼東西正在附近看著我。儘管並沒有什麼實質上的證據,但這種單純的,由第六感引發的感覺還是促使我開始掃視周圍,試圖找出那個隱藏在草叢中的觀察者。

  「在那兒!」

  我把目光鎖定在了左前方大概十英尺遠的一株小灌木叢上,在草葉之中似乎還存在著一個灰白色的身影。等到馬車更靠近一些,我輕輕拉下韁繩停下梅菲斯特的動作,梅菲斯特沒發出太大的聲響,所以未打草驚蛇。我眨了眨眼,探出頭,定睛向灌木叢中看去——


  「——原來是你啊。」

  我看清楚了那個藏身於灌木叢中的身影,是一隻灰白色的小野兔,身形不大,正豎起耳朵躲在其中盯著我。我鬆了口氣,這小野兔的年紀應該還小,看上去有些呆,都靠這麼近了居然還沒跑走。當然了,對我而言是件好事,要是它到處亂竄,嚇到了梅菲斯特就不好了。

  「…說起來,以前也有過這樣的經歷呢。」

  看著這隻野兔,我又回憶起了過去。記得十幾年前,老約翰還是個硬朗的大叔時,他會在空閒時間拿上自己的那支雙管獵槍,坐著馬車到郊外去打獵,偶爾打到一兩隻野兔或松雞,那麼晚上就能加餐。作為他鄰居的我和羅莎經常纏著他,想讓他也帶我們去,最後老約翰架不住軟磨硬泡,只能拉著我倆一起去打獵。可小孩子不懂什麼狩獵技巧,大多數時候只是純添亂,不是干擾了老約翰瞄準,就是嚇跑了獵物,因此只要我倆跟著,他就什麼都打不到。

  終於有一次,我和羅莎起了回正面作用,幫老約翰打到了一隻野兔,給我們仨開心壞了。回到家後,格琳娜大嬸用那隻打到的野兔做了一大鍋燉肉,讓我們姐弟倆第一次嘗到了兔肉的味道。就是到了現在,老約翰的獵槍不知丟到了何處,我和羅莎也已長大,可當時餐桌上的情景卻仍記憶猶新。

  「對了,我還沒讓歌德嘗過兔肉的味道呢。」

  可能是有點饞了,我看著那隻野兔,忽然心血來潮,不如就給今天別墅的食譜加上一道菜吧。事不宜遲,馬上行動。我翻了翻馬車貨艙里的行李,從中掏出我的韋伯利手槍——我並非一直都帶著它,只是在前幾日來的時候,於路上碰到了幾隻野狗,所以這次才帶著槍,打算再碰上它們就鳴槍驅散。

  帶上了裝備,我打開彈巢,裝滿子彈,然後輕手輕腳地走下馬車,緩慢靠近那隻仍呆站在原地不動的野兔。等到距離差不多近了,我按下擊錘,手指扣緊扳機,使准心對準我正前方的獵物。

  「——!」

  等到瞄準完畢,我深吸一口氣,然後輕動手指,扣下扳機。伴隨著清脆的槍聲,槍口噴出一串火舌,子彈劃破空氣,以肉眼難以捕捉到的速度飛向那隻野兔,並最終命中了它。

  「吱——」

  「什麼…?」

  可能是在開槍的時候沒拿太穩,我沒能像自己期望的那樣打中它的頭部,做到一擊斃命,而是打在它的身體上。血肉被撕裂的鑽心疼痛使野兔發出了撕心裂肺的叫聲,求生的欲望驅使它拼命的掙紮起來,可這樣做只會拉扯傷口,並讓更多的血液從中湧出,伴隨它的一次次動作散落在周圍。

  年幼兔子的叫聲十分悽慘,就好像是人的嬰孩在啼哭般。這個聲音我聽到過,這種恐懼的、悲憤的,不甘於迎來死亡的叫聲,曾幾何時,也在我的耳畔迴響過。不…不要再叫了,不要再叫了…!我的內心發出了陣陣低吼,它們試圖讓停滯的身體做出動作,去停下這隻瀕死野兔口中的悲鳴。快了結它吧,不要再讓它因你打出的子彈而受苦了。這是你必須去做的事情,難道你忘記了嗎?忘記了那些死去的人,那些你應當承擔起責任的,將鮮血留在你手上的人了嗎,埃德蒙頓上尉?!

  「可是我,我,我能怎麼做呢…」

  我呆滯地在空中亂揮著手,直到那熟悉的黑鐵色在我眼中一閃而過,我才想起來,自己的右手還握著那支轉輪手槍。我的手正在止不住地顫抖,原先對我來說很容易按下去的擊錘竟變得那般沉重。我重新對準那奄奄一息的野兔的腦袋,努力穩住手,不過幾英尺的距離而已,別再打偏了,我在心中默念到。

  「砰!」

  「…!」

  就在我扣下扳機,擊錘落下,將彈藥擊發的那個瞬間,一張不是很清晰的面龐浮現在了我的腦海中。儘管它很快便消失不見,但我依然被嚇了一跳,這驚嚇與手槍本不大的後坐力結合在一起,使我一個不穩向後倒去,一屁股坐到了地上。

  「…結束了。」

  我看向那隻野兔,它的腦袋上多出了一個血淋淋的彈孔,已經停止了動彈,變成一具冰冷的屍體。我默默站起身,抓住它的耳朵將其提起。不過是一次打獵而已,不要聯想到別的上面去——儘管十分無力,但我還是這樣對自己說到。該走了,在這裡浪費的時間有點多了…我轉過身,想回到馬車上,可定睛一看,啊?馬車呢?梅菲斯特呢?它們全都不見了蹤影。

  「我的老天,你怎麼先走了?我還沒上車呢!」

  真是大意了,居然沒料到槍聲也會嚇到馬,我懊惱地抓了抓頭髮。只見梅菲斯特離我已經有了一段不近的距離,而且絲毫沒有要停下的跡象,八成是開第一槍時就走出去了吧。唯一值得慶幸的是它是用走的,速度算不上快,要是它選擇跑起來,那事情可就難辦嘍。


  「靠,別站在原地發呆了,快去追啊。」

  我心中的聲音催促到,按照它的吩咐,我一隻手提著野兔,另一隻手拿著槍,也顧不上形象不形象的了,直接撒開腿向前進著的梅菲斯特追去。

  …

  …

  「呼…歌德,我來了。」

  我打開別墅的大門,屋內打了聲招呼。一個熟悉的,清脆的女聲從客廳中傳來,可見歌德她就在其中:

  「中午好,羅伯特。」

  「中午好。」

  問候完她,我連外套都沒脫,徑直走向了廚房,將自己兩隻手拿著的東西放在櫥柜上。就在剛才,我追著梅菲斯特跑了得有四五百碼,方才停下它的腳步。在這個過程中,我一直拿著野兔和手槍,活像是一個馬戲團里跑出來的小丑,現在終於能把這倆給放下了。

  離開廚房,我脫下外衣,換好鞋子,走進了歌德所在的客廳。最近幾次我進來的時候,她都是坐在客廳里,藉此可以推斷,我增加血液提供量的行為可能起到了作用——因為我來的時間是不固定的,這意味著我沒過來的時候,她也不會像過去那樣只是在房間中沉睡。就算只有臥室到客廳這小段距離,能多活動一下也是好事。

  「歌德,你猜我今天帶來了什麼?」

  我故弄玄虛地問向歌德,以她所坐沙發的位置是沒法看到玄關和廚房裡的。儘管看上去對我的問題不太感興趣,但她還是猜測到:

  「帶來什麼…是書籍、家具,抑或是食材一類的?」

  「是食材,我在路上抓到了一隻野兔,打算下午處理一下,然後晚上就吃燉兔肉。」

  「嗯,聽起來不錯。」

  她的語調沒有起伏,但這也正常,相處這麼久差不多習慣了。倘若哪天她的話語中突然變得富含感情,我可能反倒會覺得奇怪呢。

  那就還老樣子,我去取抽血的工具,給這位正安然端坐的吸血鬼小姐準備正餐。將醫用塑膠袋掛上衣帽架,和細管連接起來,然後扎針,刺入血管,使得血液從身體流入袋中。現在的我與一個在醫院抽血的病人別無二異,當然,若非要找個不同,那就是我沒躺在病床上。哈,沒準兒以後可以試試躺在床上抽血,倒也不失為一種新奇的體驗。

  抽完足夠的量,我將針管拔出,隨著針頭從皮膚中離開,部分血液也自針孔滲出,在我的手臂上綻開了一朵鮮紅的血花。

  「…」

  不好…似乎是受到上午的影響,當我看到流淌著血的針孔時,那張面龐——曾在我第二次開槍時出現的面龐,又一次占據了我的腦海,這次它變得更不那麼模糊了。我搖搖頭,希望它能夠淡出我的視野,大概幾秒鐘後,面龐才終於消失不見。

  「今天是怎麼了…真的僅僅只是打了那隻野兔所導致的嗎…」

  我拿出手帕,擦去臂上的血跡,先把血給歌德拿過去吧。我把封好口的塑膠袋放入餐盤,將其端到茶几上。

  「放在這裡了,如果你需要的話,我可以去拿個杯子盛出來。」

  「不勞煩你了,羅伯特,」

  歌德仍坐在原位,並沒有著急去飲下面前的血液,

  「你不吃中午飯嗎?」

  「我?我過一會兒再吃,我先去做些事情。」

  沒錯,我想先去把作為食材的野兔給處理好,這樣晚上就不用再忙,直接下鍋就能燉了。我走回廚房,拿出案板和一隻小刀,到底要怎麼剝皮、放血、去內臟,說實話我也不是特別清楚,所以心裡難免有些發怵。

  「走一步看一步唄,車到山前必有路…」

  我思索了片刻,最終放手去干。一刀、兩刀…手起刀落,伴隨著血和肉的撕扯,折騰了一個多鐘頭,我總算是把原先是一整隻的野兔分解成了適合烹飪的肉塊,並調配了些醬料將其醃製起來。萬幸的是,在這個過程中,我沒有出現之前的異常狀況。

  活都幹完了,可我卻不怎麼餓,身上除了疲倦以外沒有其他的感覺。我擦了擦手,將額頭上的汗水拭去,那就不吃午飯了,就直接等晚飯吧,反正一頓不吃也餓不死人。現在我唯一想要做的,就是坐在沙發上好好休息休息。

  我坐到歌德對面的那張沙發上,我們倆人已經達成了一種默契,在客廳的時候,通常都會一左一右分別坐上這兩張單人沙發。我看了眼放在茶几上的餐盤,裡面的塑膠袋已經變得乾癟,其中沒有任何血液了,在它的旁邊是一隻玻璃酒杯,內壁上還掛著些許鮮紅的痕跡。


  「你還是用杯子盛了啊。」

  「因為你在忙,所以我就自己去取了。」

  其實要我去拿也不會太麻煩的…我在心中說到,不過既然她都喝完了,再去想這些也沒意義。我向沙發的靠背上躺去,任憑自己的身體陷入那令人放鬆的軟綿之中,我把手放到大腿上,閉上眼睛,想在這平靜的午後休憩片刻。

  過了一會兒,我聽見幾聲「咯嚓」的細小響聲,是有人在皮質沙發坐墊上移動發出的聲音,應該是歌德。我把眼睛睜開了一條縫,只見她從沙發上站起身,離開客廳,步入走廊,去往我的視線範圍之外。隨後傳來的是腳踩上木製樓梯的聲響,幾分鐘後,它再度響起,伴隨著輕輕的腳步聲,歌德回到了我的眼中,她把一張白色的紙條放到茶几上——那是一張支票。

  也對,月初嘛,她拿過來的是我的「薪水」。今天是我的發薪日,自打我開始從事這份這份提供血液的「工作」,薪水,或者說錢財,就不是很能讓我感到特別興奮了。在生活方式以及花銷上的改變確實是原因之一,但是,更多的,比起金錢,我認為有更重要的東西值得去追求。

  說起追求的東西,我想起了她曾這樣回答我:「只要你願意,我會聽的」,若此話不假,那我是不是可以…和她去聊一聊這些困擾著我的事物?或許她不會和我共情,可單是能聽我將它們說出,對我而言便已是足夠的幫助了。

  歌德接下來的動作打斷了我的思考,她拿起用來飲血的酒杯,走進廚房,看來是想要將它放回去以便清潔。她走路的腳步都十分的輕,雖然有點自作多情,但我還是猜想這也許是她不希望吵到我才刻意為之。

  「羅伯特,」

  她的聲音自廚房中傳出,嗯,猜錯了啊,我心想,

  「我可以用一下它嗎?」

  用一下它?她指的是哪個東西,案板?還是刀?清理酒杯應該用不上它們。

  「沒問題,儘管用吧。」

  這是歌德的房子,裡面的東西毫無疑問也屬於她,使用與否不必特地問我的。我不知道她拿這東西要作何用處,我面對的敵人是襲來的倦意,而它們明顯快要戰勝我了。我合上眼睛,微調身姿,馬上就要迎來睡眠——

  「——砰!」

  「!」

  一聲巨響將我的睡意一掃而空,我猛地從沙發上站起身,原本難以睜開的眼睛瞪得如銅鈴般,向著那巨響的來源,也就是廚房看去。

  「靠…是我的槍!」

  我一拍腦袋,總算是知道了歌德所說的是何物了。怎麼能這麼不小心呢?我的手槍,在剛進門的時候就被放到了廚房裡,幹活的時候又沒注意到,就這麼把它給忽視掉了。最離譜的是,彈巢里的子彈還沒被我給退出來!我以最快的速度幾步衝進了廚房,只看到歌德左手拿著轉輪手槍,手指還放在扳機上,另一隻手抬到與槍口平行的高度。子彈穿過了她的手掌,打進後面的牆上,留下了一個可以看到對面的血淋淋的大洞。

  「——」

  看到這一幕,我感到我的心臟劇烈的顫了一下。我按住胸口,試圖讓劇烈跳動著的心臟慢下來,可不管怎樣做都是無濟於事。

  「你看上去很著急,羅伯特。」

  歌德風輕雲淡的對我說到,她確實有這麼平靜的資本:子彈打出的大洞並未在她的手心留下太久,不一會兒便迅速癒合,連一絲痕跡都看不出來。她身體上這等猶如神造的奇蹟,早在與我初次見面的那個晚上就已經展示過了。

  「當然——當然會著急,」

  我做了幾下深呼吸,等到情緒稍微穩定些後,才繼續向下說,

  「手槍…這玩意兒可是個危險物品,會要人命的,咋還能朝自己打呢。」

  「我覺得很稀奇,」

  歌德不以為然,她的視線依舊放在手槍上,

  「上一次看到這種器具的時候,它們還未變得如此精細。」

  好吧,她是真的不認為槍很危險,可能對她而言也的確沒那麼危險。察覺到我語氣的急促,歌德動了一下拿槍的手,並說:

  「你在擔心我,這沒有必要。」

  老天爺…你這句話可真沒說服力!我吃驚地看著她扭動手腕,將槍口對準了自己的腦門。她沒有按擊錘,直接就要向下扣扳機,不帶一絲猶豫。我顧不上別的什麼了,立馬上手去奪她的槍,可她卻沒任何鬆手的意思。

  「歌德,你在幹什麼?!」


  「它對我不構成危險,我在向你證明。」

  「證明個鬼啊,快鬆手,別再這樣子了!」

  「你說過我可以使用它。」

  「是…啊不,沒有,我以為你說的不是這個!你就當我說錯了,我——」

  「砰!」

  「我去——」

  大腦一片空白,周遭的響動被耳鳴聲所取代,就連自己不經意間爆出粗口這件事也未被注意到。僅僅千分之一秒後,一張面龐,對,還是那今天已兩次與我見面的熟悉臉孔,又一次毫無徵兆地現身了,這次它變得十分清晰,就好像我親身回到了見到它的那個下午。

  這突然闖入我腦海的臉與我面前的那一張重合在了一起,儘管它們的五官毫無相似之處:前者屬於一位中年男性,飽經滄桑的黃色皮膚被曬得黝黑,雙眼怒目圓瞪,皺紋在扭曲的表情之下變得更深,憤怒——何等強烈的情感,我當然知道他因何而感到憤怒;而後者,我十分熟悉的,名為歌德的吸血鬼的美麗臉孔,從中卻看不出任何的感情。它們屬於根本不同的人,如今被我歸入同一類別之中,究其原因…那額頭上的,在額頭正中央出現的,血淋淋的黑色大洞…!不會有錯的…這點它們是一樣的,那兩張面孔!

  「…」

  是啊,一樣的。身體被抽去了力氣,我扶著牆走出廚房,坐回到剛起身的沙發上。儘管歌德的面龐已經從我眼中離去,可另一張臉,卻依然留存在我的瞳孔上。我的大腦…就好像停轉了般,全部用於運算的腦細胞均被強制停止了工作,使思維變成被白紙鋪滿的、一片死寂似的白色,唯有那張面龐還在其中顯現。

  「羅伯特,我說了,它對我不構成危險。」

  我沒坐下多久,額頭上完好無損,連個印記都看不到的歌德也從廚房走進了客廳,手中還握著那支槍。她的話不假,對人來說必死的致命傷,連給她留下傷疤的能力都不存在。

  「如果這般證明方式讓你覺得反感,我會道歉。」

  「…也有我的不對,我應該妥善處置它的。」

  歌德將手槍遞給我,我接過它,打開彈巢,四枚彈殼以及兩顆子彈從中彈出,掉落在我腳下的地毯上。在它們落地的同時,白紙般空白的腦中蹦出來一個想法,我認為我得出了答案,得出了為何今天如此不對勁的答案。

  「…是到時間了。」

  「時間?」

  「歌德,你能幫我個忙嗎?」

  「可以。」

  她回復到,並彎下腰,準備去撿起地上的彈殼與子彈。

  「不,不是這個忙,」

  我叫停了她,其實我真正希望她能幫助我的,是別的事情。一件更加容易的,連手指頭都不用動的事情,

  「你曾經說過,會去聆聽我的話語,是這樣吧。」

  「是的,我說過。」

  「我求你幫我個忙,坐下來,聽我說一些…不太讓人喜歡的事。」

  到時間了——到了什麼時間呢?我想,有的事情,雖然自認為可以藏在心裡慢慢消化,可實際上,我沒辦法去真正忘卻一件改變了我的事,也很難淡化它造成的影響。它像一隻在蛋中默默孵化的鳥,到了破殼而出的時間,便會毫無顧忌地衝破束縛,用漆黑的羽翼籠罩住一切。到了這個時刻,唯有將其敘述而出,才能讓它鬆開爪子,閉上永不停止捕食的鳥喙,讓我和它都重歸自由。

  「好的。」

  歌德坐在那張她常坐的沙發上,答應了我的請求。

  「你知道的,我過去是一個軍人。」

  「嗯,你告訴過我,海軍軍官。」

  「你應該聽說過霍雷肖·納爾遜和亞瑟·韋爾斯利吧。」

  「聽說過,在別墅剛建成的年代,他們的名字舉國聞名。」

  「在百年後也是一樣。」

  納爾遜子爵和威靈頓公爵,英格蘭的戰爭英雄,無數人少年時的崇拜對象。英雄——多麼神聖,卻又充滿蠱惑性的詞語,軍人大都渴望建功立業,能達到可以用英雄稱之的地步,是他們畢生的追求。

  「他們都有在地球那一端服役的經歷,我也有過,這恐怕是我和他們為數不多的相似之處了,」

  我用手抵住額頭,喚起過去的記憶絕非難事,可回憶不僅僅是如照片般的片段,它們還會把當事人的情感也一併帶來,


  「我…我離開中學,去報考海軍學校的時候,本來沒抱有什麼想法,只是單純覺得自己不適合去讀大學而已。後來完成學業,成為候補軍官,我對這份工作又有了一絲期待,短暫的本土服役期過後,我被調到殖民地艦隊,去往了身邊親友不曾到過的地方。

  …而這正是我所期待的理由,我從小到大都是生活在這小小的城鎮中,在我們的島上,家裡的條件無法支持我去遠行。因此,我只能通過這種方法,走的更遠,看的更多。這種想法,你…你能理解嗎?」

  「或許吧,我不清楚。」

  「可是,看的多了,走的遠了,人卻反而變得更迷茫了。我不僅僅是…看到那些難以置信的絕美風景,更多的…更多看到的…」

  「羅伯特,我在聽,沒關係的。」

  「——啊,沒錯,你在聽,我知道,」

  歌德的聲音猶如一劑鎮靜劑,我放緩自己的呼吸,繼續敘述到,

  「我更多看到的,不是子爵和公爵那樣的英雄,而是一群披著制服戴著勳章的餓狼。在那幫傢伙眼裡,人的命不如金錢重要,他們甚至可以為了區區茶葉和香蕉,而去發動一場戰爭!」

  我就參與過一場這樣的戰爭,一場我絕對不想再經歷第二次的戰爭。不是因為其有多殘酷,我也壓根就沒有因它受傷。真正讓我感到厭惡的,是…是…!

  …

  …

  「…」

  下午的陽光本應十分耀眼,可周遭升起的黑煙卻將灑落的陽光遮蔽,有別於自然形成的、令人賞心悅目的雲彩,這往往預示著死亡與毀滅的到來。而如今,它們確實降臨了,在這座古老的東方城市,在我正站立的這條充斥著殘垣斷壁的街道之中。火藥燃燒殘餘的味道仍在空氣中飄蕩,伴隨著血肉腐敗散發出的令人作嘔的惡臭,刺激著每一個闖入這地獄之人的感官。

  我低下頭,看向在身下的那具早已冰冷的屍體。他是一個中年男人,健壯的身體與黝黑的皮膚昭示著他所從事的重體力工作,老繭遍布的雙手握住了一把自製的火槍,扣在扳機上的手指沒能向下按去,便已經變得僵硬。時常被汗水打濕的額頭上赫然多出了一個彈孔,從中湧出的血液已然乾涸,在其下的雙眼大睜著,飽含憤怒的目光注視著前方那個蹂躪他家園,並奪去他生命的敵人。

  我認得這個男人,他是一位人力車夫,當我在幾個月前來到這座城市的時候,曾搭乘過他拉的車。

  「…」

  我蹲下身子,用手合上了那雙充滿了怒火與不甘的眼睛,在這一刻,我想,我這輩子都沒辦法忘記自己眼中的這張面孔了。

  站起身來,我看向站在不遠處的格雷福斯。他正默默地將身子靠在一處斷牆上,嘴巴里叼著一根菸捲,沒抽幾口,便用手指將還剩一大半的菸捲夾住,按在牆上熄滅掉,然後扔到了地上,再從煙盒中拿出一支新的菸捲去抽。

  格雷福斯是個老煙槍,如此「浪費」的行為遠不是正常的他能做出來的。

  「…金伯利,他人去哪裡了?」

  「天知道…可能去買酒了吧,反正不在這裡。」

  他吐了口煙出來,沒有將視線看向我,而是將其放在了被硝煙遮蔽的天空上。我輕笑一聲,指著那具屍體,像是自言自語似的說到:

  「如果…如果他就是所謂的『拳匪』,那我可能早就被打死了吧。」

  「埃德蒙頓…」

  「我說,格雷福斯,你看看這周圍…看看這些人,他們和我們有何不同?除了膚色、瞳色還有發色,難道他們的內在也和我們不一樣嗎?難不成僅僅是因為,他們是我們帝國擴張道路上的一點『小小』的阻礙…?」

  我環顧四周,這些失去生命的人,他們有多少是連武器都不曾握持過的平民?又有多少,是兢兢業業大半輩子,卻在這個時刻不得不奮起反抗的普通人?就像我身下的這位車夫一樣?

  「埃德蒙頓,你沒有開槍,也沒有開炮,我以為你足夠心安理得。」

  格雷福斯將叼著的菸捲扔到地上,用腳踩滅,然後掏出煙盒想再拿一根,可手指卻撲了個空——煙盒中已經空無一物。

  「哼…你不也一樣嗎,格雷福斯,看來…你也沒那麼心安理得啊。」

  「…」

  格雷福斯的手停在了原處,在這之前,我從未見過這個玩世不恭的傢伙有過此般的反應。

  「心安理得…怎麼可能心安理得,難道…僅僅是我沒有做什麼,就能否定這個事實?否定我是他們的一員,是犯下錯事的人們的一員?!」


  「…」

  格雷福斯依舊沒有開口,要是換做平常,只要我說一句他不喜歡聽的話,他立馬就會開口懟我,可現在卻沒有這樣做。

  「告訴我,格雷福斯,難道…你就不在乎嗎?」

  「…」

  「…」

  「…哪裡…」

  短暫的沉默後,格雷福斯開口了。猶如怒濤般的洪亮嗓音,從這個平日裡懶懶散散的傢伙口中爆發而出,令我都吃了一驚:

  「哪裡會有人不在乎啊,埃德蒙頓!」

  他邊說著,一邊狠狠地把手中的煙盒扔到地上,精緻的手工煙盒被摔得四分五裂。我意識到格雷福斯說出的話不假,他的煙盒是由其妻子親手製作而成的,如今卻被毫不留情的扔在地上,碎的連基本形狀都無法分辨。

  「我當然在乎!至於金伯利…金伯利也是在乎的!不然他這個天天賭不離手的傢伙,怎麼會啥都不干,跟個酒鬼一樣去自己買醉?你知道他從不自己一個人喝酒!」

  短暫的爆發之後是沉默,過了一會兒,格雷福斯意識到了自己的失態,他調整了一下呼吸,長喘了幾口氣,接著說到:

  「相信我,埃德蒙頓,我是在乎的。你也可以相信金伯利,他雖然一副傻樣,可也是柔情之人,我們不會心安理得的接受這種惡行。」

  「我知道…我知道,格雷福斯,」

  我會去相信我的朋友,儘管看上去是個滿不在乎的兵痞,可他們哪裡是真正的壞人?但是…和他們一樣的人,在我們的軍隊之中,又占了多大的比例呢?

  「可有的人不在乎。」

  「很多人,埃德蒙頓,」

  格雷福斯接著我的話向下說,

  「說實話,就連我——我也沒辦法放棄在皇家海軍的工作。我有三個孩子,其中最小的女兒甚至還在襁褓,我做不到…即使我明白這是錯誤的,但我真的無法放棄它。或許你可以回到老家,找一個閒職,當個車夫或農民,可我不行。我已經是如此了,那些不在乎的,那些把金錢看得比人命要重的人,他們又怎會將其看重呢?」

  「格雷福斯…」

  是啊,他說的沒錯,那些人,無論是和我們一樣身著制服、手執刀槍的軍人,還是平步青雲,腰纏萬貫的富商,抑或是那高高在上,把握住國家命脈的官老爺們,無不是令人生厭的劊子手。當他們扣下槍炮的扳機、簽署一份文件、或僅僅只是下達一個簡單的命令,便奪取他人性命的時候,他們的身上,從頭到腳,每個毛孔都會滴下血和骯髒的東西。在珠寶首飾光芒閃耀,綾羅綢緞不停舞動著的宴會之上,他們杯中所盛的,那鮮紅色的液體,不是酒,而是活生生的人的鮮血。

  「…他們才是真正的吸血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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