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自由的自由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如果把社會中的每個人,看做在江河裡流動的一滴水,如果把規矩看作約束江河的堤岸,那麼誠如金森伯格所說:沒有堤岸,何來江河?沒有江河,堤岸何用?生命之河,本就只在一邊享有自由,而在另一岸受到約束,自由與規矩,從來密不可分。

  也許有的人不太明白規矩的內涵與外延。其實,融入人們血液中的某些理念,是規矩;某些古老相傳代代相承的東西,是規矩;能維持社會穩定的支柱,是規矩。規矩是條例,是公約,是秩序,是紀律,是法令,小到約法三章,大到國家意志。

  規矩的重要性毋庸置疑。沒有規矩,不成方圓。盧梭說:「人生而自由,卻又無往不在枷索之中。」規矩之於社會,恰如融進水裡的鹽,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規矩構成到這片天地的基本骨架,它應猶如血液一般,滲透到世界的各個角落,維持著社會秩序。下至販夫走卒,上至國家元首,都必須遵守規矩。正因規矩的存在,社會才能井然有序穿蒸蒸日上。它們猶如火車的軌道,延伸著前行的軌跡。一旦逾越,便可能萬劫不復。它們猶如走鋼絲時系的安全帶,幫助人們有條不紊地前行,即使人們不慎失足,也可以避免粉身碎骨的命運。因此,只有享有理性,才能在真正意義上享有自由。你不必擔心自己的生命和財產隨時會被別人剝奪,你不必擔心遭受侵犯卻只能忍氣吞聲,你不必擔心有人強行插手你的生活。

  自由的邊界是規矩,而當自由不違反紀律觸犯法令,個人的自由也就無限的擴大了。按照芝諾悖論的說法,規矩如同一個圓圈,規矩越完善,其周長就越長,與外界未知區域接觸也就越多,自由也就越多。你可以選擇在你喜歡的時間,做你喜歡的事,看你喜歡的書,喝你喜歡的咖啡,躺在沙灘上曬太陽,或者坐在草原上看日出,倚在窗邊看星星。

  水與岸,從來一體。當江河衝垮堤岸時,江河之水,雖然得到了自由,卻失去了生命。這樣昂貴的代價,沒有誰能夠承受。這樣所謂的自由,不過一場華麗的幻覺和虛無的夢境。這正如包裹著黃連的蜜餞一樣,這蜜餞,淺淺一層,那黃連,卻仿佛凝聚了亘古以來所有的苦與澀。在表層的甜蜜被舔舐乾淨後,剩下的,只有那無盡的苦澀在舌尖翻滾打轉。

  法國啟蒙思想家狄德曾說:只聽從自己個人意志的人,是全人類的敵人。一個追求極度自由的人,一旦支付不起這沉重的代價,惟有死亡。而若有一群這樣的人,那麼這個社會也即將走向毀滅。執行大劫的使者,不是魔鬼,也不是安琪兒,而是人類自己。正荷爾德林所說:「把人間變成地獄的,恰恰是因為人類試圖將之變為天堂。」因此,紀律是自由的第一條件和必要前提。

  當然,水非死水。自由是紀律的最終追求和根本目的。所謂規矩,最本質最深層的意義在於維護更多人的更大自由,而不是將水枯成一潭死水,將人們規範成血肉機器按部就班地運行。這正如拉夫瑞澤在《獄中寄小澤爾》中曾寫道:「獄籠非籠,獄牆非牆。」而當規矩不能為自由提供一定的保障時,那也就沒有存在的必要了。甚至其本身已經不能稱之為規矩。如果「萬馬齊喑」,那就不可不謂悲哀了。

  如果說生命是一朵雲,那麼在天空里,它的絢爛,它的漂流,都應是隨意的,自然的。如果說生命是一朵花,那麼在大地上她的芬芳,她的馥郁,都應是盡情的,肆意的。

  規矩約束自由,又保護自由。而自由服從規矩,有完善規矩,規矩是自由的必要前提,自由是規矩的必然要求。自由與規矩,既對立又統一,既矛盾又和諧。它們早已深深地融入人的血液之中,成為精神傳承因子,深刻地影響著個人成長與社會發展。

  我可以想像一個人失去雙手,雙腳,雙眼,雙耳,但我很難想像一個人完全失去自由,成為砧板上的魚肉,任人宰割,拼命的掙扎卻無濟於事或者早已麻木,早已放棄抵抗,迎接所謂的命運。我也很難想像一個人完全蔑視規矩,肆意踐踏法律,道德淪喪。

  自然界中奉行物競天擇,適者生存,優勝劣汰的殘酷法則,毫無紀律,因極端自由而混亂。可生物學在社會學上並不完全適用,要內斂的多,保守的得,紀律得多,也自由得多。

  自由與規矩,如同鳥之雙翼,殘缺的翅膀,無法在天空翱翔,自由與規矩,如同車之雙輪,只有並行於道,車子才能滾滾向前。

  美國自由女神像底座下刻著這樣一句話:「我站在金色的門口,高舉著自由的火把。」遵守規矩是我們光榮的義務,享有自由則是我們神聖的權利。我們應當沐浴在聖光中,在聖光的照耀和指引下,步入幸福生活的殿堂,在兩者的統一中實現人生的大和諧,大圓滿,大境界。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