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 探探口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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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吳總說:「那怎麼和解?」

  蘇強說:「根據刑事訴訟法,打架後犯罪嫌疑人如果真誠悔罪,通過向被害人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方式獲得被害人諒解,被害人自願和解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和解。說白了就是對方給錢和解。」

  吳總一聽說給錢和解,眼睛開始放光:「那我要一個小目標!」

  蘇強心想吳總想錢想瘋了吧。蘇強湊近吳總說:「和解要價太高,容易談崩。而且如果對方執意公了,報警後經法醫鑑定構成輕微傷,可能賠付不了多少錢。要是對方沒工作沒錢,更是賠不了多少。要不你先矜持點,我先探探對方的口風。」

  得到吳總默許後,蘇強見廖律師也回到了隔壁卡座旁,也走了過去。

  蘇強對廖律師說:「吳總特別生氣,不肯和解。」同時,蘇強用餘光掃了掃怒吼哥。

  怒吼哥呆若木雞,不停地捶打自己的頭。蘇強看著怒吼哥的頭突然發現短的出奇,頓時想到莫非這是個刑滿釋放犯或者正在取保候審,也可能判了緩刑剛從看守所出來。

  廖律師說:「蘇律師,我們這一方真誠道歉,錢不是問題,你們說個數。」

  蘇強微微一笑:「吳總開著大奔馳,是個集團老總,不差錢。」

  廖律師一攤手說:「那算了,報警吧,我看這個傷情也就是個輕微傷。和解不成拘留幾天就出來了。」

  蘇強直視著廖律師,說到:「那我現在報警了。」

  蘇強隨即掏出手機,劃開屏幕,輸入開機密碼,剛撥了一個數字「1」,廖律師一把捂住屏幕:「蘇律師,稍等。」

  蘇強一看就知道對方有點吃不住勁兒了,於是拿出「宜將餘勇追窮寇」的精神,給對方最後的致命一擊。

  蘇強詐道:「你們這個大哥,出手迅速,看來不是第一次打人了。咱倆都是學法律的,就不繞彎子了,緩刑期間打架導致他人輕傷或以上傷害,將會構成故意傷害罪,緩刑將被撤銷,並執行原判的刑罰。緩刑期間把人打成輕微傷,屬於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關於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情形的,應當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你們這個大哥剛出來不久吧,估計要收監了。」

  寥律師臉色蒼白說到:「蘇律師我們願意出錢和解,你們只要開價就行!」

  蘇強卻讓廖律師一方先去商量。

  因為是兩邊是隔壁卡座,對方一矮瘦男子叫囂著:「憑什麼賠他們錢啊,他們先大喊大叫,又罵人,有錯在先。而且那女的也打我大哥了,差點把我大哥勒死,還得賠我們錢呢。」

  蘇強站起身來朝著隔壁卡座說:「對面的朋友,你要是不懂法可以問問廖律師。」

  對方說:「什麼狗屁法律,老子的拳頭就是法律。」

  聞聽此言,正在聚精會神吃飯的晶晶啪地一聲把筷子摔在飯桌上站了起來,怒目而視!

  可能是對方忌憚於晶晶恐怖的勒脖子,立馬不說話了。

  蘇強說:「對面的朋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條,正當防衛是指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此時,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剛才你大哥用盤子打吳總還口口聲聲說要給打死,我們美女是妥妥滴正當防衛啊!別說打暈你大哥,打死都不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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