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吳總被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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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蘇強正在想認識吳總還不到24小時,卻發生了這麼多驚心動魄的事,吳總真是個惹事的危險分子啊。

  卻被隔壁桌的金絲眼鏡男拉倒一邊說話,該男子說:「蘇律師,我也BJ曠野(山城)律所廖宇,咱倆都是律師,你看剛才發生的事情咱們和解吧。」

  蘇強知道,吳總被怒吼哥用盤子打破臉頰,可能構成輕微傷也可能構成輕傷。無論輕微傷還是輕傷,均可達成和解,目前就是是否報警問題了。一是看吳總本人的態度;二是看對方願意賠付多少錢;三看飯店老闆或者旁人是否已經報警。

  蘇強客氣的說:「感謝廖律師信任,我需要徵求當事人的意見。」

  蘇強返回「戰鬥現場」,發現晶晶又坐在自己餐桌前吃飯呢,用筷子夾了一粒宮爆雞丁的胡蘿蔔咯吱咯吱地吃了,又輕起丹唇吃了一粒雞丁,又夾了一片水煮魚細緻的摘起刺來。

  怒吼哥已經啞火,身邊的朋友也都呆呆的發愣。只有吳總在傍邊恢復了電量,手舞足蹈的比劃著名,:「蘇律師,你剛才沒看見,晶晶,晶晶簡直太帥啦,胳膊鎖住打我的那傻逼脖子,從1數到10一放,傻逼撲通一聲趴在卡座上,太帥啦,太酷啦,晶晶你要給我當保鏢,漲工資,必須的!」

  晶晶一言不發,又夾起一粒花生米來吃了起來。

  吳總臉上的血還在流,有的已經滴到他的白色襯衣上,他卻沉浸到剛才晶晶裸絞怒吼哥的一幕而渾然不覺。

  蘇強拿著幾張餐巾紙,湊到吳總面前輕輕地幫吳總擦拭,又悄悄的問,:「吳總,對方律師想談和解,你的意見呢?」

  吳總看到怒吼哥已經熄火,自己也沒那麼生氣了,大聲喊到:「Certainly,可以談和解。毛主席說過談談打打、打打談談、談打結合、以打促談,你問對方服了不,不服的話再打一局!」

  晶晶聽到這話,站起身來說:「吳總,我先走了,一會兒我和蘇律師去法院。」

  吳總顏色大變,連忙說:「姑奶奶,去法院不著急,你可別走。我再給你點倆菜。」

  晶晶坐下後又是一吃一個不吱聲。

  吳總輕聲問:「蘇律師,這事你怎麼看?」

  蘇強說:「隔壁客人打你,你的臉受傷,如果驗出輕傷,他涉嫌故意傷害罪,要追究刑事責任。要是構成輕微傷,最多治安拘留。」

  吳總問:「我這算輕傷不?」

  蘇強說:「面部單獨一個傷口的長度大於4.5厘米可能構成輕傷。」

  吳總說:「那趕緊找個尺子量一下。」

  蘇強說:「我目測傷口應該超過4.5厘米了,如果構成輕傷則須治療穩定後再進行鑑定,該時間段大概在受傷後的3至6個月,如果這段時間傷口長平了,可能就是個輕微傷。」

  吳總會心一笑道:「蘇律師,你現在用盤子再給我的臉搞一下,弄成輕傷得了,讓那傻逼判刑!」

  蘇強說:「吳總我可以不敢打你,一是我可能構成故意傷害罪,二是眾目睽睽之下,飯店又有視頻,可不能造傷啊,偽造傷情去誣陷他人可能構成誣告陷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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