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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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風蕭瑟,大地凋零。

  雨漸漸小了下來,卻是連綿不斷,李秋華靠著車窗,雙眼無神,車窗玻璃上,水珠與窗外景色繪成一副別樣的美麗。

  「如果可以,」李秋華想道,「如果可以再來,我想我不願再喜歡上你,只是可能嗎?」這裡的「你」是李秋華高一時遇見的一位女生玉欣然,同樣是他的初戀,可能也不算得——僅僅談了一個星期左右。

  玉欣然圓圓的臉蛋,不甚大的眼睛,小小的嘴唇,總是扎著馬尾,臉上無時無刻不掛著笑容。

  對李秋華而言,她就是完美,完美到他對其他人視而不見眼中唯有那明月。

  「往事皆留美好,美好永存歷史……是啊,歷史……」念及於此,秋華心痛萬分,曾經是多麼美好,可如今……他已無力再坦然面對如今,太過殘酷嗎?不,還是夾雜著些許柔情,可這柔情,似乎又與他無緣。

  這到底為什麼呢?

  一個小時,就在李秋華無盡漂泊的思緒中溜走,學校那幾排整齊的樓房在不遠處散發著濃郁的哀愁,在李秋華看來,世間萬物,似乎都在排斥它,似乎都在散發著哀愁?

  這何嘗不是一種悲劇?

  白色福特車減速停在了兩座高樓中間,旁側是一條小巷,不遠處的二層小樓便是李秋華在城中租的房子,原本學校規定是要住校的,但李秋華性格使然,還是在校外租了一家不大的房子一個人住。

  「到了,要我幫你提東西嗎?」李亞鵬微微轉頭問道。

  「不用了,謝謝哥。」說完,李秋華自顧自打開車門提著東西,背好書包,不顧李亞鵬眉間的不屑,頂著淅淅瀝瀝的小雨走向他租的房子。

  在這淅淅瀝瀝淒淒的雨中,似乎就連房子也染上了情緒,當然還是哀愁。

  抬頭是陰鬱的天,低頭是積水的地。明明不長的路,等李秋華走到房門時還是鞋子褲頭全濕。

  「吧嗒」鑰匙插進鎖孔,擰動,推開,映入眼帘的是寂寥空虛,便是俗話說的「冰鍋冷灶」。

  房間布置很簡單,一張兩米的單人床在牆角,兩張寫字桌,一張在床尾靠著牆,還有一張在門側窗戶下充當灶台,黑白色布衣櫃在床對面。

  李秋華將書包甩在床上,把手中提的衣服收拾在布衣櫃,隨後打水,用電水壺燒水。

  「呼……」聽著燒水壺的聲音,秋華沒緣由感到一陣累,半躺在床上,眼睛就那樣直直的盯著天花板,走神……

  「噠」水燒開了,李秋華思緒被打斷,雙手撐床想要起身,卻是從心底傳來一陣悲傷,心緒波動,四肢一軟再次倒在了床上,摸索著,在衣服內側口袋摸出一盒煙,從中抽出一支抬進嘴裡,他突然一用力,將身體側過來在衣服外口袋掏出打火機。

  「吧」打火機火焰再小小的孔洞中鑽了出來,慢悠悠的,仿佛命不久矣。

  「嘶……呼……」他也不知道為什麼他這麼累,他只知道,如今的一切都是他自己造成的。

  等明天開學,李秋華就是高二年級的學生了,想一想,來這學校也挺久的了,可他仍然感覺自己是一個「外人」,對於一中,他沒有絲毫的歸屬感,至少如今是沒有的了,曾經,剛入學的時候,他記得,他好像有很強的歸屬感,他很自豪,他很自豪他考上了縣城最好的中學,在他們這裡,一中已經算是最好等的學府了。

  習慣性的打開手機,屏保界面卻是一條消息也沒有,可秋華並未感到失落,或者說,他已經習慣性的麻木了。

  脫掉鞋子,也不管床上是否乾淨,李秋華將枕頭豎直擺放靠在了床頭,一隻手一抓,被子順從的蓋在了身上。

  連好藍牙,播放音樂,然後……茫然的瞪著屏幕,似乎也沒有什麼是干。

  「算了,還是玩遊戲吧……唉……。」

  打開遊戲界面,卻又沒有了玩遊戲的欲望,無奈,李秋華再次滑動手指退出遊戲,順便刪除界面。

  「算了……」沒人知道他在嘀咕什麼,又或者只是隨口的呢喃。

  起身一把掀開被子,下床先是將熱水壺中的水倒進保溫壺,然後半癱瘓的坐在了床尾寫字桌椅子上,思緒良久,似乎真的,沒有什麼事干,於是他開始做占據他日常生活大部分時間的事——寫日記——他每一天寫日記的時間絕對超過了六個小時,這也和他性格有關,他沒有什麼真正的交心朋友。

  他是從高一剛開學開始寫日記的,日記本是黑色的商務筆記本,封面只有簡單的筆記本三個字,沒有其他任何裝飾。

  李秋華無論寫什麼,包括學校作文,他都喜歡邊寫邊在心中默念,在從前,是因為他相信葉聖陶先生的一句話:「寫作,要想寫好,需要的很簡單,寫完後念一遍,如果順口,那麼你就已經超越了很多人。」而現在,僅僅是因為習慣了。

  「2024.2.19甲辰年正月初十

  我仍然忘不掉她,不對嗎?又或者說我仍放不過自己,可我也不想這樣的,誰又知道呢?

  於是我只能這樣嗎?於是無可奈何,於是……明月終究不為我盛開。我到底犯了什麼錯?

  看來這人人愛慕嚮往的月亮也不見得大量,我大抵睡的比她早些時候,於是我便犯了天條?換來如此之沉重的代價………………」

  李秋華寫的日記,嚴格來說,他的日記和我們所認為的日記有很多不同,應該是說僅僅有一處相同,那便是開頭的時間,甚至這時間都有些不可理喻,誰家寫日記又會沒事幹添一個陰曆的呢?他的目的很簡單,其實在原先,他的日記只有陰曆的,不過在高一的一段時間內,他經常會請假不去學校,這也導致他的日記在那一段時間經常會空一兩天,而陰曆的時間他又有時會記混淆,於是他便又添加了一個公曆的時間。

  外面,天,漸漸被黑暗籠罩,淅瀝的雨早已不知所云,在李秋華租的房子這裡,可以直接看見學校操場,只是這半場充滿了他不可言說的遺憾?

  似乎沒有吃飯?李秋華搖搖頭,他也沒有去吃飯的念頭,他的胃病已經折磨了他兩年時光,只是他從未在意,或者說,他恨不得得一些什麼可以直接讓人一命嗚呼的病,這樣他就可以光明正大的去死了,說到底他還是怕死的,不,他不是怕死,他是怕名聲,同時也怕痛。

  可笑,就算是死,也要在乎個名聲,說出來真不怕讓人貽笑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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