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原來他不是個好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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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學語文有那麼幾首詩,我可以負責的人說,幾乎所有人都學過,即使過去很多年,也依然會背誦。除了駱賓王的《鵝鵝鵝》和李白的《靜夜思》外,就是一年級的我們學的《鋤禾》了。(雖然課本上是這個名字,但我記得後來改成「憫農」了。)

  鋤禾日當午,汗滴禾下土。

  誰知盤中餐,粒粒皆辛苦。

  這首詩教育我們要珍惜糧食,是家長、老師最喜歡念的一首詩。前幾年開始的「光碟行動」,很多餐飲、食堂也都會有這首詩,不想記住也難。

  比起父輩,雖然我對於種植莊稼沒有很深的體悟,但小時候還是接觸過一些農活的。

  到了收割稻子、麥子的季節,家裡大人們都要趕在下雨前把糧食收割完畢。那時候沒有收割機,全是人工收割。大人們往往要頂著大太陽,戴著草帽,右手握鐮刀,左手抓起一把麥稈或稻稈,然後用鐮刀從靠近根部的位置割斷杆子。我們小孩子是不被允許碰鐮刀的,萬一受傷,總會給大人添很多麻煩,影響收割進度。而且皮膚接觸到麥稈,很大可能回去後會發癢,會很不舒服,或許是因為孩子的皮膚比較敏感吧。那我們能幹什麼呢?只能在田間地頭呆著,也不讓亂跑。雖然躲在雨傘下躲避太陽,但小孩子哪有什麼耐性?又熱又無聊,也蠻痛苦。我現在想起來也覺得不舒服。大人也不敢把孩子放在家裡,擔心怕出事情。我清晰地記著六七歲時爸媽把我鎖在家裡,我因為出不去,在臥室的一個桌子上撒尿。至於後來有沒有挨打反而一點印象也沒有了。

  大人們收割完一塊地,就會用木頭做的推車把成捆的莊稼運回去,這個時候,他們會安排小孩子們去地里撿拾遺落的莊稼。這也是老師在「麥假」這個特殊的假期里留給我們的任務。但這畢竟不是遊戲,所以,我們小孩子撿著撿著就自己亂跑著玩了。

  莊稼運回家後,會堆在自家旁邊的一片平坦的廣場上,我們俗稱「稻場」。每個「稻場」都會有一個圓柱形的石輥,用來把稻粒或麥粒從杆子上分離出來。我還比較小的時候,家家戶戶是沒有手扶拖拉機的,但每家每戶都養著一兩頭水牛或者黃牛。黃牛一般沒有水牛大,所以水牛往往承擔著拉石輥的重任,黃牛被養肥了然後被賣掉。水牛上場之前,大人們會用類似豬八戒的九齒釘耙的鐵叉子把收割的莊稼平鋪在「稻場」上,然後讓水牛拉著石輥去壓莊稼。等莊稼整體被壓平整後,大人們會再次用鐵叉子翻起莊稼,讓水牛拉著石輥再壓一遍,以保證不會有麥粒還留著麥稈上。

  經過兩遍或者多遍碾壓,大人們會把麥稈用鐵叉子收集到一起,壘起來,壘成一個方形。家家戶戶那時候還是用地鍋做飯,這些麥稈或者稻杆可以用來焚燒,相當於現在的天然氣或煤氣。焚燒後的灰燼據說是很乾淨的,大小便還不能控制的小嬰兒那時候可沒有紙尿褲穿,就用布袋裝上這些灰燼用來當紙尿褲。小孩子尿了、拉了,大人要用手洗乾淨,晾乾後繼續用。現在想想,那時候的大人養孩子也蠻艱苦的。

  被分離出來的麥粒或稻粒,大人們會用化肥袋子裝起來,堆在家裡。等晴天再拉出來鋪在「稻場」上晾曬。經過幾次晾曬後,一部分拉去糧站交公糧,一部分自己留著吃或者賣。據家裡長輩說,糧站驗收公糧時,對糧食的水分含量是有要求的,而且為了防止有人參假,會用一個鐵棍插入袋子裡,拉出一些糧食,看有沒有濫竽充數的雜質,也檢驗水分含量是否達標。到了交公糧的時候,家家戶戶都排隊拉著公糧到糧站,有時候要耗個一上午甚至一兩天時間才能完成。所以,那時候糧站的工作是很吃香的職業。

  2004年開始,我大概小學四五年級左右,國家開始實行減征或者免徵農業稅的惠農政策。2005年年末,免除農業稅的惠農政策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來。2006年1月1日,國家廢止《農業稅條例》,交公糧永遠的成為了歷史。感謝那個桌球技術很牛的他和他們的同事。

  我還想講講水牛。不知道大家還記得86版《西遊記》里,孫悟空被埋在五指山下,有個小孩子騎著一頭牛出現在孫猴子面前,幫他摘桃子。這個小孩子騎著的牛就是水牛(為了嚴謹點,我還重看了這個片段)。對於小孩子的我來說,水牛可以用巨大來形容,雖然它們往往比較溫順,但小孩子們都還是有點害怕。但是怕歸怕,自己也想騎騎牛也是真的。後來終於抓住了一次機會,我陪著我姥爺一起放牛(記憶中僅有這一次)。他問我要不要坐在牛背上,我當時雖然很害怕,但內心的期待戰勝了恐懼。姥爺就把我抱起來放在那頭水牛的背上。其實,坐在牛背上一點也不穩,但好在水牛走路慢悠悠的。姥爺騎著水牛走在前面喃喃自語說著誰家的地該澆水了,我坐在牛背上想像自己在騎馬。那是個美好的傍晚!

  以前的「盤中餐」是父母給我們的,現在的「盤中餐」是我們自己掙的,知道辛苦以後,對於「粒粒皆辛苦」才有了深深的體會。因此,我才覺得童年與成年的經歷隔著巨大的鴻溝。且不說生活的艱辛,單單一些真相就讓我們懷疑人生。

  比如,開頭的古詩教育一代又一代人要珍惜糧食。但古詩的作者——唐代的李紳形象也發生了一些變化。

  正史里,對於李紳的一生主要介紹了他的文學和官場的成就,對他個人生活,沒有太多的記載。不過,在一些文人的筆記等野史中,他被塑造成為一個貪污奢侈之人,並且性格暴躁、濫用權力,絲毫不顧別人死活。在《雲溪友議》中講了他生活奢靡的事情,說他喜歡吃雞舌頭。每次做飯前,李紳的廚師要宰殺300多隻雞,才可以炒一盤菜。300這個數字我覺得有點誇張,不過喜食雞舌這個菜,也確實蠻費勁的。

  野史筆記的記錄無法證實,況且正史也不一定是真的。但這首詩,卻完全成為我們90後的童年的一部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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