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換他一個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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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柳梓琳死了?

  怎麼可能?

  是誰殺了她?

  為什麼要殺她?

  無數個念頭如同無數隻爬蟲在葉彩的腦海里蜂擁而出,啃食著她的腦髓,讓她做不出任何判斷。

  她看著照片,背景好像是一個豪華的私人會所,女孩赤裸的躺在地上,全身上下已經因為僵硬而變得青紫,但她的四肢好像被抽去了骨頭,剁成了肉泥一樣,軟塌塌的疊在一起,像一堆破布,這也是為什麼她第一反應照片上是一個人形肉團。

  照片有些血腥,讓她覺得有些噁心,胃裡翻湧,手腳都變得冰冷起來。

  「黎彩,黎彩!」沈思憶看完信紙上的內容,也感到毛骨悚然,四肢發麻,但是文字的衝擊力顯然是不如照片的直觀性大的,她還是有餘力來握住她發冷發顫的手。

  葉彩深吸了一口氣,努力讓自己平靜下來,然後放下了手裡的照片,看向了沈思憶手中的信紙。

  信里的內容不多,葉彩一目十行的掃完,最後將視線落在了最後一句話上。

  「自殺?」葉彩有些嘲弄的念出了這句話的中心意思。

  沈思憶也看見了葉彩手中照片上的內容,也嚇得小臉煞白。

  葉彩回過一點神來,跌跌撞撞就要向外面跑去:「我要去找她。」

  秦依眼疾手快拉住了葉彩:「你等等,我帶你去,思憶在這裡守著。」

  沈思憶害怕的點點頭:「是。」

  秦依拉著四肢幾乎僵硬的女孩走到了外面的停車場,上了車,葉彩一路上都處在一個頭皮發麻的狀態,直到到了那個會所。

  警察已經將這裡團團圍了起來,秦依跟他們交談了幾句,就將葉彩放了進去,葉彩進去的時候,柳梓琳已經被蒙上了白布,白祈也來了,站在旁邊,攥著拳頭,一雙眼比木偶還要空洞。

  「小祈。」葉彩走到白祈的身邊,猶豫了片刻,還是喚了她一聲。

  白祈好半天才回過神來,像機器一樣,卡頓的扭過頭看向葉彩:「葉彩。」

  房間裡又陷入了一陣沉默。

  「是我殺了她。」白祈突然又出了聲,「是程野殺了她,是我們一起殺了她。」

  葉彩感到了一股濃烈的悲傷,眼淚大顆大顆的往下落。

  她忽然茫然起來了,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要來到這裡,只是為了看看嗎?她想做什麼?查明真相?還是什麼呢?

  ……

  白祈拖著麻木的身體慢慢回到白家,她的父親,那位高貴的白先生,坐在沙發上,等著她回來。

  「看見了嗎?」白繹淡漠的開口。

  「這就是你送給我的訂婚禮物嗎?」白祈冷冷的問道。

  白繹靠在沙發上,雙手交叉放在身前:「我是想提醒你,注意自己的身份。」

  「我覺得噁心。」白祈轉身離開。

  她幾乎是像逃離一般回到了房間,關上了門,她脫力的滑倒在地上,仰頭痛哭,她攥著的拳頭的手心裡,是一把糾纏在一起的黑髮,而在她看不見的地方,一個白色的影子悄然抱住了她。

  不知道過了多久,房間裡的哭聲停止了,白祈站直了身子,走到了梳妝檯前,找出一個精緻的白瓷金屬邊的小盒子,將手裡握著的髮絲小心翼翼的放好,然後拉響了一旁的銅製搖鈴,很快有女僕走進臥室。

  「幫我打一盆熱水來。」她輕聲吩咐。

  女僕走進浴室,沒過多久,端著一個金屬的面盆走了出來,她跪在地上,將面盆舉在了白祈方便使用的位置。

  白祈拿起放在盒子裡疊好的乾淨絲帕,在面盆里浸濕,水裡滴了洋甘菊和紫茉莉的精油,散發著淡淡的清香,她擰好帕子,對著鏡子,仔仔細細的擦去臉上因為淚水而雜亂的妝容,乾淨美麗的臉蛋重新出現在鏡子前,白祈看著鏡子裡的自己,露出了一個完美的笑容。

  ……

  下午四點,明光報社。

  沈思憶收拾好東西後,看向了旁邊桌子上還在發呆的葉彩,輕輕的拍了拍她的肩膀。

  「黎彩?」她輕輕喊了一聲。

  葉彩微微一怔,偏頭看向她。

  「下班了。」沈思憶說道。

  「好,那你先回去吧。」葉彩點頭說道。

  沈思憶擔憂的看了她一眼:「你也要好好休息。」

  「我知道。」葉彩點了點頭。

  她揉了揉臉,準備離開去霧言跟西蒙里斯學習今天的課程,忽然,她的腦海里響起了方沁羽的聲音。

  「你哥哥派了人在跟著你,今天不用來霧言了。」

  等到聲音徹底消散,葉彩才站起身,拿起包跟秦依道了別,然後慢慢走出了報社。

  她沒有讓司機來接她,而是自己慢慢的走回家,在路過霧言的那一條巷口時,她緩緩頓了頓腳,然後繼續往前走了。

  ……

  葉氏公司的寫字樓。

  秦漸玥沒有打招呼,走到葉穹的辦公室前直接推門而入,葉穹坐在辦公桌前,聞聲抬了個頭,只見秦漸玥大咧咧的坐在沙發上,用桌上的茶壺給自己倒了一杯茶,一邊喝一邊無語道:「我跟你妹一天了,她也沒去哪啊,我說你這個做哥哥的是不是太敏感了,女孩子大了就有自己的生活,她已經成年了。」

  「我知道。」葉穹放下文件夾,按了按眉心,「我只是擔心她會有什麼危險。」

  秦漸玥翻了個白眼,說道:「我知道了,我會幫你看著她的。」

  「但是葉穹,你要知道他是一個獨立的人,並不是你的附屬品,她遲早會有自己的人生,你不能阻攔她。」

  葉穹垂了垂眸子:「我知道。」

  ……

  程家的私人醫院。

  白祈穿著一身黑色的及膝修身裙,一頭捲髮散落在肩上,她左手手捧著一束白色的玫瑰,右手拿著一個黑色的手包,黑色軟帽上垂著的細網格紗遮住了她半張臉。

  在程家管家的帶領下,她順利的走到了程野的病房前,門口值守的保鏢為她打開了門,她走進病房,只見豪華柔軟的大床上,渾身瘦得只剩下一把骨頭的程野佝僂的半靠在床頭。

  聽見門開的聲音,程野沒有睜眼,假裝自己還在睡著。

  白祈看著他的模樣,冷笑了一聲,然後用冷冰冰的聲音說道:「梓琳死了。」

  程野猛然睜開了眼,像一把鋼刀,冷冷的瞪著白祈,但聲音卻有氣無力:「你說什麼?」

  白祈慢慢的走到沙發前的茶几旁,彎下腰,將裡面已經枯萎的花朵抽了出來,扔在了垃圾桶里,然後將自己帶來的那一束白玫瑰插入瓶中。

  「她是被虐待而死的。」她的嘴角輕扯了一下,似乎是在自嘲,「是你殺了她,也是我殺了她。」

  程野想跑下床,但是他卻連掀開被子的力氣都沒有。

  「你恨對吧,我也恨。」她直起身子,慢慢走到程野面前,用力扇了他一巴掌。

  「我恨你!」她紅了眼眶,「我恨你為什麼不肯放過她!你根本不是真的喜歡她,她只是你對抗你父親的一個籌碼!你就是一個自私自利,沒有心的人!你害死了她!你害死了我追逐了多年的光!我恨不得現在就殺了你!殺了你為她陪葬!」

  程野一雙眼睛睜得瞪圓,裡面布滿了紅血絲,他很很,可是他現在連反抗的力氣都沒有。

  白祈又扇了他一巴掌,這才直起腰,她深吸了一口氣,冷冷的說道:「可我現在還不能殺了你,我需要你未婚妻的身份,我要親手割下那些人的肉,一刀一刀,讓他們給她陪葬。我已經答應了跟你訂婚,你最好快點好起來,否則,我就先殺了你,我並不介意跟一個死人結婚。」

  她從手包里抽出一張照片,扔在他的臉上,轉身離開。

  程野垂眸看去,照片上,赫然就是柳梓琳死去的模樣。

  他忽然笑了,喉嚨里發出嗬嗬的嘶啞聲,他用力的握緊了右手,手心裡似乎有什麼東西碎掉了,他身邊的落地窗前映出了一個影子,那是一個漂亮精緻的女孩,她的臉上,掛著一個艷麗的笑容。

  ……

  我叫季恬雪。

  今年,十七歲,是一個孤兒。

  在被藺子伶先生撿回去之前,我的人生分成了兩個階段。

  十歲之前,我擁有一對貧窮,但是善良的父母,他們一個是染色廠的工人,另一個是浣洗廠的員工。

  星期一到星期五的時候,我都會跟著我的媽媽一起去浣洗廠,幫助媽媽漿洗衣物,媽媽總是不願意讓我幫她,說洗衣粉會灼傷我的手指。是的,她總是不讓我幫她做活,說這樣會讓我的手指生出厚繭,會讓我的皮膚變得粗燥。


  周末的時候,爸爸就會帶著我去染色廠,那裡有很多和我一樣的女孩,被他們的爸爸或者媽媽帶到那裡,會有一個老師教我們識字看書,染色廠的老闆是一個很好的叔叔,他雖然很胖,但每次上課的時候都會來看看我們,給我們發好看的衣服和好吃的糖。

  我覺得我非常的幸運,雖然家裡面很窮,但是我擁有兩個對我很好的家人。

  我的媽媽突然告訴我,我其實是一個孤兒,他們在戰場上的屍山裡面將我挖出來的,但這些,我都不記得了。

  但沒關係,我有新的父母了。

  在我生日的那一天,爸爸媽媽給了我一條非常好看的裙子,為我盤起了高貴優雅的頭髮,帶著我去了那家當地最豪華的餐廳,然後,我在那裡見到了那個胖老闆。

  他告訴我,我的父母已經將我送給他了,從今以後,我就是他的女孩了。他變得可怕起來,他短肥的手在我的肩膀上摸索,惡臭的嘴在我脖子上遊走,我仿佛溺水,拼命想要掙脫,我很害怕,突然,有人焦急的闖了進來。

  那個人穿著染色廠屬於管理人員的藏藍色外套,我聽見他說,染色廠的電線被老鼠咬斷了,引發了大火,損失慘重。

  胖老闆匆匆的走了,鎖了門窗,我一個人呆在房間裡面,我遠遠的逃離了那張染著臭味的床,縮在角落裡面,外面下起了大雨,害怕他再次回來,我睜著眼,一直到天亮。

  不知道什麼時候,房門再次被打開,我遲鈍的抬起頭,手心下意識搓了搓凍得有些僵硬的胳膊,緊接著,我被一隻手粗暴的拽了起來,我聚起朦朧的視線,發現來人是我的父母。

  他們好像很生氣,又很害怕,眼睛裡還有遺憾,怨毒,我不知道那些情緒代表著什麼,但是被他們帶回家之後,他們對我就變了,不再溫柔,也不再和藹,只是依舊不讓我幫忙。

  爸爸會帶著我輾轉一家又一家工廠,然後將我送進一個又一個房間,但每一次,那些人都會突然離開,然後再也沒有消息。

  偶爾我會在擁擠的筒子樓里聽見阿姨們議論,說我是地獄來的惡鬼,專門取人性命。那些叔叔爺爺,原來都已經死了,比如染色廠的胖叔叔,是那日踩進了帶電的水潭,被電死了,又比如,頭髮白白的爺爺,是離開酒店的時候,突發心臟病,也死了。

  爸爸媽媽看我的眼神也逐漸不對,他們好像,也覺得我是一個災星,所以,他們也不想要我了。

  我好想讓那些阿姨們不要再說了,我害怕爸爸媽媽真的不要我了,她們要是不能說話就好了。

  在恐懼下,我睡著了,可半夜的時候,我被一股濃煙燻醒了,我睜開眼,只見筒子樓燃起了大火,我害怕的看向爸爸媽媽的床,上面沒有人,我鬆了一口氣,看來他們逃了出去。他們沒有叫我,應該是因為太著急了,所以忘了。

  但我不怪他們,我可以自己跑出去,我踉踉蹌蹌到了樓下,可卻沒有看見他們,我躲在角落裡,看著大火吞噬整棟樓,直到天明才熄滅,警察來了,他們發現了我,把我帶回了警署。一個很漂亮的哥哥陪著我,我覺得很安心,然後我就睡著了。

  等我再次醒過來的時候,已經是晚上了,哥哥告訴我,那棟樓的人都死了,只剩下了我一個,我有些茫然。

  只有我一個人活了下來啊。

  可能是我的樣子太可憐,哥哥把我帶回了他的家,警署的人說,我的爸爸媽媽死了,要把我送進孤兒院,孤兒院,那裡聽起來就不是一個好地方,我很害怕,問哥哥說,我能不能不去那裡。

  哥哥人真的很好,他答應了,讓我在他家暫時留下來,我很開心,我又有家人了。哥哥對我很好,警署的其他人也對我很好,雖然狹小卻乾淨的房間,明亮的白熾燈,舒適整齊的棉布衣服,將我慢慢帶離了那個永遠只有惡臭和喧囂的筒子樓,那一句句惡鬼和一個個白眼。我可以堂堂正正的上學,一切似乎都在變好。

  可是,一個月後,哥哥死了,死在了警署一個長官手裡,

  那天晚上,我坐在他的屍體旁,想著,如果能讓他陪哥哥一起死就好了。

  我睜著眼睛到了天亮,卻得到了一個消息,昨天晚上,警署闖進了一批野軍,所有人都死了,包括那個長官。

  我覺得,真好啊。

  可是,我的哥哥卻回不來了。

  我再次成為了一個人,進了孤兒院,最後被院長賣給了馬戲團。

  我成為了一個小丑。

  每天都要畫著讓人捧腹大笑的妝容,踩著又沉又舊的獨輪車,逗別人開心,可是我很滿足,因為哥哥說了,如果你能讓別人為自己而笑,那自己也會收穫幸福。


  哥哥說,當他決定留下我的時候,我笑了,於是他感覺很幸福。

  我不明白,但我願意,因為是哥哥教我的。

  就這樣,過去了六年,馬戲團走到了帝都。那天,喧囂之中,我看見了人群里的那位紳士,他穿著整齊昂貴的西裝,矜貴而又冷漠,他很像哥哥。

  可他不開心。

  於是,我變出了一把象徵快樂的波斯菊。

  我好想送給他一朵,可是我不敢,他那麼的高貴,我怎麼敢弄髒他的手指。

  我只好將波斯菊分給了孩子們。

  但,我看見他撿起了一個藍色的小球,將一枚硬幣放入裡面。

  這是哥哥走之後,第一個送我禮物的人。

  一直有人說,我的命是骯髒的,低賤的,沒用的。

  但是,如果可以,我願意用我的性命,換他一個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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