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案中有案(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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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楊明光的目光似乎看穿了過去,一個故事從他的口中娓娓道來。

  差不多二十年前,我在一次登山的時候,不湊巧遇到了暴雨,雨水不間斷的下了一夜,引發了泥石流,阻斷了下山的唯一的出路,因為是臨時起意來登山,所以身上也沒有帶很多的裝備和食物,那天的登山隊一共有六個人,四男二女,好不容易熬到了第二天中午的時候雨水小了一點,隊裡的人分成了兩派,三個人決定想留在原地等待救援,而隊裡的一個中年眼鏡男子卻說,留在原地只能等死,因為沒有食物,光靠水源最多支撐三四天,泥石流阻斷了道路,雨水一直不停,沒有一個救援隊會在這時候上山就他們,所以唯一能做的就是找到另外一條下山的道路,他就是李國光,一個大學老師,就因為他說的話有道理,後來我和隊裡的另一個女子就跟著李國光去尋找出路了。

  二十年前的山不像現在的山,現在到處是開發,大量的樹木被砍伐,原來人跡罕至的深山也開發出一條又一條的所謂人工登山道,而在那時候,山林中不單單沒有一條準確的道路,而且到處充滿著危險,沒過多久,我就很不幸被一條蛇咬了,幸好李國光眼疾手快,一把抓住了毒蛇,等殺了蛇之後,趕緊給我吸毒包紮,也幸好這條只是普通的毒蛇,吸了毒之後就沒有多大的危險了。

  之後李國光便帶著我和另一個女子操著相反的北方走去,在經過了一天的生死與共之後,三人也漸漸有了默契,第一天的晚上,三人幸運的找到一個山洞,那時候沒有手機,夜深了,三人相互之間也坦誠相見,各自介紹了下自己,原來那個女子是一個被收養的孤兒,名叫王艷,說起職業來還有些神秘,盡然是一個神婆,至於從事這行的原因也很簡單,因為收養她的人就是一個神婆,這也算一種傳承吧。當天晚上,我腿上有傷,王艷一個弱女子,守夜的任務就交到了李國光手裡。

  第二天雨水終於停了,但是因為朝著上山時候相反的北方走,所以樹木越來越茂密,越來越沒有方向感,李國光白天通過樹木的朝向,陽光的朝向判斷方向,晚上找個有背靠的地方休息,終於在第四天我們三人終於走出了大山,很湊巧的就是,當我們三人走出大山的那天,正好看到了那個傳說中的南天門,原來三人不知不覺之間翻了兩座大山,來到了天門山的北峰,可惜還沒等看清楚南天門的樣子,我就因為連日的勞累和餘毒暈了過去,等醒來的時候,我已經在山腳下的小村里了,打聽之後才知道是上山採藥的村民發現了三人,就帶了下來!

  世界上有很多的巧合,其中一個就是王艷就是這個村子的人,收養她的人就是當地的神婆,村民都不知道她的名字,大家都叫她王婆婆,久而久之,大家也都這麼稱呼了。李國光是有家庭的人,但是人的感情有時候就是那麼奇怪,經過了這段時間的相處,處變不驚,學識淵博的李國光是那麼的優秀,而當時的王艷只是一個二十出頭的小丫頭,怎麼可能不被吸引呢!宇是很狗血的事情就這麼發生了。

  洛遠的雙眼似乎有著一股魔力,在楊明光說故事的時候,在黑暗的房間裡,洛遠的眼睛閃動著光芒,但是沉浸在故事中的楊明光並沒有發現,繼續說著他的故事。

  時間過的很快,一個月過去了,我的腿傷也好了,於是我就先告辭回了家,走之前我認了李國光當了我大哥,我還發誓誰傷害了李大哥,就是我楊明光的仇人,我一定會報仇!但是我沒有想到,差不多三個月後,我按照李國光給我留的地址去尋找,得到的消息卻是李國光已經失蹤一個多月了,而他的老婆和孩子也搬走了。之後,我又去了天門山下的那個村子去找王艷,但是村民說王艷也失蹤了,因為李國光有家庭,在那個年代,李國光和王艷的愛情是不道德的,所以我本來以為他們兩個也許是為愛私奔了。我就沒有再去細查就回去了!

  直到差不多一年前,我的登山隊在這一帶也有了一定的名氣,機緣巧合下認識了王鵬,本來我是很反感這個招搖撞騙的神棍,但是因為他是我隊裡的一個贊助的老闆帶來的,我也不好反對,有一次他喝醉了,酒後他說起了他的出身,世界上盡然有這麼湊巧的事情,他也是被王婆婆收養的孤兒,也許就酒後壯膽,他盡然說起收養他王婆婆有多厲害,現在的人都不怎麼相信迷信,自然就有人懷疑他說的,於是他就說了一件差不多二十年前的事情,他有一個姐姐叫王艷,後來認識了一個有婦之夫,兩人要私奔,結果被王婆婆餵了一種蟲子,就是和苗疆蠱事差不多,兩個人轉眼間變成了一副骨架,他說他那時候才6歲,親眼見到那蟲子一點一點把兩人的肉吃光。

  你知道我當時是什麼反應嗎?怪不得我找了李大哥這麼多年都找不到,原來已經死了這麼多年,於是從那天起,我就要報仇,於是我就開始了我的計劃,首先第一步,就是把王婆婆身邊的人一個個弄走,上天也是眷顧我,王鵬那小子好色好財,把柄一大堆,王婆婆收養的很多孤兒和王鵬走的很近,一起在搞一個宗教騙錢,於是我就把這個宗教舉報了,警方有我這個內應,也順利的把人都抓了。


  第二步,我打聽到王婆婆的口碑很好,身邊還有一個曹旺達一起跟著她,照顧她,於是我找人通過關係,和曹旺達交了朋友,並且說我對天門山的奇蹟很感興趣,這一年來我至少跑了十趟天門山,漸漸的曹旺達和王婆婆都很信任我了!

  這次我的計劃很簡單,隊裡隨便找幾個人一起去爬山,然後找一個人和我一個房間,給我當不在場的證人,但是在半路上,我突發奇想,找個路人給我當證人是不是更天衣無縫,結果我就遇到了關峰,也許上天冥冥之中有天意,我遇到的盡然是一個警察。

  洛遠繼續問道:「那麼說說看,你是怎麼殺人的,怎麼騙過關峰的?」

  楊明光點了一支煙後說道:「我在房間裡點了蚊香,其實那是我托人搞的迷魂香,正常人聞了後就睡著了,我控制了量,所以早上起來後,並不會覺得異常。昨天晚上吃完飯後,我給王婆婆一個信封,裡面裝了些錢,同樣的我在信封上和錢上都弄了點迷魂水,她這個年紀,碰了錢和信封后,用手只要吃了東西喝了水,這一點點劑量就可以讓她睡一晚上,然後我就把她掛起來,裝做吊死的樣子!至於曹旺達,我留著他本來就是打算讓他被鍋的,可惜的是他身體強壯,迷魂水對他不怎麼起管用,雖然刺中了他,但是還是讓他跑了。」

  「你做這麼多事情,就僅僅聽說李國光被害死,就殺人報仇?」洛遠有些不解。

  楊明光嘲諷的看了一眼洛遠,說道:「有恩必報,何況是性命之恩。」

  洛遠打開了房門,走到門口後說道:「其實當年的事實真相,你根本不知道,你也僅僅是聽了王鵬的一面之詞!這一年裡,你也接觸了不少這個王婆婆,她真的是你所說的那種殺人不眨眼的神婆嗎?」

  「你為什麼這麼說?」楊明光兇狠的問道。

  「因為我認識這個王婆婆,我可以很認真的告訴你,她不是那種人,你錯怪她了!」洛遠認真的說道。

  楊明光接著問道:「那麼我大哥李國光呢,為什麼失蹤了這麼多年?」

  洛遠嘆了一口氣,然後走到楊明光身邊說道:「其實這件事情我稍微知道一點,當年王艷和李國光相愛,但是現實的問題他們不得不面對,於是兩人就打算一走了之,但是王婆婆不願意兩個人從此過著這樣的日子,就假裝說她有一種苗疆蠱蟲,如果兩人是真心相愛,這個蟲子不會傷人,但是虛情假意那麼就會肝腸寸斷,李國光吃了蟲子之後就痛的在地上打滾,而當時的王鵬年紀小,誤以為是毒蟲發作,早就嚇的跑遠了,後面的事情他根本不知道。」

  「那後面發生了什麼?」楊明光不死心的問道。

  洛遠沒有正面的回答他的問題,反而反問道:「那麼你希望得到的是一個怎麼樣的答案呢?無論答案是什麼,你已經犯了法。」

  楊明光笑著走出了王婆婆的房間,自覺地來到了曹亮的面前,伸手說道:「我自首了,別浪費大家時間了,走吧!」

  曹亮臨走前回頭對著關峰和洛遠伸了個大拇指,然後帶著隊員們離開了天門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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