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控訴
一個男人會因為被崇拜而愛上一個女人,這是李非從別人的故事裡知曉的道理,一個女人會因為被寵愛而愛上一個男人,這是李非從自己的經歷中得出的結論,因為她就是這樣愛上徐向陽的。
李非曾經站在BJ最繁華的十字路口,痴痴地看著從四面八方瘋狂湧來的擁擠人群,在如此多相似的面孔中,她找不到焦點。她第一次無比深刻地感受到自己的渺小,渺小到比一隻無意中爬上她腳背的螞蟻都更加不值一提,渺小到如果真的有星球大戰,她覺得自己連當炮灰都不一定有機會。生命的存在感第一次在沉重的碾壓下消失地無影無蹤,她開始懷疑自己活著的意義。
彼時的她從未想過,有一天,她的名字變成了一個設計符號,她的愛好成為了一個投資靈感,她的形象被從各個側面拍進了影視劇。因為她的一個不經意的想法,一家醫院誕生了,因為她的一句不經意的話,一家店鋪關閉了,因為她曾經驅車近一個小時跑到一家麵包店,不久之後小區附近就開了一家分店。她以為這一切都是徐向陽做的。
徐向陽像一道耀眼而燦爛的光,照亮了每天為柴米油鹽掙扎奔波、被養兒育女痛苦折磨的黯淡生活。如果有一個人可以帶她逃離這種被永無止境的掙錢目標逼迫、為付出多少而斤斤計較的苦悶日子,她一定會毫不猶豫地離開!可是,她猶豫了。
真的有這樣一個人嗎?誰不是出於不可抑制的生命欲望、迫於難以預料的生存危機而艱辛地活著?一個人支撐自己就已經夠累了,怎麼還會有人情願、我又怎麼能坦然地叫另一個人再背負上我的人生苦累呢?
如若真的有,她真的有勇氣背負拋夫棄女、拆散別人家庭的罵名嗎?她沒有,或者說她渴望有這樣一種勇氣。
為此,她與韓笑有過一段激烈的爭論。
「為什么小三就是天生的罪人?」
「因為你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了別人的痛苦上。」
「如果我為此謀財害命,我承認我有罪。可我認為單純的感情問題沒有錯與罪。婚姻是契約。它只規定我們在約定期內不能違背契約條件,只要求我們要有契約精神,並沒有規定不可以更改契約。感情變更是很自然的事情,婚姻自由是一個人的基本權利。」
「你就那麼自私嗎?你知不知道你還是一個母親,你有沒有想過你的小孩和她的小孩?!」
「我只知道,如果有一天我的女兒面臨同樣的問題,我會鼓勵她勇敢地追求自己想要的人生,前提是她看清楚了也想清楚了。如果有一天我的女婿出提出離婚,我會勸告我的女兒尊重他的選擇,凡事不要強求。當然,如果事實最終證明他的選擇是錯誤的,他後悔了,他也要為自己的選擇付出代價,回頭的路有可能是不存在的。」
「那你現在看清楚了嗎?我舅媽說,那些你看著好的人,在一起過過看就知道了,天底下的人其實都一樣。」
「不一樣。同樣是柴米油鹽的日子換個人也會變得不一樣。我不想混吃等死,可也不想一輩子在生存線上消耗掉所有的能量,我想有更多的時間和精力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以前我也不理解,為什麼身邊的女生都想嫁給有錢人,我還覺得她們拜金,覺得她們勢力,覺得她們現實,我以為我比她們正派、清高得多,直到現在我才明白事實上是我比她們更虛偽,比她們更不願意大方承認自己內心的真實想法,原來如果有的選,我也會選一個不需要我出去賺錢的人。」
「有錢就不需要賺錢了嗎?也要的,也會有壓力。夫妻是攜手同行的伴侶,不是一方搞慈善,也不是一方搭順風車,換個老公還不是一樣,在成年人的世界裡就沒有完全過得輕鬆的人。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義務和責任,就算對方沒有要求,你也要主動承擔。沒人能白養你一輩子,父母把你養大了還指望你給他們養老送終呢!必須靠自己,到哪裡都要有你自己的價值。」
「我並沒有否定自己的價值。至少有錢可以只負責顧家,為什麼我既要賺錢又要顧家?為什麼我要承擔這麼多責任?為什麼我不能有自己的時間?他們只想剝削我,壓榨我!既要長得好,又要性格好,既要聰明,又要孝順,既要家務能幹,又要帶好小孩,既要會賺錢,又要精打細算,就連馬桶蓋都不能忘了蓋。我只要有一點毛病,我婆婆就要指出來讓我改掉。可是,他們有沒有想過!我要是這麼完美,還有誰配得上我啊!我要是這麼完美,還是一個正常人嗎?!我婆婆讓我去勸我老公不要再打遊戲了,我說你讓他保留這個『缺點』吧。這是他人生的一個出口啊,為什麼要堵死呢?為什麼要逼他放棄做自己喜歡的事呢?這又不是什麼大錯,不能包容一下、體諒一下嗎?這個世界已經夠折磨人了,就不能讓他喘口氣嗎?他又不是真的是一條只知道賣命的狗,他是一個人啊!他也可以享受活著的樂趣啊!不然活著不就只剩下痛苦了嗎?那還要當人做什麼!我告訴我老公,我跟你媽吵架,你一定要幫你媽,因為老婆可以換,但媽媽只有一個,她是最愛你的人,不要傷了她的心。我把所有的錢都上交了,聘禮、嫁妝、工資、獎金、紅包,到現在一分私房錢都沒有,娘家有什麼事都不好意思伸手要錢。我為他們考慮,他們有為我考慮過嗎?!這樣令人窒息的家庭,我怎麼會不想逃離?」
「你有沒有想過,也許是你自己不夠聰明,沒有巧妙地處理好內心的平衡問題。」
「我是不夠聰明,也不夠圓滑,但這就是我!如果性格不合適,我有權利提出離開。」
「那你也不能破壞別人的家庭啊。」
「我只是不想錯過一個改變自己命運的機會。」
「你知不知道,有人也許會因為在婚姻里遭到背叛而傷害自己,甚至傷害別人,你難道不會覺得愧疚嗎?」
「愧疚?我為什麼要為了別人的無理和瘋狂而愧疚?!換做是我,就面對現實,從頭再來,不是我的絕不挽留,留不住的絕不強求。如果是我,絕不會因為別人的自由選擇而跟自己過不去。難道我跟他結過婚,他就在法律上永遠屬於我了嗎?他還是他自己的,我也還是我自己的,他有他重新選擇的權利和自由,我無權干涉,我也有我重新選擇的權利和自由,他也同樣無權干涉。那些鬧得不能收場的,還不是因為錢沒分好,感情沒什麼好講的。既然感情不在了,放過他也是放過我自己,離開他我也可以過得很好,我為什麼要死賴著他不放?」
「那是你,有的人可能會過不下去。」
「我不為別人的無能負責!也不會有人對我負責!不是嗎?」
「如果所有人都跟你一樣想,只考慮自己的幸福和快樂,世界不就亂套了嗎?」
「誰不為自己考慮呢?」
「那為什麼千百年來大家都罵小三?」
「歷史告訴我,在一百多年前的封建社會,還不存在小三,人家是合法的妾室,不會隨隨便便就遭人唾罵。」
「所以那是封建社會,是糟粕。」
「封建社會也有符合人性的規定,並不都是糟粕,說不定那時候的家庭關係更加和諧。」
「潘金蓮和諧嗎?」
「潘金蓮要是不殺夫,也算不上特別不和諧,更不要說放在婚姻自由的現代了。現在不也存在殺妻弒夫,不只封建社會有。」
韓笑無語了,她是真的無話可說了,李非也無語了,她這一番離經叛道的說辭也許把她自己也噁心到噎住了吧。
李非曾經站在BJ最繁華的十字路口,痴痴地看著從四面八方瘋狂湧來的擁擠人群,在如此多相似的面孔中,她找不到焦點。她第一次無比深刻地感受到自己的渺小,渺小到比一隻無意中爬上她腳背的螞蟻都更加不值一提,渺小到如果真的有星球大戰,她覺得自己連當炮灰都不一定有機會。生命的存在感第一次在沉重的碾壓下消失地無影無蹤,她開始懷疑自己活著的意義。
彼時的她從未想過,有一天,她的名字變成了一個設計符號,她的愛好成為了一個投資靈感,她的形象被從各個側面拍進了影視劇。因為她的一個不經意的想法,一家醫院誕生了,因為她的一句不經意的話,一家店鋪關閉了,因為她曾經驅車近一個小時跑到一家麵包店,不久之後小區附近就開了一家分店。她以為這一切都是徐向陽做的。
徐向陽像一道耀眼而燦爛的光,照亮了每天為柴米油鹽掙扎奔波、被養兒育女痛苦折磨的黯淡生活。如果有一個人可以帶她逃離這種被永無止境的掙錢目標逼迫、為付出多少而斤斤計較的苦悶日子,她一定會毫不猶豫地離開!可是,她猶豫了。
真的有這樣一個人嗎?誰不是出於不可抑制的生命欲望、迫於難以預料的生存危機而艱辛地活著?一個人支撐自己就已經夠累了,怎麼還會有人情願、我又怎麼能坦然地叫另一個人再背負上我的人生苦累呢?
如若真的有,她真的有勇氣背負拋夫棄女、拆散別人家庭的罵名嗎?她沒有,或者說她渴望有這樣一種勇氣。
為此,她與韓笑有過一段激烈的爭論。
「為什么小三就是天生的罪人?」
「因為你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了別人的痛苦上。」
「如果我為此謀財害命,我承認我有罪。可我認為單純的感情問題沒有錯與罪。婚姻是契約。它只規定我們在約定期內不能違背契約條件,只要求我們要有契約精神,並沒有規定不可以更改契約。感情變更是很自然的事情,婚姻自由是一個人的基本權利。」
「你就那麼自私嗎?你知不知道你還是一個母親,你有沒有想過你的小孩和她的小孩?!」
「我只知道,如果有一天我的女兒面臨同樣的問題,我會鼓勵她勇敢地追求自己想要的人生,前提是她看清楚了也想清楚了。如果有一天我的女婿出提出離婚,我會勸告我的女兒尊重他的選擇,凡事不要強求。當然,如果事實最終證明他的選擇是錯誤的,他後悔了,他也要為自己的選擇付出代價,回頭的路有可能是不存在的。」
「那你現在看清楚了嗎?我舅媽說,那些你看著好的人,在一起過過看就知道了,天底下的人其實都一樣。」
「不一樣。同樣是柴米油鹽的日子換個人也會變得不一樣。我不想混吃等死,可也不想一輩子在生存線上消耗掉所有的能量,我想有更多的時間和精力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以前我也不理解,為什麼身邊的女生都想嫁給有錢人,我還覺得她們拜金,覺得她們勢力,覺得她們現實,我以為我比她們正派、清高得多,直到現在我才明白事實上是我比她們更虛偽,比她們更不願意大方承認自己內心的真實想法,原來如果有的選,我也會選一個不需要我出去賺錢的人。」
「有錢就不需要賺錢了嗎?也要的,也會有壓力。夫妻是攜手同行的伴侶,不是一方搞慈善,也不是一方搭順風車,換個老公還不是一樣,在成年人的世界裡就沒有完全過得輕鬆的人。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義務和責任,就算對方沒有要求,你也要主動承擔。沒人能白養你一輩子,父母把你養大了還指望你給他們養老送終呢!必須靠自己,到哪裡都要有你自己的價值。」
「我並沒有否定自己的價值。至少有錢可以只負責顧家,為什麼我既要賺錢又要顧家?為什麼我要承擔這麼多責任?為什麼我不能有自己的時間?他們只想剝削我,壓榨我!既要長得好,又要性格好,既要聰明,又要孝順,既要家務能幹,又要帶好小孩,既要會賺錢,又要精打細算,就連馬桶蓋都不能忘了蓋。我只要有一點毛病,我婆婆就要指出來讓我改掉。可是,他們有沒有想過!我要是這麼完美,還有誰配得上我啊!我要是這麼完美,還是一個正常人嗎?!我婆婆讓我去勸我老公不要再打遊戲了,我說你讓他保留這個『缺點』吧。這是他人生的一個出口啊,為什麼要堵死呢?為什麼要逼他放棄做自己喜歡的事呢?這又不是什麼大錯,不能包容一下、體諒一下嗎?這個世界已經夠折磨人了,就不能讓他喘口氣嗎?他又不是真的是一條只知道賣命的狗,他是一個人啊!他也可以享受活著的樂趣啊!不然活著不就只剩下痛苦了嗎?那還要當人做什麼!我告訴我老公,我跟你媽吵架,你一定要幫你媽,因為老婆可以換,但媽媽只有一個,她是最愛你的人,不要傷了她的心。我把所有的錢都上交了,聘禮、嫁妝、工資、獎金、紅包,到現在一分私房錢都沒有,娘家有什麼事都不好意思伸手要錢。我為他們考慮,他們有為我考慮過嗎?!這樣令人窒息的家庭,我怎麼會不想逃離?」
「你有沒有想過,也許是你自己不夠聰明,沒有巧妙地處理好內心的平衡問題。」
「我是不夠聰明,也不夠圓滑,但這就是我!如果性格不合適,我有權利提出離開。」
「那你也不能破壞別人的家庭啊。」
「我只是不想錯過一個改變自己命運的機會。」
「你知不知道,有人也許會因為在婚姻里遭到背叛而傷害自己,甚至傷害別人,你難道不會覺得愧疚嗎?」
「愧疚?我為什麼要為了別人的無理和瘋狂而愧疚?!換做是我,就面對現實,從頭再來,不是我的絕不挽留,留不住的絕不強求。如果是我,絕不會因為別人的自由選擇而跟自己過不去。難道我跟他結過婚,他就在法律上永遠屬於我了嗎?他還是他自己的,我也還是我自己的,他有他重新選擇的權利和自由,我無權干涉,我也有我重新選擇的權利和自由,他也同樣無權干涉。那些鬧得不能收場的,還不是因為錢沒分好,感情沒什麼好講的。既然感情不在了,放過他也是放過我自己,離開他我也可以過得很好,我為什麼要死賴著他不放?」
「那是你,有的人可能會過不下去。」
「我不為別人的無能負責!也不會有人對我負責!不是嗎?」
「如果所有人都跟你一樣想,只考慮自己的幸福和快樂,世界不就亂套了嗎?」
「誰不為自己考慮呢?」
「那為什麼千百年來大家都罵小三?」
「歷史告訴我,在一百多年前的封建社會,還不存在小三,人家是合法的妾室,不會隨隨便便就遭人唾罵。」
「所以那是封建社會,是糟粕。」
「封建社會也有符合人性的規定,並不都是糟粕,說不定那時候的家庭關係更加和諧。」
「潘金蓮和諧嗎?」
「潘金蓮要是不殺夫,也算不上特別不和諧,更不要說放在婚姻自由的現代了。現在不也存在殺妻弒夫,不只封建社會有。」
韓笑無語了,她是真的無話可說了,李非也無語了,她這一番離經叛道的說辭也許把她自己也噁心到噎住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