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請客斬首收下當狗(求追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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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色傳說。

  丁哲以前都沒怎麼見過,就更不用說握在手裡的金葉子。

  他都不用咬,都能感受到金葉子的柔軟。

  金葉子並不是樹葉形狀,而是書頁的形狀。

  一張大概在二錢五分重,四張合在一起便是一兩金。

  丁哲迅速換算開,按照如今金貴銅賤,這片金葉子至少能換三貫錢。

  娘唉。

  這頓打不白挨,比自己三個月的俸祿掙的都多。

  丁哲一個月只能掙到七百文外加半斤羊肉的補貼,這種低工資的水平,他們要不額外索賄很難養活一家老小。

  別看百姓稱呼他這個捕頭是「五老爺」戴高帽。

  可在大宋官僚體系當中,就是個被當做屁的雜役!

  誰會把一個捕頭放在眼裡,縱然說破大天下去,他也是個捕快,連個押司的實力都比不過。

  可丁哲在宋煊這裡,頓時覺得宋煊非常尊重自己,他下意識的舔了一下金葉子。

  縱然是在茅廁當中,藉助著頂棚縫隙折射出來光芒,他終於嘗到了金子香甜的味道。

  丁哲感覺自己被幸福包裹著,渾身上下都甜絲絲的。

  過了好半天。

  丁哲才平復心情,重新把那片金葉子仔細包好。

  他又下意識的看了下廁所的門是關著的,這才貼身揣好,不顧背後的疼痛直接穿上衣服。

  再三拍了拍確認貼在腰間,等到他出來之後,臉上洋溢著笑容。

  但瞧見不遠處等候的陶宏臉上帶笑,他又揉了揉自己的臉,儘量讓笑容消失。

  可那一片金子的衝擊實在是有些大,讓丁哲笑容無法消失。

  於是等他走到陶宏面前,不等陶宏言語:

  「兄弟拍我後背一下,快點。」

  陶宏手腳麻利,執行力強,不喜歡問什麼,直接給了丁哲後背一巴掌。

  丁哲臉色立即變成猙獰起來,強行捏緊雙拳,才沒有叫出聲來。

  待到出去,重新站在眾人面前,丁哲才鬆了口氣:

  「十二郎,多謝你家的茅廁解決我的一時之憂了。」

  「歡迎丁捕頭常來。」宋煊站起身相送,臉上風輕雲淡。

  「好說。」

  丁哲直接就走了。

  沒了熱鬧可看,眾人也多是散去,但依舊有不少人猜測宋煊的身份。

  他怎麼一來,就拿住了丁捕頭立威呢!

  丁哲用不著手下敷藥,而是一路小跑回家,順便關上了門。

  待到進了屋子裡,又關上門,直接脫了衣服。

  他媳婦以為丁哲來了情緒,嘴上連忙道:

  「當家的,大白天的,這不好吧,狗哥兒還在外面玩呢。」

  可是丁哲不管不顧直接脫了褲子,不等他媳婦扣子解完,就掏出手帕,三下五除二扔在一旁。

  手裡仔細捏著一片金燦燦的黃金葉。

  「當家的?」

  婦人也顧不得解紐扣,有些吃驚的捂住自己的小嘴,雙眼緊緊盯著丁哲手裡的黃金葉:

  「你哪裡來的?」

  「我挨棍子換來的。」

  「啊?」

  丁哲咬牙切齒的道:「我從來沒有擁有過一片金子。」

  「俺也一樣。」

  婦人連忙握住丁哲的雙手:「當家的,是大老爺打了你嗎?」

  丁哲搖搖頭:「是一個外地來的毛頭小子,出手闊綽還喜歡講道理,是個可以接觸的人。」

  婦人聽聞此言,鬆了口氣的同時,又趕忙開口:

  「當家的,俺給你抹藥。」

  丁哲坐在竹椅上,依舊盯著那片金葉子,縱然是他媳婦給他抹藥,都沒覺得疼。

  他不是一個見錢眼開的人,但宋煊如此小年紀就懂得做人,還要考應天府書院,將來指定是要中進士的。

  反正被算計跳了坑,不如好好侍奉此子。


  就算應天府推官張亢拿自己當了殺雞震猴的對象,其餘人就不會利慾薰心了嘛?

  這幾年自己想要收錢都收不到,自己的兒子也一天天長大,需要讀書的錢也會越來越多。

  就算宋煊他是天縱之才,想要考取進士,至少需要兩三年的時間,才能走完這一套流程。

  那自己不如投奔宋煊。

  至少兩三年內確保自己能從他那裡賺到錢。

  沒別的意思,實在是宋煊他太尊重我了!

  「我不明白。」

  張方平曉得明明是那捕頭丁哲利慾薰心,自己找打。

  可十二哥卻是給他錢財消災。

  宋煊眼睛瞧著手中的論語,開口道:

  「俺這招叫請客。」

  至於後面的,斬首以及收下當狗,宋煊沒有說出來。

  「什麼意思?」

  張方平有些不解,就如同他覺得宋煊總是曲解聖賢書里的含義一樣。

  宋煊想了想,儘量總結性的解釋:

  「這一步是通過友好和禮貌的方式接待對方,展示自己的實力和誠意,試圖通過談判或妥協來解決問題,避免直接的衝突和對抗。」

  「俺們全都是新來的,立足未穩,他背後什麼關係都沒有搞清楚,貿然與他結怨,得不償失。

  萬一到了最壞的局面,俺們連逃亡的路線都沒有搞清楚,就貿貿然撞進地頭蛇的圈套當中,著實是不智。

  況且張亢唱了黑臉,就該我唱白臉了。」

  張方平聽了宋煊的解釋,眼睛下意識瞪大。

  是自己想的太少了,認為自己不招惹他人,他人也就同樣不會招惹自己。

  有了操刀鬼與毒頭蠍的例子,張方平更加明白什麼叫小兒懷金於鬧市當中。

  宋煊又翻了一頁繼續溫習功課:

  「若是花點錢就能解決許多小麻煩,何樂而不為呢?」

  「況且俺們若是要立威,自是要下重手,否則就無法樹立威信,此乃子曰:君子不重則不威。」

  「啊?」

  張方平自是不認同宋煊曲解聖賢書的含義:

  「十二哥,論語當中的這句話不是如此理解的。」

  「對對對。」宋煊擺弄了一下手中的書籍:

  「你曉得的,俺素來喜歡讀春秋,對於論語的理解始終不夠,所以才更要勤加複習。」

  張方平現在只能祈禱宋煊能夠考入應天府書院,如此一來,才能有名師及時改正他偏頗的理解。

  宋氏私塾的那個宋夫子開蒙倒是可以,他的經義與策論都是一般,更不用說教導像十二哥這種天才了。

  他的學識根本就不夠用的,難怪十二哥學歪了。

  「十二哥還是要勤加學習。」張方平嘆了口氣道:

  「我從話語裡聽出來宋綬對十二哥不是很滿意,他若是也一同當考官,很容易罷黜十二哥,要磨礪你一二。」

  宋煊嗯了一聲,隨即反問:

  「方平,你是覺得咱們都要按照聖賢書做事,就如同宋綬要求的那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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