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一片金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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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娘哎。」

  幾個捕快聽了這話,紛紛感慨著宋氏是被文曲星一塊下凡了怎麼滴?

  丁哲聽著手下的人議論,更是心中無奈。

  如今的大宋,讀書人就是高貴。

  他們每個月的俸祿,都羨慕的他眼珠子要瞪出來了。

  可丁哲曉得自己一輩子都是捕頭,而且兒子大概率也是捕頭。

  丁哲也想要兒子讀書考取功名,但目前有張亢在,自己還怎麼摟錢,送兒子去讀書啊?

  讀書可是費錢。

  至少在農家是全家勞動力供養一個人,這都不一定能考上,沉沒成本太高了。

  但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頭。

  且看張亢還能幹幾年,走了自己的好日子就來了。

  晚上在木床上,面對妻子的詢問,丁哲也只是搖頭,說被案子難住了。

  他們這些捕快若是無法限期破案,是要挨縣令的板子的。

  丁哲思來想去,此等少年最好面子,明日我先給他演一出。

  「當家的,要不然你就別幹了。」婦人想要與自家夫君親熱親熱,幫他泄泄火。

  「婦人之言,不幹這個差事,怎麼供兒子讀書?」

  丁哲轉過身去,單手枕著自己的瓦枕:

  「睡覺。」

  第二天一早。

  街上人來人往的。

  丁哲就站在了宋煊還沒有開業的鋪子前。

  幾個衙役拿著水火棍在旁邊站立。

  周遭立馬就圍了不少人,吃早飯這事可以耽誤。

  但看熱鬧這事,絕不能耽誤。

  捕頭丁哲曉得這頓打不能百挨,自是對周遭高聲道:

  「我丁哲昨夜來此闖門,無意間傷了人,特意前來向宋十二道歉。」

  丁哲報了自己的名號,還報了宋煊的名號。

  這才是張亢的目的。

  丁哲琢磨半夜才想明白其中的關竅。

  這宋十二在官府是有人照著的,不是誰都能欺辱的。

  你們誰想打他主意前,先掂量掂量自己的分量。

  宋煊手裡捏著西瓜瞧著丁哲唱的這齣戲。

  如今大宋的西瓜還沒有得到改良,並不是很好吃。

  大概就是與文在寅切的名貴的無等山西瓜一個樣:

  「皮厚,仔多,不甜。」

  宋煊吐了口籽,也沒搭理丁哲。

  丁哲說完之後,眼巴巴的見宋十二在門口蹲著吃西瓜,光顧著吐籽,一句話沒說。

  他本想給了宋煊面子,他也給個台階下,多好。

  但丁哲看見宋煊只顧著吐瓜子,一言不發,便曉得這事是避免不了了。

  看來此子倒是真的有底氣!

  丁哲直接脫掉官衣,便示意手底下的人動手。

  啪啪作響。

  宋煊站在門口倒是沒有勸阻,他曉得衙役練習過這種打板子的事。

  聽著響,但是傷害不大。

  聽著不響,但是傷害極大。

  宋煊聽說人家是用衣服包著豆腐來練的,到最後檢查豆腐壞沒壞。

  人家就是吃這個手藝的錢,可是沒少下苦功夫!

  「平日裡丁捕快也沒這麼快認慫,這是哪家公子啊?」

  看熱鬧的人議論紛紛。

  誰都沒想到,剛買下此處房屋的主人,會讓捕頭低頭挨打。

  官員自恃身份,很少與百姓接觸,大多都是吏員。

  吏員再委派給下面的捕快等等,可以說丁哲是大宋基層權力的代表。

  可今日,這個權力的代表,認栽了。

  宋煊的身份倒是讓圍觀百姓一陣猜測,到底是誰家的貴人。

  看其面目,簡直就是一個開朗的大男孩。

  再加上宋煊的身材,頗有些大宋人樣子的潛質。


  像是個自幼錦衣玉食的。

  否則不會長得這般英氣。

  宋煊瞧著捕頭丁哲硬生生挨完二十棍,這才掏出手帕擦了擦手中的汁液,招手:

  「丁捕頭,來坐。」

  丁哲齜牙咧嘴,只感覺後背火辣辣的疼。

  但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頭,他順從的坐在一旁。

  宋煊先是瞥了一眼後背的傷口,側頭道:

  「丁捕頭,咱兩個沒仇吧?」

  「自是沒仇。」

  丁哲是主動上門來找麻煩,自己個踢到了硬板,怪不得旁人。

  「你來俺這裡探查,是被人故意放出風聲激的,你是個被投石問路的小小棋子。」

  這件事丁哲想明白了,他只能怪自己昏了頭,進了別人的圈套。

  「十二郎說的在理。」丁哲臉色鐵青的道:

  「要不是我想給我家那小子找個好夫子要費錢,我也不會聽風就是雨。」

  如今的大宋還沒有到明朝那樣規定,衙役的後代不能科舉呢。

  只有宗室子弟、和尚道士一類,加上倡優、罪犯後代,以及身患風疾之類的。

  「丁捕頭拳拳愛子之心,俺十分佩服。」

  宋煊不露痕跡的用手帕包裹的金子塞給丁哲手裡:

  「俺聽聞為人父母者愛其子必為之計深遠,丁捕頭受了傷,俺的一點心意,你還是要養好身體,才能為妻兒庇護,否則定會被他人所欺。」

  丁哲下意識的就攥緊了手中的手帕,感受異物充斥在手心的柔軟感。

  書信?

  捕頭丁哲當即捂著自己的肚子:

  「十二郎,我肚子有些發痛,能借茅房一用嗎?」

  「陶宏,丁捕頭肚子有些痛,怕是昨夜吃壞了,帶他去茅房。」

  「丁捕頭,這邊請。」

  陶宏帶著急匆匆的丁哲直接奔著後院茅房。

  宋煊這才站起身來,對著看熱鬧的百姓道:

  「好叫鄉鄰知曉,俺叫宋煊,家中行十二,來南京就想要在書院讀書的。

  昨夜初到寶地,倒是與丁捕頭有些誤會,未曾想丁捕頭竟然這般豁達,倒是俺受之有愧了。

  諸位鄉鄰散了吧,免得讓丁捕頭折了太多面子。」

  家裡行十二。

  那就說明家裡人口不少,家裡背後是有宗族支持的。

  畢竟權力的真空被地方宗族所壟斷。

  而且還是來書院讀書的,那說明家境尚好。

  否則也不會來了就要花上百貫買個宅子,就為了讀書用。

  再看宋煊模樣也不賴,絕不像是小門小戶出來的。

  綜合判斷,大抵是不好惹,要不然丁捕頭也不會吃了虧。

  有了宋煊這番話,倒是有人離去,可還有人想要看丁哲的囧樣。

  畢竟在一個縣衙里,捕頭可是要被稱為五老爺的。

  難得能見到他吃癟。

  丁哲一路快行,進了茅房,關上門,顧不得蒼蠅飛舞,打開沾了西瓜汁的手帕。

  「一片~金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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