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解剖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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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邊沁的存在確實讓布萊恩如芒在背,但是整場審判他就像不存在一樣坐在一邊,一言不發,令布萊恩幾乎遺忘了他。

  就在剛剛邊沁甚至還親自宣布了他無罪,更是讓他大鬆一口氣。

  如果他已經發現了的話,為什麼他選擇在這時候突然發難呢?在很短的時間裡布萊恩思考了各種可能性,卻依然沒有頭緒,畢竟兩人只見過一面並不了解。

  閉了閉眼,再上前一步時布萊恩已經恢復了鎮定。

  「請原諒,我不知道自己犯下了什麼罪過。」布萊恩很平靜,也很坦然。

  首先,他認為伊頓等人運回潘恩屍體的行為是高尚且值得尊重的,向他們伸出援手自己義不容辭;其次,這個國家的法律像是一塊橡皮泥,任由有權有勢的人、影響人心的人、騙取同情的人的玩弄,既然如此,他為什麼不能試一試呢?

  最後,他始終堅信自己以及伊頓這些人都是無辜的。

  就像他對布魯厄姆說的那樣:我所行皆正義。

  邊沁見此有些感傷,認為布萊恩缺乏對法律的敬畏,同時對哄騙陪審團、作假證的行為絲毫不知悔改。

  「既然如此,你們是否承認挖掘這具屍體的行為事實?」

  伊頓等人猶豫了一下,點點頭。

  「你們的行為是否得到了他親人和本地教堂,政區管理者的同意?」

  夜梟想要搖頭,忽然想起什麼又看向布萊恩。潘恩下葬的地方非常偏僻隨意,他既沒有加入美國當地宗教,也不受本地人待見,曾經的美國總統席上貴賓,晚年淒涼幾乎落得無人知道的地步。

  他當然也沒有親人在那裡,但今天潘恩忽然多出了一個「侄子」。

  布萊恩見邊沁雖然名為詢問自己,卻一直向伊頓等人發難,就知道老人確實找到了破綻。

  相比於自己現代人所擁有的靈活的三觀,伊頓他們很容易為邊沁所誘導,承認自己的罪行。

  「請允許我打斷一下,邊沁大師是否想以竊屍罪所謂:秘密竊取屍體,至於自己實際支配下的行為,來確定我們的罪行?」

  布萊恩也不是一點準備都沒有,至少這幾天他弄清了自己這群人可能觸犯的法律。

  對於布萊恩的插話邊沁沒有感到不悅,或者說他現在才稍稍打起精神,這才是他一直等待的場景,想要教導的晚輩。

  「繼續。」邊沁緩緩開口,看向布萊恩的眼神竟帶有一絲鼓勵。

  皺了皺眉,布萊恩不知道邊沁有什麼打算,只得硬著頭皮說下去:

  「正如我之前所說,這具屍體是我的叔父,出於親情、以及我父親和他兩人深厚的感情,我自然有權為他重新置辦一個符合他遺願的墓地。

  如果您想憑此說我們犯了罪的話。法官大人,請問我們這樣算是違法行為嗎?」

  頓時法庭內聚焦於邊沁和布萊恩的視線轉移到主審法官身上,這位大人才是在場有權解釋法律、確定法律的那個人。

  「當然,不算違法。親屬改遷墓地是他們應有的權……利。」

  法官大人剛開始還言辭流暢,但是說著說著就卡殼起來,因為他發現邊沁正皺著眉,不滿的看向自己,頓時他就開始自我懷疑是不是哪裡說錯了。

  隨即他又反應過來自己才是法官,邊沁雖然出身法律專業,名譽在外,但他也無權指責干涉自己的判斷!

  頓時有些惱羞成怒的敲了敲法槌:「無罪!」

  「邊沁大師?」布萊恩略顯得意的面向邊沁。

  邊沁無視了上頭對自己怒目而視的法官,有些不滿對布萊恩的說道:

  「首先,我們要確認一件事,這具棺材埋在地下多年了,而你在得知他是自己的『叔父』是在近期,對嗎?」

  「我找到他的時候,潘……咳咳這位泰勒先生已經死去近十年了。」夜梟肯定的補充了一句,結果差點說漏嘴,幸好被瓊斯一肘子懟了回去。

  「謝謝這位先生,那麼我們就可以說,這依舊是一起竊屍案,諸位別急聽我繼續說。」邊沁抬手制止了想要質疑的觀眾,庭審已經結束,在場眾人不再受到約束。

  「因為這具棺材深埋地下,泰勒先生雖然得到消息,但想要確認就必須挖開墓地,打開棺材才能確認裡面躺著的人是不是自己的叔父,在這一過程中挖掘在前,確認在後,因此你們的行為依舊觸犯了法律。


  泰勒先生,你承認嗎?」

  布萊恩呆愣在原地,冷汗淋漓不知該作何解釋。

  庭審時他用感情裹挾陪審團和法官,將優勢牢牢鎖在自己手上,在和因為同樣知法犯法而束手束腳的威廉質詢時更是占盡了便宜,這才獲得了無罪審判。

  可邊沁一言立即將他打回了原形,如果是他當庭質詢,自己恐怕已經輸了吧。

  這時布魯厄姆站了出來,給了布萊恩一個安心的眼神。

  「邊沁先生,你所做的有罪推論只在大不列顛法律生效時才有用,本案發生在美利堅土地上,據我所知《威斯特伐利亞和約》可沒有哪一條說不允許親屬去其他國家帶回遺體的。」

  因為操蛋的刑事法庭規矩,布魯厄姆律師憋了很久,現在終於能夠自由發言,身為一個合格且強大的律師,他可不能讓自己的當事人奪走了全部的風頭啊。

  邊沁對布魯厄姆投以讚賞的目光,但他的問題還沒有結束。

  「即便如此,依舊不能否定他們行為將會造成嚴重的社會危害性,如果有人盜取並毀壞了屍體,然後學著泰勒先生這般狡辯,那麼我們該怎樣審判一個明知有罪卻無法確定證據的犯人呢?」

  「這與本案無關,控訴方僅就竊屍案提起控告,我對邊沁先生提出的問題表示抗議。」布魯厄姆反應迅速,回答問題更是滴水不漏,堪稱是模範律師,如果那位僱主能有這樣的辯護律師肯定會感到心安。

  邊沁卻不滿意這樣的回答,他當然知道這些,要不然為什麼他不在庭審時就質詢呢?

  除了控方警署漏洞明顯的控訴書,還有這起案件本身滿滿疑點,都令他提不起為警署說話的欲望。

  「如果再有類似的事件發生,僅僅依靠現有的法律規範是不夠的,我們需要制定更加完善、更加合理的法律,才能杜絕此類事件,甚至更加惡劣的案件繼續發生。」

  布萊恩來到布魯厄姆身邊,他有些明白邊沁的意思了。

  「沒有錯,現有法律概念、條文解釋的不清晰,界定模糊,約束範圍或大或小,涵蓋內容或疏或密,事實意義或深或淺都影響著法律審判的走向,一個人或生或死的命運就如此輕易被一段不負責任的條文操控,這難道不是莫大的悲哀嗎?」

  邊沁語氣悲傷,目光卻透露出一抹欣慰,作為律師布魯厄姆或許是合適的,但是作為法律人他還差得遠,相反布萊恩這個外行卻有著與他相近的思維。

  對法律制度的改進願望,這或許才是他出席庭審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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