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愛情就是愛情,是拋卻一切條件、解釋的簡單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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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愛情是奢侈品,毋庸置疑。

  奢侈則寡而難得,僅從它的前置條件就可窺見一斑,它是要兩個相互喜歡的人一對一的相互奔赴直至融合;相互喜歡已屬不易,世上多的是落花有意流水無情的單戀之情,一對一的相互奔赴更是實難,因為一心一意多是遵循道德要求而非生物天性,不可苛求。

  「喜歡一個人,始於顏值,陷於才華,忠於人品。」我初次聽見這幾句話就深以為然,喜歡一個人說來不需要任何理由,可也不能是空穴來風,毫無依據;原本愛情於我還不是特別清晰的樣貌,直到我知道這話出自於詩人吳桂君的詩歌作品《喜歡一個人》,拜讀完全文,我知,愛情存在於無數曾作此思想的人心裡,又展現在無數文人墨客的文字里。

  我們可以嘗試追溯一下一個人喜歡另一個人的瞬間感受,是那種一群人中獨有她一人擁有最吸睛的色彩,是同樣的招呼問候來自於他就惹人歡欣,是她有讓人有心心念念想要親近的衝動;實際上不需要我有過多的描述,因為喜歡與不喜歡的差別顯而易見。

  愛情當然不只是兩個相愛的人相互奔赴,它還需要有實際物質基礎作為依託。

  試想,一個終日將情情愛愛掛在嘴邊的男人,要如何才能成為謙謙君子?或是被稱為不學無術之徒!我以為大眾的評判標準是看這個人有無地位和成就,若有則可謂之風雅,若無則可批為市井浪子;

  君子若只論俗欲,不以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為己任就無以立身,工農若只求俗欲不琢器物,不犁田地,就捨本逐末無以傍身;

  所以,喜歡可以完全隨心而動,僅憑個人的好惡,遵循原始欲望;但愛情不行,它必須是凝成實質的事物,虛無縹緲的幻夢無法滋養愛情,隨口而虛假的承諾也無法撐起愛情,它會很快墜落破碎,愛情並不存在於空談中。

  當擁有了一對一的相互奔赴和物質基礎,愛情是否就能如約降臨?答案是可能的,就如鳥築了巢就能呼引配偶,在兩個人,獸,事物之間發生的聯繫是有機會被稱作愛情的。

  於是我們可以引入一致性判斷標準,譬如門當戶對,譬如補益增益,譬如郎才女貌,總之,我契合你的心意,你符合我的要求才使兩個人組成一對人,才使兩人有交互聯繫,才使愛情有可能得以顯現;這是一定的,愛情必須是兩個人的相互交互,愛一個不在的人,喜歡一個跨越時空的人,都不能稱之為愛情。

  除此之外,愛情還需要陪伴,不停的養護投入,它的奢侈不僅在於稀有,更在於區別於物的情感投入和維護頻次;金具器物即使蒙塵也不損其價值,「愛情蒙塵」卻會失去其色彩,愛情,美艷異常卻嬌柔易逝。

  於是,現在出現了一個新的問題,這樣的愛情是不是我們想要的,是不是我們追求的,是不是可以使人甘願為其窮其一生?

  於我而言,它太過奢侈,使我望而卻步。貧窮可能不直接一個人的貧瘠,可是不巧,它倆在我身上先後顯現了,我很早就體驗到捉襟見肘的感受,直到學會這個詞語才將感受和詞義匯通;於是,我理解了達成目的需要『資源』才能實現,如果不具備資源或與之相交換的等價資源就得接受不能實現的現實——我不再幻想愛情降臨,加入『相信愛情,但不相信愛情會發生在我身上』的行列,慢慢的生活。

  生活,更真實的生活,不包括對愛情的期待,我藏起這幻想開始相親;相親是很務實的,從介紹,約見,見面,直至相處都是在測試匹配程度。

  11月,我應約參與一次相親,與以往有一點不一樣的是,我是因為對女孩子產生喜愛之情,而後才約她單獨見面;我的意思是單獨約見很多時候並不能代表什麼,只是這一次更有意義,更貼近我所想,更能滿足我的貪心,在一起和能與喜歡的人在一起是兩種事情。

  可以說,我們相談甚歡,我們的經歷和想法也有諸多相同之處,同樣的平凡,同樣的幻想和期望。

  但,我沒有忘記我們是何因緣際會才認識的,我問女孩兒:「你有沒有想過,在什麼樣的情況下你會考慮結婚。」

  「我…」女孩兒很明顯還沒有總結出自己的答案。

  「那我換一個表達方式,你會和什麼樣的人結婚?相互喜歡的人,或是自己喜歡的人,還是怎樣的。」

  「相互喜歡的。」

  「遇到過嗎?」

  「你覺得呢,如果有也不至於等到現在還沒有結婚。」

  「也是,戀愛總是談過的吧。」

  「大學的時候在學校談過戀愛,談了一年多,他有時候約我出去玩兒,我說覺得沒意思,沒去,其實就是不想出門,還不如在宿舍躺著,等到畢業就分手了。


  「大學的時候我沒有談過,那時候覺得自己沒有想清楚怎麼經營兩個人的關係,而且那個時候我和父母的關係不好,不知道該怎麼和父母相處,感覺和誰談都是耽誤了她,索性就不談。」

  「嗯。」

  短暫的沉默。

  「我是覺得過不去自己那一關,我也相過很多次親,如果只是為了結婚,早也能結了;我爸媽催我結婚,說現在這個年齡還不算晚,身體狀況也還好,趕緊談戀愛,等結婚生子恢復也能快一些,我就說我成長、讀書你們都沒操過心,結婚這事兒你們總得操操心吧。然後,就看唄,遇到喜歡的再慢慢相處。」

  「嗯,我聽懂了,你的意思是將就不了一點兒。」

  「對,將就不了。」

  「這樣才對啊,最好是相互喜歡的那種在一起一輩子,如果不是和自己喜歡的人在一起,吵架都不是最糟的,有的連吵架都吵不起來,對方當沒聽到,當你是空氣不作回應,想想就...嗯,難受。」

  「確實。」

  「你覺得我怎麼樣?」

  「什麼?」

  「感覺。」

  「從今天的相處,你帶給我的感覺挺好的,可以多相處看看。」

  吃完晚餐,聊天也告一段落,我提議送她回去。

  「送你到下午見面時你小區前面的那個路口。」

  「好吧,你還挺有分寸的,沒說要送我到家。」

  「有機會再送你回家,咱不是說了要多相處嘛。」

  再次見面,我向她承認自己喜歡她,無關於輕浮,或是求成,主動表達只是因為不想使沒有表達成為錯過的原因。唯獨,她未曾輕易的肯定,我可以等她完全辨明自己的心意,至少要是喜歡我這個人才好,這是我妥協後的底線。

  再一次,我約她見面的時候,她拒絕了,我猜想她大概是辨明了自己的心意,但我必須要得到清楚的答案,不要臆想,也不要揣測結果。

  「可以見面聊麼?」

  「不想出門,謝謝!」

  「我只是想知道你的狀況,感冒有沒有好了,是不是有什麼煩心事,如果需要,我能不能做些什麼幫上忙。」

  「謝謝好意,感冒有所好轉,不過還是不想出去。」

  ...

  「那我可以去找你啊。」

  「不用了。」

  「那我換一個表達方式,你是不是不想和我繼續相互了解,沒有看上我。」

  「沒有什麼看不看得上的說法,就是不想繼續了,這兩周有點忙,冷靜下來了發現不太合適。」

  ...

  「我對你沒有分享欲,沒有那種一直想找你聊天的情緒,所以我才說我們不合適。」

  「這個我感受到了。」

  顯而易見,這必將是我們倆最後一次聊天。

  「那只能說明我不特殊,但找到那個特殊的人,挺可遇而不可求的。」我感慨一句,算是再次標示「相互」這件事情的難度。

  「還是要要求一下的。」

  她的話倒猶如重擊突然敲醒我,是啊,我幹嘛要將「期望」藏起來?要麼就追尋愛情,要麼就不做這幻想。

  愛情是什麼?我只說我的理解和憧憬:愛情是一種奢侈品,愛情是勇敢者的獎品,愛情是一對一的兩個人交互和相互奔赴;我們應當承認愛情的奢侈性,寡而難得,也必須要明白,愛情就是愛情,簡單無比,拋卻一切限制,條件,解釋。

  愛情就是愛情,戀愛就是戀愛,結婚就是結婚,本就是不同的事情,它們可以息息相關,但絕不應該成為互相的旗號或皮囊;我們都不應該以愛之名行卑劣之事,也不應該強行為自己的正常行為需求灌入愛的內涵,恰當的搭配自己的目標並勇敢的做出選擇,就好。

  如果你還對愛情懷有希冀,但對誓言失去信心,那不代表愛情不值得信任,不值得信任的是人;更為重要的是如果你對愛情失去信心,那不代表你理智和清醒,只是證明面對各方面匯集的強大壓力,你還不夠強大,你努力的抗爭失敗了;但是沒關係的,這麼多普通的人、不普通的人大都如此,我們只需要照顧好自己的身體和心情,愛情不是人生的必需品,但也別丟棄希望和愛人的能力,如果愛情來臨希望承接到的人們可以細心的呵護,將它拉出幻影凝成實質的暖光。

  我希望每一個故事都有一個留有希望的結局,都永遠不會陷入絕望的境地,我的意思是每一個人,每一段故事,為此我幻想了無數次那該是一個什麼樣的場景。

  這一版,最合我心——當男孩鼓足勇氣向女孩表明愛意,真誠的邀請;

  「我喜歡你,做我的女朋友好麼!」

  四目相對時能看見女孩眼含柔光說道:「我以為我已經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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