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 利者,義之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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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6利者,義之和也

  「《易傳》有一句話,說的太好了!」曲直兄以表情加手勢增強語言感染力,「此言參化天地之要,稱得上是至理大道!——它說:『利者,義之和也。』」

  曲直兄解釋,這句話有三個要素:利,義,和。

  「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貨值列傳》如此指出追求利益是人的天性和基本目的。商人尤甚,所以有諺云:「羊群逐草,商人趨利。」

  在中國思想史上,將義引入倫理範疇的是孟子。孟子發揮孔子的「仁愛」思想,創立「仁義之學」,因而孔孟之道也被稱作「仁義之道」。

  宋代思想家朱熹對義有一個言簡意賅的定義:「義,德之概稱也。」

  在中國傳統文化語境中,義,是宇宙中唯一之「道」的體現,是人世間所有之「德」的總稱,它代表人生中的崇高價值、莊嚴境界、完美人格和終極目標。有義的人,就是通常人們所說的「君子」。

  那麼,義從何而來、有何意義?

  恩格斯說,勞動創造了人。人是社會性動物。人在其社會活動中,最主要和最本質的行為是勞動。勞動中,每個人需要與其他社會成員合作,如何處理好社會成員之間、個人與群體之間的關係,須要有一套被群體大多數成員所認同和遵守的思想原則、價值目標和行為規範。在中國古代,發揮這一作用的,是傳統社會所形成的道德倫理體系,用一個字來概括,就是「義」。所以說,勞動——確切說是勞動的合作性——產生了義。

  與此同時,所有利益無不是在社會合作中產生,謀利也必須依靠社會合作才能實現,而義是社會合作的基礎和原則——也就是說,謀利必須依靠義才能夠實現。這便是「以義取利」的思想基礎和社會依據。商人的職業特性,使其比其他任何職業更需要社會合作,因而更需要「見利思義」。

  「德之概稱」不是義的全部內涵;義的另一思想含義來自四書之一的《中庸》,《中庸》引用孔子的話說:「義者,宜也。」

  義就是適宜,不偏不倚,不缺不過,中正適度,恰到好處,也就是孔子所推崇備至的中庸之道。中庸之道是中華民族最精髓的思想之一,是東方智慧最閃光的地方,甚至有學者認為,「中國」之稱其實是「中庸之國」的簡稱。

  中庸不僅是最高的德,並且是實現成功的不二法門。現代營銷學的基本理論是:將合適的產品,在合適的時機,用合適的方法,賣給合適的人。這其實就是中庸之道。

  宋代思想家程顥說:「天下之事,唯義利而已。」義利之辨是中國古代思想史一個重大論題,義與利的關係問題是儒家第一要義。這是因為,義的本質是「利他」,而人的本性、尤其是商人的本性是「利己」。有人將義和利比喻成油和水,就算把它們倒進一個容器使勁攪晃,終了一看,油還是油,水還是水。

  然而,中華文化有非常神奇之處。義與利,勢同水火,這樣一對看似相互對立、相互排斥、不可調和的矛盾,在終極文化追求中,像太極圖兩條相反相成的陰陽魚一樣,實現了矛盾的對立統一及整體的平衡圓融。其中起關鍵作用的,就是「和」。

  《老子》云:「萬物負陰而抱陽,沖氣以為和。」

  「和」使義利互動,利義相融。比喻說,義是門內,利是門外,「和」便是那道分出內外並融合內外的門。目光最遠處,海天一色;在「和」的至高境界,義利共為一體。

  所以,孟子見梁惠王時,梁惠王問他:「叟!不遠千里而來,亦將有以利吾國乎?」孟子回答道:「王!何必曰利?亦有仁義而已矣。」孟子絕非矯情說空話,接下來他分析論證義利關係,指出一個國家只講利而不講義是很危險的,應該義利並重,求利不忘義,最大的利就在最大的義中。這是先秦時期儒家的義利觀。

  「利者,義之和也。」曲直兄說道,「『義之和』三字,包含關於財富的所有奧秘和法則,是大道,也是要術,其道之深奧,其理之精微,莫有能及。」

  「哎呀!……」瑪緹娜遽然變色,驚呼道,「曲先生,您轉這麼大彎在這兒點題,是不是說——這是那次特殊婚約,我曾祖父答覆我外高祖父的大商之道?」

  「哈哈哈……」曲直兄情不自禁地開懷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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