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9章 張志的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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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於為什麼,很快就有了答案。

  情況在張志家裡客廳的茶几上發現了一封信,打開之後發現這是張志的遺書。

  秦德寶這邊在把張志順利擊斃之後,立即向上級做了匯報,李東林等人也了解到了相關的情況。

  很快有關案件的所有材料全部送到了重案組這邊,包括張志的遺書。

  而張志的遺書上詳細的記載了他犯罪的過程和為什麼現金突然少了200萬的原因。

  整個犯罪動機犯罪過程也隨著張志的這封遺書而全部都浮出水面。

  張志之所以犯罪的主要原因是因為他家裡的事情。

  「是因為張志的兒子得了白血病,正在醫院裡面接受搶救,這兩年來他們花光了家裡的所有積蓄,欠了一屁股外債,但是依然沒有治好他兒子的病。」

  前期調查過程當中並沒有了解到這一個情況,張志原本並不在調查範圍內。

  陸川他們來到青州市的第一時間勘查完現場之後,就覺得這個事兒應該是內部人所為那個時候主要的懷疑對象是東方工地的內部人員工作過的工作人員,甚至是工作人員都懷疑過,但說實話,保潔當時並沒有納入到調查範圍內。

  畢竟僅僅是保潔工的話,那麼對東方工地的運行,不會那麼十分了解。

  當然這也跟案發時間比較短,有關係從案發到擊斃裝置整個時間不足36個小時,張志在第1天晚上6點多搶劫完東方工地之後僅隔了一天一宿,在第2天晚上的時候就搶劫了東山礦場。

  對方在搶劫完東山礦場之後,當天晚上就去了醫院,而第2天上午的時候就被警方擊斃,整個時間非常短。

  「張志的遺書裡面詳細記錄他的犯罪動機犯罪經過,還有最終的錢款去向。」

  根據張志所說,他之所以要搶劫東山礦場,就是為了給兒子治病。

  「開始謀畫這件事情的,因為東山礦上的年底獎金拿回來的天數是固定的,他跟他的妻子打探到對方從銀行取錢的具體時間後就開始策划起搶劫。」

  而之所以張志沒有提前動手搶劫,僵是就是知道他一旦動手了,那麼這個案子絕對是省廳,甚至是部委關注的答案。到時候如果被抓住了,那麼礦上還沒有搶劫完這個事情就沒有辦法實行下去了。

  實際上原本張志的想法是在當天晚上搶劫來所里結束之後再去搶劫礦山本來是想連在一起的。

  但是他怕出現意外,所以還是進行了分步實施,先搶劫所里,然後再去搶劫礦上的現金。

  「在東山礦場那邊得手之後,他把所有的現金用摩托車帶著回來,而且是直接奔醫院去了,其中的240萬被他繳了欠繳的醫藥費。」

  「得知道這個情況之後,我們立即跟醫院那邊進行了核實,這筆錢已經沖抵了原本張志兒子所欠的治療費用只預存了差不多10萬塊錢的樣子。」

  宋明光之所以強調這一點,是因為搶劫的錢財用於支付醫藥費,雖然可以被追回,但是也很難被全部追回。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犯罪嫌疑人搶劫回來的錢財不論用於什麼,不能夠改變其搶劫錢財是贓款的性質。

  也就是說如果對方把搶劫回來的錢用於繳,實際上這個錢依然是贓款。

  必須被追回。

  否則的話,如果不能被追回的話,那隻要有病的人都去搶劫就完了,所以說從工序良俗的角度來講,搶劫後的前台不論用於支付醫療費用,或者說用于贈予他人或者說是還債等等都不改變其本身錢財是搶劫的性質。

  但是這裡面也有一個問題呢,就是這部分錢財是否被實質性消耗了。

  醫院這邊實際上是不知道張志來繳的這部分錢才是搶進來的,所以在對方支付完相關費用之後,第一時間就沖抵了,張志的兒子在醫治過程當中所欠下的醫療費用,這部分費用一共是230萬。

  剩下的10萬塊才是預存費用。

  預存費用因為沒有實質性消耗,所以醫院那邊需要配合把這部分錢退贓退出來,但是已經沖抵的那個部分就沒有辦法了。

  因為已經實質性消耗了,所以這個東西的追贓就變得稍微有些困難,當然並不是說這個過程就不能夠啟動醫院應該積極配合警方這邊完成退贓工作,比如通過社會化捐款等等方式把這部分錢湊出來而已,從而補償給被搶劫的被害者。

  整個的具體過程不是重案組這邊重點關注的了,犯罪嫌疑人竟然已經被擊斃,整個案子已經算是偵破了。


  但是這個事情還是比較發人深思的,張志的這種情況實際上按理說是可以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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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不管怎麼說這個案子發生到現在已經到了這個地步,已經發展到了這個程度,雖然並不是所有人都想遇見的都想看到的,但是現在已經沒有其他辦法。

  人死不能復生。

  另外就是在擊斃和抓捕張志的過程當中,張志其實已經沒有什麼太大的反抗的意思了,他實際上就是一心求死,否則的話他沒有必要把危險品都取出來。

  但是現在不管怎麼說,張志雖然死了,但是他的兒子得救了醫院那邊,可以進行繼續下一步的治療,而且有了這個事情出現張志文的事情自然也不會沒有人管。

  李東林他們組織召開了一次回頭的分析會對這個案子進行了盤點,另外就是將相關的細節情況整理成詳實的報告,向上部進行匯報。

  這次的報告由李東林負責,陸川負責撰寫,整個過程撰寫的非常詳細。

  而在臨走之前,陸川以個人的名義捐贈了一些錢。

  不論張志犯下了什麼樣的罪行,他的兒子始終是無辜的。

  案子能夠這麼快的偵辦,青州市公安局這邊也算是鬆了一口氣,本來想請重案組這邊的人吃飯,李東林他們還是拒絕了。

  案子這個具體的過程後面具有青州市警方這邊具體的跟進犯罪嫌疑人張志已經被擊斃,相關的武器也全部都被追回,從這一點來說,重案組的任務就是完成了。(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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