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知道他在擔心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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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接過煤油燈。

  順手攬著她的肩膀。

  「咱們回去吧。」

  沈琰笑道。

  說著又側頭看了蘇幼雪一眼。

  她的耳垂泛起一點點的粉色,襯著橘黃色的煤油燈火,看起來格外漂亮可愛。

  **

  翌日。

  「美雲姐,你們涼皮還沒開始做啊?」

  幾名工人一大早就過來了。

  「昨天他們都說你這涼皮特別好吃,我們一大早還沒上工就過來,就為吃這一口。」

  聽了這幾個小伙子的話,陳美雲頓時笑了。

  「我也不騙你們,這些涼皮是別人做好放在我店裡賣的!」

  陳美雲道:「他今天肯定要來,等他來了,我再跟他說說讓他多放一些涼皮在店裡。」

  幾人只好回去上工了。

  而接下來,令陳美雲驚訝的是,連紡織廠的姑娘們都過來問中午能不能吃到涼皮。

  一番保證下來,轉眼就到了九點多。

  陳美雲探著身子,按捺住激動的心情,忍不住朝著街角看去。

  奇怪了。

  這人怎麼還沒來?

  **

  沈琰一大早就起來了。

  他幫著沈軍送完菌菇,到達縣城的時候,才剛剛七點。

  這會兒開始做生意的基本上都是擺攤賣早飯賣菜的。

  沈琰先是去找了猴子,拿了昨天定好的三條紅塔山。

  猴子說縫紉機票和工業券還在問,讓沈琰再等一會兒。

  沈琰付了錢,又轉身去肉聯廠旁邊,稱了兩斤豬肉。

  要的都是厚厚的大油膘,又稱了一個大豬蹄,連著蹄髈上面一層肉的那種。

  拎在手裡,沉甸甸的。

  一共是十二塊六。

  沈琰付了錢,拎在手裡,抬頭朝著大街上看了一眼,找了個方向,而後拎著裝著東西的菜籃子,朝著盡頭走去。

  莫約二十分鐘。

  沈琰停了下來。

  他的面前,一家勝利飯店正關著門。

  正中間的玻璃窗戶上,用紅色的油漆筆寫了繁體的「歡迎光臨」四個大字。

  四處環視一圈後,沈琰徑直去了後廚。

  這會兒後廚忙乎著。

  木門虛掩著。

  傳來霹靂啪啪的聲音。

  應該正在忙活。

  沈琰走過去,輕輕叩了叩門,放輕了聲音:「請問李老哥在嗎?」

  霹靂啪啪的聲音停了下來。

  等了一會兒,腳步聲由遠及近,一人扒在門外往外探出半個腦袋,疑惑地看著沈琰。

  「李哥不在,你找他有事嗎?」

  看長相是個半大小伙子。

  沈琰揚起笑臉。

  「我找李哥有點事,能不能通融一下?」

  沈琰說著,就從口袋裡拿出根煙遞了過去。

  稀罕貨紅塔山。

  小伙子眼睛一亮。

  他從門後走了出來,接過煙,笑著點點頭:「那你等會,我去問問!」

  說著又回了屋子,還不忘把門關上。

  大概二十分鐘左右,門又開了。

  一個大約有四十多歲的中年男人,穿著一件白色的確良上衣,下面穿著黑色工裝出,嘴角下有個大大的黑痣。

  眯起眼睛狐疑地打量著。

  「你是誰?找我做什麼?」

  沈琰笑著道:「李哥,我找您有點事。」

  李廣民見面前人眼生的很,皺了皺眉頭:「飯店還沒到開門的時候,你要有事,直接去找前台接待的地方,找我做什麼?」

  「這事兒只能找您。」

  沈琰道:「地上能跑的,水裡爬的,天上能飛的,都是好玩意兒,這個找別人,怕是沒人識貨,李老哥,你說是不是?」


  這話說得很隱晦。

  可有人一下就聽明白了。

  他抬眼仔細瞧了瞧面前的人,又朝四周看了一圈,然後把門打開一條縫,讓沈琰進來。

  「進來說。」

  李廣民。

  在八十年代到九十年代這期間,那可是響噹噹的大人物。

  沈琰前世的時候和他打過幾次交道。

  這李廣民是怎麼發家致富的,沈琰心裡門清兒。

  這年代,雖然縣城以下都還過著節衣縮食,有一頓沒一頓的日子。

  但往上瞧一瞧。

  有些愛闖的,膽兒大的,都已經富裕起來了。

  吃好喝好穿好,已經逐漸成為頭等大事。

  一些省會城市,那些大的飯店,餐館,裡面的菜單,都已經有了各種各樣的野味了。

  山雞,野鴨,野兔,甲魚,那是響噹噹受歡迎的。

  肉質緊緻,入口鮮香,那味道一個字:鮮美!

  受到不少有錢人的喜歡!

  這李廣民手裡頭有些勢力。

  要不他怎麼能在縣城開這麼大的一個勝利飯店。

  比起國營飯店更上一籌。

  說開的飯店,實際上做的是倒買倒賣的行當。

  他有一個弟弟,在縣城混的,跟著他的人都是做一些見不得光的勾當。

  沒幾年,就吃了花生米。

  李廣民倒是沒參與,但是他認識不少小嘍囉,順帶認識了一些上面的大人物。

  借著開飯店的便利,做著自己的生意。

  暗地裡收野味。

  低價收,高價賣到大城市去。

  來回掙個差價,掙到了第一桶金。

  沈琰記得,李廣民最後生意做得非常大。

  一些普通的野味已經瞧不上眼了。

  開始倒賣一些瀕危的動物。

  最後被舉報。

  落得慘烈的下場。

  當然,這些都不是沈琰要考慮的。

  今兒一大早,杏林村的張家兄弟就帶著三隻野兔一隻山雞和一隻甲魚過來。

  沈琰也全部帶來。

  放在自己的簍子裡。

  簍子上用是用布蓋著的。

  兩人走進廚房,李廣民警惕地看著沈琰,低聲問道:

  「賣東西?」

  沈琰點點頭,半蹲下身,將手中的簍子放在地上。

  「李哥,這些都是我從村里那邊收來的,正宗的山貨,麻煩你掌掌眼。」

  說著,他掀開簍子上蓋著的布。

  露出簍子裡的山雞,野兔,還有一隻大甲魚。

  李廣民不動聲色地瞅了眼。

  他沒吱聲。

  這年頭,往省城送的東西,都要格外小心。

  尤其這些野味。

  萬一被哪個眼紅的看到舉報,他准要栽個大跟頭。

  見他沒說話,沈琰也不急,他將放在另外一邊的肥肉,和兩條紅塔山拿了出來。

  「李哥,我叫沈琰,是落雲村的。前幾年不爭氣,天天混吃等死,眼瞧著孩子都大了,沒錢吃飯,所以想著做點生意養家餬口。」

  沈琰道:「奈何沒點手藝傍身,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只能做點小生意,

  我這好一番打探才找到李哥,希望能跟著李哥掙點小錢。「

  他咧嘴笑著。

  「李哥,都是掙錢養家餬口的,沒人會把掙錢的機會毀了,是不是?」

  沈琰心裡門清,知道他在擔心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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