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隱公七年,魯國伐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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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隱公七年,發生了這麼幾件事:

  一:春季三月,魯惠公的女兒嫁到了紀國;

  二:滕侯卒;(滕侯是滕國的主人,滕國和魯國沒有聯盟)

  三:夏季,魯國在中丘築城,但這次的築城妨礙了農業勞作;

  四:齊僖公派弟弟來訪問魯國,以穩固之間在艾地達成的友好同盟關係;

  五:秋季:宋國和鄭國講和,並且在七月兩國在宿地會盟,達成友好關係;

  六:魯國攻打邾國;

  七:戎人在凡伯回洛邑的路上,攻打凡伯,並俘虜帶走;(凡伯是周王室的臣子,受命來訪問魯國)

  八:十二月,陳國和鄭國講和,但結盟並不是很順利;

  九:陳國和鄭國聯姻(陳國國王的女兒嫁給了鄭國的公子忽,公子忽現在還在周朝做人質)。

  去年五月,齊國和魯國初次聯盟,為了進一步的鞏固兩國的關係,齊僖公派自己的親弟弟來魯國訪問,以表達自己對魯國的重視。

  現在可以看出來,當時魯國的地位可以說在各大諸侯國中不可小覷,不然就是魯國主動派人去齊國,而不是齊國派人來魯國。

  確實,在魯隱公剛上位的時候,魯國國家政權不穩,連邾國這種小國在沒有隱公的同意下,也會跟魯國的公子翼聯合單獨行動,很明顯就是對隱公的信服還不是很深。

  但隨著隱公在位的時間越來越長,國家政權慢慢的穩固之後,魯國就有了囂張的資本,隱公也可以在其他國家還在打仗的時候,任性的去相隔甚遠的棠地看魚,並安然無恙的回到了魯國。

  我一直秉承一個態度,就是在春秋這個時代,私人恩怨不算什麼,使國家強大才是重中之重。

  而想讓自己的國家壯大,就要有足夠的眼界、才能和心胸,哪個國家能給自己的國家帶來利益,哪個國家就有交好的必要。

  在接下來的兩件事中,這點體現的尤其明顯。

  鄭國和宋國來來回回打了那麼多次,但最終還是選擇了講和。

  這個其實很好理解,不管兩國之間有多大的恩怨,但你來我往之下,損害的是自己國家的利益,打仗的時候,物資消耗巨大,如果能打下來,那就是值得的,但打不下來,那最後就是為他人做嫁衣。

  「鷸蚌相爭,漁翁得利」的道理沒有誰會不懂,國家的尊嚴不可丟,雙方也都給了對方顏色,那麼這仗自然也就沒必要打下去了,不然便宜的只會是別人。

  於是,兩國在宿地會盟,達成友好關係。

  之後,魯國派兵攻打邾國,說是替宋國討伐邾國。

  這就很有意思了,按理來說,邾國和魯國也是聯盟的關係,這魯國說打就打。

  說到底,還是邾國弱勢,宋國強勢。

  邾國說是和魯國結盟,實則就是魯國的附屬國,而宋國是一個強大的國家,在鄭國這等實力的情況下,宋國能立於不敗之地,就已經說明了宋國的強大,這是其一。

  其二,邾國屢次在沒有隱公的同意下,擅自行動,對隱公來說,這個國家對他不忠。

  還有一點,在宋國上次請求魯國支援的時候,魯國沒有去。雖說當時是使臣說謊了,但也有一點明哲保身的態度,鄭國打你宋國,雖說我們有盟約,還是姻親,但你們的恩怨,跟我魯國有什麼關係,鄭國又不是一個弱國。

  如果這一戰中,鄭國贏了,那我魯國和鄭國米有恩怨,他不會打我;如果宋國贏了,那我也有理由,不會影響我們的聯盟。

  這時候眼看宋國和鄭國和解了,魯國也不能什麼事情都不做啊,這邾國就是一個很好的藉口。

  魯國打了邾國,一方面在告訴宋國,我們還是盟友,我對你這個好兄弟一直記在心上,這邾國敢聯合其他國家打你,我這個好兄弟看不過去了,我幫你打他,緩和了跟宋國的關係;這另一方面,邾國既然不老實,不聽指揮,那魯國正好給其他的附屬國立威。

  還有一點就是:和宋國打鄭國,路途遙遠,物資耗費巨大,還不一定能贏;但打邾國,離得近,物資耗費少,還能打過。

  怎麼算,這筆買賣都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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