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四章 權力管理與房地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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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95章 權力管理與房地產

  沈復將朱簡烜的要求擬成聖旨,首先交給朱簡烜親自檢查確認,看有沒有需要修改調整的地方。

  這種涉及到禮法和律令的聖旨,性質上應該是最為嚴肅的「詔書」類型。

  皇帝確認之後,要「昭告天下,咸使聞之」的。

  以前要真的要撰寫多份,通過驛路把詔書送到天下所有的府縣,衙門要宣讀或者張貼出去,可能還要當眾循環宣讀的。

  朱簡烜以前的明朝皇帝,要擬定這種類型詔書的時候,通常要先跟重要的臣子們討論,然後再擬定下發。

  關鍵是普通的皇帝直接要求,然後貿然通過詔書做出了某些規定,衙門也未必會執行。

  但朱簡烜不同,現在全天下的所有事情,朱簡烜都能夠不跟任何人討論,直接金口玉言直接定下來。

  現在是朱簡烜如果主動召大臣來討論,那大臣才會根據皇帝的要求發表參考意見。

  如果朱簡烜不跟任何人打招呼,親自指示內閣直接發詔書,那就說明皇帝已經拿定主意了,那臣子們直接執行就完事了。

  除非有人想要聽朱簡烜給他們上課,否則不會再來朱簡烜面前逼逼這件事兒。

  朱簡烜的權力固然達到了極限,但朱簡烜自己的判斷一旦出錯的話,也沒有人能夠在實施之前糾正過來。

  朱簡烜檢查了沈復擬定的聖旨,確定沒有違背自己的意思,就親自用印後交給通政司。

  以前的聖旨要走驛路,現在可以通過電報和廣播直接傳送內容。

  只需要幾分鐘的時間,就能直接傳遍全國甚至全世界,這再次放大了朱簡烜的權力。

  自己只需要幾句話安排下去,最多半個小時就能傳遍整個世界,然後千百萬人的命運直接因此而改變。

  如果朱簡烜是這個世界誕生的君主,如果取得了這樣的成就之後,擁有這樣的權力的時候,可能不會有什麼特別的想法。

  但朱簡烜是個穿越者,前世留下的記憶經常會浮現出來,讓朱簡烜從一個角度的思考問題。

  前世的經驗本身也許已經不重要了,但這個特殊的思維角度非常重要,能夠讓朱簡烜不至於完全迷失在當前的權威之中。

  朱簡烜確定了建築規格的詔書,就讓沈復回他的辦公室繼續幹活,自己開始了一個人的思考。

  自己現在的這種權力,根本就不是普通人能夠掌握的。

  自己以後的大明皇帝不會有這樣的權力,自己的子孫也沒有辦法繼續掌握這樣的權力。

  就算是自己的某個兒子,完全繼承了自己的知識和思維方式,也沒有自己兩世為人的特殊心態提供這種警惕性。

  不是皇帝這個身份讓自己擁有了這樣的權力,而是自己的成就讓大明皇帝擁有了這樣的權力。

  自己賦予大明皇帝的超然權力,一部分可以用影響力的形式傳承給子孫,但自己的這種心態和警惕性卻無法傳承。

  朱簡烜想到這裡,伸出自己的雙手稍微握了握拳,感受了一下身體的狀態。

  雖然目前仍然很健康,但是年齡也馬上就要五十歲了,必須開始考慮和規劃身後之事了。

  因為朱簡烜現在已經逐漸明白了,權力的塑造和傳承不是針對結果的管理,不是說一句繼承人是誰就行了。

  而是對於針對過程的管理,最好是用足夠漫長的時間,在自己仍然完全掌控局勢的情況下,就把權力逐步分階段傳遞下去。

  秘密立儲只能保障當前皇帝的權力,新皇帝繼位之後未必會繼續保持父輩的意志。

  不能等自己完全不能動的時候,再去指定一個年輕的繼承人,必須在自己還完全掌控局勢的時候,就開始安排後事。

  等自己的身體已經動不了的時候,權力應該完全傳承下去了,自己突然去世也不會直接影響局勢才行。

  而這份權力不能傳承給任何一個人,它所對應的巨大責任會把任何一個普通人壓垮。

  所以應該把這份龐大權力放進一套複雜精密的制度體系中。

  這套體系現在就要開始建設,那樣自己能夠有至少二十年,最好是超過三十年的時間來穩固它。

  在體系建立之後,讓中央和地方的官員至少換一代,最好是能完整換兩代。


  讓這套體系變成這一代人記憶中理所當然的事情。

  讓這套體系就會成為整個官僚系統習以為常的「慣例」,後人再想要大規模的顛覆就是跟整個官僚系統為敵了。

  官僚系統是最討厭改變的,最希望循規蹈矩的按部就班的做事的。

  不追求這份構架能維持三百年,能持續維持一百年以上就足夠了,那時候全世界應該都只剩下大明人了。

  朱簡烜又想到了大兒子朱靖坤之前的請示:

  「靖坤目前表現的智力、能力、心態都足夠了,他如果能再把眼前的這件事情做好,這套體系中自然有他的一席之地。」

  另一邊,朱簡烜的聖旨發下去之後,大明朝廷上下內外的各色人的反應各不相同。

  雖然他們都不會站出來質疑制定朱簡烜制定的規則不合理,但是各種各樣的想法卻不可避免開始醞釀起來。

  在當天晚上,大明各地的酒樓、茶館、戲院裡面,以及很多人家的私人院落裡面,到處都有人在議論這件事情。

  不同身份的人,關注點的點自然也不一樣,對這份詔書的態度也不太一樣。

  禮部尚書作為提議制定建築規範的當事人,看到通政司轉來的電報聖旨內容之後,有些遺憾同時也很多的不解。

  但是在衙門幹活的時候,沒有直接發表什麼評論。

  等到下午放衙之後,才在自己的家中,跟到訪的友人一起討論這件事情,其中就有攛掇禮部尚書上奏章的人。

  「聖上的旨意真的出人意料啊,樓房最高只能建到十五層五十米,而且必須建在城外。」

  「關鍵是沒有功名的百姓,最高只能建六層二十米的樓。如果沒有爵位,最高只能建到九層三十米。」

  「為什麼啊?咱們聖上是在世魯班,對工程建設方面的事情最為熟稔,肯定知道現在建設百米高樓也沒有難度吧?」

  「十幾年前建的北苑新宮,都有宮殿的高度超過一百米了,現在開始規劃的功勳樓要直接建到兩百米呢。」

  「由此可見,聖上真的不喜歡高樓,如果不是現在民間已經有了很多六層樓,可能會限制的更低。」

  「聖上對民間的吃穿用度之類的管束向來寬容,為什麼唯獨對高樓的限制的如此嚴格呢?」

  「現在沒有人知道為什麼,但聖上以前專門做出的規定,基本都有深意的,也許再過二十年大家就明白了。」

  關注禮儀、制度的官僚們,對這份規定都不是很滿意,關鍵是不理解朱簡烜的意圖。

  一群人搖頭晃腦的嘆息念叨了好久,最後也只能帶著十二分的不解先接受現實,然後準備慢慢觀察等待結果顯現。

  另一邊,在杭州府的一間酒樓裡面,一群本地的房地產商人,首先注意到了另一件事情:

  「大家注意到沒有,聖上的詔書好像專門限制了,以後不允許將上下樓層分開賣……

  「這什麼意思?以前有人這麼賣過房子嗎?房子還能這麼賣嗎?」

  周圍的地產商人都是茫然而又驚愕,然而很快就有人反應過來了。

  「聖上不只是在世魯班,簡直也是在世商聖啊,我們以前怎麼沒想樓房可以分層賣呢!」

  「以前只能蓋好一棟樓賣給一個人,但是能夠買得起整棟樓的人太少了,分層銷售之後就能有更多的用戶了。」

  「你們現在說這些還有什麼用,聖上在我們想起來之前就給禁止了!」

  將一棟樓的不同樓層分給不同的人,甚至每一層還能再分區給不同的人所有,在歷史上出現的時間比較晚。

  第一次在法律中明確出現,還是在拿破崙法典上,明確了建築中的一塊區域,也可以擁有獨立的產權。

  本作品由整理上傳~~

  有了產權,包括所有權和使用權,就能夠出售、租賃、轉讓了,這是真正資本主義化的東西。

  但是拿破崙法典的建築區域產權,主要是配合法國大革命時期形成的分割繼承法的。

  啟蒙思想影響下產生的人權理念,支持所有人生而平等,那關鍵的財產繼承也要平等,所以要廢除長子繼承法。

  要將一個人留下的所有資產,平均分配給他所有的子女。

  如果一個人有一棟房子和四個子女的話,那他死後就得把這棟房子的所有權分成四份,平均分給四個子女持有。


  這種法律經過調整,運用在純粹的商品房銷售上,那基本上都是二十世紀以後的事情了。

  因為商業房地產就是二十世紀才開始興旺發達的產業。

  在那之前,在古典時代的東西方,房屋大多是個人家庭自行建設自行使用的。

  在第一次工業革命時期,普通工人的收入極低,絕大部分根本買不起住房,基本都是租房居住,

  城市中沒有廣泛存在的潛在購房者群體,自然也沒有廣泛的商業房地產行業。

  在朱簡烜前世的歷史上,這種做法真正普遍應用的時候已經是二戰結束後,工人福利迅速提高時代了。

  不過大明現在已經有商業房地產了,因為大明的社會上有大量潛在的購房者,官營工廠的工匠們的積蓄足夠購買獨立房屋。

  特別是在浙江,當地的產業大多是公私合營的,朝廷只是持股和監督,實際經營管理者還是原有的東家。

  雖然這些廠商也按照朝廷規定執行最低工資標準,但它們並沒有完全照搬官廠的員工福利。

  很多工廠和商行並沒有提供足夠的宿舍樓,或者是宿舍樓的條件比較差,就給民間房地產留出了更多的發展空間。

  但是這一批大明早期的房地產商人們,還沒有想到可以把一棟房子不同樓層賣給不同的人。

  更沒有想到每一層樓還能再次分成幾個區。

  當他們意識到可以這麼幹的時候,也是這條路被他們的皇帝直接堵死的時候。

  一群人心情複雜的又搖頭晃腦的懊惱了好一陣,然後又盯上了聖旨上的最後一項規定,關於借貸的規定。

  「借貸金額不得超過註冊金額,這可能才是真正的大麻煩啊,但是為什麼要這麼規定?」

  「聖上是怎麼從樓房高度和層數限制的問題上,轉到了民間借貸上?」

  「有可能是擔心民間的商行東家們借錢建高樓吧?」

  「真的有可能,聖上把樓房高度限制列清楚了,那符合條件的人可能馬上就要開始建房子了。

  「省城能建十二層四十米,州府城也能建設九成三十米,都後六層高了一截。

  「很可能會有人彼此較勁,以至於需要貸款去蓋樓。」

  「好像確實有道理。」

  雖然這群官僚分析事情的邏輯,跟朱簡烜準備遏制的東西八竿子打不著,但表現出來的形式卻大差不差。

  朱簡烜的這份聖旨發下去,大明民間很快就出現了一輪蓋樓的熱潮。

  省城、府城、州城的很多人,收到廣播中的聖旨消息之後,去衙門確認了一下,就馬上動手準備了。

  很多人想要搶到本地第一棟滿高度的樓的名聲,這可能會直接影響他們的生意。

  雖然在個人住房上,沒有爵位和功名的人,最多只能蓋和以前一樣高的六層樓,但是商用樓房是按照城市規格限制的。

  只要是在省城裡面,就算是沒有任何功名,也可以用公司的名義,建設一棟十二層樓房,那是公爵的標準。

  雖然是商用樓,但是也不能不允許人住在裡面啊,公司的東家可能會為了能夠全心全意的工作,所以吃喝拉撒都在公司啊。

  雖然商業上的供水和供電都比住宅樓更貴一截,但能建起這種樓房的商人也肯定不在乎這點錢了。

  南北兩京的城外區域,更是可以建設十五層的樓房,那是親王標準。

  這機會怎麼能放過呢……

  至於那些有爵位的高級勛貴,特別是沒有封地的富貴公爵和王爵家庭,很多看到消息就有人決定到城外買地建樓了。

  以至於,大明民間的房地產和建築行業,突然以一種特殊的形式熱了起來。

  朱簡烜警惕的金融產業,特別是最直接的民間借貸等金融產業,反而基本沒有什麼水花出現。

  因為大明現在處於快速工業化階段,直接投資實業就是最快的賺錢方法。

  貨幣衍生產品還不發達,借貸本來就需要高額的抵押,債務與註冊金額的比例還不大,控制下來也不會太難。

  也是因為朱簡烜的規定都是預判性質的,等到金融產業已經熱起來的時候再限制就麻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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