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低頭的鄧彪
「林傑!你不要太過分了!」
聽到林傑那指桑罵槐的話,鄧彪再也忍受不住,對著林傑大聲的怒吼!
太過分了!
明明知道那辦公室裡面全是他的東西,林傑還讓人把東西扔掉,這不是赤裸裸的打他的臉嗎!
打臉也就算了,還說那些陰陽怪氣的話。
真是熟可忍,嬸嬸都不能忍啊!
「鄧彪!你以為你在跟誰說話?跟上司說話要喊長官,這麼簡單的規矩,畢業時你的教官沒有教你嗎?還是說你本來就不懂規矩?」
直面著鄧彪的怒容,林傑毫不退讓的大聲怒吼。
不就是比聲音大嘛,誰怕誰啊!
「林……林長官,你不覺得你做的太過分了嗎?明知道那裡面全是我的東西,你還要讓人把他們都丟掉,你這樣做讓我的臉往哪裡放?」
鄧彪吹鬍子瞪眼睛,看向林傑的目光滿是憤恨。
俗話說打人不打臉!
林傑要是真在這麼多人前面把他的東西都給扔了,那他可真就沒面子在這裡警署混下去了。
「鄧彪!你要搞清楚,我是你的上級,警銜比你高,職務比你大,能力比你強,功勞比你多!
你除了年紀和肚子上的肥肉比我多一點,哪一點比得上我?
告訴你,少他麼的在老子面前擺譜,把我惹急了,信不信我讓你去交通隊!
既然你怕丟面子,那我給你一個任務,馬上把你的那些東西給我搬出來,然後把辦公室打掃乾淨。
但凡多一點灰塵,我馬上就向署長打報告,把你調到交通隊去!
告訴我,你做……還是不做?」
什麼?
調去做交通警?
一聽到這句話,鄧彪嚇得咽了咽口水,額頭上冒出陣陣虛汗。
要知道,他可是欠了高利貸不少錢,要不是有著重案組副隊長這個身份在,那些社團分子早不把他撕了!
真要被調去當交通警,不用林傑為難他,估計他自己都活不過一個星期!
那麼林傑有這個能力嗎?
這是毋庸置疑的!
剛剛署長都過來親自給他站台了,擺明了拿林傑當做心腹。
要是林傑真要打個申請,估計署長也不會拒絕!
想到這裡,鄧彪慌了!
「你……你不要嚇我!我鄧彪……也不是嚇大的!」
見鄧彪被嚇得說話都吞吞吐吐的,林傑嘴角露出一絲冷笑:「給你最後一次機會,現在、立刻、馬上把你的那些破爛給我搬出來,要不然我就讓你滾出重案組!
回答我,聽清楚了沒有?」
面對林傑那冷漠的眼神,再聯想到自己被踢出重案組的可怕後果,鄧彪臉上的虛汗越來越多。
最終,在林傑的威勢之下,鄧彪認輸一般低下了腦袋。
「我……我……知道了!」
「大聲點!我沒聽見!」
「聽清楚了!」
「再大聲點!沒吃飯嗎?」
「聽清楚了!」
「聲音還不夠大!」
「隊長!我聽清楚了!」
終於聽到自己想要的答案,林傑滿意的笑了。
他走到黑色口袋旁拿出一萬塊港幣,塞到了鄧彪的手裡,在其難以置信的眼神中,面帶微笑的說道:
「我剛才說了,今天誰叫我一聲隊長,我就給他一萬塊錢,這份是你的,我說話算數!」
對於鄧彪的反應,林傑早有預料,同時心裏面也看不起他。
這傢伙就是典型的欺軟怕硬,看上去自大狂妄,本質上又是一個膽小如鼠的傢伙。
就像剛才一樣,明明林傑已經對他對他使用了嘲諷技能,結果他連拔槍的勇氣都沒有。
就算是和陳博文相比,他差的也不是一點半點。
對付這樣的傢伙,根本不用費什麼心思。
隨後,林傑沒有管他,面向全體b隊警員說道:「今晚上我在有骨氣酒樓設宴,希望各位同僚能夠賞光蒞臨,薄酒小菜不成敬意。
但是有一點,不許帶禮品過來,把家人朋友帶過來就可以了!」
眾人聞言立馬響聲一片,紛紛給林傑道賀,並且揚言一定到場。
人心就是這樣,只要是有利可圖,誰也不在乎新來的隊長是誰。
一旁,鄧彪拿著林傑塞給他的一萬塊錢,心情非常複雜。
林傑不只是破案和槍法厲害,對於人心的揣摩也非常厲害。
他以為能夠憑藉影響力,就能夠讓林傑做不好隊長。
結果人家只用了一招就把b隊所有人都搞定了!
恩威並施!
用錢財施恩,借署長之勢對他施威!
最後免費請大家吃大餐收攬人心!
如此下來,整個b隊哪個不敢聽他的!
鄧彪知道,他要是再不做點什麼,從今以後將再也無緣隊長的位置了!
……
晚上,有骨氣酒樓!
「乾杯!」
「謝謝!謝謝大家!」
「恭喜林隊長高升!」
「哪裡哪裡!運氣好而已!」
宴會上,林傑全程堆笑,和警署的領導同事推杯換盞,走到哪裡都是笑呵呵的。
不遠處的一張飯桌上,宋子傑看著春風得意的林傑,心裏面感覺怪怪的,明明菜的味道都不錯,可是吃在嘴裡卻很不是滋味。
從警校畢業到現在已經過去兩個月了,自己還是在警員的位置上沒動,可是自己的室友卻已經是領導一個重案組的高級督察了!
差距之大,讓宋子傑有一種絕望的感覺。
他知道自己這樣想有些不對,可是沒奈何警局裡的其他同事總是拿他和林傑做比較。
久而久之,宋子傑心裡就有了一種想法,或許自己不應該待在林傑的身邊。
他的光芒太耀眼了!
所有在他身邊的人都會被他的光芒所遮蓋,以至於不會被其他人注意到。
或許換一個地方,情況會好一點。
「阿傑,怎麼不去和林傑喝酒?你看上去似乎不為林傑升職而開心啊!」
這時,李鷹坐到了他的身邊,關心的問道。
「怎麼會呢?傑哥升職我當然開心,只是他現在身邊人太多了,我待會再過去!」宋子傑笑了一下,給自己找了一個理由。
見狀,李鷹笑了笑,他似乎一眼就看穿了宋子傑的心思,然後笑著說道:「阿傑,你知道嗎?其實我非常羨慕你!」
「羨慕我?為什麼?」宋子傑愣了一下,不明白李鷹為什麼會這麼說。
「剛剛林傑拜託我,說想調你和張志恆去b隊幫他,其實你也明白,他這是在關照你們!」
一邊說著,李鷹拍了拍宋子傑的肩膀,用安慰的語氣說道:「不是我李鷹托大,作為過來人我奉勸你一句,有些人註定是要做主角的,而更多的人想在主角身邊當個配角都不夠資格!
你和志恆的運氣不錯,千萬要珍惜和林傑的感情,要不然等你以後知道自己錯過了什麼,到時候就來不及了!」
聽到林傑那指桑罵槐的話,鄧彪再也忍受不住,對著林傑大聲的怒吼!
太過分了!
明明知道那辦公室裡面全是他的東西,林傑還讓人把東西扔掉,這不是赤裸裸的打他的臉嗎!
打臉也就算了,還說那些陰陽怪氣的話。
真是熟可忍,嬸嬸都不能忍啊!
「鄧彪!你以為你在跟誰說話?跟上司說話要喊長官,這麼簡單的規矩,畢業時你的教官沒有教你嗎?還是說你本來就不懂規矩?」
直面著鄧彪的怒容,林傑毫不退讓的大聲怒吼。
不就是比聲音大嘛,誰怕誰啊!
「林……林長官,你不覺得你做的太過分了嗎?明知道那裡面全是我的東西,你還要讓人把他們都丟掉,你這樣做讓我的臉往哪裡放?」
鄧彪吹鬍子瞪眼睛,看向林傑的目光滿是憤恨。
俗話說打人不打臉!
林傑要是真在這麼多人前面把他的東西都給扔了,那他可真就沒面子在這裡警署混下去了。
「鄧彪!你要搞清楚,我是你的上級,警銜比你高,職務比你大,能力比你強,功勞比你多!
你除了年紀和肚子上的肥肉比我多一點,哪一點比得上我?
告訴你,少他麼的在老子面前擺譜,把我惹急了,信不信我讓你去交通隊!
既然你怕丟面子,那我給你一個任務,馬上把你的那些東西給我搬出來,然後把辦公室打掃乾淨。
但凡多一點灰塵,我馬上就向署長打報告,把你調到交通隊去!
告訴我,你做……還是不做?」
什麼?
調去做交通警?
一聽到這句話,鄧彪嚇得咽了咽口水,額頭上冒出陣陣虛汗。
要知道,他可是欠了高利貸不少錢,要不是有著重案組副隊長這個身份在,那些社團分子早不把他撕了!
真要被調去當交通警,不用林傑為難他,估計他自己都活不過一個星期!
那麼林傑有這個能力嗎?
這是毋庸置疑的!
剛剛署長都過來親自給他站台了,擺明了拿林傑當做心腹。
要是林傑真要打個申請,估計署長也不會拒絕!
想到這裡,鄧彪慌了!
「你……你不要嚇我!我鄧彪……也不是嚇大的!」
見鄧彪被嚇得說話都吞吞吐吐的,林傑嘴角露出一絲冷笑:「給你最後一次機會,現在、立刻、馬上把你的那些破爛給我搬出來,要不然我就讓你滾出重案組!
回答我,聽清楚了沒有?」
面對林傑那冷漠的眼神,再聯想到自己被踢出重案組的可怕後果,鄧彪臉上的虛汗越來越多。
最終,在林傑的威勢之下,鄧彪認輸一般低下了腦袋。
「我……我……知道了!」
「大聲點!我沒聽見!」
「聽清楚了!」
「再大聲點!沒吃飯嗎?」
「聽清楚了!」
「聲音還不夠大!」
「隊長!我聽清楚了!」
終於聽到自己想要的答案,林傑滿意的笑了。
他走到黑色口袋旁拿出一萬塊港幣,塞到了鄧彪的手裡,在其難以置信的眼神中,面帶微笑的說道:
「我剛才說了,今天誰叫我一聲隊長,我就給他一萬塊錢,這份是你的,我說話算數!」
對於鄧彪的反應,林傑早有預料,同時心裏面也看不起他。
這傢伙就是典型的欺軟怕硬,看上去自大狂妄,本質上又是一個膽小如鼠的傢伙。
就像剛才一樣,明明林傑已經對他對他使用了嘲諷技能,結果他連拔槍的勇氣都沒有。
就算是和陳博文相比,他差的也不是一點半點。
對付這樣的傢伙,根本不用費什麼心思。
隨後,林傑沒有管他,面向全體b隊警員說道:「今晚上我在有骨氣酒樓設宴,希望各位同僚能夠賞光蒞臨,薄酒小菜不成敬意。
但是有一點,不許帶禮品過來,把家人朋友帶過來就可以了!」
眾人聞言立馬響聲一片,紛紛給林傑道賀,並且揚言一定到場。
人心就是這樣,只要是有利可圖,誰也不在乎新來的隊長是誰。
一旁,鄧彪拿著林傑塞給他的一萬塊錢,心情非常複雜。
林傑不只是破案和槍法厲害,對於人心的揣摩也非常厲害。
他以為能夠憑藉影響力,就能夠讓林傑做不好隊長。
結果人家只用了一招就把b隊所有人都搞定了!
恩威並施!
用錢財施恩,借署長之勢對他施威!
最後免費請大家吃大餐收攬人心!
如此下來,整個b隊哪個不敢聽他的!
鄧彪知道,他要是再不做點什麼,從今以後將再也無緣隊長的位置了!
……
晚上,有骨氣酒樓!
「乾杯!」
「謝謝!謝謝大家!」
「恭喜林隊長高升!」
「哪裡哪裡!運氣好而已!」
宴會上,林傑全程堆笑,和警署的領導同事推杯換盞,走到哪裡都是笑呵呵的。
不遠處的一張飯桌上,宋子傑看著春風得意的林傑,心裏面感覺怪怪的,明明菜的味道都不錯,可是吃在嘴裡卻很不是滋味。
從警校畢業到現在已經過去兩個月了,自己還是在警員的位置上沒動,可是自己的室友卻已經是領導一個重案組的高級督察了!
差距之大,讓宋子傑有一種絕望的感覺。
他知道自己這樣想有些不對,可是沒奈何警局裡的其他同事總是拿他和林傑做比較。
久而久之,宋子傑心裡就有了一種想法,或許自己不應該待在林傑的身邊。
他的光芒太耀眼了!
所有在他身邊的人都會被他的光芒所遮蓋,以至於不會被其他人注意到。
或許換一個地方,情況會好一點。
「阿傑,怎麼不去和林傑喝酒?你看上去似乎不為林傑升職而開心啊!」
這時,李鷹坐到了他的身邊,關心的問道。
「怎麼會呢?傑哥升職我當然開心,只是他現在身邊人太多了,我待會再過去!」宋子傑笑了一下,給自己找了一個理由。
見狀,李鷹笑了笑,他似乎一眼就看穿了宋子傑的心思,然後笑著說道:「阿傑,你知道嗎?其實我非常羨慕你!」
「羨慕我?為什麼?」宋子傑愣了一下,不明白李鷹為什麼會這麼說。
「剛剛林傑拜託我,說想調你和張志恆去b隊幫他,其實你也明白,他這是在關照你們!」
一邊說著,李鷹拍了拍宋子傑的肩膀,用安慰的語氣說道:「不是我李鷹托大,作為過來人我奉勸你一句,有些人註定是要做主角的,而更多的人想在主角身邊當個配角都不夠資格!
你和志恆的運氣不錯,千萬要珍惜和林傑的感情,要不然等你以後知道自己錯過了什麼,到時候就來不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