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第一桶金
從二人相識到現在,已經過去一月有餘。
樂陽在樂壇嶄露頭角,不僅名聲大噪,而且還掙到了他人生的第一桶金。
遊戲《夢江湖》,用了《赤伶》作為推廣曲,合同價二百萬,樂陽和霓喬五五開,淨收入一百萬,稅費由霓喬承擔,這一點她非常仗義,樂陽哭死!
王進打高俅,這首曲子被姜衛的電視劇《劍客行》用作配樂,合同價五百萬,樂陽分到酬金二百五十萬。
《最後的傾訴》和《等待》被慕青導演用作歷史大劇《華武大帝》的片頭片尾曲,合同價一千萬,樂陽分到酬金五百萬。
三首歌,《赤伶》《最後的傾訴》《精舞門》在企鵝音樂的銷售,青禾傳媒拿到手的分成收入是四百萬,樂陽能拿到二百萬。
這僅僅是一個月的分成收入,伴隨著樂陽名氣的積累,歌曲銷售收入會繼續產生。
精舞門剛上線不久,還在發力階段,所以這首歌的銷量在接下來一個月還會大幅度上升。
精舞門的MV是免費給用戶觀看的,所以這部分是沒有收入的。
歌手們拍攝MV,其實也是想起到一個宣傳的效果,並沒有想著靠MV來賺錢。
綜合算下來,樂陽這一個月的收入就有一千零五十萬。
不得不說,當明星的確賺錢。
一個月就能掙普通人幾輩子都掙不到的錢。
但,並不是每個人都有樂陽這麼好的運氣。
樂陽能拿到這麼多,第一個感謝的就是霓喬,稅費部分她承擔了,而且給樂陽的分成也很高,五五開,這對一個新人來說,已經非常好了。
也就是霓喬不缺錢,所以對分成看的沒那麼重。
要知道,在娛樂圈,新人的分成通常只在兩成,甚至一成左右。
尤其是近些年大火的偶像藝人!
為什麼呢?
因為偶像藝人的出道,會花費經紀公司大量的資源,等偶像走紅以後,經紀公司就要儘快回籠資金。
所以在簽合同的時候,就明確要求藝人簽訂這種吸血合同。
不簽?
可以!
哪涼快那呆著去!
但凡想紅,那你就得無條件接受這種合同!
這種合同,通常一簽就是五六年,分成在一成兩成左右。
出道以後,經紀公司會先嘗試著捧你,如果捧不紅,就會被擱置一邊,任你自生自滅。
想解約?
可以啊!
來把違約金算一算!
五年合約期,每提前一年解約,就得付公司三千萬解約金。
無論怎樣,公司都會賺!
這才是偶像藝人面臨的最真實的處境。
表面上風光無限,背地裡卻處處遭受脅迫,身不由己。
相對來說,樂陽足夠幸運了!
他遇到了一個好老闆!
並沒想著剝削他。
樂陽能拿到這麼多錢,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那就是人情!
從源頭上來看,都是黎濟平的人情。
這些人情以後都要還回去的。
但仔細想來,黎濟平也是通過霓喬的人脈認識的。
所以,歸根結底,樂陽的人脈還是霓喬。
她的人情債,樂陽怕是以身相許都還不清啊!
不過這個人情債也是建立在樂陽自身實力的基礎之上,如果樂陽是個廢物,那麼霓喬也不會多看他一眼。
兩人屬於是互相成就,互相借力!
樂陽的收入,可以分為兩個部分。
一是版權費,影視劇,遊戲付給樂陽版權費。
二是歌曲的在線銷售收入。
前者更依靠人脈,後者注重歌曲本身的質量。
其實現在的時代,已經非常好了,數位音樂時代,發行歌曲的成本大大降低,只需要一台電腦就能完成這個過程。
不用像實體專輯那樣,耗費大量人力物力財力去製作。
製作完成還要宣傳打歌,非常麻煩。
而且實體專輯時代最大的問題是盜版滿天飛。
歌手的收入嚴重下降,光靠專輯銷售根本掙不了幾個錢,所以只能靠商演,演唱會,GG代言來賺錢了。
現在,只要歌曲的口碑和知名度打出去,就能一直在網絡音樂平台掙錢。
但是,隨著樂陽以後的業務發展,肯定要開展其他業務來增加收入的。
比如GG代言,商演,還有演唱會。
GG代言和商演較為靈活,現在就可以嘗試著去談。
演唱會還為時過早,現在不考慮!
說到這裡,其實一個歌手的主要收入來源也就差不多了。
當然,這並不是絕對的。
事在人為!
想要增加收入,辦法有的是,首先可以跨界,唱而優則演!
這類的例子有很多。
羅士湘就是一個活生生的典型。
影視歌主持綜藝,堪稱全能藝人。
當然了,還有愛喝奶茶的周董,演了幾部戲以後,居然當導演了,跨界真是跨的非常厲害了。
諸如此類,其實歌手只要出名,賺錢的門路很多的。
這裡主要說兩類情況,是歌手中比較特殊的。
一類是綜藝節目。
有的綜藝節目,歌手有酬金拿,區別只在於咖位大小。
有的綜藝,歌手能拿到錢,但只能拿到一點點錢,比如快樂大本營這類節目,其實更像一個宣傳平台。
因為它影響力很大,即便藝人知道沒多少錢拿,甚至還要倒貼,但是,藝人也會擠破頭的上。
何炅曾說過,快本給藝人的,通常就是一點路費,就這麼多。
由於快本的人氣很高,所以很多藝人搶著上。
再比如訪談節目,趙老師的小品昨天今天明天,結尾部分,趙老師說了一句台詞,來前的火車票誰給報了。
從這句話就能看出來,訪談節目,也是不給錢的,只給你報銷路費。
那為什麼很多人還想著上呢?
當然是增加曝光!
在過去那個年代,曝光就是靠這些高人氣的節目來操作的。
像各大電視台的節日晚會,春晚,這些節目,都是沒有酬金的,只給路費,但明星還是爭著搶著上。
不過,各大地方衛視的跨年夜除外,這個晚會完全是商演,不僅給錢,而且為了防止藝人被別的電視台搶走,還會加價留住藝人。
總得來說,電視節目,綜藝訪談,想看掙不掙錢,得從它的性質來區分。
本質上是宣傳平台,那就不掙錢。
本質上是商業屬性的,那就按自己的咖位掙錢。
比如跨年夜演唱會,比如奔跑吧兄弟,極限挑戰這類綜藝節目。
需要注意的是,像《明日巨星》這類選秀綜藝,雖然也是綜藝,但選手不掙錢!
相反還要搭錢!
因為選秀本身,就是個曝光的過程!
有了足夠的流量,正式出道以後,才能賺錢!
樂陽在樂壇嶄露頭角,不僅名聲大噪,而且還掙到了他人生的第一桶金。
遊戲《夢江湖》,用了《赤伶》作為推廣曲,合同價二百萬,樂陽和霓喬五五開,淨收入一百萬,稅費由霓喬承擔,這一點她非常仗義,樂陽哭死!
王進打高俅,這首曲子被姜衛的電視劇《劍客行》用作配樂,合同價五百萬,樂陽分到酬金二百五十萬。
《最後的傾訴》和《等待》被慕青導演用作歷史大劇《華武大帝》的片頭片尾曲,合同價一千萬,樂陽分到酬金五百萬。
三首歌,《赤伶》《最後的傾訴》《精舞門》在企鵝音樂的銷售,青禾傳媒拿到手的分成收入是四百萬,樂陽能拿到二百萬。
這僅僅是一個月的分成收入,伴隨著樂陽名氣的積累,歌曲銷售收入會繼續產生。
精舞門剛上線不久,還在發力階段,所以這首歌的銷量在接下來一個月還會大幅度上升。
精舞門的MV是免費給用戶觀看的,所以這部分是沒有收入的。
歌手們拍攝MV,其實也是想起到一個宣傳的效果,並沒有想著靠MV來賺錢。
綜合算下來,樂陽這一個月的收入就有一千零五十萬。
不得不說,當明星的確賺錢。
一個月就能掙普通人幾輩子都掙不到的錢。
但,並不是每個人都有樂陽這麼好的運氣。
樂陽能拿到這麼多,第一個感謝的就是霓喬,稅費部分她承擔了,而且給樂陽的分成也很高,五五開,這對一個新人來說,已經非常好了。
也就是霓喬不缺錢,所以對分成看的沒那麼重。
要知道,在娛樂圈,新人的分成通常只在兩成,甚至一成左右。
尤其是近些年大火的偶像藝人!
為什麼呢?
因為偶像藝人的出道,會花費經紀公司大量的資源,等偶像走紅以後,經紀公司就要儘快回籠資金。
所以在簽合同的時候,就明確要求藝人簽訂這種吸血合同。
不簽?
可以!
哪涼快那呆著去!
但凡想紅,那你就得無條件接受這種合同!
這種合同,通常一簽就是五六年,分成在一成兩成左右。
出道以後,經紀公司會先嘗試著捧你,如果捧不紅,就會被擱置一邊,任你自生自滅。
想解約?
可以啊!
來把違約金算一算!
五年合約期,每提前一年解約,就得付公司三千萬解約金。
無論怎樣,公司都會賺!
這才是偶像藝人面臨的最真實的處境。
表面上風光無限,背地裡卻處處遭受脅迫,身不由己。
相對來說,樂陽足夠幸運了!
他遇到了一個好老闆!
並沒想著剝削他。
樂陽能拿到這麼多錢,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那就是人情!
從源頭上來看,都是黎濟平的人情。
這些人情以後都要還回去的。
但仔細想來,黎濟平也是通過霓喬的人脈認識的。
所以,歸根結底,樂陽的人脈還是霓喬。
她的人情債,樂陽怕是以身相許都還不清啊!
不過這個人情債也是建立在樂陽自身實力的基礎之上,如果樂陽是個廢物,那麼霓喬也不會多看他一眼。
兩人屬於是互相成就,互相借力!
樂陽的收入,可以分為兩個部分。
一是版權費,影視劇,遊戲付給樂陽版權費。
二是歌曲的在線銷售收入。
前者更依靠人脈,後者注重歌曲本身的質量。
其實現在的時代,已經非常好了,數位音樂時代,發行歌曲的成本大大降低,只需要一台電腦就能完成這個過程。
不用像實體專輯那樣,耗費大量人力物力財力去製作。
製作完成還要宣傳打歌,非常麻煩。
而且實體專輯時代最大的問題是盜版滿天飛。
歌手的收入嚴重下降,光靠專輯銷售根本掙不了幾個錢,所以只能靠商演,演唱會,GG代言來賺錢了。
現在,只要歌曲的口碑和知名度打出去,就能一直在網絡音樂平台掙錢。
但是,隨著樂陽以後的業務發展,肯定要開展其他業務來增加收入的。
比如GG代言,商演,還有演唱會。
GG代言和商演較為靈活,現在就可以嘗試著去談。
演唱會還為時過早,現在不考慮!
說到這裡,其實一個歌手的主要收入來源也就差不多了。
當然,這並不是絕對的。
事在人為!
想要增加收入,辦法有的是,首先可以跨界,唱而優則演!
這類的例子有很多。
羅士湘就是一個活生生的典型。
影視歌主持綜藝,堪稱全能藝人。
當然了,還有愛喝奶茶的周董,演了幾部戲以後,居然當導演了,跨界真是跨的非常厲害了。
諸如此類,其實歌手只要出名,賺錢的門路很多的。
這裡主要說兩類情況,是歌手中比較特殊的。
一類是綜藝節目。
有的綜藝節目,歌手有酬金拿,區別只在於咖位大小。
有的綜藝,歌手能拿到錢,但只能拿到一點點錢,比如快樂大本營這類節目,其實更像一個宣傳平台。
因為它影響力很大,即便藝人知道沒多少錢拿,甚至還要倒貼,但是,藝人也會擠破頭的上。
何炅曾說過,快本給藝人的,通常就是一點路費,就這麼多。
由於快本的人氣很高,所以很多藝人搶著上。
再比如訪談節目,趙老師的小品昨天今天明天,結尾部分,趙老師說了一句台詞,來前的火車票誰給報了。
從這句話就能看出來,訪談節目,也是不給錢的,只給你報銷路費。
那為什麼很多人還想著上呢?
當然是增加曝光!
在過去那個年代,曝光就是靠這些高人氣的節目來操作的。
像各大電視台的節日晚會,春晚,這些節目,都是沒有酬金的,只給路費,但明星還是爭著搶著上。
不過,各大地方衛視的跨年夜除外,這個晚會完全是商演,不僅給錢,而且為了防止藝人被別的電視台搶走,還會加價留住藝人。
總得來說,電視節目,綜藝訪談,想看掙不掙錢,得從它的性質來區分。
本質上是宣傳平台,那就不掙錢。
本質上是商業屬性的,那就按自己的咖位掙錢。
比如跨年夜演唱會,比如奔跑吧兄弟,極限挑戰這類綜藝節目。
需要注意的是,像《明日巨星》這類選秀綜藝,雖然也是綜藝,但選手不掙錢!
相反還要搭錢!
因為選秀本身,就是個曝光的過程!
有了足夠的流量,正式出道以後,才能賺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