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第一桶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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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二人相識到現在,已經過去一月有餘。

  樂陽在樂壇嶄露頭角,不僅名聲大噪,而且還掙到了他人生的第一桶金。

  遊戲《夢江湖》,用了《赤伶》作為推廣曲,合同價二百萬,樂陽和霓喬五五開,淨收入一百萬,稅費由霓喬承擔,這一點她非常仗義,樂陽哭死!

  王進打高俅,這首曲子被姜衛的電視劇《劍客行》用作配樂,合同價五百萬,樂陽分到酬金二百五十萬。

  《最後的傾訴》和《等待》被慕青導演用作歷史大劇《華武大帝》的片頭片尾曲,合同價一千萬,樂陽分到酬金五百萬。

  三首歌,《赤伶》《最後的傾訴》《精舞門》在企鵝音樂的銷售,青禾傳媒拿到手的分成收入是四百萬,樂陽能拿到二百萬。

  這僅僅是一個月的分成收入,伴隨著樂陽名氣的積累,歌曲銷售收入會繼續產生。

  精舞門剛上線不久,還在發力階段,所以這首歌的銷量在接下來一個月還會大幅度上升。

  精舞門的MV是免費給用戶觀看的,所以這部分是沒有收入的。

  歌手們拍攝MV,其實也是想起到一個宣傳的效果,並沒有想著靠MV來賺錢。

  綜合算下來,樂陽這一個月的收入就有一千零五十萬。

  不得不說,當明星的確賺錢。

  一個月就能掙普通人幾輩子都掙不到的錢。

  但,並不是每個人都有樂陽這麼好的運氣。

  樂陽能拿到這麼多,第一個感謝的就是霓喬,稅費部分她承擔了,而且給樂陽的分成也很高,五五開,這對一個新人來說,已經非常好了。

  也就是霓喬不缺錢,所以對分成看的沒那麼重。

  要知道,在娛樂圈,新人的分成通常只在兩成,甚至一成左右。

  尤其是近些年大火的偶像藝人!

  為什麼呢?

  因為偶像藝人的出道,會花費經紀公司大量的資源,等偶像走紅以後,經紀公司就要儘快回籠資金。

  所以在簽合同的時候,就明確要求藝人簽訂這種吸血合同。

  不簽?

  可以!

  哪涼快那呆著去!

  但凡想紅,那你就得無條件接受這種合同!

  這種合同,通常一簽就是五六年,分成在一成兩成左右。

  出道以後,經紀公司會先嘗試著捧你,如果捧不紅,就會被擱置一邊,任你自生自滅。

  想解約?

  可以啊!

  來把違約金算一算!

  五年合約期,每提前一年解約,就得付公司三千萬解約金。

  無論怎樣,公司都會賺!

  這才是偶像藝人面臨的最真實的處境。

  表面上風光無限,背地裡卻處處遭受脅迫,身不由己。

  相對來說,樂陽足夠幸運了!

  他遇到了一個好老闆!

  並沒想著剝削他。

  樂陽能拿到這麼多錢,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那就是人情!

  從源頭上來看,都是黎濟平的人情。

  這些人情以後都要還回去的。

  但仔細想來,黎濟平也是通過霓喬的人脈認識的。

  所以,歸根結底,樂陽的人脈還是霓喬。

  她的人情債,樂陽怕是以身相許都還不清啊!

  不過這個人情債也是建立在樂陽自身實力的基礎之上,如果樂陽是個廢物,那麼霓喬也不會多看他一眼。

  兩人屬於是互相成就,互相借力!

  樂陽的收入,可以分為兩個部分。

  一是版權費,影視劇,遊戲付給樂陽版權費。

  二是歌曲的在線銷售收入。

  前者更依靠人脈,後者注重歌曲本身的質量。

  其實現在的時代,已經非常好了,數位音樂時代,發行歌曲的成本大大降低,只需要一台電腦就能完成這個過程。

  不用像實體專輯那樣,耗費大量人力物力財力去製作。


  製作完成還要宣傳打歌,非常麻煩。

  而且實體專輯時代最大的問題是盜版滿天飛。

  歌手的收入嚴重下降,光靠專輯銷售根本掙不了幾個錢,所以只能靠商演,演唱會,GG代言來賺錢了。

  現在,只要歌曲的口碑和知名度打出去,就能一直在網絡音樂平台掙錢。

  但是,隨著樂陽以後的業務發展,肯定要開展其他業務來增加收入的。

  比如GG代言,商演,還有演唱會。

  GG代言和商演較為靈活,現在就可以嘗試著去談。

  演唱會還為時過早,現在不考慮!

  說到這裡,其實一個歌手的主要收入來源也就差不多了。

  當然,這並不是絕對的。

  事在人為!

  想要增加收入,辦法有的是,首先可以跨界,唱而優則演!

  這類的例子有很多。

  羅士湘就是一個活生生的典型。

  影視歌主持綜藝,堪稱全能藝人。

  當然了,還有愛喝奶茶的周董,演了幾部戲以後,居然當導演了,跨界真是跨的非常厲害了。

  諸如此類,其實歌手只要出名,賺錢的門路很多的。

  這裡主要說兩類情況,是歌手中比較特殊的。

  一類是綜藝節目。

  有的綜藝節目,歌手有酬金拿,區別只在於咖位大小。

  有的綜藝,歌手能拿到錢,但只能拿到一點點錢,比如快樂大本營這類節目,其實更像一個宣傳平台。

  因為它影響力很大,即便藝人知道沒多少錢拿,甚至還要倒貼,但是,藝人也會擠破頭的上。

  何炅曾說過,快本給藝人的,通常就是一點路費,就這麼多。

  由於快本的人氣很高,所以很多藝人搶著上。

  再比如訪談節目,趙老師的小品昨天今天明天,結尾部分,趙老師說了一句台詞,來前的火車票誰給報了。

  從這句話就能看出來,訪談節目,也是不給錢的,只給你報銷路費。

  那為什麼很多人還想著上呢?

  當然是增加曝光!

  在過去那個年代,曝光就是靠這些高人氣的節目來操作的。

  像各大電視台的節日晚會,春晚,這些節目,都是沒有酬金的,只給路費,但明星還是爭著搶著上。

  不過,各大地方衛視的跨年夜除外,這個晚會完全是商演,不僅給錢,而且為了防止藝人被別的電視台搶走,還會加價留住藝人。

  總得來說,電視節目,綜藝訪談,想看掙不掙錢,得從它的性質來區分。

  本質上是宣傳平台,那就不掙錢。

  本質上是商業屬性的,那就按自己的咖位掙錢。

  比如跨年夜演唱會,比如奔跑吧兄弟,極限挑戰這類綜藝節目。

  需要注意的是,像《明日巨星》這類選秀綜藝,雖然也是綜藝,但選手不掙錢!

  相反還要搭錢!

  因為選秀本身,就是個曝光的過程!

  有了足夠的流量,正式出道以後,才能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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