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容我舉個例子
你不害怕,抖什麼?
你不心虛,跑什麼?
你不撞人,扶什麼?
你不想殺人,為什麼要帶刀子?這是很自然的思維邏輯,兇器和殺人,是必然有聯繫的。
一陣雜音傳來,模擬法庭的側門有新的觀眾進來,是麥當労律師團里那個臉小頭大的男人。
他舉著一台小型的攝影機,對著高磊,開始了拍攝。
這是要知己知彼,打有把握的仗嗎?
行,那就表演一下吧!
高磊不太在意,自信的開口:
「有哪一條法律規定,還是有哪一項研究表明,攜帶兇器,就一定是要殺人?」
他環顧四周,沖方艷青微微頷首:
「請允許我說一下我的一個切身經歷:小的時候調皮,往隔壁大叔的酒里撒了點童子尿,結果被大叔看見了,他操起鋤頭,追了我十里路,口口聲聲喊著要『打死我』。
按照公訴人的邏輯,兇器有了,且主觀意識強烈,那麼我的鄰居大叔,是真的要殺死我嗎?那我是不是現在應該去報警,告他殺人未遂?」
話音落下,明明很慘很嚴肅,卻莫名引來一陣竊笑,旁觀的人里有人忍不住,只能捂著嘴,生怕自己笑出了聲。
每個人都是從小孩子過來的,誰還沒個調皮的時候?
尤其是男孩子,被大人邊收拾,邊喊著「打死你」、「剁了你的手」、「打斷你的腿」這種話是很常見的。
可也沒幾個男孩子真的被大人打死,所以攜帶兇器,不等於真的要殺人。
旁觀席上,好幾個教授點了點頭,有贊同的意思。
「你這是混淆概念!」
方艷青不是吃素的,她很快反駁:
「你舉的例子和案件本身,雙方的人物關係不一樣,家長和長輩,對於孩子的感情不一樣,差之毫厘謬以千里,這根本不能拿來證明本案中,被告人沒有殺人的意識。他是一個成年人,面對的也是一個成年人,他們有真實的利益衝突,且沒有任何親緣關係!」
父母再恨鐵不成鋼,也不可能真的想殺自己的孩子,這是共識。
「所以公訴人的觀點是,有親緣關係,就算使用了兇器,也沒有殺人的意識,對嗎?」
「這……」
方艷青一愣,這樣倒推肯定不對,但如果倒推不對,那她剛說的話,不就是廢話?
正在思考如何破解高磊的逆推,高磊卻接連甩出了一摞案件的案宗。
有奶奶因為重男輕女,捂死剛生下的孫女,有夫妻因為爭執,男殺女,女殺男,有父親因為孩子吵鬧,將孩子摔死,有母親因為出軌,殺害親生骨肉……
「這都是真實發生的案件,大部分都是故意殺人,甚至是謀殺。殺人與不殺人,與有沒有親緣關係,沒有任何關係!」
高磊的臉色變得嚴肅,如機關槍一樣不停的陳述著:
「我的當事人,他的目的很明確,他是去討要他的薪水!薪水為什麼要『討』?『討』是什麼意思?苦苦哀求,跪地乞求,可他要的是他的勞動所得,是他本來就應該得到的東西,他已經付出了勞動,為什麼還要跪在地上苦苦哀求才行?
誰規定,要薪水,必須要『討』?聲音大一點,腰板直一點,犯法嗎?甚至於,因為對方拒不支付,態度惡劣,迫使他採取了一些威脅的手段,這犯法嗎?
犯法!但他只是『威脅』,不是『殺人』!」
概念的替換,在判罰上會有本質的不同。威脅,沒有造成嚴重後果的情況下,只是民事案件,口頭教育。
高磊將方艷青的第一個觀點,算是成功推翻:攜帶兇器,不等於有故意殺人意識。
方艷青看了他一眼,並不打算主動承認他的這一觀點,轉而將注意力引向第二點:
「被告人捅了死者十八刀!辯護律師知道捅十八刀,需要多長時間嗎?你可以數一下,數十八個數,需要多長的時間?正常的人,在捅下第一刀的時候,就應該已經害怕,不敢再捅第二刀,可為什麼被告人一口氣捅了死者十八刀?
這難道還不夠兇狠,還不夠殘忍,還不夠故意嗎?如果只是捅一刀,及時搶救,死者是有生還的可能的,如果沒有故意殺人的意識,被告人在捅完這一刀後,是可以及時停止的!」
這與法律規定的「正當防衛」,有異曲同工之妙,你擋第一下,是正當防衛,擋第二下,就是防衛過當。
有法律明確的規定,想要撼動這一指控,非常的難。
可高磊的臉上,仍然掛著輕鬆,只見他朝著法官席微微鞠躬:
「請法官大人允許我請兩位證人上庭!」
證人?劇本里沒有這一項啊?
法庭上,扮演角色的學生面面相覷,就連旁觀席上的教授們也是不明所以。
「可以!」
最終扮演法官的學生隨機應變,嚴肅的同意。
就在所有人都看向入口通道時,高磊從寬大的法袍里,掏出了兩隻老鼠,丟向方艷青。
這一剎那,嚴肅、安靜的庭審模擬現場,尖叫聲四起。
不僅僅是方艷青,在場還有其他的女生,也不僅僅是女生,還有一些男人也害怕的從座位上跳了起來。
現場一片混亂,兩隻老鼠在現場亂竄,學生的尖叫聲幾乎將房頂掀了。
最終兩隻老鼠被幾名男生圍追堵截,踩死在了大廳中央。
混亂這才宣告平息。
「法官大人,高磊他故意擾亂庭審現場,請法警將他驅逐出庭!」
方艷青憤怒的指著高磊,一張生人勿近的臉,因為情緒過於激動,有點紅。
這還是所有模擬庭審以來,第一次出現這種情況,辯護律師被驅逐。
如果是這樣,高磊可要以一種完全負面的教材,被記錄在學校的檔案里。
「法官大人,您剛才是允許我讓『證人』出庭的!」
高磊勾唇一笑,將鍋甩給了法官。
「你這算什麼『證人』?能證明什麼?」
方艷青覺得被戲弄,越來越憤怒,甚至都忘記自己應該保持嚴肅和冷靜。
「當然能證明很關鍵的東西!」
高磊朝著正在攝像,臉小腦袋大的男人走去:
「麻煩把您的攝像機借我用一下!貴國的科技那麼先進,這台數碼攝像機,應該是有回放功能的吧?」
你不心虛,跑什麼?
你不撞人,扶什麼?
你不想殺人,為什麼要帶刀子?這是很自然的思維邏輯,兇器和殺人,是必然有聯繫的。
一陣雜音傳來,模擬法庭的側門有新的觀眾進來,是麥當労律師團里那個臉小頭大的男人。
他舉著一台小型的攝影機,對著高磊,開始了拍攝。
這是要知己知彼,打有把握的仗嗎?
行,那就表演一下吧!
高磊不太在意,自信的開口:
「有哪一條法律規定,還是有哪一項研究表明,攜帶兇器,就一定是要殺人?」
他環顧四周,沖方艷青微微頷首:
「請允許我說一下我的一個切身經歷:小的時候調皮,往隔壁大叔的酒里撒了點童子尿,結果被大叔看見了,他操起鋤頭,追了我十里路,口口聲聲喊著要『打死我』。
按照公訴人的邏輯,兇器有了,且主觀意識強烈,那麼我的鄰居大叔,是真的要殺死我嗎?那我是不是現在應該去報警,告他殺人未遂?」
話音落下,明明很慘很嚴肅,卻莫名引來一陣竊笑,旁觀的人里有人忍不住,只能捂著嘴,生怕自己笑出了聲。
每個人都是從小孩子過來的,誰還沒個調皮的時候?
尤其是男孩子,被大人邊收拾,邊喊著「打死你」、「剁了你的手」、「打斷你的腿」這種話是很常見的。
可也沒幾個男孩子真的被大人打死,所以攜帶兇器,不等於真的要殺人。
旁觀席上,好幾個教授點了點頭,有贊同的意思。
「你這是混淆概念!」
方艷青不是吃素的,她很快反駁:
「你舉的例子和案件本身,雙方的人物關係不一樣,家長和長輩,對於孩子的感情不一樣,差之毫厘謬以千里,這根本不能拿來證明本案中,被告人沒有殺人的意識。他是一個成年人,面對的也是一個成年人,他們有真實的利益衝突,且沒有任何親緣關係!」
父母再恨鐵不成鋼,也不可能真的想殺自己的孩子,這是共識。
「所以公訴人的觀點是,有親緣關係,就算使用了兇器,也沒有殺人的意識,對嗎?」
「這……」
方艷青一愣,這樣倒推肯定不對,但如果倒推不對,那她剛說的話,不就是廢話?
正在思考如何破解高磊的逆推,高磊卻接連甩出了一摞案件的案宗。
有奶奶因為重男輕女,捂死剛生下的孫女,有夫妻因為爭執,男殺女,女殺男,有父親因為孩子吵鬧,將孩子摔死,有母親因為出軌,殺害親生骨肉……
「這都是真實發生的案件,大部分都是故意殺人,甚至是謀殺。殺人與不殺人,與有沒有親緣關係,沒有任何關係!」
高磊的臉色變得嚴肅,如機關槍一樣不停的陳述著:
「我的當事人,他的目的很明確,他是去討要他的薪水!薪水為什麼要『討』?『討』是什麼意思?苦苦哀求,跪地乞求,可他要的是他的勞動所得,是他本來就應該得到的東西,他已經付出了勞動,為什麼還要跪在地上苦苦哀求才行?
誰規定,要薪水,必須要『討』?聲音大一點,腰板直一點,犯法嗎?甚至於,因為對方拒不支付,態度惡劣,迫使他採取了一些威脅的手段,這犯法嗎?
犯法!但他只是『威脅』,不是『殺人』!」
概念的替換,在判罰上會有本質的不同。威脅,沒有造成嚴重後果的情況下,只是民事案件,口頭教育。
高磊將方艷青的第一個觀點,算是成功推翻:攜帶兇器,不等於有故意殺人意識。
方艷青看了他一眼,並不打算主動承認他的這一觀點,轉而將注意力引向第二點:
「被告人捅了死者十八刀!辯護律師知道捅十八刀,需要多長時間嗎?你可以數一下,數十八個數,需要多長的時間?正常的人,在捅下第一刀的時候,就應該已經害怕,不敢再捅第二刀,可為什麼被告人一口氣捅了死者十八刀?
這難道還不夠兇狠,還不夠殘忍,還不夠故意嗎?如果只是捅一刀,及時搶救,死者是有生還的可能的,如果沒有故意殺人的意識,被告人在捅完這一刀後,是可以及時停止的!」
這與法律規定的「正當防衛」,有異曲同工之妙,你擋第一下,是正當防衛,擋第二下,就是防衛過當。
有法律明確的規定,想要撼動這一指控,非常的難。
可高磊的臉上,仍然掛著輕鬆,只見他朝著法官席微微鞠躬:
「請法官大人允許我請兩位證人上庭!」
證人?劇本里沒有這一項啊?
法庭上,扮演角色的學生面面相覷,就連旁觀席上的教授們也是不明所以。
「可以!」
最終扮演法官的學生隨機應變,嚴肅的同意。
就在所有人都看向入口通道時,高磊從寬大的法袍里,掏出了兩隻老鼠,丟向方艷青。
這一剎那,嚴肅、安靜的庭審模擬現場,尖叫聲四起。
不僅僅是方艷青,在場還有其他的女生,也不僅僅是女生,還有一些男人也害怕的從座位上跳了起來。
現場一片混亂,兩隻老鼠在現場亂竄,學生的尖叫聲幾乎將房頂掀了。
最終兩隻老鼠被幾名男生圍追堵截,踩死在了大廳中央。
混亂這才宣告平息。
「法官大人,高磊他故意擾亂庭審現場,請法警將他驅逐出庭!」
方艷青憤怒的指著高磊,一張生人勿近的臉,因為情緒過於激動,有點紅。
這還是所有模擬庭審以來,第一次出現這種情況,辯護律師被驅逐。
如果是這樣,高磊可要以一種完全負面的教材,被記錄在學校的檔案里。
「法官大人,您剛才是允許我讓『證人』出庭的!」
高磊勾唇一笑,將鍋甩給了法官。
「你這算什麼『證人』?能證明什麼?」
方艷青覺得被戲弄,越來越憤怒,甚至都忘記自己應該保持嚴肅和冷靜。
「當然能證明很關鍵的東西!」
高磊朝著正在攝像,臉小腦袋大的男人走去:
「麻煩把您的攝像機借我用一下!貴國的科技那麼先進,這台數碼攝像機,應該是有回放功能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