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經紀人這行可是太容易了(求收藏、求追讀)
掛斷克里斯的電話。
馬紅對他這個遙控勇士隊管理層的行為。
並沒有什麼牴觸。
對於科比來說,唐尼爾森就是比阿德爾曼要合適。
阿德爾曼無論戰術還是個性,其實他的手下都不太適合新人發展。
唐尼爾森跟科比的火花,就要好的多!
手段卑鄙了點。
可作為科比的經紀人,馬紅只會為科比考慮!
現在,馬紅正跟另一位經紀人開會。
艾弗森的經紀人……
艾弗森的經紀人名叫迪諾梅森,是他的髮小之一,也是艾弗森那一群朋友里最有出息的那一個。
小鎮做題家。
靠著資助跟各種獎學金,竟然讀下了一間常青藤名校的法學專業。
要知道這裡是鷹醬!
國內的學業,門檻都在外面,邁腿進來就好走了。
可鷹醬不一樣,他們的特點是門檻在裡面。
這腿邁進來後每一步都是錢!
法學院在這個年代,起碼一年的費用也要7萬+的美刀!
這可是貨真價實的一大筆錢!
大部分學生能申請的賣身契貸款也不過4萬!
所以不是殷實人家,壓根不存在讀書有出路這一可能。
但是迪諾這哥們確實有兩把刷子,他竟然硬著頭皮讀了下來,一己之力完成了學業。
而且現在還是艾弗森的法務助理跟經紀人。
迪諾正擦著臉上的酒液。
眼神十分不滿!
那是馬紅剛噴出來的。
「我們來談談白酒代理的事情!」
迪諾比當初看見銳步給的4000萬就走不動道的時候明顯長進了不少。
這種時候還試圖拿回談話的話語權。
這樣的話術馬紅早就免疫了。
小技巧。
談話之前,進行一個簡單的進入話題引導。
後續就有更多主動權。
人是有慣性思維的。
但是……。
馬紅白背心、沙灘褲,手裡拿著威士忌泡蜂蜜,對面的艾弗森喝著馬紅帶回來的紅茶還配了根吸管,身上穿的是大碼嘻哈裝。
兩個人畫風非常一致。
迪諾自己。
一整套的西裝,還梳了一個華爾街髮型,皮鞋非常閃亮,膝蓋上放著公事包儘量顯得自己很專業!
可是這種環境裡越正式。
才顯得越不專業!
……
「歐克歐克,剛才是球隊的電話,迪諾你說。」
「AI沒有代言酒類產品的打算,但是之前有一家啤酒供應商想要找AI代言,費用為每年750萬刀,馬紅,大家都是熟人,我算你一年700萬!」
嗯,孩子獅子大開口了。
艾弗森的身價確實跟當初不可同日而語。
但是體育明星,他們的代言產品不同,之間的差價是十分巨大的!
如果是球鞋現在的艾弗森一年1000萬都算白菜價。
可要說酒水類就是另外的價錢。
馬紅估算,如果那家酒商不是腦殘粉,大概價格也就在二三百萬上下。
約等於漲薪之前,上一份NBA合同的一線球員年薪。
現在迪諾敢報價700萬,要不就是當馬紅是冤大頭,要不然就是欺負馬紅不懂市場。
「700萬,也不算多,AI你怎麼看?」
馬紅問了問AI這個紅茶哥。
艾弗森的精力完全不在這個上邊,顯得人都昏昏欲睡:「我沒有問題,你們看著談,我只要錢到帳戶就行!」
他確實什麼都不了解。
也不知道!
迪諾以為是AI站在他這邊,顯得得意洋洋!
甚至他在等,等馬紅開口要求他們因為『友情』而給他降價!
看吧,經紀人,有什麼難!
對作為高材生的自己根本就是輕而易舉!
哼,迪諾會同意的,但是友情這個東西就像銀行里的餘額,用的越多剩下的越少!
錢存在銀行里不動才是王道!
他現在可因為艾弗森也賺到了一百多萬!
馬紅腦海里估算了一下酒跟皮卡車的收益,說實話,迪諾這小子以為的獅子大開口,就跟皮二爺當初的天價合同一樣。
他們以為的天價。
只是他們的以為。
如果是迪諾的話坑也就坑了。
可馬紅看向昏昏欲睡的艾弗森,還是思考了一下說道:
「這樣,我給出三分方案。」
「第一:就按你說的700萬代言費用,但是代言合同的日期簽署五年!且金額按年支付,每年的合同日,我會支付700萬刀。」
啥?迪諾傻眼了,這什麼鬼玩意?
真答應啊?
五年,那不是有3500萬!
去掉稅收到手也有2000萬了!
可馬紅沒理會他,而是繼續說道:「第二方案:代言費我給5萬每年,但是分紅我可以給AI酒水盈利的10%。」
這相當於是給艾弗森10%的不可交易股份。
自然不需要再談年限問題。
可這一條說出來,迪諾就滿臉的不屑。
他認為這是馬紅給自己找的台階。
馬紅繼續說道:「方案三:每年100萬代言費,但是合同的有效期是終身的,只要公司不破產,每一年AI都可以領到代言費用,第一筆代言費我可以一次性支付十年!」
艾弗森有些回神。
迪諾也覺得自己思路有點跟不上。
如果馬紅準備的是方案2,消耗人情跟艾弗森簽署,為什麼還要個方案3?
要知道終身合同,那可是要跟喬丹比的。
馬紅用方案回擊方案,就可以看出迪諾的底色。
他丟掉了談判節奏,已經亂了。
比當初有點進步,
但是不多!
面對馬紅的三個方案他根本沒法處理。
甚至顯得有些茫然,最後才說道:「那我們選擇方案1!」
畢竟這個拿到手的錢最多!
AI看向馬紅。
馬紅懂他。
如果馬紅開口,艾弗森別說提成,他能就要500塊錢就把合同簽了。
可惜的是。
馬紅沒有跟艾弗森繼續談論。
畢竟選擇合同1,這是經紀人的工作!
伸手到迪諾面前:「合作愉快,我們的皮卡車賽在半個月後,那之後我還要回舊金山,所以麻煩三天之內給我合同。」
「對了作為主辦嘉賓,我也會額外支付AI費用。」
迪諾被打傻了。
3500萬的天價合同,馬紅就這樣簽了!?
而且都是經紀人,當初都一窮二白!
他哪裡來的這麼多錢!
如果是迪諾自己,他肯定會消耗這次人情的啊,畢竟艾弗森看著混不吝,可是心最軟!
但這是錢!
而且是自己能分紅到的錢!
馬紅對他這個遙控勇士隊管理層的行為。
並沒有什麼牴觸。
對於科比來說,唐尼爾森就是比阿德爾曼要合適。
阿德爾曼無論戰術還是個性,其實他的手下都不太適合新人發展。
唐尼爾森跟科比的火花,就要好的多!
手段卑鄙了點。
可作為科比的經紀人,馬紅只會為科比考慮!
現在,馬紅正跟另一位經紀人開會。
艾弗森的經紀人……
艾弗森的經紀人名叫迪諾梅森,是他的髮小之一,也是艾弗森那一群朋友里最有出息的那一個。
小鎮做題家。
靠著資助跟各種獎學金,竟然讀下了一間常青藤名校的法學專業。
要知道這裡是鷹醬!
國內的學業,門檻都在外面,邁腿進來就好走了。
可鷹醬不一樣,他們的特點是門檻在裡面。
這腿邁進來後每一步都是錢!
法學院在這個年代,起碼一年的費用也要7萬+的美刀!
這可是貨真價實的一大筆錢!
大部分學生能申請的賣身契貸款也不過4萬!
所以不是殷實人家,壓根不存在讀書有出路這一可能。
但是迪諾這哥們確實有兩把刷子,他竟然硬著頭皮讀了下來,一己之力完成了學業。
而且現在還是艾弗森的法務助理跟經紀人。
迪諾正擦著臉上的酒液。
眼神十分不滿!
那是馬紅剛噴出來的。
「我們來談談白酒代理的事情!」
迪諾比當初看見銳步給的4000萬就走不動道的時候明顯長進了不少。
這種時候還試圖拿回談話的話語權。
這樣的話術馬紅早就免疫了。
小技巧。
談話之前,進行一個簡單的進入話題引導。
後續就有更多主動權。
人是有慣性思維的。
但是……。
馬紅白背心、沙灘褲,手裡拿著威士忌泡蜂蜜,對面的艾弗森喝著馬紅帶回來的紅茶還配了根吸管,身上穿的是大碼嘻哈裝。
兩個人畫風非常一致。
迪諾自己。
一整套的西裝,還梳了一個華爾街髮型,皮鞋非常閃亮,膝蓋上放著公事包儘量顯得自己很專業!
可是這種環境裡越正式。
才顯得越不專業!
……
「歐克歐克,剛才是球隊的電話,迪諾你說。」
「AI沒有代言酒類產品的打算,但是之前有一家啤酒供應商想要找AI代言,費用為每年750萬刀,馬紅,大家都是熟人,我算你一年700萬!」
嗯,孩子獅子大開口了。
艾弗森的身價確實跟當初不可同日而語。
但是體育明星,他們的代言產品不同,之間的差價是十分巨大的!
如果是球鞋現在的艾弗森一年1000萬都算白菜價。
可要說酒水類就是另外的價錢。
馬紅估算,如果那家酒商不是腦殘粉,大概價格也就在二三百萬上下。
約等於漲薪之前,上一份NBA合同的一線球員年薪。
現在迪諾敢報價700萬,要不就是當馬紅是冤大頭,要不然就是欺負馬紅不懂市場。
「700萬,也不算多,AI你怎麼看?」
馬紅問了問AI這個紅茶哥。
艾弗森的精力完全不在這個上邊,顯得人都昏昏欲睡:「我沒有問題,你們看著談,我只要錢到帳戶就行!」
他確實什麼都不了解。
也不知道!
迪諾以為是AI站在他這邊,顯得得意洋洋!
甚至他在等,等馬紅開口要求他們因為『友情』而給他降價!
看吧,經紀人,有什麼難!
對作為高材生的自己根本就是輕而易舉!
哼,迪諾會同意的,但是友情這個東西就像銀行里的餘額,用的越多剩下的越少!
錢存在銀行里不動才是王道!
他現在可因為艾弗森也賺到了一百多萬!
馬紅腦海里估算了一下酒跟皮卡車的收益,說實話,迪諾這小子以為的獅子大開口,就跟皮二爺當初的天價合同一樣。
他們以為的天價。
只是他們的以為。
如果是迪諾的話坑也就坑了。
可馬紅看向昏昏欲睡的艾弗森,還是思考了一下說道:
「這樣,我給出三分方案。」
「第一:就按你說的700萬代言費用,但是代言合同的日期簽署五年!且金額按年支付,每年的合同日,我會支付700萬刀。」
啥?迪諾傻眼了,這什麼鬼玩意?
真答應啊?
五年,那不是有3500萬!
去掉稅收到手也有2000萬了!
可馬紅沒理會他,而是繼續說道:「第二方案:代言費我給5萬每年,但是分紅我可以給AI酒水盈利的10%。」
這相當於是給艾弗森10%的不可交易股份。
自然不需要再談年限問題。
可這一條說出來,迪諾就滿臉的不屑。
他認為這是馬紅給自己找的台階。
馬紅繼續說道:「方案三:每年100萬代言費,但是合同的有效期是終身的,只要公司不破產,每一年AI都可以領到代言費用,第一筆代言費我可以一次性支付十年!」
艾弗森有些回神。
迪諾也覺得自己思路有點跟不上。
如果馬紅準備的是方案2,消耗人情跟艾弗森簽署,為什麼還要個方案3?
要知道終身合同,那可是要跟喬丹比的。
馬紅用方案回擊方案,就可以看出迪諾的底色。
他丟掉了談判節奏,已經亂了。
比當初有點進步,
但是不多!
面對馬紅的三個方案他根本沒法處理。
甚至顯得有些茫然,最後才說道:「那我們選擇方案1!」
畢竟這個拿到手的錢最多!
AI看向馬紅。
馬紅懂他。
如果馬紅開口,艾弗森別說提成,他能就要500塊錢就把合同簽了。
可惜的是。
馬紅沒有跟艾弗森繼續談論。
畢竟選擇合同1,這是經紀人的工作!
伸手到迪諾面前:「合作愉快,我們的皮卡車賽在半個月後,那之後我還要回舊金山,所以麻煩三天之內給我合同。」
「對了作為主辦嘉賓,我也會額外支付AI費用。」
迪諾被打傻了。
3500萬的天價合同,馬紅就這樣簽了!?
而且都是經紀人,當初都一窮二白!
他哪裡來的這麼多錢!
如果是迪諾自己,他肯定會消耗這次人情的啊,畢竟艾弗森看著混不吝,可是心最軟!
但這是錢!
而且是自己能分紅到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