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帶著岳父母去離婚
雖然已經結婚三年了,但小衫每次到岳父母家,還是略顯侷促。坐在沙發上也不知道該干點什麼。見岳母要給自己沏茶,才急忙站起身接過茶壺,說自己來就行。
靈葵爸也是懂禮尚往來的。見親家給自己帶了這麼多補品,拿出珍藏的白酒和自己徒弟送的新茶,讓小衫帶回去給親家公嘗嘗。
靈葵媽原本是準備了十二道菜。就因為自己女兒沒來,便將她愛吃的全都裝在密封飯盒裡,讓小衫帶回去,只剩了幾道。
誰想還沒坐下的靈葵爸,見到自己面前放著的竟然是一隻墨綠色大粗碗。剛才積攢的怒氣,眼下又迸發了出來。
指著碗對小衫說,「瞧見沒有,你媽這是區別對待。張敬秋同志!你這是歧視革命戰友,給我換個碗!」
誰想靈葵媽卻一屁股坐在了椅子上,示意小衫吃菜。對老伴陰陽怪氣道:「自己想,為什麼單獨給你用這碗。」
「我想什麼?我想不出來!」靈葵父親雖然也在餐桌邊坐著,但卻側對著這桌飯菜,全然沒有要動筷的意思。
靈葵的母親則像跟小孩說話一樣,質問他。「你是不是昨天晚上,把剔牙的牙線、擦嘴的餐巾紙,給扔在飯碗裡了?我都跟你說過多少次了,不衛生!你還把剔牙剔下來的髒東西也放碗裡,你讓別人怎麼吃?」
「你刷一下就得了嘛!」
「刷?你怎麼不刷?現在講究男女平等,家務活都一起干。你怎麼那麼特別?在家橫草不拿豎草不捏的!」
「男主外,女主內,從古至今就是這樣!不是,我之前往家裡拿錢的時候,你怎麼不這麼說?哦,現在退休了,看我賺的少了,就開始嫌棄起我來了?」
「那是,現在年輕人不都說,既然你不能給我提供情緒價值,那就給我提供金錢價值!劉處長現在是……金錢價值也不能提供,這個……情緒價值也不能給我提供。」
說完,靈葵媽也不打算等他先動筷子了,自顧自的夾菜放進嘴裡。隨後還故意咀嚼給靈葵爸看,似乎是自己做了多麼得意的一件事。
靈葵爸索性站起了身,「小衫你聽聽,她這是什麼意思?既然我不能給你提供情緒價值、也不能給你提供金錢價值,那我就沒用了唄?咱倆就別過了唄?小衫你聽聽,她是不是這個意思?」
眼前兩人的爭吵,讓小衫仿佛回到了小時候,回到自己爸媽在家爭吵的場景。每每父母吵架,他就只敢躲在角落裡蜷縮著,恐懼著。所以即便此時他已經成年了,面對這種爭吵,仍舊不知所措。只敢漲紅了臉,緊張的說:「沒有,沒有,爸,咱們吃飯吧。」
誰知岳父任性得像個孩子,將手一甩。「不給我換碗,我就不吃了!」
岳母笑著白了他一眼,「愛吃不吃,小衫咱倆吃!」說著還往小衫碗裡夾了一塊羊肉。
此時的小衫只想快點吃完飯,趕緊離開這裡。
而被晾在一旁的岳父卻是騎虎難下,想找個台階都找不到。最後只得背著手離開飯桌,在客廳踱步往復的他,越想越生氣。終於衝著餐廳,喊出一句:「張敬秋,你這是虐待老人!我不跟你過了!」
靈葵媽正說起身去把湯盆端來,看見自己丈夫如此氣急敗壞,試探著問道:「劉篤均處長,您可想好了?開弓可沒有回頭箭!」
「我……我想好了!我一個月少說也有那麼多退休金呢,我上哪吃口飯不行,還用在你這受這窩囊氣?離!小衫,你現在拉我和你媽去民政局!」
等靈葵加完班回到家,已是夜幕低垂。她想著這個時間,小衫肯定已經回來了,便徑直回了家。果然推開門,正看見小衫坐在沙發上看電影。
「還沒吃飯吧?媽給你帶了好多你愛吃的,我放在冰箱裡了。」
靈葵見茶几上放著幾瓶酸梅湯,便徑直坐到小衫身邊,打開瓶子喝了起來。
「媽知道你愛喝,特意讓我給你拿回來的。」
「爸媽怎麼樣呀?身體挺好的吧?」
小衫淡淡的說道:「身體挺好的,就是今天吵架了,還要鬧著去離婚……」
「啊?」沒等小衫說完,靈葵就從沙發上跳了下來。「啊?你說我爸媽吵架了?因為什麼事兒啊?怎麼還至於要離婚?你怎麼不告訴我啊?」
小衫放下懷裡抱著的靠墊,「你別著急,都是因為生活里雞毛蒜皮的小事。不過現在都好了,沒事兒了。」
靈葵一想有小衫在,他肯定是會勸架的。「他們現在不吵了?矛盾解開了?」
「對,已經和好了。我已經把他們安全送回家了。」
「還得是我老公有辦法!」靈葵剛要張開雙手去擁抱小衫,卻突然詫異地問道:「你把他們送回家了?你帶他們去哪了?到底是怎麼回事啊?」
小衫又抱起靠枕,將身體蜷縮在沙發里,像是生怕靈葵再抱上來。「就是因為點小事,我丈母娘給我岳父用了只不一樣的碗,就是你家抓生肉、打雞蛋的那個墨綠色粗瓷碗。丈母娘說是因為岳父不講衛生,所以給他用了專門的碗,跟大家區分開。我岳父就不高興了唄,非要和我丈母娘去民政局離婚。到了民政局還跟那調解員說,她虐待老人,讓他用狗盆子吃飯。」
靈葵聽得心驚肉跳,但也被小衫的舉動驚得瞠目結舌。「你真帶他們去民政局了?」
「對啊,我岳父非讓我開車去。」
靈葵聽完氣得周身顫抖,衝著小衫怒吼起來。「白衫,你是不是有病啊?你居然拉著我爸媽去民政局辦離婚?」
小衫被靈葵的憤怒嚇了一跳,委屈的說道:「我岳父非讓我去的,不是我自己想去的啊!」
「那我爸讓你拉他跳河,你也拉著他去嗎?」
「那能一樣麼?我之所以敢拉著他們去離婚,是因為現在離婚有三十天的冷靜期,我知道他們肯定離不了啊!」
「那你也不能拉著他們去!你一個做女婿的,也不能拉著自己的丈母娘和老丈人去離婚!你可以打電話告訴我啊?」
小衫也被說得生出了幾分怒意,「我不是怕影響你工作麼?」
「白衫,我現在是在做多重要的工作,連自己爸媽離婚都顧不上了嗎?都管不了了嗎?話又說回來了,你這個做女婿的,就不能勸兩句嗎?我爸退休了,有心理落差,他愛面子,你就給他換一個別的碗怎麼了?你給他個台階下,幫他換個碗,事情不就解決了麼?」
聽靈葵這麼說,小衫也突然覺得自己當時要是真的起身幫岳父去換個碗,可能後面兩個人就不會吵得這麼凶了。
「也許你說的對,但我又不了解你家人是什麼脾氣性格,每個人是怎麼想的。我又沒遇到過這樣的事情,又不知道怎麼去處理。我作為一個女婿,除了乖乖聽我岳父母的話,沒別的選擇啊!我把他們拉倒民政局,你說是我的不對,我認!但是他們去了之後就沒在那麼強烈的要求離婚了呀!而且不但沒離婚,還拿了個新的結婚證回來,這不是好事兒麼?」
靈葵強壓著心中的怒火,徑直去臥室找了個外套,穿上鞋,拿著手機,便沖了出去。她要回家看看自己的父母眼下究竟怎麼樣了,她根本就無暇再聽小衫的辯解。
只留下一句:「多新鮮啊!你就沒看出來,我爸媽壓根就沒打算離婚麼?」
到家以後看到爸媽跟往常一樣,靈葵這才放下心來。父母看見她回來,更是滿心歡喜。
吃上媽媽做的麵條,靈葵才從父母口中得知今天發生的事情經過。
隨後媽媽拿出兩個嶄新的結婚證,靈葵翻開一看,裡面赫然貼著自己爸媽新拍的結婚照。上面結婚時間,居然比自己出生的時間還晚了兩個月。
靈葵問媽媽這是怎麼回事,靈葵媽說,因為當年她和靈葵爸結婚時,民政局查得不嚴,所以靈葵爸爸領證時說的是虛歲,比現在的法定結婚年齡小了一歲。但是現在她和靈葵爸想辦離婚,就必須得先補一個新證,做了網上登記以後,才能離婚。這不,倆人補了新證。所以結婚時間也只能按照靈葵爸爸法定結婚年齡,往後延了一年。
靈葵媽媽笑著安慰她,經今天這麼一鬧,婚沒離成,還拿回來兩個新的結婚證。自己和靈葵爸不過是吵吵鬧鬧一輩子,讓她不要擔心。
靈葵則大罵小衫缺心眼,辦的叫什麼事兒。
靈葵媽竟然站在小衫一邊,說當初同意兩人結婚就是因為這孩子老實、實在。而且今天不怪他,主要是靈葵爸爸要求的,他一個女婿也不好不聽。隨後她還拿出一套餐具,擺在靈葵面前,說小衫為了避免以後靈葵爸不講衛生,特意跑出去買了一套每個花紋都不一樣的餐具,這樣以後各用各的,省得吵架。
看自己媽媽心愛地摸著這些餐具,心中不由想起一句話,真是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順眼。但凡他給自己爸爸一個台階,倆人也不至於鬧到這個地步。
靈葵爸也是懂禮尚往來的。見親家給自己帶了這麼多補品,拿出珍藏的白酒和自己徒弟送的新茶,讓小衫帶回去給親家公嘗嘗。
靈葵媽原本是準備了十二道菜。就因為自己女兒沒來,便將她愛吃的全都裝在密封飯盒裡,讓小衫帶回去,只剩了幾道。
誰想還沒坐下的靈葵爸,見到自己面前放著的竟然是一隻墨綠色大粗碗。剛才積攢的怒氣,眼下又迸發了出來。
指著碗對小衫說,「瞧見沒有,你媽這是區別對待。張敬秋同志!你這是歧視革命戰友,給我換個碗!」
誰想靈葵媽卻一屁股坐在了椅子上,示意小衫吃菜。對老伴陰陽怪氣道:「自己想,為什麼單獨給你用這碗。」
「我想什麼?我想不出來!」靈葵父親雖然也在餐桌邊坐著,但卻側對著這桌飯菜,全然沒有要動筷的意思。
靈葵的母親則像跟小孩說話一樣,質問他。「你是不是昨天晚上,把剔牙的牙線、擦嘴的餐巾紙,給扔在飯碗裡了?我都跟你說過多少次了,不衛生!你還把剔牙剔下來的髒東西也放碗裡,你讓別人怎麼吃?」
「你刷一下就得了嘛!」
「刷?你怎麼不刷?現在講究男女平等,家務活都一起干。你怎麼那麼特別?在家橫草不拿豎草不捏的!」
「男主外,女主內,從古至今就是這樣!不是,我之前往家裡拿錢的時候,你怎麼不這麼說?哦,現在退休了,看我賺的少了,就開始嫌棄起我來了?」
「那是,現在年輕人不都說,既然你不能給我提供情緒價值,那就給我提供金錢價值!劉處長現在是……金錢價值也不能提供,這個……情緒價值也不能給我提供。」
說完,靈葵媽也不打算等他先動筷子了,自顧自的夾菜放進嘴裡。隨後還故意咀嚼給靈葵爸看,似乎是自己做了多麼得意的一件事。
靈葵爸索性站起了身,「小衫你聽聽,她這是什麼意思?既然我不能給你提供情緒價值、也不能給你提供金錢價值,那我就沒用了唄?咱倆就別過了唄?小衫你聽聽,她是不是這個意思?」
眼前兩人的爭吵,讓小衫仿佛回到了小時候,回到自己爸媽在家爭吵的場景。每每父母吵架,他就只敢躲在角落裡蜷縮著,恐懼著。所以即便此時他已經成年了,面對這種爭吵,仍舊不知所措。只敢漲紅了臉,緊張的說:「沒有,沒有,爸,咱們吃飯吧。」
誰知岳父任性得像個孩子,將手一甩。「不給我換碗,我就不吃了!」
岳母笑著白了他一眼,「愛吃不吃,小衫咱倆吃!」說著還往小衫碗裡夾了一塊羊肉。
此時的小衫只想快點吃完飯,趕緊離開這裡。
而被晾在一旁的岳父卻是騎虎難下,想找個台階都找不到。最後只得背著手離開飯桌,在客廳踱步往復的他,越想越生氣。終於衝著餐廳,喊出一句:「張敬秋,你這是虐待老人!我不跟你過了!」
靈葵媽正說起身去把湯盆端來,看見自己丈夫如此氣急敗壞,試探著問道:「劉篤均處長,您可想好了?開弓可沒有回頭箭!」
「我……我想好了!我一個月少說也有那麼多退休金呢,我上哪吃口飯不行,還用在你這受這窩囊氣?離!小衫,你現在拉我和你媽去民政局!」
等靈葵加完班回到家,已是夜幕低垂。她想著這個時間,小衫肯定已經回來了,便徑直回了家。果然推開門,正看見小衫坐在沙發上看電影。
「還沒吃飯吧?媽給你帶了好多你愛吃的,我放在冰箱裡了。」
靈葵見茶几上放著幾瓶酸梅湯,便徑直坐到小衫身邊,打開瓶子喝了起來。
「媽知道你愛喝,特意讓我給你拿回來的。」
「爸媽怎麼樣呀?身體挺好的吧?」
小衫淡淡的說道:「身體挺好的,就是今天吵架了,還要鬧著去離婚……」
「啊?」沒等小衫說完,靈葵就從沙發上跳了下來。「啊?你說我爸媽吵架了?因為什麼事兒啊?怎麼還至於要離婚?你怎麼不告訴我啊?」
小衫放下懷裡抱著的靠墊,「你別著急,都是因為生活里雞毛蒜皮的小事。不過現在都好了,沒事兒了。」
靈葵一想有小衫在,他肯定是會勸架的。「他們現在不吵了?矛盾解開了?」
「對,已經和好了。我已經把他們安全送回家了。」
「還得是我老公有辦法!」靈葵剛要張開雙手去擁抱小衫,卻突然詫異地問道:「你把他們送回家了?你帶他們去哪了?到底是怎麼回事啊?」
小衫又抱起靠枕,將身體蜷縮在沙發里,像是生怕靈葵再抱上來。「就是因為點小事,我丈母娘給我岳父用了只不一樣的碗,就是你家抓生肉、打雞蛋的那個墨綠色粗瓷碗。丈母娘說是因為岳父不講衛生,所以給他用了專門的碗,跟大家區分開。我岳父就不高興了唄,非要和我丈母娘去民政局離婚。到了民政局還跟那調解員說,她虐待老人,讓他用狗盆子吃飯。」
靈葵聽得心驚肉跳,但也被小衫的舉動驚得瞠目結舌。「你真帶他們去民政局了?」
「對啊,我岳父非讓我開車去。」
靈葵聽完氣得周身顫抖,衝著小衫怒吼起來。「白衫,你是不是有病啊?你居然拉著我爸媽去民政局辦離婚?」
小衫被靈葵的憤怒嚇了一跳,委屈的說道:「我岳父非讓我去的,不是我自己想去的啊!」
「那我爸讓你拉他跳河,你也拉著他去嗎?」
「那能一樣麼?我之所以敢拉著他們去離婚,是因為現在離婚有三十天的冷靜期,我知道他們肯定離不了啊!」
「那你也不能拉著他們去!你一個做女婿的,也不能拉著自己的丈母娘和老丈人去離婚!你可以打電話告訴我啊?」
小衫也被說得生出了幾分怒意,「我不是怕影響你工作麼?」
「白衫,我現在是在做多重要的工作,連自己爸媽離婚都顧不上了嗎?都管不了了嗎?話又說回來了,你這個做女婿的,就不能勸兩句嗎?我爸退休了,有心理落差,他愛面子,你就給他換一個別的碗怎麼了?你給他個台階下,幫他換個碗,事情不就解決了麼?」
聽靈葵這麼說,小衫也突然覺得自己當時要是真的起身幫岳父去換個碗,可能後面兩個人就不會吵得這麼凶了。
「也許你說的對,但我又不了解你家人是什麼脾氣性格,每個人是怎麼想的。我又沒遇到過這樣的事情,又不知道怎麼去處理。我作為一個女婿,除了乖乖聽我岳父母的話,沒別的選擇啊!我把他們拉倒民政局,你說是我的不對,我認!但是他們去了之後就沒在那麼強烈的要求離婚了呀!而且不但沒離婚,還拿了個新的結婚證回來,這不是好事兒麼?」
靈葵強壓著心中的怒火,徑直去臥室找了個外套,穿上鞋,拿著手機,便沖了出去。她要回家看看自己的父母眼下究竟怎麼樣了,她根本就無暇再聽小衫的辯解。
只留下一句:「多新鮮啊!你就沒看出來,我爸媽壓根就沒打算離婚麼?」
到家以後看到爸媽跟往常一樣,靈葵這才放下心來。父母看見她回來,更是滿心歡喜。
吃上媽媽做的麵條,靈葵才從父母口中得知今天發生的事情經過。
隨後媽媽拿出兩個嶄新的結婚證,靈葵翻開一看,裡面赫然貼著自己爸媽新拍的結婚照。上面結婚時間,居然比自己出生的時間還晚了兩個月。
靈葵問媽媽這是怎麼回事,靈葵媽說,因為當年她和靈葵爸結婚時,民政局查得不嚴,所以靈葵爸爸領證時說的是虛歲,比現在的法定結婚年齡小了一歲。但是現在她和靈葵爸想辦離婚,就必須得先補一個新證,做了網上登記以後,才能離婚。這不,倆人補了新證。所以結婚時間也只能按照靈葵爸爸法定結婚年齡,往後延了一年。
靈葵媽媽笑著安慰她,經今天這麼一鬧,婚沒離成,還拿回來兩個新的結婚證。自己和靈葵爸不過是吵吵鬧鬧一輩子,讓她不要擔心。
靈葵則大罵小衫缺心眼,辦的叫什麼事兒。
靈葵媽竟然站在小衫一邊,說當初同意兩人結婚就是因為這孩子老實、實在。而且今天不怪他,主要是靈葵爸爸要求的,他一個女婿也不好不聽。隨後她還拿出一套餐具,擺在靈葵面前,說小衫為了避免以後靈葵爸不講衛生,特意跑出去買了一套每個花紋都不一樣的餐具,這樣以後各用各的,省得吵架。
看自己媽媽心愛地摸著這些餐具,心中不由想起一句話,真是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順眼。但凡他給自己爸爸一個台階,倆人也不至於鬧到這個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