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自然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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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幾十歲的人了,自然挺過了幾十個四季。沒有確之鑿鑿,也該有了肌肉記憶。可,因為「一言不合」,我還是會落子無盤,石案坍陷。

  走進一家有偏見的書店,頭昏腦脹的摸索著試讀版。吸引人的往往是那個時刻,他最想求助的答案。比如「靜下心來寫寫字」!讀了幾頁,竟奇蹟般地入定,索性下單歸來。

  把空調開到27℃,臨帖了一小節小楷,手竟抖成篩子,瞬間逗笑自個兒。會是冷的?餓的?忿的?還是鬥爭的?

  三心二意的翻開書,讀到「寫盡人間歡樂,與哀怨絕緣」幾個字,抖的更厲害了。

  大致是因為暫且做不到吧。

  打斷看畫冊的張想,「張想,我給你念一段聊天記錄吧。裡面有一個詞——自然法則教育。你怎麼看待它的意思呢?」

  「在不想管的基礎上加個噱頭唄,其實也是管不了的代名詞。」

  「嗯……那你希望別人也這樣對你麼?」

  「嘿!瞧不起誰吶!」

  啄了啄腦袋,彷徨好久,聖人、敏感、經驗、戰士,什麼都救不了自己,卻因為這幾十秒的對話,被說服了。

  尼采說過:人必須有內心的混亂,才能生出跳舞的星星。

  或許,我值得被贈予滿眼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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