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雨無礙,小人物自有精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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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許你會好奇,白天我們在幹什麼呢?

  我們在天台酒吧看聖母百花,在菜市場裡喝手沖單品,在領主廣場的巷子裡吃早餐,在米開朗基羅廣場看日落,在老橋上吃gelato……

  城市雖然不大,步丈之間都能走到,但路啊~就好像永遠也走不盡,看不完。她會打亂你所有的計劃,可是你不會因此惱火,因為驚喜總在計劃之外。

  白天的故事凌亂瑣碎,湊不成完整的篇章,可每個片段都是獨立完整的線條,勾勒出我們在翡冷翠的一筆一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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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日落是小事

  打卡米開朗基羅廣場的日落,想必列入了許多來佛羅倫斯的旅人的清單。對我這個喜歡追日出日落的人來說,它感動我的成分不是那場落日黃昏,而是台階上眾人面前的求婚,是音樂愛好者帶動的Bella Ciao,是對著金黃的霞光揮筆留念的男孩兒。

  是的,都是跟日落無關的碎片,在這裡每天都會發生。如果你有幸多來幾趟,一定可以看到一樣的人物、一樣的場景、一樣的劇情。有人說,我是因為沒看夠,才覺得稀罕。我並不認同。就像那些日子,我睡醒,下樓,走進一家館子(:有時候甚至是同一家,買個牛角包和卡布奇諾,站在吧檯上津津有味地吃完,離開,循環往復。

  我每天行程也都差不多,看畫、看雕像,走累了,喝一杯,體力補充完繼續趕路。下雨天走,晴天走,白天走,晚上走,樂此不疲。

  是翡冷翠散發的磁場,讓人即便做著重複的動作,都帶著如初的新鮮。我甚至愛上了雨天,如果只是小雨,我會選擇不撐傘,和當地人一樣,不慌不忙,狼狽又瀟灑。

  最讓我心生觸動的畫面,當屬那個對著夕陽作畫的男孩兒,他帶著墨鏡,肆意揮灑手中的濃墨重彩,不顧周圍的喧囂。

  我想這就是所謂的『熱愛』吧~屏蔽周圍的聲音,沉迷在自己的世界裡。眼裡有光,手有魔法,筆下是詩和遠方。

  【2】告解的小男孩兒

  雨天,我買完MSN香水,那日的行程就全部結束了。回程中再次路過一家教堂(:後來諮詢了薇拉,才知道是聖嘉耶當堂。那天來來回回我路過它不下三趟,是緣分吧~

  我收了傘走進去,教堂里正在舉行昏禮。我把傘和採購的物品放在進門處靠邊的地上,站在最後一排觀看神聖的儀式。

  彼時門被推開,進來一家三口。我和小男孩對視,他的目光不甚友善,我的防備心隨之而來。

  三口之家的爸爸跪下禱告,媽媽站在一旁,小男孩眼睛嘀嘀咕咕地轉。我下意識覺得他在打我傘邊物品的主意,在儀式結束後快速走到前面參觀完雕像和聖殿的構造,便快步走到後方查探東西有沒有丟。

  直到那一刻,小男孩看我的眼神,我仍然分不清他是什麼想法。但是看他站在原地,目光隨我而動,我不由得生出一種愧。

  神父走進告解室,我看到小男孩踏著堅定的步伐走了過去,告解室木質的窗被關上。

  我什麼都沒做,當下卻覺得自己罪孽深重。我用最卑劣的揣測對待一個敢於認罪的小孩,他看起來甚至不到5歲。

  我開始反省自己是什麼時候學會認錯的,腦海里閃過的淨是狡辯的場面,認錯、悔過,是復盤時候順帶的內心活動。直面正視自己的過錯,似乎從來不曾有過。

  小男孩兒的舉動讓我想起《馬太福音》十八章第三節的訓誡:變成小孩子的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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