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悟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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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沒怎麼學習,只是靠著十幾年對中文的刻板記憶,借著一些情緒的力量,拼湊出一些無聊的句子。

  真正的愛就不是一個自己的事,而是一方對另一方的事,不是自己收益的事,其實一種付出,一種輕微的自我的滅亡,是在將這個世界的真相和人心的自私看透後,仍然選擇裝作懵懂的樣子,裝傻,去愛。

  所以說裝傻也是愛的一種,他並不傻,只是為了你,他願意變成傻子。

  我從來不覺得很聰明是件很好的事,有時候聰明讓人感到自私,裝傻卻讓人感到愛。

  當然人不能百分之百做到這樣的去愛,能做到的就不是人了,不過能做到百分之五十的人,就也值得你用百分之五十去愛他,而兩者加起來就是百分之百,才形成真正的愛,所以愛就不是一個人的事。

  人不為己,天誅地滅,痴之一字,就是為了你,我可誅滅天地,也可化作齏粉也無悔。

  痴之一字,拆開來看,可以這樣理解,病了而自知,就是說即使知道自己是錯了,也要這樣做,痴是一種精神,雖對自己不利但又無悔的精神,發明這個字的人,確實也是有一段屬於自己的痴之經歷。就在這裡,我不僅對老祖先的智慧感到驚嘆。一個字就包含了如此豐富的情感和韻意。

  記憶力好的人就不會覺得時間過得太快,不會有「我怎麼這個歲數了的」這種感嘆,因為往事歷歷在目,然後自知也該到這個歲數了。

  每個人都是一本書。

  不要看得太透,因為這使你置身事外,原本你還可以成為變數,讓這個世界變得更好的變數。所以我倒覺得書不要讀太多,但一定要認字,每個人都可以寫一本屬於自己的書。

  可能這個世界的一些規則是永遠無法撼動的的,沒有真正的道理,欲望才是人類社會的本質。

  這個點,腦子裡全是字。沒辦法,想太多。

  說話是說話,寫作是寫作,說的是人話,是人情,寫的是道理,是感悟,可惜我不是很會說話,但很會寫。所以讀我的文章和現實中和我相處的人就都會有種「判若兩人」的感覺。對我來說,說話和寫話讓人感覺這是兩種完全不搭邊的行為。哈哈哈

  可能不善言辭的人都是文學大咖。

  可惜,辟邪之物,人皆避之。

  有一種可能,切身體會,當一個人說他已經不會痛了,是因為他已經痛到了極致。

  當我對一切都看得不太重要了些,是不是感受到了一絲歲月的意境。

  有些小眾群體的喜好確實挺不一樣的,所以說一些說法並不能絕對性地覆蓋全部同齡人的喜好,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

  我的身體在工作中千瘡百孔因此我的靈魂在文字中翩翩起舞。

  不知道什麼時候對一些事物都沒有十年前感興趣了些,只對食和性仍然保持著一種僵硬的欲望。所以我可能在外人看來是一個呆板,不聰明的人,可能吧,像我這種極致無聊的人,確實讓人提不起興趣。

  說句真心話,幸好我認字,不然我感覺我會更加無聊。

  他說他已經不會痛了,然後用左手摸了摸右手上的老繭,用靈魂感受了一下整顆心的傷疤。

  反正什麼也帶不走,所以我更加將生活注重在食與性,一些身內之物。

  有些人就是這樣,自己說自己的話時要是有別人讀他的寫的話時感受到的暢快,也不至於被別人當成傻子。

  辟邪之物,護佑蒼生,因而邪過鬼魔,人皆避之。

  個性這個東西本身就不是讓別人開心的東西,所以我理解了,所謂有錢任性,沒錢認命,如果世界上沒有錢這個東西,大家也不至於每天承受著失去自我的痛苦。

  當身體已經鍛鍊到極點,靈魂也將無所畏懼。

  他的情緒也只表現在他想讓之看到的人身上,所以只有少數人才能看到他有情緒的一面。

  活到一個不大不小的年紀,就能感受到自己的身軀和思想的關係,並能完全控制住自己的身軀,就好像射箭,弓是定住的,表面看似沒有一絲威脅,實則充滿著力量,箭是多變且具有力量的,能射中任何一種東西,任何一個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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