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請拿出證據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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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知是失物,幾百塊錢的東西,易輝交出去不心疼。

  但這塊地方屬於娛樂場所,往來人員比較複雜,真把這個戒指一交了之,既是愚蠢,也是對失主的不負責任。

  打算讓失物招領處的工作人員,先廣而告之幾輪,如果見不到人前來認領,再交給所在地的執法機構。

  「請丟失了首飾的女士,前來失物招領處認領……」

  等了大約十來分鐘,有人上了門。

  好巧不巧,正是剛才看不起旺財的中年女人。

  「我的金戒指呢?快拿來!」

  早知道是這種沒有素質的人,易輝昧著良心扔了,也不打算歸還。

  「這位女士,請拿出證據來證明東西是你丟的,否則我馬上轉交給執法機關。」

  好人好事可以做,但要做得爽才行。

  像這樣的女人,易輝沒打算讓她輕輕鬆鬆。

  「你……」

  「你什麼你?有沒有點教養?我家狗子撿到了戒指,連句感謝的話都沒有,擱這兒張嘴就要,誰欠你的呀!」

  如果不是看在老女人手裡還牽著個未成年小孩,易輝的言辭可能會更加不堪入耳。

  李麗萍也聽不慣對方頤指氣使的那股勁。

  「我說這位阿姨,做人一定得懂禮貌。出門在外不是在自己家裡,誰都沒義務慣著誰。」

  夾槍帶棒這麼一頓輸出,女人也不是傻子,非得跟自己的時間過不去,趕緊換了副嘴臉,低眉順眼的感謝、道歉。

  也不是什麼原則性的大事,既然已經出了這口氣,還回去罷了。

  出得門來。

  「兄弟,下次像這樣的人丟了東西,撿到之後別吱聲,非得讓這種人心疼肉疼不可。」

  又買了根烤腸,捏在手裡,讓旺財邊走邊啃。

  「輝,晚上去哪裡玩?」

  遊樂場還沒玩完,李麗萍就開始琢磨晚上的安排,年輕人就是貪圖享樂。

  「一天天就知道玩,自己的工作做好了嗎?明天的事情忙完了嗎?要有緊迫感,時不我待啊!姑娘,真是讓我痛心疾首。」

  趕場子似的娛樂,不輸出點CPU,易輝總覺得對不起大好年華。

  「沒事吧!沒事吧?」

  李麗萍不明所以,反手就想摸一摸自己男友是不是發燒說胡話。

  「你楊冪啊?」

  「誰是楊冪?」

  一聽是個女性名字,頓時就讓李麗萍警惕起來。

  「蜂蜜的一種類型,屬於山區野生蜂蜜,山羊比較喜歡吃,因為含鹽量比較高。」

  說瞎話對於易輝來說,簡簡單單的事兒。

  下午四點多,該玩的玩了,該看的看了,相機里還拍了不少靚女,該收工了。

  見到易輝又打算揚手喊出租,李麗萍忍不住問道:「輝,身上的錢還夠不夠花?這幾天我看你開銷不小,省著點用,不夠我這裡還有點錢。」

  「男人的事,女人少操心。」

  李麗萍越是這樣,易輝越不知道該如何開口,了結兩人之間的關係。

  「吶~這卷膠捲,帶回去洗了,裡面有你的靚照。對了!還有許多其他的美女,記得洗好了交給我來欣賞。」

  不自污一下光輝形象,易輝怕擺脫不了這個女人。

  「行!穿了衣服的給你欣賞又有什麼關係。」

  大氣!

  就是能不能小氣一點,無理取鬧一下,隨便給個藉口也是好的。

  晚上JJ娛樂城。

  大廳滾軸溜冰的場子,樓上最新潮的卡拉OK包廂。

  真不便宜,這個年代屬於最奢侈的娛樂方式,按小時計費,晚間每小時180塊。

  並非是李麗萍要來,就算唱歌,她都選擇比如野馬、賓佳樂這樣的大廳環境,便宜管飽。

  是易輝特意將旺財送回家之後,非要拉著女友過來見識一下。

  當年兜里沒錢,像這樣的奢靡之地,囊中羞澀,從來沒有踏足過,等有錢了,早已物是人非,關門已久。


  就是為了彌補一下過去的遺憾,其實完全沒有後來的量販好玩,更加不如商K有意境。

  看著點歌曲目上的經典,易輝倒不覺得陌生,幾十年以後還是這些歌曲在支撐著華語樂壇的顏面。

  「輝,我們唱<明明白白我的心>吧!」

  「不喜歡!唱這首。」

  易輝指著屏幕上那首《天下有情人》說道。

  這個寓意多好,全天下都有情人。

  正唱得起勁,包廂門外喧鬧了起來。

  拉開門往外一看,好傢夥!兩伙人正在大打出手。

  迅速關門,若無其事又坐了回去。

  在這個年代,娛樂場所真的要少來,動不動就舞槍弄棒的,一點都不安全。

  幸虧場子裡的安保給力,片刻之後就消停了下去。

  但想要安心唱歌,那也是很難的事情。

  唱歌就好好唱歌,哪有唱著唱著往身上爬的道理?

  妖女亂我修行!

  大威天龍!

  ……

  如今夜晚治安太好,讓易輝不得不頂著月光將李麗萍送到家。

  「你看看,都讓月亮曬黑了,非得這個時候才走。」

  當易輝想要找理由抱怨的時候,管它黑夜白天。

  李麗萍現在不知道多滿意這樣的男友,當即抱了上去。

  Kiss Goodbye!

  可惡!被偷襲了,一臉的口水,真是不講衛生。

  告別了李麗萍,本想攔部的士直接回家,忽然看到路邊攬客的中巴車,獨屬於中年男人的懷舊心理,一下子就冒了出來。

  這個年代,公交車停開的時間一般都在晚上九點左右,往後的時間,都是這種俗稱「踩一腳」中巴車的天下。

  等客上車的時候,售票員說得比唱的好聽:馬上就走!上車就開!

  結果往往20多分鐘過去了,分毫未動。

  到了乘客擠滿之後,彈射起步,F1來了都要退避三舍。

  奪路狂奔,有種捨我其誰,立地升仙的氣勢。

  原本已經消失在歷史長河中的記憶,狠狠的殺了一把易輝的心。

  剛鑽進車廂,就聽見有人喊了一聲;「易輝!這裡!」

  經濟不夠發達的時候,城市真的很小,隨時隨地都能遇到熟人。

  「超哥,今兒個怎麼跑城南來瀟灑啦?」

  鷹超這個名字,從讀書同班開始,就讓易輝想破了腦袋,怎麼還有姓鷹的人存在。

  記得當時年紀還小,一度認為這人絕對是記錯了自己的姓,明明應該是英字。

  後來才知道原來是自己孤陋寡聞,小看了天下「鷹」雄。

  這小子也不算愧對他的姓氏,凡是和鷹字諧音的事情,幹得賊溜,比如什麼:陰險狡詐、陰謀、陰陽怪氣等等。

  氣質也很陰沉,但是對於易輝卻又天生好感,如果不是說話做事比較男人,恐怕易輝真要懷疑一下目的性。

  「約人談點事,你大晚上到這邊做什麼呢?」

  「夜黑風高,禍害良家。」

  「嘴裡沒一句實話,談戀愛就談戀愛,禍害個七八良家。」

  「女朋友不是良家,敢要啊?」

  ……

  車廂遇舊知,閒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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