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大人,審案亦有高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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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在的李明遠完全不虛。

  端著茶杯,翹著二郎腿冷笑道:

  「不是屬下非要與王爺打擂台。

  而是王爺非要來壞規矩!」

  看著李明遠如此得意,絲毫不怕的樣子,陸遠也是來了興趣。

  一臉好笑的望著李明遠道:

  「怎麼說?」

  李明遠卻完全沒心情跟陸遠扯犢子,當即便是擺手道:

  「王爺還是年紀太小了。

  這有些事情,可不是王爺這麼幹的。

  弄幾個婊子,就憑几句白話,就能扳倒二品大員,這簡直是笑話!

  王爺以為您是王爺,您是皇子,就能為所欲為?」

  說道這裡,李明遠無比嘲諷的望向陸遠淡淡道:

  「皇子亦有高低!」

  這可實在是太囂張,太嘲諷了。

  一個臣子,對一個王爺如此不屑。

  也在暗諷,陸遠這個王爺,這個皇子狗屁不是。

  當然,也是在明說,他背後的人,比陸遠可厲害多了。

  陸遠一挑眉毛,望向李明遠好奇道:

  「大人就不怕查?

  受賄那麼多,總有蛛絲馬跡。

  天底下沒有不透風的牆,大人就藏的那麼好?」

  對此,李明遠放下茶杯哈哈大笑道:

  「查?

  好啊!

  您是王爺,既然有刁民告我的狀,自然是要查!

  只是王爺可查不了我,按《大烈律》就請三司共同會審!

  查他個水落石出!

  看看到底能不能查出來!」

  看著如此猖狂得意的李明遠,陸遠咧嘴笑了笑。

  這也正是李明遠為何絲毫不懼的原因了。

  身為王爺,陸遠自然有本事請三司調查李明遠。

  可問題是,能查出來嗎?

  查不出來的。

  李明遠是太子的人,三司更是如此。

  自己查自己?

  簡直是天大的笑話。

  甚至來說,就算三司不是太子的人,但只要李明遠是太子的人。

  那就查不了。

  李明遠是一顆炸彈。

  查了李明遠,這炸彈會不會炸傷太子?

  當然,李明遠會為了妻兒老少的命,不會說與太子有關的任何事情。

  可查到其他人呢,李明遠身邊的人又何嘗不是太子的人?

  這怎麼查?

  查不了的,也不好查。

  就以陸遠現在的能力,說實話,真是動不了李明遠。

  當然,本來陸遠也沒有想要動李明遠。

  陸遠也沒想什麼三司會審拿下這個貪官。

  陸遠只是想找李明遠要錢罷了。

  剛才陸遠說的那句話,要打擂台,不光是個梗,也是在給李明遠機會。

  陸遠的意思很明顯,乖乖交出五十萬。

  今天什麼事兒都沒有。

  只不過就是……

  李明遠真的太瞧不起陸遠了,太小看陸遠了。

  或許在李明遠眼中,陸遠真是連個屁都不如。

  倒也能理解,畢竟陸遠之前有多荒唐,路人皆知。

  誠然,這次南下半個月就抓獲兩部著名的倭寇。

  但只此一件事,還不足以在眾人心中改觀。

  陸遠在這些大員眼裡,就是一個無權無勢有那麼點兒小聰明的王爺。

  既如此,這李明遠非要跟陸遠打擂台,那陸遠只能上陣了。

  當然,不是陸遠上。

  陸遠放下茶杯,拍了拍手。

  隨後,門口出現了五個人。


  這五人一出現,李明遠身子猛地一顫,隨後一軟,差點兒掉凳。

  記上,他掉凳了。

  隨後李明遠艱難的扶正自己,咽了口唾沫,身子開始發抖。

  這五人虎背蜂腰螳螂腿,身穿飛魚服,腰間繡春刀。

  北鎮撫司,錦衣衛!

  說起這錦衣衛,以大明朝為例,分為兩個時期最為強勢。

  第一個時期就是太祖,成祖時期,錦衣衛最為強勢。

  而第二個時期,便是嘉靖朝時期,此時錦衣衛權勢達到極盛!

  而如今這大烈皇朝的錦衣衛,便就是極盛時刻!

  那真是百姓百官談虎變色。

  要說這錦衣衛為何如此讓人害怕。

  這自然有人要說,錦衣衛強大到無處不在。

  就似乎已經將錦衣衛神話成天兵天將了。

  就你今天穿什麼顏色的苦茶子,錦衣衛都知道的清清楚楚,然後向皇帝一一稟報。

  首先,這實在是太過於神話了。

  第二便是,其實這種東西說實話,又有什麼好讓人害怕的?

  你管我今天穿什麼顏色的苦茶子呢。

  我穿紅色的,我穿紫色的,我還穿綠色的呢!

  就算我不穿,我每天光著腚,那又怎麼了?

  錦衣衛真正的讓人恐懼的是,錦衣衛有詔獄!

  要知道,這朝廷官員犯錯定罪,是有一套很麻煩的流程。

  不是說,你想定就定,想抓就抓。

  就這麼說吧,就算一個小官,一個知縣犯錯,就算是布政使也沒辦法直接審理定罪。

  都是要移交三司的。

  像電視劇裡面演的那樣,一個大官就比如布政使這樣的地方頂級大員,發現一個知縣貪污。

  當即就大怒,然後直接處罰抄家什麼的,這是根本不可能的。

  別說布政使,就算是陸遠這個王爺都不行。

  知縣再小也是個官,也是朝廷命官!

  是受過天子恩惠的,簡單來說就是全天下的官都是天子門生。

  怎麼可能你想抓就抓?

  想審就審?

  不管多大的錯,也得先移交三司,由三司審理。

  而一般來說,一個案件審理差不多的是一年到三年左右。

  這有本事,有錢,後面有人的。

  一般在這段時間中被運作出去了,也就是被撈出去了。

  這沒本事,沒錢,沒人的,那就等死。

  李明遠不怕陸遠,就是因為他有本事,他有錢,他更有人。

  李明遠剛才就是很囂張的表示。

  你弄我?

  弄唄!

  把我弄進三司又怎麼樣?

  過不了幾日,太子就能把他撈出去。

  受刑?

  不存在的。

  進了三司,照樣有人好吃好喝的待他。

  但現在……可不一樣了。

  錦衣衛最令人害怕的地方,就是這個詔獄!!

  這個可以直接越過三司的流程。

  直接緝拿入獄,然後在獄中審問,動刑,更有先斬後奏的權利!

  還有一點就是,他們只聽命於皇帝,旁人誰的面子也不給。

  像是三司審理,要顧及被審理的人是什麼身份,是誰的人。

  擔心這個人是太子的人,要不要深挖下去?

  擔心這個人是晉王的人,刑用重了,晉王會不會不高興,要不差不多得了?

  而在錦衣衛的詔獄中沒有這一說。

  進了詔獄,只要錦衣衛聽不到想要的,就會一直往死里折磨你,但又不會讓你死。

  可以這麼說,進了錦衣衛的詔獄,想死都是一種奢望!

  陸遠望著那已經開始冒汗的李明遠微笑道:

  「大人,審案亦有高低。

  待會兒看看錦衣衛的大人們能不能審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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