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節 骸骨事件50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艾爾除了提到他女朋友以外,他是否還向你提到過其他人?

  譬如朋友、同事什麼的。莫斯問。

  幾乎很少,無論工作或是他自身的交友圈子,他都很少向我提及,而且我也很少詢問他。

  他很反感我干預他的事情,無論工作還是他自己,反正只要我開口向他打聽,很快就會被他堵回來,甚至還會發脾氣。

  從艾爾同事那裡,我們稍微了解過一些關於艾爾的事情。

  他似乎很喜歡慢跑運動,而且幾乎每天都會做這種運動。

  是的,艾爾喜歡慢跑這項運動已經持續了很多年,記得在他十幾歲的時候似乎就迷戀上了。

  莫斯先生。

  說到這裡,艾利又問:艾爾是不是惹禍了?

  是這樣的,艾利女士……

  莉西!

  正當莉西想說些什麼,莫斯卻瞪了她一眼。

  我們只是找艾利女士隨便聊聊而已。

  ······

  看來她知道艾爾的事情遠比我們想像更少,雖然她是艾爾的姐姐沒錯,但他們之間的關係似乎並沒有我們想像的那麼親融。

  從她口中描述,我大概能猜到艾爾這個人的性格,雖然喜歡慢跑運動,明眼看起來不算內向,但這只是表面現象而已,與其說悲感倒不如形容成自閉更加合適。

  他的交友圈子非常狹隘,依我看除了艾利以外,和他有所交集的人無非只有洛克和莉娜兩人而已。至於他口中曾提到的女朋友,目前任然還是一個未解之謎。

  莉西,我出去一下,你在這裡等我。

  說完,莫斯走出了便利店。

  他掏出一支香菸並點燃了它,隨即又拿出手機撥通了丹尼爾的電話。

  據莫斯猜測,此時的丹尼爾和尤納斯應該很快就會趕到這裡。除了調查洛克和莉娜以外,想必艾利這條線索他們也絕對不可能放過,畢竟,對警察而言,尋找線索最快最直接的辦法,只有依靠拼湊去一步步完善它。

  你好,我是丹尼爾。

  電話另一頭,丹尼爾這麼說。

  蛋糕店的詳細情況,想必你們現在也了如指掌,怎麼樣?你認為他們的說法值得讓人相信嗎?

  說法?你是指艾爾殺死安德魯森那件事,還是洛克承認自己就是殺死安德魯森的兇手?

  嗯,兩者我都想聽聽你的意見,你是警察,肯定擁有自己的專業分析辦法,如果讓你去分析他們,我覺得得出的結果也許會更加令人信服。

  洛克的話充滿矛盾,對於他自認殺人說法,目前我找不到理由去相信他。

  另外,關於那個女孩,她所說的話倒是讓我感到有些疑惑。

  疑惑?

  對,難道你沒有注意到嗎?丹尼爾反問。

  很抱歉丹尼爾,我實在想不出你到底想問什麼,能請你說明白一些嗎?莫斯問。

  那把蛋糕刀。

  丹尼爾解釋說:「艾爾殺死安德魯森的那把蛋糕刀目前已經被我們帶走,但令我們感到疑惑不解的是,蛋糕刀上面卻什麼也沒有錄下,就連血跡反應也沒有。」

  這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嗎?

  莫斯說:「居然當初他們選擇將蛋糕刀帶回蛋糕店進行掩藏,那麼就應該想到證據被毀滅的後果,而且,距離安德魯森被殺已經過了好幾天,上面的血跡被清除就很容易解釋了。」

  不,這並不正常莫斯。

  丹尼爾反駁說:「雖然蛋糕刀表面不會留下鮮血,但被鮮血侵染過的刀身,所留下的不可視血跡,短時間內是不可能被完全清除的。」

  血跡?鮮血?

  這兩者難道還存在區別?

  當然有區別。

  丹尼爾解釋說:「鮮血這種東西附著能力其實並不強,雖然可以利用清水去消除它們,但血跡卻沒那麼容易在短時間內被抹去。」

  血液中含有血分子,這是血液內部含有的特殊物質。

  所謂血分子,通俗點解釋無非是指細胞膜。

  這種膜沒有顏色,更不會被肉眼看到。想要發現它,除了需要具備專業儀器以外,另外還需要利用藍光光源去照射它,因為只有這樣才能看清楚血液被清洗以後所留下的血跡。


  我們在那把蛋糕刀表面並沒有發現這些物質,儘管嘗試多次利用藍光照射,但依舊沒有任何發現。

  難道那把蛋糕刀並非是殺死安德魯森的兇器?莫斯猜測。

  對,它應該不是,因為上面根本就沒有附著過血液,所以它不可能是殺死安德魯森的兇器。

  就算那把蛋糕刀不是殺死安德魯森的兇器,但卻不能以此否認艾爾殺人的事實。

  莫斯解釋說:「身為艾爾的同事,洛克和莉娜都表示艾爾就是殺死安德魯森的兇手,對於這一點你們又有什麼看法呢?」

  他們的口供,目前我還沒辦法去證實。雖然擁有兩人口述證明殺死安德魯森的人就是艾爾無疑,但莫斯你別忘了,那只是單純的人證而已,並沒有直接的物證作為支撐。

  目前艾爾已經死亡,並不具備辯解能力。依照我的看法去推測,同時我也有理由去否認洛克和莉娜陳述的事實,甚至還可以認為他們全部都在撒謊。

  另外還一點你並不知情。

  丹尼爾補充說:「法醫官那邊對安德魯森屍體全方位解剖檢驗結果已經出具了最終報告,而在報告內里,卻另外提到了一樣東西。」

  什麼東西?莫斯問。

  是一隻耳環。一隻銀質耳環。

  在安德魯森的喉嚨里,法醫官找到了它。

  耳環?

  什麼樣子的耳環?難道是女人佩戴的耳環?

  不,暫時我們還沒有辦法確認那隻耳環到底屬於男人或是女人,因為那是一隻中性耳環,簡單一點去理解,也可以解釋為男女通用型耳環。

  這就非常奇怪了!

  莫斯思考片刻,接著說:「為什麼耳環會卡在安德魯森的喉嚨里?還有,耳環又是誰留下的?難道它也是安德魯森自己的所有物?」

  不,耳環不可能屬於安德魯森。丹尼爾解釋說:「法醫官已經仔細對安德魯森的耳垂做過檢驗,結果卻發現無論他的左耳還是右耳,似乎都找不到佩戴過耳環的痕跡,甚至連耳洞也沒有留下。」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