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節 骸骨事件34
自殺案件?
對,警員點頭說:「因為在這座房子裡,我們並沒有找到被蓄意入侵過的痕跡。」
而且,從死者身上的刀傷和法醫官的初步檢驗結果來看,我們一致覺得這樣推論和現場物理環境十分相符。
刀在哪裡?那一柄割傷他大腿和手腕的刀具在什麼地方?丹尼爾問。
沒有找到刀具。警員解釋說。
但我們在床下找到了鋁製鋒利片。
已經做了核對,確認就是樓下擺放在桌上那瓶還未被完全食用的鯡魚罐頭蓋子。
接過警員手中的證物袋,丹尼爾仔細對裡面的鯡魚罐頭蓋子進行觀察一番。
蓋子的邊緣還殘留著一部分血液,雖然不多,但血液侵染的深度卻延伸到了中央位置。
這種罐頭蓋子邊緣部分非常厲害,它的鋒利程度絕不低於一般刀具的切割。
剛才那傢伙怎麼沒有對我說這些呢?
你指歐洛爾法醫官嗎?
對,是他。
不,這並不是歐洛爾法醫官發現的,而是他的助手。警員解釋說。
也許,短時間還未來得及告訴歐洛爾法醫官,所以就連他也不知道呢。
好了,將它收拾好,之後一併帶回警局。
好的,丹尼爾警官。警員回答。
警員下樓以後,丹尼爾呆在二樓逗留了一會兒,緊接著也下了樓,來到了客廳。
眼下,明面上的勘查工作幾乎都不需要丹尼爾親自出馬,當他站在客廳停留了一會兒以後,隨即他便走出了大門,來到門外拿出了香菸。
點燃一根香菸,燃燒不到三分之一,此時,尤納斯走到了他面前。
你去過那個女孩的家?丹尼爾問。
是的。
不光如此,同時我也拜訪過其他鄰居。
鄰居?你是指艾爾的鄰居?
是的。尤納斯回答。
但調查結果卻讓我感到十分意外。
尤納斯補充說。
為什麼會意外?
難道你發現了什麼?
他們完全不熟悉。
不,尤納斯說:「嚴格來說,除了那個名叫溫西的女孩以外,周圍的人誰也不認識他,甚至連面都沒有見過。」
之前為此事我特地詢問過他,他表示搬來這裡的時間大約也快一年了。而在這一年左右時間裡,周圍的人幾乎很少會看見他,別說名字,甚至有些人還提到了艾爾到底是女人還是男人這種奇怪的疑問,你說離不離譜?
也就是說,外圍調查什麼線索也沒找到?
是的。什麼線索也沒有。
沒人見過他,同時也沒人知道他的名字,包括那個名叫溫西的小女孩和她奶奶,雖然小女孩和她奶奶見過艾爾,但都表示不知道他的名字。
女孩的奶奶?居然他接觸過死者,能不能想辦法讓他回憶起一些什麼呢?
不能,絕對不能。尤納斯果斷說:「小女孩的奶奶患有間歇性老年痴呆症,雖然記憶忽好忽壞,但據我近距離溝通試探了解,我認為不會在她身上能獲得些什麼,她的口供不值得相信。」
房內勘查結果如何?得出死亡的原因了嗎?
嗯,已經初步得出結果,確認為自殺身亡。
自殺?
對,自殺,而且我們在房內同時也找到了致使他死亡的最直接兇器。鯡魚罐頭蓋子。
鯡魚罐頭蓋子?
是的,罐頭蓋子材質屬於鋁製材料,不但堅硬,而且邊緣還非常鋒利。艾爾手腕上的傷口和大腿上的傷口,兩個地方都是被罐頭蓋子割傷的,從而導致大量出血,引至最終死亡。
另外,關於建築物理環境方面。
同僚們也得出了結果。
怎麼說?
房屋的門和窗戶都十分完好,除了客廳正門的門鎖被我們有意破壞以外,剩下的都完好無損,與此同時不管房門或是窗戶,最後勘查結果都表明沒有被侵入過的痕跡。
按照你的說法,難不成這裡成了密室?
密室算不上,但基本可以肯定,當艾爾死亡的時候,他的身邊應該不會出現第二個人。
尤納斯。
丹尼爾將嘴裡的菸蒂吐出,憂心忡忡說:「這個名叫艾爾的年輕人,你覺得他會不會有女朋友?」
有,當然有。尤納斯立刻回答。
漫山深林發現屍體當天,我與他一併回到過他的這裡,而且和他詳細談話中,他當時明確提到了他的女朋友。
叫什麼名字?
住在什麼地方?丹尼爾立馬反問。
不知道。當時他並沒有告訴我過我這些,只是提到過他女朋友而已。
另外還有一件事。
他同時還表明,他的女朋友很少會來這裡,至於到底是為什麼,他始終沒有告訴我。
難怪那間房看起來那麼不合時宜,原來並不是他的房間,而是他女朋友的。
什麼房間?
什麼不合時宜?
丹尼爾你到底在說什麼,我聽不懂。
在房屋的第二層,也就是發現艾爾屍體房間隔壁的另一個房間,當我打開房門的時候,我發現房間裡面的裝潢太特別了,四周牆壁都貼滿了粉紅色壁紙。
粉紅色壁紙?
確實挺特別。尤納斯分析說:「身為男人,即便性格再怎麼軟弱,也不至於會欣賞那種少女系的粉紅色壁紙,除非他神經有問題。」
現在看來,他的神經應該沒問題,而有問題的則是他的女朋友,我們需要找到她。
怎麼找?
只是從他口中聽說過而以,不但不知道名字,甚至連是否真實我們都完全不確定呢。
尤納斯分析說。
從薇兒蛋糕店開始介入,艾爾是蛋糕店的售賣員,我想應該可以從那裡找到些什麼。
·····
·····
回到莫斯這一方面。
這家酒店你獨自經營?我是指法人代表。
是的,只有我一個人。杜恩回答。
總共有多少人,酒店職工。
一共有三人,包括大堂經理和兩名酒店服務員。當然,客房保潔和整理事項已經委託了第三方公司介入,嚴格來說他們並不屬於我的員工。
這麼大一座商業酒店,員工只有三名,這會不會太拮据呢?莫斯反問。
不,我覺得這樣很好。
杜恩解釋說:「雖然酒店總樓層有十層,每一層設有很多客房,但其實工作量並不大,畢竟像端茶遞水、清潔打掃之類的體力活,我已經委託給了第三方公司介入,因此根本不需要我的職工去做那些事情。而正因為如此,酒店的整個營業也隨之被簡化了不少,她們每日的工作無非只需要接待一下入住客人,或是為客人解決一些需求問題罷了。」
對,警員點頭說:「因為在這座房子裡,我們並沒有找到被蓄意入侵過的痕跡。」
而且,從死者身上的刀傷和法醫官的初步檢驗結果來看,我們一致覺得這樣推論和現場物理環境十分相符。
刀在哪裡?那一柄割傷他大腿和手腕的刀具在什麼地方?丹尼爾問。
沒有找到刀具。警員解釋說。
但我們在床下找到了鋁製鋒利片。
已經做了核對,確認就是樓下擺放在桌上那瓶還未被完全食用的鯡魚罐頭蓋子。
接過警員手中的證物袋,丹尼爾仔細對裡面的鯡魚罐頭蓋子進行觀察一番。
蓋子的邊緣還殘留著一部分血液,雖然不多,但血液侵染的深度卻延伸到了中央位置。
這種罐頭蓋子邊緣部分非常厲害,它的鋒利程度絕不低於一般刀具的切割。
剛才那傢伙怎麼沒有對我說這些呢?
你指歐洛爾法醫官嗎?
對,是他。
不,這並不是歐洛爾法醫官發現的,而是他的助手。警員解釋說。
也許,短時間還未來得及告訴歐洛爾法醫官,所以就連他也不知道呢。
好了,將它收拾好,之後一併帶回警局。
好的,丹尼爾警官。警員回答。
警員下樓以後,丹尼爾呆在二樓逗留了一會兒,緊接著也下了樓,來到了客廳。
眼下,明面上的勘查工作幾乎都不需要丹尼爾親自出馬,當他站在客廳停留了一會兒以後,隨即他便走出了大門,來到門外拿出了香菸。
點燃一根香菸,燃燒不到三分之一,此時,尤納斯走到了他面前。
你去過那個女孩的家?丹尼爾問。
是的。
不光如此,同時我也拜訪過其他鄰居。
鄰居?你是指艾爾的鄰居?
是的。尤納斯回答。
但調查結果卻讓我感到十分意外。
尤納斯補充說。
為什麼會意外?
難道你發現了什麼?
他們完全不熟悉。
不,尤納斯說:「嚴格來說,除了那個名叫溫西的女孩以外,周圍的人誰也不認識他,甚至連面都沒有見過。」
之前為此事我特地詢問過他,他表示搬來這裡的時間大約也快一年了。而在這一年左右時間裡,周圍的人幾乎很少會看見他,別說名字,甚至有些人還提到了艾爾到底是女人還是男人這種奇怪的疑問,你說離不離譜?
也就是說,外圍調查什麼線索也沒找到?
是的。什麼線索也沒有。
沒人見過他,同時也沒人知道他的名字,包括那個名叫溫西的小女孩和她奶奶,雖然小女孩和她奶奶見過艾爾,但都表示不知道他的名字。
女孩的奶奶?居然他接觸過死者,能不能想辦法讓他回憶起一些什麼呢?
不能,絕對不能。尤納斯果斷說:「小女孩的奶奶患有間歇性老年痴呆症,雖然記憶忽好忽壞,但據我近距離溝通試探了解,我認為不會在她身上能獲得些什麼,她的口供不值得相信。」
房內勘查結果如何?得出死亡的原因了嗎?
嗯,已經初步得出結果,確認為自殺身亡。
自殺?
對,自殺,而且我們在房內同時也找到了致使他死亡的最直接兇器。鯡魚罐頭蓋子。
鯡魚罐頭蓋子?
是的,罐頭蓋子材質屬於鋁製材料,不但堅硬,而且邊緣還非常鋒利。艾爾手腕上的傷口和大腿上的傷口,兩個地方都是被罐頭蓋子割傷的,從而導致大量出血,引至最終死亡。
另外,關於建築物理環境方面。
同僚們也得出了結果。
怎麼說?
房屋的門和窗戶都十分完好,除了客廳正門的門鎖被我們有意破壞以外,剩下的都完好無損,與此同時不管房門或是窗戶,最後勘查結果都表明沒有被侵入過的痕跡。
按照你的說法,難不成這裡成了密室?
密室算不上,但基本可以肯定,當艾爾死亡的時候,他的身邊應該不會出現第二個人。
尤納斯。
丹尼爾將嘴裡的菸蒂吐出,憂心忡忡說:「這個名叫艾爾的年輕人,你覺得他會不會有女朋友?」
有,當然有。尤納斯立刻回答。
漫山深林發現屍體當天,我與他一併回到過他的這裡,而且和他詳細談話中,他當時明確提到了他的女朋友。
叫什麼名字?
住在什麼地方?丹尼爾立馬反問。
不知道。當時他並沒有告訴我過我這些,只是提到過他女朋友而已。
另外還有一件事。
他同時還表明,他的女朋友很少會來這裡,至於到底是為什麼,他始終沒有告訴我。
難怪那間房看起來那麼不合時宜,原來並不是他的房間,而是他女朋友的。
什麼房間?
什麼不合時宜?
丹尼爾你到底在說什麼,我聽不懂。
在房屋的第二層,也就是發現艾爾屍體房間隔壁的另一個房間,當我打開房門的時候,我發現房間裡面的裝潢太特別了,四周牆壁都貼滿了粉紅色壁紙。
粉紅色壁紙?
確實挺特別。尤納斯分析說:「身為男人,即便性格再怎麼軟弱,也不至於會欣賞那種少女系的粉紅色壁紙,除非他神經有問題。」
現在看來,他的神經應該沒問題,而有問題的則是他的女朋友,我們需要找到她。
怎麼找?
只是從他口中聽說過而以,不但不知道名字,甚至連是否真實我們都完全不確定呢。
尤納斯分析說。
從薇兒蛋糕店開始介入,艾爾是蛋糕店的售賣員,我想應該可以從那裡找到些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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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莫斯這一方面。
這家酒店你獨自經營?我是指法人代表。
是的,只有我一個人。杜恩回答。
總共有多少人,酒店職工。
一共有三人,包括大堂經理和兩名酒店服務員。當然,客房保潔和整理事項已經委託了第三方公司介入,嚴格來說他們並不屬於我的員工。
這麼大一座商業酒店,員工只有三名,這會不會太拮据呢?莫斯反問。
不,我覺得這樣很好。
杜恩解釋說:「雖然酒店總樓層有十層,每一層設有很多客房,但其實工作量並不大,畢竟像端茶遞水、清潔打掃之類的體力活,我已經委託給了第三方公司介入,因此根本不需要我的職工去做那些事情。而正因為如此,酒店的整個營業也隨之被簡化了不少,她們每日的工作無非只需要接待一下入住客人,或是為客人解決一些需求問題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