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
香山市是著名的僑鄉,因香山而得名。香山原名叫五桂山,由於山上花香濃郁,所以又被人叫做香山,偉人逸仙就是香山人。
高鐵疾馳而行,窗外的景像走馬燈一樣掠過。
在得知鄭翠桐出事之後,孟夏立即在手機上購買動車車票,由於事發突然,她只搶到七點半的票。
許思文的口供還有待驗證,很可能他只是為逃避罪名才編造「不記得她」的謊言。
無論如何,當年的連環盜竊案總歸是破了。
覆核供詞的工作交給了楚傑,孟夏將心思放回現在的鄭翠桐被劫一案。
案件發生在傍晚六點前後,鄭翠桐和往常一樣準備前往建設銀行存錢。往常她都是在白天去存錢,不過因為今天上午和老同學聚會,一不小心拖到傍晚。正當她走在金湖公園裡的人行道上,灌木叢邊竄出兩人。
犯人是一高一矮兩名男性,大概三十歲左右,他們將她拉進金湖公園的深處,不僅對她實施搶劫,個子較矮的男性還對其實施侵犯,就在另外一人也準備侵犯她時,鄭翠桐抓住空隙趁機跑了出來。
經過現場搜證,警方在公園一處草地上找到受害者破損的衣物,且在現場衣物和鄭翠桐身上分別檢測出一名男子的指紋和精液。
這就是孟夏從安喜那得知的全部。
電話鈴聲響起,手機屏幕上沒有來電顯示,只能看到一串電話號碼,雖然已經忘卻許久,但這串號碼孟夏仍然記得,這是前夫梁志和的電話號碼。
孟夏果斷掛斷電話,可沒一會,手機鈴聲再次響起,接連掛斷三次後,最終她還是接通了電話。
「有什麼事?」
「媽媽進醫院了。」電話那頭傳來梁志和的聲音。
孟夏心中一緊,向梁志和追問:「我媽沒事吧?」
結婚時,她同梁志和有個巧妙的默契,「媽媽」是對孟夏母親的稱呼,「媽」則是稱呼梁志和母親。
「沒什麼大問題,只是急性腸胃炎,需要吊針。」
聽到母親沒什麼大礙後,她才松下一口氣,早上出門前母親還好好的,怎麼突然間就急性腸胃炎了?而且,為什麼母親不聯繫她而是去聯繫梁志和?
「謝謝。」
「不用,既然你在外地,那晚點輸完液後我就送她回去吧。」
梁志和原本是想讓孟夏去接送母親,但聽她說在高鐵上後又改了主意。
再次和梁志和道謝後,孟夏掛斷了電話,她心想,看來得儘快把這邊的事情解決才行。
不知覺間,高鐵停靠在香山市的菊城站,孟夏這一行的目的地。到站時已經是20:13,
剛出高鐵站孟夏就看到那個熟悉的身影。
「阿夏!」
女人揮舞著她那修長的手,或許是有健身的緣故,女人的身材比例非常好,加上面容姣好,不少男人向她投向目光,但當他們看到女人身後的警車後又紛紛收回視線,腳步不由自主地加快離去。
孟夏快步走到於安喜的面前:「進展怎麼樣?」
「還在調查,走吧,先去局裡看看。」
於安喜和孟夏就讀於同一個警校,是一個宿舍的宿友。和孟夏自主選擇報考警校不同,於安喜報考警校更多是命運使然,她的父親、母親,爺爺、奶奶都是警察,可以說她是出生在一個警察世家。在畢業之後,於安喜因為父親的工作調動,她跟著家人一同來到香山市,並在當地通過面試成功當上了一名刑警。
雖然不在同一個城市,但孟夏和於安喜依舊保持著聯繫,時常在手機里相互分享自己的近況。
或許是醉心工作,於安喜至今仍未結婚,她曾和孟夏說過「談戀愛結婚還不如多抓幾個犯人來得刺激」。
「啥?你被停職了?這個張隊怎麼這樣?明明是他叫你去查案的,要停也是停他的職!」在得知孟夏被停職後,於安喜一臉的憤恨。
「算了,把案子查清楚就好。」孟夏倒是不在意自己被停職的事情,只不過暫時沒法行使警察的執法權讓她覺得有些不便。
車上,於安喜再次和孟夏說明情況。
這已經是這個月第三起公園搶劫案,前兩起劫案發生在不同的公園,受害人均為女性,與前兩次不同的是,這次的犯人還實施了性侵。
由於案件性質惡劣,這起案件引起上頭高度重視,讓局裡的人務必要儘快破案。
接待室里。
那個渾身淤青,嘴角帶血,穿著不合時宜的長袖的女人就是鄭翠桐。孟夏總算是見到鄭翠桐。根據路人的口供,當時的鄭翠桐十分狼狽,身上沒有完整的衣服,幾乎就是赤裸的,現在她穿的衣服是警務人員尋來給她的。
於安喜倒了一杯溫水遞給鄭翠桐。
鄭翠桐雙手捧著水杯,顫抖的手令水杯中的水盪起陣陣漣漪。她沒有喝水,只是靜靜地捧著,呆呆地看著前方。
根據法醫的檢測,鄭翠桐身上淤青大大小小共有十多處,臉上也遭到犯人的毆打,浮紅的巴掌印看起來是那麼的觸目驚心。
「抱歉這個時候還要詢問您,您還記得犯人的長相嗎?」
開口詢問的是於安喜,因為孟夏沒有執法權,所以只能在後面旁聽。
鄭翠桐咬著嘴唇,大概過有一會兒才開口說話:「那個高個子留著平頭,比我高一個半頭,他的臉上有一條很長的疤,另外那人嘴角有一顆痣,頭髮有點長,身高和我差不多,兩隻手上都有紋身,其他的我記不清楚了。」
「他們穿的什麼衣服還有印象嗎?」
「應該是黑色,對,就是穿了一身黑。」
「丟失的金額有多少?」
「差不多五萬,要是我當時沒有圖方便……」
鄭翠桐還沒說完就將頭埋了下去,輕聲抽噎。
去銀行的路有很多條,不過走公園這條會更近一些,如果她沒有貪圖方便走捷徑,而是走大路,那她就不會遇到這樣的事情。
見鄭翠桐這副模樣,於安喜也不好繼續詢問。
「您好好休息,待會會有畫像師過來跟您做嫌疑人畫像,要是想起什麼可以隨時和我們說,您的丈夫已經在來的路上。」
說完於安喜和孟夏就退了出去,留下鄭翠桐一人在接待室。發生這樣的事情,她們需要給受害者更多的獨處空間,這樣有助於受害者更好地恢復和療愈心裡的創傷。
案發所在的公園其實設有監控探頭,但由於這兩天公園在進行線路檢修,所以整一片的監控探頭都沒能正常運作,這讓調查有些受阻。安喜吐槽之餘給孟夏倒了杯水。
「季路還在酒店?」孟夏問。
季路的身高外形與鄭翠桐描述的二人都不太相符。鄭翠桐大概身高是一米六,個子較矮的犯人身高和她差不多,正常人頭的高度一般是18-25厘米,高個子犯人的身高在一米八七到一米九五區間,而秋雨與季路的合照里,季路只是高過她半個頭,根據秋雨身高推算,季路的身高應該是一米七五左右。
「他下午倒是去了趟便利店,然後在外面逛了大概一個小時就又回到酒店,直到我接到出警任務前他都沒出來過,怎麼?你認為是他幹的?」
孟夏點頭:「不排除雇凶傷人的可能,過去找他問問。」
「先去吃飯,吃完飯再找他問話,那邊還有人在看著,不著急。」於安喜提議。
孟夏沒有拒絕,來得匆忙她連晚飯都還沒吃,既然有人在盯梢,那晚點再去也不打緊。
高鐵疾馳而行,窗外的景像走馬燈一樣掠過。
在得知鄭翠桐出事之後,孟夏立即在手機上購買動車車票,由於事發突然,她只搶到七點半的票。
許思文的口供還有待驗證,很可能他只是為逃避罪名才編造「不記得她」的謊言。
無論如何,當年的連環盜竊案總歸是破了。
覆核供詞的工作交給了楚傑,孟夏將心思放回現在的鄭翠桐被劫一案。
案件發生在傍晚六點前後,鄭翠桐和往常一樣準備前往建設銀行存錢。往常她都是在白天去存錢,不過因為今天上午和老同學聚會,一不小心拖到傍晚。正當她走在金湖公園裡的人行道上,灌木叢邊竄出兩人。
犯人是一高一矮兩名男性,大概三十歲左右,他們將她拉進金湖公園的深處,不僅對她實施搶劫,個子較矮的男性還對其實施侵犯,就在另外一人也準備侵犯她時,鄭翠桐抓住空隙趁機跑了出來。
經過現場搜證,警方在公園一處草地上找到受害者破損的衣物,且在現場衣物和鄭翠桐身上分別檢測出一名男子的指紋和精液。
這就是孟夏從安喜那得知的全部。
電話鈴聲響起,手機屏幕上沒有來電顯示,只能看到一串電話號碼,雖然已經忘卻許久,但這串號碼孟夏仍然記得,這是前夫梁志和的電話號碼。
孟夏果斷掛斷電話,可沒一會,手機鈴聲再次響起,接連掛斷三次後,最終她還是接通了電話。
「有什麼事?」
「媽媽進醫院了。」電話那頭傳來梁志和的聲音。
孟夏心中一緊,向梁志和追問:「我媽沒事吧?」
結婚時,她同梁志和有個巧妙的默契,「媽媽」是對孟夏母親的稱呼,「媽」則是稱呼梁志和母親。
「沒什麼大問題,只是急性腸胃炎,需要吊針。」
聽到母親沒什麼大礙後,她才松下一口氣,早上出門前母親還好好的,怎麼突然間就急性腸胃炎了?而且,為什麼母親不聯繫她而是去聯繫梁志和?
「謝謝。」
「不用,既然你在外地,那晚點輸完液後我就送她回去吧。」
梁志和原本是想讓孟夏去接送母親,但聽她說在高鐵上後又改了主意。
再次和梁志和道謝後,孟夏掛斷了電話,她心想,看來得儘快把這邊的事情解決才行。
不知覺間,高鐵停靠在香山市的菊城站,孟夏這一行的目的地。到站時已經是20:13,
剛出高鐵站孟夏就看到那個熟悉的身影。
「阿夏!」
女人揮舞著她那修長的手,或許是有健身的緣故,女人的身材比例非常好,加上面容姣好,不少男人向她投向目光,但當他們看到女人身後的警車後又紛紛收回視線,腳步不由自主地加快離去。
孟夏快步走到於安喜的面前:「進展怎麼樣?」
「還在調查,走吧,先去局裡看看。」
於安喜和孟夏就讀於同一個警校,是一個宿舍的宿友。和孟夏自主選擇報考警校不同,於安喜報考警校更多是命運使然,她的父親、母親,爺爺、奶奶都是警察,可以說她是出生在一個警察世家。在畢業之後,於安喜因為父親的工作調動,她跟著家人一同來到香山市,並在當地通過面試成功當上了一名刑警。
雖然不在同一個城市,但孟夏和於安喜依舊保持著聯繫,時常在手機里相互分享自己的近況。
或許是醉心工作,於安喜至今仍未結婚,她曾和孟夏說過「談戀愛結婚還不如多抓幾個犯人來得刺激」。
「啥?你被停職了?這個張隊怎麼這樣?明明是他叫你去查案的,要停也是停他的職!」在得知孟夏被停職後,於安喜一臉的憤恨。
「算了,把案子查清楚就好。」孟夏倒是不在意自己被停職的事情,只不過暫時沒法行使警察的執法權讓她覺得有些不便。
車上,於安喜再次和孟夏說明情況。
這已經是這個月第三起公園搶劫案,前兩起劫案發生在不同的公園,受害人均為女性,與前兩次不同的是,這次的犯人還實施了性侵。
由於案件性質惡劣,這起案件引起上頭高度重視,讓局裡的人務必要儘快破案。
接待室里。
那個渾身淤青,嘴角帶血,穿著不合時宜的長袖的女人就是鄭翠桐。孟夏總算是見到鄭翠桐。根據路人的口供,當時的鄭翠桐十分狼狽,身上沒有完整的衣服,幾乎就是赤裸的,現在她穿的衣服是警務人員尋來給她的。
於安喜倒了一杯溫水遞給鄭翠桐。
鄭翠桐雙手捧著水杯,顫抖的手令水杯中的水盪起陣陣漣漪。她沒有喝水,只是靜靜地捧著,呆呆地看著前方。
根據法醫的檢測,鄭翠桐身上淤青大大小小共有十多處,臉上也遭到犯人的毆打,浮紅的巴掌印看起來是那麼的觸目驚心。
「抱歉這個時候還要詢問您,您還記得犯人的長相嗎?」
開口詢問的是於安喜,因為孟夏沒有執法權,所以只能在後面旁聽。
鄭翠桐咬著嘴唇,大概過有一會兒才開口說話:「那個高個子留著平頭,比我高一個半頭,他的臉上有一條很長的疤,另外那人嘴角有一顆痣,頭髮有點長,身高和我差不多,兩隻手上都有紋身,其他的我記不清楚了。」
「他們穿的什麼衣服還有印象嗎?」
「應該是黑色,對,就是穿了一身黑。」
「丟失的金額有多少?」
「差不多五萬,要是我當時沒有圖方便……」
鄭翠桐還沒說完就將頭埋了下去,輕聲抽噎。
去銀行的路有很多條,不過走公園這條會更近一些,如果她沒有貪圖方便走捷徑,而是走大路,那她就不會遇到這樣的事情。
見鄭翠桐這副模樣,於安喜也不好繼續詢問。
「您好好休息,待會會有畫像師過來跟您做嫌疑人畫像,要是想起什麼可以隨時和我們說,您的丈夫已經在來的路上。」
說完於安喜和孟夏就退了出去,留下鄭翠桐一人在接待室。發生這樣的事情,她們需要給受害者更多的獨處空間,這樣有助於受害者更好地恢復和療愈心裡的創傷。
案發所在的公園其實設有監控探頭,但由於這兩天公園在進行線路檢修,所以整一片的監控探頭都沒能正常運作,這讓調查有些受阻。安喜吐槽之餘給孟夏倒了杯水。
「季路還在酒店?」孟夏問。
季路的身高外形與鄭翠桐描述的二人都不太相符。鄭翠桐大概身高是一米六,個子較矮的犯人身高和她差不多,正常人頭的高度一般是18-25厘米,高個子犯人的身高在一米八七到一米九五區間,而秋雨與季路的合照里,季路只是高過她半個頭,根據秋雨身高推算,季路的身高應該是一米七五左右。
「他下午倒是去了趟便利店,然後在外面逛了大概一個小時就又回到酒店,直到我接到出警任務前他都沒出來過,怎麼?你認為是他幹的?」
孟夏點頭:「不排除雇凶傷人的可能,過去找他問問。」
「先去吃飯,吃完飯再找他問話,那邊還有人在看著,不著急。」於安喜提議。
孟夏沒有拒絕,來得匆忙她連晚飯都還沒吃,既然有人在盯梢,那晚點再去也不打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