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驚恐【求收藏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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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啊!」

  嘴裡發出驚恐的尖叫聲,南茜就床上醒了過來。

  看著周圍房間裡熟悉的一切,她臉上恐懼表情緩解了一點。

  然而,伸手摸了一下自己的臉頰。

  低頭,看著手指上的那抹刺目的鮮血以及臉頰之上隱隱傳來的刺痛,卻讓南茜心中原本淡下的恐懼再度浮現出來。

  「你沒事吧,南茜?」

  推開房間的門,母親看著房間內起身的南茜,臉上流露出關心的神情。

  「我做了一個噩夢,媽媽。」

  聽到母親的詢問,南茜連忙伸手將臉上細小傷口上的鮮血擦掉,強自鎮定的回道。

  「噩夢?」

  聽到南茜的回答,門口的母親走到床邊坐下,看著臉上依舊殘留著些許驚魂未定之色的女孩,伸手摸了摸她的臉頰道。

  「你說的噩夢,是不是這個樣子的?」

  伴隨著溫柔的語調,母親突然伸手拉下自己的臉皮,露出一張滿是燒傷疤痕的醜陋面孔,同時放在南茜臉上的手掌也變成了鋒利的鐵爪。

  「啊~」

  看著眼前突然變了模樣的母親,南茜一直努力壓抑的恐懼終於在這一刻徹底的爆發出來,她張開自己的嘴巴發出刺耳的尖叫聲。

  與此同時,在她面前的弗萊迪,欣賞著女孩的尖叫聲。

  同樣咧開了自己滿是疤痕的嘴巴,發出了難聽的狂笑聲。

  「南茜,南茜……」

  榆樹街,家中。

  看著床上不斷發出尖叫聲的女孩,母親伸手搖晃這她的手臂做出呼喊。

  「歡樂的時光總是短暫的。」

  噩夢中,察覺到了南茜隱約有要醒來的跡象。

  弗萊迪鬆開了自己放在女孩臉上的鐵爪,稍稍退後幾步欣賞著南茜在床上的尖叫模樣。

  「不過沒關係,因為我早已在邀請名單上為你準備好了特別的位置,南茜。」

  「你這樣美味的靈魂,我怎麼捨得一次就吃掉呢,期待我們下一次在夢中約會的場景,當然,那毫無疑問將是一場噩夢。」

  摘下自己頭頂的棕色禮帽,露出光禿禿沒有任何頭髮的疤痕腦袋,弗萊迪對著南茜做出了『紳士』的告別。

  下一秒鐘,突然伸出自己手上的鐵爪就是對著自己脖子一抹。

  鋒利的鐵爪划過弗萊迪的脖子,就好似黃油刀一般順滑的將它的腦袋給切了下來。

  大量的鮮血從弗萊迪的脖子上噴灑而出,染紅了房頂。

  「哈哈哈哈……」

  而弗萊迪被切下的腦袋則在半空中不斷的旋轉,嘴中發出刺耳的笑聲。

  ……

  「南茜,南茜……」

  「啊!」

  家中,再度尖叫著睜開自己的眼睛。

  南茜看著周圍熟悉的環境,內心卻沒有任何安心的想法。

  她看著床邊一臉擔憂的母親,腦海中下意識的就浮現了噩夢中的場景,整個人好似發瘋一般的從床上爬下,蜷縮在角落中瑟瑟發抖。

  「它找到我了,弗萊迪,找到我了……」

  ……

  「我們在天上的父: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願你的國降臨。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救我們脫離兇惡。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你的,直到永遠……阿們。」

  榆樹街,老舊教堂。

  昏暗的燈光打在教堂的十字架上拉扯一道出長長的陰影。

  十字架下,神父手持《聖經》做著虔誠的禱告。

  呲——

  呲——呲——

  就在這時,從教堂內響起刺耳的聲響,打斷了神父的禱告。

  停止了禱告的動作,神父低頭看了一眼手中的《聖經》,伸手在胸前上下左右畫了一個十字架的手勢,這才緩緩的起身踏著沉重的腳步來到了教堂某個不為人知的角落,在那裡有一扇始終緊閉的鐵門,被牢牢的鎖在那裡。

  目光落在鏽跡斑斑的鐵鎖之上,神父渾濁的眼中閃過一絲猶豫的神色。


  耳邊,不斷響起的猶如指甲划過黑板的刺耳聲音,讓神父眼中的猶豫轉為堅定。

  咔嚓!

  伸手從口袋裡掏出一把鑰匙,插入鐵鎖當中。

  伴隨著艱難的轉動,生鏽的鐵鎖被打開。

  吱嘎——

  摘下鏽跡斑斑的鐵鎖,神父低頭畫著十字輕聲禱告了一句,這才推開眼前的鐵門。

  推開鐵門,首先湧入神父鼻腔的就是一股揮之不去的腐敗氣味。

  在鐵門背後所出現的,是一個破敗的小院,因為長時間沒有打理的關係,院子中早已長滿了各式各樣的野草,將小院中原本的道路遮掩的不見蹤跡,一根黑色枯木倒在院中中央,樹幹表面早已腐朽成黑土的模樣,坑坑窪窪的洞眼當中,依稀能夠看到有蟲子蠕動的模樣。

  越過小院破敗不堪的雜亂環境,神父的目光落在了院子最角落。

  一口早已乾涸的枯井之上。

  ……

  「看起來,警長沒有撒謊。」

  第二天,小鎮警局內。

  探員周看著手中關於二十年前拿起案件所留下的資料,沉著一張臉說道。

  「這個弗萊迪的確是一個喪心病狂的傢伙。」

  雖然因為時間變動的關係,檔案的內容已經變得不太完整,但是通過一些調查的結果以及當時受害父母的證詞,探員周還是在自己的腦海中勾勒出了一個披著人皮的惡魔身影。

  拿起檔案資料中,唯一一張印有弗萊迪面孔的照片。

  阿曼達看著照片中,穿一件紅綠橫條毛衣,笑容燦爛的男子。

  臉上不由流露出厭惡的神情。

  「這樣喪心病狂的殺人狂,法院居然會做出無罪的判決。」

  「自從辛普森大案之後,我對於那些高高在上的法官,就再也不報任何的希望了。」

  辛普森殺妻案,可以堪稱是美利堅司法最具爭議的醜聞案件之一。

  哪怕,在打贏官司之後,辛普森從有錢的大明星成為了窮光蛋。

  但是,為辛普森辯護的律師,卻因此而名聲大噪。

  從辛普森殺妻案之後,人人都想要成為下一個辛普森案的辯護律師。

  而美利堅司法制度特有的『寧可漏網一千,不可冤枉一人』的司法特徵,也成為了這些有錢人最有利的辯護武器。

  同時,也致使了,聯邦警察在執法的時候,往往第一選擇就是開槍擊斃罪犯,而不是等到開庭的時候,和那群窮凶極惡的律師進行著所謂的法律戰。

  你或許有請律師的權利,但是,起碼得活到那個時候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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