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結婚陪葬,喪心病狂
「我……咧個……去!」
一股記憶湧來,王發眼珠子快要被嚇出來直勾勾地盯著眼前棺材中躺著的少女屍體。
少女身著一襲明艷的紅色廣袖長裙,本應是青春洋溢的年紀,此刻卻了無生氣,死寂的樣子讓人毛骨悚然。
他,王發,政法大學剛畢業,考公猝死穿越到漢武帝時期元朔二年,竟然被配冥婚了!
「嗷嗚!」王發快速的熟悉結合記憶,看著這個紅裙女屍就是一聲哀嚎。
貌似是天崩開局!
眼前棺材裡躺著的女屍,是平陽侯曹襄的長女曹瑩,年僅十二歲!
一日前!
曹瑩意外落水溺亡,平陽侯竟要為這尚未出嫁的女兒配冥婚,更為離譜的是,非要找個卿爵嫡長子來完成這樁冥婚,以此彰顯平陽侯府的尊貴與高傲。
而他,就是那個被配冥婚的卿爵嫡長子。
要知道,漢承秦制,實行二十等軍功軍爵制,將爵位分為侯、卿、大夫、士四類共二十級。
據他了解,漢武帝為了籌集軍費,設十一等武功爵,這種爵位是個爛大街的玩意。
但二十等爵位不同,侯有二十等列侯爵和十九等關內侯爵。
李廣難封,可見之貴!
入粟拜爵制是可以獲得二十等爵位,但入粟拜爵的難度絲毫不亞於斬獲軍功。
諸如一個第十等卿級的左庶長爵,需要向邊關自發運糧累計至四千八百石。
四千八百石,以五權制來說,一龠容千二百黍,重十二銖,兩銖為兩,十六兩為斤,三十斤為鈞,四鈞為一石,一個十等卿爵相當於五十七萬六千斤的粟米。
而這,是要自己運送到邊境。
哪怕是在後世,一個家庭攢夠五十七萬斤粟米,也絕非易事。
可以說,卿爵獲得不容易,同樣決定著高低貴賤,特權,吃穿用度,甚至升遷俸祿,路上碰到誰先讓路,喝酒誰排在前邊,見面誰先拜。
讓卿爵之子陪葬,一般沒人能幹得出來,且即便是平陽侯是二十等爵位中最高的列侯,擁有兩萬三千戶封邑,一個縣的封地,又是漢武帝的女婿,也不可能強行讓一個卿爵家嫡長子陪葬。
除非有人不要臉的自願。
這不,還真有人不要臉。
前身父親,廣平郡都尉,十等左庶長以軍功獲封的卿爵王溫舒,不要臉的把十六歲的親兒子親自送到平陽侯府!
請嫡長子送死!
這王溫舒,盜墓賊出身,賄賂縣尉娶了縣尉的女兒,靠著岳父升官進入廷尉,攀上了如日中天的張湯,就拋棄了家鄉的前身母子,在外面養了小妾,還生了私生子。
在這王溫舒任廣平都尉期間,平定賊寇有功,號稱廣平郡路不拾遺,被封了爵位。
結果呢,這王溫舒寵妾滅妻,為了把私生子扶正,就把前身送到平陽侯府配冥婚。
這堪稱是一舉三得的壯舉,太不要臉的划算!
犧牲前身一人,攀上平陽侯府做親家不說,還能把前身娘親以無後為由給休了,更能如願以償扶正小妾和私生子。
迅速融合前身記憶,現在,也不是計較這事的時候。
他現在,就在河東郡平陽侯封地平陽縣平陽侯府的曹瑩棺材旁。
「沉香棺材,玉石的送子觀音?」
「白銅打造的梳妝檯,陪葬品全是青銅器皿,高貴是高貴,可這配冥婚要合葬啊!」
「這女屍旁邊的位置,是給我留的!」
王發深吸一口涼氣,目光落在雙人床大棺材底女屍旁邊他躺下剛好合適的空位!
這就是他的位置!
說實話!
這曹瑩五官精緻,櫻桃小嘴,皮膚似羊脂玉,體態修長,身姿婀娜,稍微長成便是美顏絕倫的傾國傾城美人。
再加上又是列侯長女!
活著當上門女婿那是值了!
可死了跟著一起陪葬,那是瘋了!
「駙馬,該行拜堂之禮了!」
房間中驟然響起侍女畢恭畢敬的聲音。
王發猛地回頭,就看到身後兩個穿著三重領衣裳年歲不大長相精緻的陪葬侍女和一個魁梧的著甲侍衛。
因為要穿冥婚服,前身掙扎不穿就被打暈換上婚服,估計是侍衛下手太重前身被打死了,他就穿越過來了。
太瘋狂了!
也太喪心病狂了!
和一具女屍拜堂成親?
「你們是陪葬的侍女和陪葬的侍衛?」王發試探的問道,前身記憶也不清楚。
前身知道要陪葬之後,掙扎的鬧情緒,然後就被打死了。
陪葬?
怎麼可能!
逃出去隨便找個地方隱姓埋名,大不了深山老林一鑽,也比陪葬強。
「駙馬請!」兩個侍女一左一右攙扶在了王發的左右,根本不回答他的詢問。
王發見侍女指望不上,便將目光投向了那個侍衛,急切地說道:「這位大哥,你難道就甘心給一個女屍陪葬嗎?咱們一起逃吧!」
這侍衛身強力壯,說不定能帶著他衝破困境,逃出生天。
「在下平陽侯國中郎將曹弓,見過駙馬。」侍衛淡然一笑,對著王發抱拳行禮,可語氣卻是冷冰冰勸說道:「駙馬最好不要再鬧了,更不要輕慢於翁主,十六歲不小了,理應明事理。」
「君侯已經舉薦你父親為河內太守,你弟弟來我平陽侯國官學學習並為我侯國近侍,十五歲便可為平陽縣縣令歷練,十八歲之前必舉薦你弟弟入郎中。」
「你放心,君侯定會恩澤你王氏全族!」
「那她們兩個呢?」王發心裡咯噔一下。
侯國中郎將,意識到這曹弓,是專門來看管他的,在平陽侯國擁有極高的地位。
拜錯山門了!
「府中奴婢之女而已,駙馬不妨問問這二人願不願意為翁主陪葬?」曹弓冷峻一笑,眼中閃過一絲不屑。
還不等王發開口詢問,兩個侍女便立刻齊聲回道:「奴婢願意!」
「我不願意!」王發脫口而出,憤怒道:「殉葬制度已被廢除,更何況冥婚。」
曹弓卻移步旁邊,指著房門很是自信:「你情我願,我平陽侯國可沒有強迫,是你父親自願上門提的冥婚。」
「你願不願意,無關緊要。」
王發心中一狠,刺溜一下,猛地推開攙扶他的侍女,朝著門外竄了出去。
可當他站在門口,看到眼前的景象時,瞬間傻眼了。
只見院子裡燈火通明,近五十個身著鎧甲的侍衛,正整齊地在院中站崗巡邏。
「拜見駙馬!」還不等王發反應過來,院中的侍衛們齊刷刷地面向他,齊聲參拜。
換做其他時候這場面那都是腎上腺素飆升,可現在,王發只剩下通體的冰涼。
「其實,要是將你無傷打死,在半個時辰內,你的身體還是軟的,到時候讓侍女攙扶著你與翁主拜堂,也不是不可以。」一隻強勁有力的大手,突然落在了王發的肩膀上,曹弓緩緩貼近,陰惻惻地笑道:「你說呢,王駙馬?」
「我……聽話!」王發打了一個冷顫,天殺的古代。
這種情況下,若是強行逃跑,不用想,肯定是逃不出去,只能暫且忍耐,再尋找機會尋求生機。
畢竟,前身就是被這個武夫打死後他穿越過來,可不想再丟了性命。
「駙馬總算是想通了。」曹弓跨門而出,拍了拍手,冰冷的吩咐道:「向君候稟報,婚禮可以開始了!」
話音剛落,只見從旁邊的一個房間裡,緩緩走出來一個少女。
少女蓋著紅蓋頭,一襲長裙拖地,由兩個侍女攙扶著,身形與棺材裡躺著的曹瑩竟極為相似。
她懷裡抱著一個牌位,正是曹瑩的牌位。
「這也是陪葬的人?」王發驚恐地問道,身體忍不住打了個哆嗦。
「這等規格的陪葬,也只有王侯公主能相提並論。」曹弓似乎秒懂王發在問什麼的笑道:「此等殊榮,是很多人夢寐以求都求不來的!」
「喪心病狂!」王發頭皮發麻,不知道該先邁左腳還是右腳,如喪考妣般悽慘問道:「曹中郎,你能不能告訴我,我還能活多久,什麼時候死?」
「死之前,能不能讓我吃頓好的,就算是死,也讓我做個撐死的鬼。」
不能貿然行動,先打聽清楚具體情況再說。
「今夜子時封棺!」曹弓沒有隱瞞,而是示意兩個侍女繼續左右攙扶著王發,讓他和抱著曹瑩牌位的少女並排站在一起。
接著,拿過來一條紅綢,一頭綁在了牌位上,一頭遞給王發,冷漠地說道:「拿著吧!」
「放心,你要的這些拜堂之後都會有的,不僅如此,還讓你與翁主替身行夫妻之事,讓你不枉來這世間一遭!」
「這麼快!」王發心中大驚,他知道現在是亥時二刻,也就是晚上九點半,而子時就要封棺,如此算來,他就只剩下兩個半小時的自救時間了!
「冷靜,一定要冷靜!」王發冷靜下來,沒有掙扎反抗,而是緩緩接過牽紅去拜堂。
他清楚,若是就這樣直接逃跑,這個武夫真的會打死他,然後扶著他的屍體去拜堂。
一股記憶湧來,王發眼珠子快要被嚇出來直勾勾地盯著眼前棺材中躺著的少女屍體。
少女身著一襲明艷的紅色廣袖長裙,本應是青春洋溢的年紀,此刻卻了無生氣,死寂的樣子讓人毛骨悚然。
他,王發,政法大學剛畢業,考公猝死穿越到漢武帝時期元朔二年,竟然被配冥婚了!
「嗷嗚!」王發快速的熟悉結合記憶,看著這個紅裙女屍就是一聲哀嚎。
貌似是天崩開局!
眼前棺材裡躺著的女屍,是平陽侯曹襄的長女曹瑩,年僅十二歲!
一日前!
曹瑩意外落水溺亡,平陽侯竟要為這尚未出嫁的女兒配冥婚,更為離譜的是,非要找個卿爵嫡長子來完成這樁冥婚,以此彰顯平陽侯府的尊貴與高傲。
而他,就是那個被配冥婚的卿爵嫡長子。
要知道,漢承秦制,實行二十等軍功軍爵制,將爵位分為侯、卿、大夫、士四類共二十級。
據他了解,漢武帝為了籌集軍費,設十一等武功爵,這種爵位是個爛大街的玩意。
但二十等爵位不同,侯有二十等列侯爵和十九等關內侯爵。
李廣難封,可見之貴!
入粟拜爵制是可以獲得二十等爵位,但入粟拜爵的難度絲毫不亞於斬獲軍功。
諸如一個第十等卿級的左庶長爵,需要向邊關自發運糧累計至四千八百石。
四千八百石,以五權制來說,一龠容千二百黍,重十二銖,兩銖為兩,十六兩為斤,三十斤為鈞,四鈞為一石,一個十等卿爵相當於五十七萬六千斤的粟米。
而這,是要自己運送到邊境。
哪怕是在後世,一個家庭攢夠五十七萬斤粟米,也絕非易事。
可以說,卿爵獲得不容易,同樣決定著高低貴賤,特權,吃穿用度,甚至升遷俸祿,路上碰到誰先讓路,喝酒誰排在前邊,見面誰先拜。
讓卿爵之子陪葬,一般沒人能幹得出來,且即便是平陽侯是二十等爵位中最高的列侯,擁有兩萬三千戶封邑,一個縣的封地,又是漢武帝的女婿,也不可能強行讓一個卿爵家嫡長子陪葬。
除非有人不要臉的自願。
這不,還真有人不要臉。
前身父親,廣平郡都尉,十等左庶長以軍功獲封的卿爵王溫舒,不要臉的把十六歲的親兒子親自送到平陽侯府!
請嫡長子送死!
這王溫舒,盜墓賊出身,賄賂縣尉娶了縣尉的女兒,靠著岳父升官進入廷尉,攀上了如日中天的張湯,就拋棄了家鄉的前身母子,在外面養了小妾,還生了私生子。
在這王溫舒任廣平都尉期間,平定賊寇有功,號稱廣平郡路不拾遺,被封了爵位。
結果呢,這王溫舒寵妾滅妻,為了把私生子扶正,就把前身送到平陽侯府配冥婚。
這堪稱是一舉三得的壯舉,太不要臉的划算!
犧牲前身一人,攀上平陽侯府做親家不說,還能把前身娘親以無後為由給休了,更能如願以償扶正小妾和私生子。
迅速融合前身記憶,現在,也不是計較這事的時候。
他現在,就在河東郡平陽侯封地平陽縣平陽侯府的曹瑩棺材旁。
「沉香棺材,玉石的送子觀音?」
「白銅打造的梳妝檯,陪葬品全是青銅器皿,高貴是高貴,可這配冥婚要合葬啊!」
「這女屍旁邊的位置,是給我留的!」
王發深吸一口涼氣,目光落在雙人床大棺材底女屍旁邊他躺下剛好合適的空位!
這就是他的位置!
說實話!
這曹瑩五官精緻,櫻桃小嘴,皮膚似羊脂玉,體態修長,身姿婀娜,稍微長成便是美顏絕倫的傾國傾城美人。
再加上又是列侯長女!
活著當上門女婿那是值了!
可死了跟著一起陪葬,那是瘋了!
「駙馬,該行拜堂之禮了!」
房間中驟然響起侍女畢恭畢敬的聲音。
王發猛地回頭,就看到身後兩個穿著三重領衣裳年歲不大長相精緻的陪葬侍女和一個魁梧的著甲侍衛。
因為要穿冥婚服,前身掙扎不穿就被打暈換上婚服,估計是侍衛下手太重前身被打死了,他就穿越過來了。
太瘋狂了!
也太喪心病狂了!
和一具女屍拜堂成親?
「你們是陪葬的侍女和陪葬的侍衛?」王發試探的問道,前身記憶也不清楚。
前身知道要陪葬之後,掙扎的鬧情緒,然後就被打死了。
陪葬?
怎麼可能!
逃出去隨便找個地方隱姓埋名,大不了深山老林一鑽,也比陪葬強。
「駙馬請!」兩個侍女一左一右攙扶在了王發的左右,根本不回答他的詢問。
王發見侍女指望不上,便將目光投向了那個侍衛,急切地說道:「這位大哥,你難道就甘心給一個女屍陪葬嗎?咱們一起逃吧!」
這侍衛身強力壯,說不定能帶著他衝破困境,逃出生天。
「在下平陽侯國中郎將曹弓,見過駙馬。」侍衛淡然一笑,對著王發抱拳行禮,可語氣卻是冷冰冰勸說道:「駙馬最好不要再鬧了,更不要輕慢於翁主,十六歲不小了,理應明事理。」
「君侯已經舉薦你父親為河內太守,你弟弟來我平陽侯國官學學習並為我侯國近侍,十五歲便可為平陽縣縣令歷練,十八歲之前必舉薦你弟弟入郎中。」
「你放心,君侯定會恩澤你王氏全族!」
「那她們兩個呢?」王發心裡咯噔一下。
侯國中郎將,意識到這曹弓,是專門來看管他的,在平陽侯國擁有極高的地位。
拜錯山門了!
「府中奴婢之女而已,駙馬不妨問問這二人願不願意為翁主陪葬?」曹弓冷峻一笑,眼中閃過一絲不屑。
還不等王發開口詢問,兩個侍女便立刻齊聲回道:「奴婢願意!」
「我不願意!」王發脫口而出,憤怒道:「殉葬制度已被廢除,更何況冥婚。」
曹弓卻移步旁邊,指著房門很是自信:「你情我願,我平陽侯國可沒有強迫,是你父親自願上門提的冥婚。」
「你願不願意,無關緊要。」
王發心中一狠,刺溜一下,猛地推開攙扶他的侍女,朝著門外竄了出去。
可當他站在門口,看到眼前的景象時,瞬間傻眼了。
只見院子裡燈火通明,近五十個身著鎧甲的侍衛,正整齊地在院中站崗巡邏。
「拜見駙馬!」還不等王發反應過來,院中的侍衛們齊刷刷地面向他,齊聲參拜。
換做其他時候這場面那都是腎上腺素飆升,可現在,王發只剩下通體的冰涼。
「其實,要是將你無傷打死,在半個時辰內,你的身體還是軟的,到時候讓侍女攙扶著你與翁主拜堂,也不是不可以。」一隻強勁有力的大手,突然落在了王發的肩膀上,曹弓緩緩貼近,陰惻惻地笑道:「你說呢,王駙馬?」
「我……聽話!」王發打了一個冷顫,天殺的古代。
這種情況下,若是強行逃跑,不用想,肯定是逃不出去,只能暫且忍耐,再尋找機會尋求生機。
畢竟,前身就是被這個武夫打死後他穿越過來,可不想再丟了性命。
「駙馬總算是想通了。」曹弓跨門而出,拍了拍手,冰冷的吩咐道:「向君候稟報,婚禮可以開始了!」
話音剛落,只見從旁邊的一個房間裡,緩緩走出來一個少女。
少女蓋著紅蓋頭,一襲長裙拖地,由兩個侍女攙扶著,身形與棺材裡躺著的曹瑩竟極為相似。
她懷裡抱著一個牌位,正是曹瑩的牌位。
「這也是陪葬的人?」王發驚恐地問道,身體忍不住打了個哆嗦。
「這等規格的陪葬,也只有王侯公主能相提並論。」曹弓似乎秒懂王發在問什麼的笑道:「此等殊榮,是很多人夢寐以求都求不來的!」
「喪心病狂!」王發頭皮發麻,不知道該先邁左腳還是右腳,如喪考妣般悽慘問道:「曹中郎,你能不能告訴我,我還能活多久,什麼時候死?」
「死之前,能不能讓我吃頓好的,就算是死,也讓我做個撐死的鬼。」
不能貿然行動,先打聽清楚具體情況再說。
「今夜子時封棺!」曹弓沒有隱瞞,而是示意兩個侍女繼續左右攙扶著王發,讓他和抱著曹瑩牌位的少女並排站在一起。
接著,拿過來一條紅綢,一頭綁在了牌位上,一頭遞給王發,冷漠地說道:「拿著吧!」
「放心,你要的這些拜堂之後都會有的,不僅如此,還讓你與翁主替身行夫妻之事,讓你不枉來這世間一遭!」
「這麼快!」王發心中大驚,他知道現在是亥時二刻,也就是晚上九點半,而子時就要封棺,如此算來,他就只剩下兩個半小時的自救時間了!
「冷靜,一定要冷靜!」王發冷靜下來,沒有掙扎反抗,而是緩緩接過牽紅去拜堂。
他清楚,若是就這樣直接逃跑,這個武夫真的會打死他,然後扶著他的屍體去拜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