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緣分,關於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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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個反應很慢的人,我總是後知後覺,後知後覺地發現,後知後覺地懂得,後知後覺地開始想。

  我高中一直喜歡的女孩,我一直不知道那叫喜歡,我一直以為我只是覺得她漂亮,所以有不一樣的感覺,直到高三暑假,我夢到醒來突然覺得可能再也見不到她了,我難過得有點喘不過氣,我才突然明白,原來我這麼喜歡她呀。感覺和什麼遺憾沒關係,更多是不懂,不明白。後來我就想,為什麼就是會看一眼就決定了她和別人不一樣,就喜歡上了,我一直沒有看到認可的答案,後來我得到了一種解釋,「眼緣」,這個詞很貼切,很完美,一直以來我都覺得「見色起意」這個說法對也不對,差強人意而且被它誤導,一直到知道「眼緣」這個說法,才感覺一切都合理了,說通了。

  我一直覺得所有的相遇都是緣分。各種隨機的概率造就了我們的生活,我們出生的家庭,身邊的朋友,我們經歷的大大小小的事…

  然而合眼緣是喜歡的基礎,門檻,然後就是認識相處後才能看到的東西,三觀之類的,最後是審美,我覺得審美這個東西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獨特處才好,總會有一些地方一些邊角會有分歧,我不覺得是壞事,我永遠喜歡衝突,碰撞,我覺得不同的角度,不同的答案,不同的想法,才讓這個世界更多彩,所以我覺得審美是比較靠後的一項,不必苛求完全的一致,只要能欣賞到一些,或者理解尊重就好了。

  我總覺得要有特別特別的緣分才能讓兩個人走到一起,畢竟每個環節都需要很多的機緣巧合,當然也要我們自己爭取,不要錯過上天給的機會。你碰到一個真正喜歡的人本來就很難了,還要對方也真正喜歡你,我想這真的是特別特別的緣分才能遇到,甚至可能一輩子都碰不到,但是來人間一趟,我想要最純粹最理想的愛情,我相信我會遇到,老天一直待我不薄,我一直運氣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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