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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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游過一次西湖。夜裡。人潮擁擠。廣場上有人在直播唱歌,三三兩兩結伴而行的路人駐足觀看,把露天簡易搭建的舞台圍了起來。他從旁邊超市買了兩瓶水出來,帶我來湊熱鬧。夏天的晚風很涼爽。舒適。走累了坐在花壇的邊沿沒人注意我們。明明是熟悉的旋律,卻怎麼也記不起歌名。那段時間待業在家無所事事。陪他去剪過一次頭髮,逛過一次夜店,看過一次電影。還吃過一頓大餐。對,也去應過一次聘。就是in77樓上那家著名的同志酒吧,開業多年輾轉搬遷了幾次,據說老闆人很好,收留,幫助過許多離家出走的圈內人。就像白先勇小說里寫的那樣。那天我在外面等他,沒親眼見識過。這全都是去年的事了。他每天回家必須要拖兩遍地,洗乾淨脫下來的衣服褲子,然後在浴室搓半天澡。經常收拾到三更半夜。生活有輕微的潔癖。第一次見面的時候覺得他身上的味道很好聞。他喜歡我這麼說。我們談了一個月的短暫戀愛就分開。我不知道為什麼始終沒辦法愛上他,他也感覺得到並坦然接受這個事實。他那陣子剛去上班,日夜顛倒。我們中間有很長一段時間斷了聯繫,最後一次問候,他已經辭職去了溫州。他跟我說起過,爸媽在溫州做生意。他是武漢人,小我幾歲,不想待在家聽訓才一個人跑出來。我勸過幾次都沒聽,結果沒想到還是回去了。期間不清楚他又經歷了些什麼事。我從沒跟任何人提起過這段感情。我給他取過一個綽號,叫「方百萬」。

  腦海忽然閃過這個名字。像掛在天上遙遠光年外的星星沒有朕兆地閃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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