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人生不過幾十年,何必委屈求全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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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小一點的時候,對於讓人的誤解,是一定要力據的,哪怕爭得面紅耳赤,哪怕是從文到武。對於自己覺得不公的,對與自己有意見呢,一定要讓旁人聽見自己的聲音。

  現在想想呀,還真是年輕有力氣,哪裡就有那麼多的精力呢?

  其實,有時候很羨慕那時候的自己,你真勇敢呀,想說什麼開口就是了,不怕被攻擊。

  也許長大了,遺失的不僅是單純,還有「無知,對恐懼的無知。說什麼總要看看周圍的人,總要思量應不應該,總要考慮是否觸犯了上級。總要給別人留足面子。總要小心翼翼地生活。

  顧及太多,擔憂太多,懂得太多,瞬間覺得這個世界越發骯髒。

  你要去迎合一些人,要去說好話,要去學會奉承,拍馬屁。

  可是,真的很累很累。

  我始終學不會這些。身上太多刺,學不會見什麼人說什麼話,為了一些虛名去爭,為了所謂獎項,去巴結一些人。

  我並不是什麼聖人,也沒有裝清高的嫌疑,我只是不想也變成自己討厭的那種人。

  我不是不會做人,只是不會做世俗的人。

  我知道,太過直率的性格會招來仇恨,但是,我只是按照自己的方式生活,而且並不曾要求別人按自己的方式生活。

  如果你我不在一個頻道上,那便,各自生活,各自快樂。何必要求一個去適應另一個。

  我不喜歡麻煩別人,亦不喜歡被別人麻煩。甚至有時候,某些事情,不是很熟的人做起來要比熟悉的人做起來成功的機率更大。

  對於一些爭執,我已經失去了爭執的興趣,你覺得對與否,那都是你的觀點,我沒權利改變,但我自己的看法,我也有權利堅持,旁人說不了什麼。

  跟室友一起逛街,一開始,她總要改變我的想法,也總能改變,幾次下來,我煩惱不已,後來便減少一塊的機會。但有時候避免不了,對於她類似「這樣的東西是什麼啊?質量這樣,不好看也不舒服的話,我每次都想抽她個大嘴巴(此處省略n多粗話),但是我都會保持沉默,隨便你說什麼,就當沒聽見。

  後來,看到一篇類似文章,講的情況就有關於逛街買衣服的,主人公被身邊的人影響,甚至失去主見的故事。

  看完後,深有感觸,是啊,你的看法那是你自己的,誰也偷不走,而且,你憑什麼就這樣被影響了?

  我不是個愛拖拉的人,不喜歡慢性子,不愛等人,不愛被等。

  在他人看來我很可惡,但我不過是不想被打亂腳步罷了,我有我的步調,不需要誰跟著,如果你要跟著麻煩請加快步伐,因為我不會停下來,你也沒資格要求別人為你停下來。

  我們都有自己的事情要做,沒必要誰非要依附著誰。朋友是能帶給你動力的人,而非總給你壞影響的人。

  近朱者赤,你若是墨,我也有選擇遠離的權利。沒人會一直陪著你,也沒那個義務。沒人能奪去你的觀點,因為沒那個權利。

  你也沒必要為一個不值得的人委屈求全,失去自我。

  一件事讓你不開心了那就不要做了,一個人總給你消極情緒那就不要來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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