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發
那一天的下午,在房間中突然聽到門鈴聲,郵遞員送來信封。信封上貼著兩張50美分的郵票。這實在是一件新鮮事,因為我在美國並沒有什麼朋友,那麼這封漂洋過海的信是誰寄來的呢?打開之後,是一張明信片,上面是美國中部大平原,一條公路從明信片的中間延伸到遠方,兩邊是一望無際的沙漠草原,再遠一點矗立著高聳巨大的岩石山,落日的餘暉灑在金黃的大地上。難得一見的景觀。翻到背面發現有字,「請速來科羅拉多州,我會到機場等你,趕在15日之前。張宇。」竟然是張宇寄來的,這個名字對我來說可太熟悉,又太陌生了,他為何在一年半杳無音訊之後又突然邀請我遠渡重洋去找他?事實上,我有太多想要問他的,他這一年半時間都去了哪裡?為什麼沒有給我打過電話?眼下我已經讀完研究生順利回國,正在實習當中,那麼我到底要不要去找他呢?現在,是2004年11月7日,如果按他說的,我要在12月15日之前抵達美國。我內心中必然是想去的,畢竟也是多年的朋友,可是如果我毅然決定前往,那實習的工作就要耽誤,可是如果不去,那也指不定何時才又能見面了。想到這是一個萬分難得的機會,我根本沒多想,訂購了12月10號飛往美國的航班,萬幸的是搶到了票,趕上了年前的最後一班。之後我向公司提出申請,出於家中事務要外出半個月,馬馬虎虎搞定了實習的事情,雖然我也知道依我求職的這家公司的套路。估計等我回來,我現在的位置已經有人代替了。
無所謂吧,我想。
那天晚上我給張宇發了一條消息,告訴他我將要出發的時間,不過當然他沒有回覆我,我也就默認他看到了。之後的一點時間我準備了一些出行要用的東西,一個行李箱,一些衣物和便捷的生活用品,又去銀行換了一些現金。事實上我同時還在一家報社兼職,也不是什麼很要緊的工作,主要是撰寫一些文章或是瑣碎的見聞,打包整理刊登在報紙上。我之前也寫過幾篇不算出彩的報導,掙了幾個零頭。那麼索性這次就去看看有沒有什麼值得記錄下來的。於是我又準備了一個筆記本,準備記錄下這段旅程。
這是一個我多年後都會感到我做過的最正確的一個決定。依照這些筆記,我寫成了這本書,正是你們現在正在解讀的,關於一個人和世界的故事。
長話短說,上了飛機之後,我看看窗外日光照耀雲層,倒也沒什麼看點,一段十幾個小時,跨越半個地球的旅程,沿途都是單調的景象,未免有點無聊,不過既然馬上能見到張宇,那倒是還可以期待一下。我掏出紙筆,在筆記本上寫下「10號路程中」,剩下的地方準備之後見到張宇後再詳細記錄。先生們,說到這裡,我知道張宇改變了很多,雖然沒有直接的聯繫過,但是我能感覺得出來:
他更像是一個隱士了。
像那些旅居在大小鄉鎮,住在瓦爾登湖,甚至是西伯利亞的人,這樣的生活是一種很好的觀察世界的方式,當然在外人看來也總有不少的解讀,逃避?抗爭?我知道每個這樣的游者都有自己的理由,我也不好過問,不過眼下擺在眼前的就是一個我最重要的朋友,現在也加入了這樣的隱士生活中。他不跟外人聯繫(當然我不知道他是否跟他的家人聯繫過),也很少聽到有關他的事情,這種以自我為中心的態度使他感覺上來說有點傲物,但實際上,也鮮有人會去在意這樣的一個年輕人。
當然,人總是不斷改變,就連我自己都有了變化,在離開校園生活的這一年多里,很累,不乏困難,但好在還有幹勁,狀態也還算好,我逐漸樂於去傾聽世界的聲音,因為我也逐漸看清了這個世界的本來面目。我想理解這個世界。我想感受這個世界。
好吧,話又說多了,那麼我們直接掐去這一段我自己的獨白,好了,我們到地方了。
我們在丹佛國際機場降落,這個時候已經是下午三點多了。太陽倒是不太曬,但是地表溫度還是有點高。接收完行李,出了航站樓,路上形形色色的都是接送的車輛。我左右打量,試圖尋找到張宇的身影,也正當我望一個方向看去時,身後傳來聲音,「嘿,安霖,這邊。」
我轉過頭,不遠處一輛紅色的敞篷車裡,一個男人對著我笑。他帶著墨鏡,有點污漬的白襯衫,皮膚呈現小麥色,頭髮有些凌亂。我知道那是張宇。即使許久未見,即使他看上去黑了很多,也,髒了很多,但是我還是能一眼認出。「別傻站著了,上車。」說罷張宇下車,朝我走過來,提起我的行李箱放到后座,我跟著坐進了副駕駛。張宇繫上安全帶,「坐穩,」張宇踩下油門,「這一路上坐煩了吧?哈,這還遠遠不止呢,得勞煩你再多坐一會了,哈哈!不過之後的風景,我篤定你會想要看看的。」風吹動他頭頂亂蓬蓬的頭髮,使他顯得既有些狼狽,又透露出瀟灑。
「張宇,這麼久以來你過得還好嗎?」雖然腦子裡有很多想說,但最後說出口的只有一句話。
「誒,現在不著急說這個吧,之後有時間再詳談,剛來這裡,沒什麼不適應吧?當然熱是熱了點,哈哈,但又何嘗不是一個好地方呢!自由在向我們招手!不是嗎,我在這裡看到了我很小的時候就想看到的景象,當然你應該也略見過一二。我寄給你的那張明信片。」張宇瞥了一眼我,我點點頭表示看過。那條大平原上的公路在我腦海里還記憶猶新。
張宇像是能猜到我的想法,「當然,明信片上的再好看,也是別人拍下來,印在紙上的,你以為你足不出戶就能感受到這樣的風景,可實際上你絕對領悟不到作為一個攝影師拍攝這些照片時內心的感受,開闊,舒展,照片上的東西,永遠比不過你親眼看到的。馬上你就見到了」車拐入支路,往城外的方向開去。
沉默了一會,我驚覺我還是得說些什麼,看了看他的衣著,老實說,那看起來糟糕透了。看來看去還是這兩亮到發光的敞篷車更能吸引人,與他現在流浪漢般的氣質格格不入。
「你買了這車多久了?」
「這輛車?哦,別扯了,我哪來的錢買這輛漂亮的寶貝,車是我借的。」此時落日正好在我們前方墜入地平線,夕陽映在我們臉上,我看到張宇浮現出前所未有的輕鬆,手指在方向盤上打著節拍,哼著一曲可能是從一位美國老人哪裡聽來的民謠,這時的他越來越像是一個本土的,在大平原上生活的人了,他也染上了這裡人的特色氣質,質樸,甚至有些老土,但是毫無疑問地充滿自由,這片土地上沒有什麼能夠束縛他們的,當然,一個陳列著無數美酒的小酒吧除外。按張宇的說法,他可愛死那地方了
無所謂吧,我想。
那天晚上我給張宇發了一條消息,告訴他我將要出發的時間,不過當然他沒有回覆我,我也就默認他看到了。之後的一點時間我準備了一些出行要用的東西,一個行李箱,一些衣物和便捷的生活用品,又去銀行換了一些現金。事實上我同時還在一家報社兼職,也不是什麼很要緊的工作,主要是撰寫一些文章或是瑣碎的見聞,打包整理刊登在報紙上。我之前也寫過幾篇不算出彩的報導,掙了幾個零頭。那麼索性這次就去看看有沒有什麼值得記錄下來的。於是我又準備了一個筆記本,準備記錄下這段旅程。
這是一個我多年後都會感到我做過的最正確的一個決定。依照這些筆記,我寫成了這本書,正是你們現在正在解讀的,關於一個人和世界的故事。
長話短說,上了飛機之後,我看看窗外日光照耀雲層,倒也沒什麼看點,一段十幾個小時,跨越半個地球的旅程,沿途都是單調的景象,未免有點無聊,不過既然馬上能見到張宇,那倒是還可以期待一下。我掏出紙筆,在筆記本上寫下「10號路程中」,剩下的地方準備之後見到張宇後再詳細記錄。先生們,說到這裡,我知道張宇改變了很多,雖然沒有直接的聯繫過,但是我能感覺得出來:
他更像是一個隱士了。
像那些旅居在大小鄉鎮,住在瓦爾登湖,甚至是西伯利亞的人,這樣的生活是一種很好的觀察世界的方式,當然在外人看來也總有不少的解讀,逃避?抗爭?我知道每個這樣的游者都有自己的理由,我也不好過問,不過眼下擺在眼前的就是一個我最重要的朋友,現在也加入了這樣的隱士生活中。他不跟外人聯繫(當然我不知道他是否跟他的家人聯繫過),也很少聽到有關他的事情,這種以自我為中心的態度使他感覺上來說有點傲物,但實際上,也鮮有人會去在意這樣的一個年輕人。
當然,人總是不斷改變,就連我自己都有了變化,在離開校園生活的這一年多里,很累,不乏困難,但好在還有幹勁,狀態也還算好,我逐漸樂於去傾聽世界的聲音,因為我也逐漸看清了這個世界的本來面目。我想理解這個世界。我想感受這個世界。
好吧,話又說多了,那麼我們直接掐去這一段我自己的獨白,好了,我們到地方了。
我們在丹佛國際機場降落,這個時候已經是下午三點多了。太陽倒是不太曬,但是地表溫度還是有點高。接收完行李,出了航站樓,路上形形色色的都是接送的車輛。我左右打量,試圖尋找到張宇的身影,也正當我望一個方向看去時,身後傳來聲音,「嘿,安霖,這邊。」
我轉過頭,不遠處一輛紅色的敞篷車裡,一個男人對著我笑。他帶著墨鏡,有點污漬的白襯衫,皮膚呈現小麥色,頭髮有些凌亂。我知道那是張宇。即使許久未見,即使他看上去黑了很多,也,髒了很多,但是我還是能一眼認出。「別傻站著了,上車。」說罷張宇下車,朝我走過來,提起我的行李箱放到后座,我跟著坐進了副駕駛。張宇繫上安全帶,「坐穩,」張宇踩下油門,「這一路上坐煩了吧?哈,這還遠遠不止呢,得勞煩你再多坐一會了,哈哈!不過之後的風景,我篤定你會想要看看的。」風吹動他頭頂亂蓬蓬的頭髮,使他顯得既有些狼狽,又透露出瀟灑。
「張宇,這麼久以來你過得還好嗎?」雖然腦子裡有很多想說,但最後說出口的只有一句話。
「誒,現在不著急說這個吧,之後有時間再詳談,剛來這裡,沒什麼不適應吧?當然熱是熱了點,哈哈,但又何嘗不是一個好地方呢!自由在向我們招手!不是嗎,我在這裡看到了我很小的時候就想看到的景象,當然你應該也略見過一二。我寄給你的那張明信片。」張宇瞥了一眼我,我點點頭表示看過。那條大平原上的公路在我腦海里還記憶猶新。
張宇像是能猜到我的想法,「當然,明信片上的再好看,也是別人拍下來,印在紙上的,你以為你足不出戶就能感受到這樣的風景,可實際上你絕對領悟不到作為一個攝影師拍攝這些照片時內心的感受,開闊,舒展,照片上的東西,永遠比不過你親眼看到的。馬上你就見到了」車拐入支路,往城外的方向開去。
沉默了一會,我驚覺我還是得說些什麼,看了看他的衣著,老實說,那看起來糟糕透了。看來看去還是這兩亮到發光的敞篷車更能吸引人,與他現在流浪漢般的氣質格格不入。
「你買了這車多久了?」
「這輛車?哦,別扯了,我哪來的錢買這輛漂亮的寶貝,車是我借的。」此時落日正好在我們前方墜入地平線,夕陽映在我們臉上,我看到張宇浮現出前所未有的輕鬆,手指在方向盤上打著節拍,哼著一曲可能是從一位美國老人哪裡聽來的民謠,這時的他越來越像是一個本土的,在大平原上生活的人了,他也染上了這裡人的特色氣質,質樸,甚至有些老土,但是毫無疑問地充滿自由,這片土地上沒有什麼能夠束縛他們的,當然,一個陳列著無數美酒的小酒吧除外。按張宇的說法,他可愛死那地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