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四百六十五章 重獲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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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8年3月10日,對於在港城服刑的14K大佬洪漢亦同樣是個重要的日子。

  上午十一點十分,他在港城最高刑事法庭的申訴人席位,坐著等待最後的開庭宣判,以此決定他是獲得自由,還是重新回到監獄。

  宣判之前,頭戴假髮套的英國法官面容陰森可怕。

  捲起黑法衣的袖子,像是要對在法官席前面站著的洪漢亦加以嚴懲似的。

  他的表情在威嚴傲睨中顯出了冷酷和無情。

  但是,在這一切表面現象的下面,洪漢亦卻感覺到法庭是在故弄玄虛。

  因為他知道這次申訴翻案,阿霞可沒少花錢。

  具體數字他也不清楚,反正是在不惜重金「打撈」他。

  不但律師請的是全港最大的律所,最有名的律師團,一水兒的英國人。

  甚至就連一些相關人員,阿霞都做了必要的「疏通打理」。

  比如原有證人,比如陪審團……

  他面前這個嚴肅的法官,則是其中最重要的一環。

  所以別說他本來就是被冤枉的,就是他真做了那些事,應該也沒什麼關係了。

  他惟一擔心的就是當初把他送進來的那個英國警務大佬不肯善罷甘休,不想讓他出來,或許為了阻止他還會在背後做點什麼。

  不過最後這一刻,洪漢亦真的放心了。

  因為無論是律師還是旁聽的阿霞,都是態度淡然,目光堅定。

  這種自信滿滿的姿態本身就說明了問題。

  尤其是阿霞,不但坐在觀眾席里流露出了激動和期待,甚至還衝他有點得意的微微一笑。

  再想想,港城頗有影響的《南華早報》在今天的早上,就發表文章預測他上訴一定會成功。

  這就更讓他完全把一顆心放在了肚子裡。

  果不其然,當法官站起來厲聲地批評了一通洪漢亦前半生的江湖罪惡史,公然把他定義為「港城社會最腐朽份子」之後,然後俯視了一遍律師遞交給法庭的一大堆鑑定報告和新證人的證詞。

  法官皺了皺眉,聳了聳肩,好像產生了一種違背他的本來願望的信念,下面所說的,都是強烈違背他個人意願而秉承法律公平性,不得不說的話。

  「……但是,鑑於法庭最新看到的補充證據,證明了警務人員提供的原有證據和證詞存在著重大漏洞。由於港城警方未能進一步出具相應證據,沒能形成完整的證據鏈。鑑於法律的嚴謹性,因此我宣布因證據不足,撤銷原判。原本因娛樂場所販賣違禁品而獲刑二十年的洪漢亦無罪釋放。此判決當庭生效。由於此前洪漢亦已經在獄中待了四年之久,如洪漢亦據此以冤案的名義將港城警方告上法庭,申訴索賠,需要遞交申請,由高等法院另案處理。」

  隨著法官的一錘落地,無論是洪漢亦的律師團,還是旁聽席上的阿霞,又或是洪漢亦的小弟們都歡呼一聲,站了起來。

  一個個興高采烈,喜笑顏開。

  而洪漢亦本人,更是一股由衷的暢快之意,更是從心頭涌到了喉嚨,穿過緊咬著的牙齒的縫隙溢了出來,迫切對外表達。

  「我自由了!我自由了!」

  他伸出雙手,由身邊的法警解開了手銬,幾乎是飛步走向了阿霞,和其抱在了一起。

  「恭喜您,洪先生!」律師團大律師們也各個走過來恭喜。

  「謝謝。你們太棒了。」

  「應該的,洪先生……」

  周圍無數恭喜的聲音,洪漢亦伸手回應好意,但此時仍然沒有放開阿霞。

  他真的太激動,太高興了。

  本來還有長達十六年的刑期呢,就這麼一筆勾銷了。

  要知道,雖然他在監獄裡的待遇遠遠高於普通犯人,但滋味同樣不好受。

  尤其是把他抓進來的英國人還有過特殊關照。

  所以在裡面,他可沒少和看守他的人起過紛爭。

  誰是把他拯救於水火之中的恩人他清楚著呢。

  此時自由對他已不再是一個抽象的字眼,它已成為有形的、實實在在的、一種

  能夠享受和感受到的東西。

  自由意味著呼吸新鮮空氣,無人打擾,不用排隊吃飯,不用老聽鈴聲。


  它意味著熱水澡、香皂、奢侈舒適的生活,不用再時時刻刻提防身邊有人用磨尖的牙刷捅你,不用再擔心睡覺睡到半夜會有一條繩索勒住你的脖子,讓你一命嗚呼。

  它意味著你有名字而不是號碼。

  它還意味著他重新獲得江湖地位和尊重,可以揚眉吐氣,讓那些在你落難的時候落井下石的鼠輩們膽顫驚心,難以入睡。

  最重要的,是他終於和自己的骨肉,自己的女兒團圓了。

  所以當洪漢亦在阿霞和律師團的簇擁下走出法庭,面對法院門口擠滿的各路媒體記者時,他滿臉是笑,朝著無數個電視鏡頭和照相機伸出兩根手指,做出「V」字勝利的手勢。

  拍下了一張相當著名的照片,出現在了當天的報紙上。

  他甚至沒有想到,自己的這張照片對於港城電影都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實際上,因為法庭上法官最後的表演太過天衣無縫。

  宣判之後,洪漢亦一方的喜悅和高興,對比警方代理人和法務代表垂頭喪氣,目光冷冰,不屑一顧的神色太過明顯。

  所以哪怕洪漢亦本人入獄真的冤枉,他確實是沉冤得雪。

  但他今日恢復自由,仍然被眾多媒體解讀為了正義的失敗。

  他的喜悅,是成功逃脫法律制裁,玩弄了法律的洋洋得意和趾高氣揚。

  這就導致這件事不但成了一個標誌性的司法事件,而且此後很多港城警匪片都有類似的橋段。

  即壞人被抓,但是無法定罪,最後被無罪釋放。

  放出來之後的壞人不斷的嘲笑警察無能,嘲笑司法就是扯淡,嘲笑新聞輿論就是被利用的玩物。

  不過這對洪漢亦卻是無所謂的,他不在乎別人怎麼想,他只在乎自己重新擁有的一切,以及想儘快離開這裡,去見自己的女兒。

  更何況驟然獲得自由,他對外面的環境還有點不適應。

  上了來接自己的汽車,一下看到港城高樓林立,五顏六色,繁花似錦的街景,一時間眼睛都不夠用了,由衷感慨,「港城好像沒變,又好像變了,真夠繁榮的,比我記憶里的樣子強百倍啊。」

  阿霞自然懂得他的心情,「泰迪哥,你在裡面吃苦了。一會兒到了家,你先邁個火盆,用柚子葉好好去去晦氣,再洗個澡,我們還要帶你好好大吃一頓。啊,對了,小芝麻還要你帶她去看電影。她這兩天可高興了,就盼著你今天回家呢……」

  洪漢亦高興的簡直合不攏嘴了,不過他也因此越發感動,忍不住握住阿霞的手。

  「阿霞。真的辛苦你了,沒想到,你這麼有本事,居然這麼快就把我從裡面撈出來了,而且還在外面把小芝麻和兄弟們照顧的都這麼好……」

  小芝麻,就是洪漢亦對自己女兒的暱稱。

  他對錢財、女朋友什麼的都不是很看重,但女兒卻是他的心頭肉,兄弟義氣也是他割捨不掉的東西。

  這番話說來,百分百的情真意切。

  喜滋滋的阿霞則搖搖頭,正想客氣幾句。

  不過還沒等她說話,坐在前面副駕駛的勝仔就附和起來,主動為她擺功勞。

  「泰迪哥,這話你說的太對了。霞姐的本事是真的大,自從你出了事,我們當初的地盤就被那些同門給瓜分了。就連土瓜灣老家也沒能保住。那些不講義氣的傢伙說是幫忙代管,實際上就是吞併了我們。我們的人,有一大半也沒骨氣,心甘情願改換門庭。而那些不想給別人當看家狗的,為了防止別人尋仇,只能跑路嘍。我們幾個走運,一直跟著霞姐,跑到了日本東京,不但沒受什麼苦,反而過得還滿舒服。每天有酒有肉,還能打打柏青哥,泡泡三溫暖呢。日本東京的經濟繁榮極了,霞姐在東京先是在銀座開了個好賺錢的夜總會,然後又拿賺到的錢,開了停車場公司。東京的停車費簡直是天價,我們兄弟現在每天光收租就收到手軟啊。大佬,不是我夸霞姐,我是第一次知道做正行能這麼容易賺到錢的。比我們當初開地下錢莊還要舒服呢……」

  這番話可是大大超乎了洪漢亦的想像。

  畢竟他在裡面沒辦法知道阿霞在外面的詳細情況。

  雖然知道阿霞過得不錯,否則不會有財力來搭救自己,但畢竟沒有時間詳細打探下。

  他只是一廂情願的認為,阿霞在外面肯定還是干撈偏門老本行。

  如今發現阿霞居然能靠正行發家致富,這可是把他完全驚呆了。


  「阿霞,阿勝說的是真的?沒想到你這麼能幹。看來留在我身邊,給社團幫忙,還真的委屈你了。你明明是個商業天才啊。早知道當初就不該只讓你讀個短大,我應該送你去澳洲留學才對,哎呀呀,浪費人才呀……」

  這下阿霞被誇得可真是要臉上發燒了,她連忙解釋。

  「泰迪哥,你別聽阿勝胡說八道啦。他知道什麼,就會替我吹牛。」

  「吹牛?」

  洪漢亦看看勝仔隨之一臉無辜,無比愕然的樣子,忍不住笑了。

  「不會吧?阿勝為人我了解,向來是『老忒』一個,說話誇張點或許有,但胡說八道從沒有過,砍人他在行,吹牛皮他不在行的。今天能替你說這麼多話,肯定是因為真心佩服你。你就不要謙虛啦,坦白講,你能帶他們做正行也證明有成績,連我也很服氣你……」

  這下勝仔是笑了,可阿霞更承受不住了,連忙說出真相。

  「泰迪哥啊。你有所不知啦,雖然現在我在東京做正行做的是不錯,可那不是我自己的本事啊。是有貴人相助啊。」

  「貴人?」

  「對啊。就是原先在大陸京城,做領帶的曾先生介紹給我們的那位寧先生嘛。你出事前幾個月的事情,你還記得嗎?」

  「啊,我記得,很年輕很英俊的一個年輕人,要兌換日元去東京開餐廳的嘛。在大陸,他要兌換的金額可是不少。哦?難道你後來在日本遇到他了?」

  「是啊。他開的餐廳很成功,非常高檔的中餐廳,賺了很多錢。而且還給了我很好的建議和很多的幫助,我能有今天多虧他幫忙。實際上,我們現在在東京的產業都是跟他合股經營的。否則的話,我還湊不到足夠的錢來港城為你打官司。」

  阿霞越說越興奮,那種真心佩服的神情,讓洪漢亦想起來剛認識阿霞時,當初她看自己的眼神。

  「而且他最厲害的地方,你知道是什麼嘛?是他對時機的把握。泰迪哥,這次來港城救你,就是他提醒我,跟我說剛剛經歷過股災,所有人都是最需要錢的時候。在股市上虧本的人需要錢急於翻本,沒虧本的人也需要錢加倉,會想要大撈一把。所以現在是金錢威力最大的時候,只要有足夠的錢用於上訴,很大概率會幫你翻案。果不其然,有錢能使鬼推磨,真讓他說中了。我們這次拿出七千萬港幣來,別說讓一些證人翻供了,就連法官,我們都買通了。」

  「什麼?七千萬港幣!」聽到具體的數字,這下連洪漢亦都不淡定了,「你們為了救我,居然花了那麼多的錢!」

  不怪他大吃一驚,畢竟當初他留給阿霞的都沒這麼多,換成美元的話,那都差不多一千萬美元了。

  要平均在他的刑期上,基本相當於一年刑期要花五十萬美元購買。

  「泰迪哥,你不要擔心啦。我們現在的停車場公司,每月光收費入帳就有二十幾億日元啦。雖然要付銀行貸款利息,可剩下的錢也夠給你打這場官司了。」

  「就是啊,泰迪哥,你一年的光陰多寶貴呀。哪能用這點錢來衡量。只要能讓你早點出來,哪怕再多花幾倍的錢,我們也心甘情願啊。」

  儘管無論阿霞,還是勝仔都是這麼說,顯示了他們目前財大氣粗。

  但洪漢亦還是感到,這一份人情可太大了,尤其是對那個寧先生的幫助,他更是不能不記在心裡。

  這個人雖然跟他交情不深,但遇到阿霞能不落井下石,已經算是好人了。

  沒想到還幫了阿霞成就了事業,為他所做的事,更是足以稱為「恩人」。

  不管怎麼說,既然他受了人家的恩惠,東京他都是必須要去一次的。

  何況阿霞還對這個人這麼推崇,那他必須當面致謝,這是基本的禮數。

  不過,這一切當然得在他把港城的事情處理好之後,倒不急於馬上就辦。

  想到這兒他開口說,「阿霞,這樣,回去,你先幫我聯繫下這位寧先生,替我表示一下謝意。說我洪漢亦很感激他出手相助,這份恩情我永遠記住了。不過我港城有些事情需要處理一下。如果方便的話,我一個月之後,希望能當面致謝,和他見上一面。」

  他的話,阿霞立刻明白了,卻不由有些擔心起來。

  「泰迪哥,你能不能不要再做偏門了?其實我們可以上岸的,你好不容易才出來,小芝麻好不容易才能再見到你……」

  然而洪漢亦是有主心骨的人,雖然有所觸痛,可他認準的事,並不會輕易就被她說動。

  「阿霞,我們是江湖人,那就得有恩報恩,有仇報仇。那個把我送進去的英國佬,我雖然不好現在就去招惹,但那些分了咱們地盤的「同門」,我總要好好拜訪拜訪,要個公道吧?否則,我還怎麼在這裡做事?誰還會給我面子。不過你放心,我也不想再重蹈覆轍了,港城這邊的事我不會鬧大。只要拿回屬於我們的東西,我會跟你去東京,拜訪一下這位讓我少坐十幾年牢的寧先生。我要當面感謝他,也要請教他一下,怎麼做正行……」(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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