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狩獵前準備
阿布來到一棵樹旁坐下,一邊卸下腳上的滑雪板,一邊嚼三文魚。
今天的天氣情況,說實話不算好。
陰天,沒有一點太陽光,讓人感覺很陰冷。
再加上風大,吹起很多細雪,走在平原區域跟迷霧一般容易遮擋視線。
對於準備狩獵兇猛動物的阿布來說,那是相當不友好。
他現在所處的位置,在那天姆茲帶路時經過的某處地方。
也就是在這個平原上,阿布和姆茲碰到了很多極地狼。
阿布一直覺得,狼這種生物是自然界食物鏈頂端的存在。
就連北極熊都不敢在它們面前稱王稱霸,畢竟北極熊太笨重了。
狼這種動物兇猛,戰鬥力不容小覷,一旦咬住獵物,就不會輕易鬆口,這點毋容置疑。
還附帶狡猾、超強耐力、善用戰術等等特質。
更別提耐寒的極地狼,在這片極寒大陸上,堪稱頂級捕食者。
一般的因紐特人,在野外碰到極地狼,都是能避則避,不會主動去招惹。
不過,阿布今天帶上了他那件寶貝——機械反曲弓。
並不是說尋常的因紐特弓箭效果不好,而是狩獵這種動物最好是在中遠距離去擊殺,不要陷入近身搏鬥當中。
可不是嘛,極地狼一跳就能飛出去四五米,要是用尋常弓箭來禦敵,能命中的話最好,要是一擊未能命中,分分鐘會被反殺。
阿布將滑雪套裝埋在樹的旁邊,並在枯樹枝上做好了標記,隨後便拎著弓箭壓低身子匍匐前進。
這會兒已經算進入極地狼的活動區域了。
阿布今天沒有帶上旺財和雄霸這兩個因紐特犬,原因很簡單,今天是衝著它們的祖宗來的。
阿布怕會出現血脈壓制的情況,畢竟旺財雄霸體內都有極地狼的血脈。
這玩意很邪門,有時候你不信都不行。
阿布不想讓自己兩頭愛犬葬送在寒冬來臨之前,不然會在大遷移時對自己一家造成很大的麻煩。
阿布一邊在雪地里匍匐,一邊四處張望。
隔了好一會,阿布發現一處比較高的小山丘,那裡積雪不怎麼厚。
要不就這裡吧?
布置一些尖刀陷阱。
說實話,阿布也不知道這一招是否對極地狼有效。
他曾聽老布講過,要通過廝殺來解決極地狼,有很大的難度,但有一個辦法,能夠兵不血刃。
只不過需要足夠的耐心。
那就是最簡單的尖刀陷阱,在稍淺的雪堆內豎著固定幾把鋒利的尖刀,而後在尖刀之上固定好一些碎肉。
如果有條件的話,在周邊撒上一些血,以增加陷阱周圍的血腥味,能夠快一些引誘極地狼的到來。
但是。
極地狼這種動物十分聰慧狡黠,哪怕它們再餓,本性再貪婪。
對於平白無故出現的血腥味以及食物的香味,也不會第一時間踏入陷阱區域。
它們會第一時間叫上自己的同伴,而後在周圍不斷盤旋,最終,它們會選出眾狼中的最瘦弱者。
逼迫那頭可憐蟲往陷阱里走,如果不慎中招。
那就繼續選下一個倒霉蛋。
直到抵達食物所在的地方。
這便是極地狼的其中一項強大之處,它們類似於人類一般,是群居動物,極少有落單的。
每一頭狼都身處一個大家族裡,而且等級森嚴,狼王狼母自不用說。
還有負責巡邏的偵查狼,負責守護狼母的特種兵狼......
『社會地位』底下的狼,就是那些當家族出現危機時,當炮灰往前沖的倒霉蛋了。
是不是很像人類社會?
沒錯,但,人類永遠是食物鏈最頂端的生物。
設置尖刀陷阱的本意並不是要讓它們中招。
反而還利用上了它們狡黠、貪婪的特點。
老布說過,極地狼什麼都好,就是有一個毛病。
那就是進食之前,一定要舔舐食物。
而且是瘋狂舔舐的那種。
不知道這是它們的本性使然還是為了提前熟悉食物的味道。
總之很奇怪。
阿布重生過來之前,倒是從來沒聽說過其他種類的狼有這種特殊的『癖好』。
所以,獵人們往往只需要耐心等待,就可以等來它們的死亡。
是的,極地狼們會一直舔舐鋒利的刀刃,以及上邊的碎肉。
刀刃會將它們的舌頭割破,流血不止。
更離譜的是,嘴巴里出現的血腥味並不會讓它們感到警覺,反而讓它們感到興奮。
就這樣,它們會一直舔到自己失血過多而死為止......
這就是樸實無華的尖刀陷阱帶來的巨額收益。
其實阿布蠻想親自問問老布的,這個辦法到底保不保真。
這麼聰明的動物,會在受傷的情況下一直自殘傷害自己?
畢竟長那麼大了,也沒見有多少部落里的獵人外出打獵帶回過極地狼......
「管他呢,俗話說的好,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
說干就干,阿布連忙在包裹里掏出提前準備好的幾把尖刀,隨後便開始刨雪地。
十幾分鐘後,附近依舊沒有極地狼出沒,阿布順利完成了尖刀陷阱,並將許多碎肉串在了刀上。
做完這些之後,阿布挑了一些細雪,將陷阱區域完全覆蓋。
接下來,便是在周邊放一些血了。
幸虧阿布早有準備,不然要割自己的手指,他是一萬個不願意的。
在這種低溫的環境下,能不受外傷就儘量別受,不然容易性命不保。
他摸出一個用海豹皮縫合的小皮包,大概只有拳頭那麼大,這還是艾雅幫他做的,裡面裝滿了硬邦邦的海豹血。
雖然海豹血已經凝固,但勝在有打火機,阿布懶得將海豹血摳出來。
直接用打火機點著海豹皮,而後放在了清理積雪後的地上。
眾所周知,血液可以凝固,但是這過程是不可逆的,想要從凝固狀態再變回可流動的液體,是不可能的事。
阿布要做的,也只是將冰融化而已。
血塊上沾有一些淡黃色的液體,看起來有點噁心,阿布猜測,這應該就是血清吧。
大約過了一分鐘。
阿布感覺燒的差不多了。
打火機也變得滾燙。
今天的天氣情況,說實話不算好。
陰天,沒有一點太陽光,讓人感覺很陰冷。
再加上風大,吹起很多細雪,走在平原區域跟迷霧一般容易遮擋視線。
對於準備狩獵兇猛動物的阿布來說,那是相當不友好。
他現在所處的位置,在那天姆茲帶路時經過的某處地方。
也就是在這個平原上,阿布和姆茲碰到了很多極地狼。
阿布一直覺得,狼這種生物是自然界食物鏈頂端的存在。
就連北極熊都不敢在它們面前稱王稱霸,畢竟北極熊太笨重了。
狼這種動物兇猛,戰鬥力不容小覷,一旦咬住獵物,就不會輕易鬆口,這點毋容置疑。
還附帶狡猾、超強耐力、善用戰術等等特質。
更別提耐寒的極地狼,在這片極寒大陸上,堪稱頂級捕食者。
一般的因紐特人,在野外碰到極地狼,都是能避則避,不會主動去招惹。
不過,阿布今天帶上了他那件寶貝——機械反曲弓。
並不是說尋常的因紐特弓箭效果不好,而是狩獵這種動物最好是在中遠距離去擊殺,不要陷入近身搏鬥當中。
可不是嘛,極地狼一跳就能飛出去四五米,要是用尋常弓箭來禦敵,能命中的話最好,要是一擊未能命中,分分鐘會被反殺。
阿布將滑雪套裝埋在樹的旁邊,並在枯樹枝上做好了標記,隨後便拎著弓箭壓低身子匍匐前進。
這會兒已經算進入極地狼的活動區域了。
阿布今天沒有帶上旺財和雄霸這兩個因紐特犬,原因很簡單,今天是衝著它們的祖宗來的。
阿布怕會出現血脈壓制的情況,畢竟旺財雄霸體內都有極地狼的血脈。
這玩意很邪門,有時候你不信都不行。
阿布不想讓自己兩頭愛犬葬送在寒冬來臨之前,不然會在大遷移時對自己一家造成很大的麻煩。
阿布一邊在雪地里匍匐,一邊四處張望。
隔了好一會,阿布發現一處比較高的小山丘,那裡積雪不怎麼厚。
要不就這裡吧?
布置一些尖刀陷阱。
說實話,阿布也不知道這一招是否對極地狼有效。
他曾聽老布講過,要通過廝殺來解決極地狼,有很大的難度,但有一個辦法,能夠兵不血刃。
只不過需要足夠的耐心。
那就是最簡單的尖刀陷阱,在稍淺的雪堆內豎著固定幾把鋒利的尖刀,而後在尖刀之上固定好一些碎肉。
如果有條件的話,在周邊撒上一些血,以增加陷阱周圍的血腥味,能夠快一些引誘極地狼的到來。
但是。
極地狼這種動物十分聰慧狡黠,哪怕它們再餓,本性再貪婪。
對於平白無故出現的血腥味以及食物的香味,也不會第一時間踏入陷阱區域。
它們會第一時間叫上自己的同伴,而後在周圍不斷盤旋,最終,它們會選出眾狼中的最瘦弱者。
逼迫那頭可憐蟲往陷阱里走,如果不慎中招。
那就繼續選下一個倒霉蛋。
直到抵達食物所在的地方。
這便是極地狼的其中一項強大之處,它們類似於人類一般,是群居動物,極少有落單的。
每一頭狼都身處一個大家族裡,而且等級森嚴,狼王狼母自不用說。
還有負責巡邏的偵查狼,負責守護狼母的特種兵狼......
『社會地位』底下的狼,就是那些當家族出現危機時,當炮灰往前沖的倒霉蛋了。
是不是很像人類社會?
沒錯,但,人類永遠是食物鏈最頂端的生物。
設置尖刀陷阱的本意並不是要讓它們中招。
反而還利用上了它們狡黠、貪婪的特點。
老布說過,極地狼什麼都好,就是有一個毛病。
那就是進食之前,一定要舔舐食物。
而且是瘋狂舔舐的那種。
不知道這是它們的本性使然還是為了提前熟悉食物的味道。
總之很奇怪。
阿布重生過來之前,倒是從來沒聽說過其他種類的狼有這種特殊的『癖好』。
所以,獵人們往往只需要耐心等待,就可以等來它們的死亡。
是的,極地狼們會一直舔舐鋒利的刀刃,以及上邊的碎肉。
刀刃會將它們的舌頭割破,流血不止。
更離譜的是,嘴巴里出現的血腥味並不會讓它們感到警覺,反而讓它們感到興奮。
就這樣,它們會一直舔到自己失血過多而死為止......
這就是樸實無華的尖刀陷阱帶來的巨額收益。
其實阿布蠻想親自問問老布的,這個辦法到底保不保真。
這麼聰明的動物,會在受傷的情況下一直自殘傷害自己?
畢竟長那麼大了,也沒見有多少部落里的獵人外出打獵帶回過極地狼......
「管他呢,俗話說的好,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
說干就干,阿布連忙在包裹里掏出提前準備好的幾把尖刀,隨後便開始刨雪地。
十幾分鐘後,附近依舊沒有極地狼出沒,阿布順利完成了尖刀陷阱,並將許多碎肉串在了刀上。
做完這些之後,阿布挑了一些細雪,將陷阱區域完全覆蓋。
接下來,便是在周邊放一些血了。
幸虧阿布早有準備,不然要割自己的手指,他是一萬個不願意的。
在這種低溫的環境下,能不受外傷就儘量別受,不然容易性命不保。
他摸出一個用海豹皮縫合的小皮包,大概只有拳頭那麼大,這還是艾雅幫他做的,裡面裝滿了硬邦邦的海豹血。
雖然海豹血已經凝固,但勝在有打火機,阿布懶得將海豹血摳出來。
直接用打火機點著海豹皮,而後放在了清理積雪後的地上。
眾所周知,血液可以凝固,但是這過程是不可逆的,想要從凝固狀態再變回可流動的液體,是不可能的事。
阿布要做的,也只是將冰融化而已。
血塊上沾有一些淡黃色的液體,看起來有點噁心,阿布猜測,這應該就是血清吧。
大約過了一分鐘。
阿布感覺燒的差不多了。
打火機也變得滾燙。